香港公司申请海外利得不交税的注意事项和要素
香港公司离岸账户之间有资金往来时需要申报税务吗

香港公司离岸账户之间有资金往来时需要申报税务吗?
香港公司注册后,后续每年必须要办理香港公司年审和香港公司报税,报税又分为:零申报及做账核数报税,
1、零申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香港没有租赁办公室和雇佣任何员工、在香港没有发任何业务、没有开立银行账户或开了账户没有收汇款;
2、开立了离岸账户,有汇款给其他账户,产生了利润,必须要做账核数报税,如果业务不是发生在香港,可以申请海外利得。
香港公司利得税为纯利润的16.5%,并实行地域来源征税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把账面做得不盈利或利润不是来自于香港,那么都可以不用交税,具体方法如下:
1、合同不是在香港当地签的;
2、客户也不是香港的;(买家和卖家)
3、货物也没有在香港当地报关;
4、没有在香港当地设立实体的OFFCIE和聘请当地的员工;
5、接单不在香港完成;
6、直接把开支做大,把利润做没。
如果有来自香港本地的收入,就会产生税。
来源于:/。
香港公司不用交税的条件

香港公司不用交税的三种方式
以下三种方式不需要交税,其它都是按净利润的16.5%缴纳利得税:
第一:公司亏损
根据做帐资料,香港会计师出具的核数师报告(审计报告),利润表(损益表)是亏损的,递交香港税局之后,税局将会在三个月之内发出通知函,说明贵公司目前是亏损的,不需要缴纳利得税,并且亏损额留到以后年度抵扣。
第二:零利润
根据做帐资料,香港会计师出具的核数师报告(审计报告),利润表(损益表)是零利润的,递交香港税局之后,税局将会在三个月之内发出通知函,说明贵公司目前是没有利润的,不需要缴纳利得税。
第三:申请海外利润
香港税例有规定,如果香港公司是离岸运作的,所产生的利润,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润,进行做帐做审计报告,然后经过政府评税后,如果批准了,则免缴利得税。
申请海外利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条标准:
1、利润来源非香港当地
2、货物来源,原材料非香港当地
3、合同签属地非香港当地
4、货物无经香港转口
公司做实报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1、客户采购订单或合同
2、销售发票
3、银行进账收款水单及对应的银行收款通知费等银行手续费水单
4、公司向供应商下达的采购订单或合同
5、购货发票
6、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银行水单
7、运输(海运)费、报关等与该单业务有关的费用
8、银行月结单及水单(一般由代理华商企业注册中心代为整理)。
注册香港境外国际海外公司

注册一家香港海外公司怎么办理手续?注册的流程怎么走?把整理好的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哦!香港公司注册香港位于东经114°15′,北纬22°15′,地处华南沿岸,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内陆地区,以及262个大小岛屿离岛组成。
香港是一个自由港,除了烟、烈酒和动力用的燃油汽油、柴油等之外,香港不对其他进口物品征收关税。
香港的经济素以自由贸易、低税率和少政府干预见称。
金融业、房地产业、旅游业造业是香港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
十大香港产品分别是成衣、电子产品、纺织品、钟表、印刷品、塑胶制品、金属制品、饮食品、工业机器和珠宝首饰。
香港连续多年获国际著名评级机构和组织评选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
香港是亚太地区乃至国际的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地区贸易中心,拥有邻近很多国家和地区是不可替代的优越地位。
香港公司注册条件1、公司名称香港《公司条例》对公司名称的一般规定如下:a、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与中文名称同时注册,但不得使用英文与中文组合而成的名称b、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如公司名称包含以下的字及词,必须先获得行政长官同意才可使用:01Buildingsociety02Chamberofcommerce03Cooperative04Ka ifong05Masstransit06Undergroundrailway07Municipal08Touris tassociation09Trustee10Savings11市政12地下铁路13地铁14合作15受托16建屋合作社17受托人18商会19信托20旅游协会21街坊22总商会23储蓄2、公司股东至少一位3、公司董事至少一位股东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个主体,此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有限公司。
自然人可为任何国籍人士,但必须年满18周岁未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或精神不健全者除外有限公司可为任何注册地的有限公司4、法定秘书必须是香港公司或香港人5、商业注册地址必须是香港地址用于接收政府公函及通知,公司无须特别租购专门物业,但不得只用邮政信箱作为商业注册地址。
关于香港公司报税做代收代付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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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骏诚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香港公司报税做代收代付需注意事项
很多国际贸易投资者注册了海外离岸公司,并开设了离岸账户,这些离岸账户通常为国内母
公司代收代付国外款项,也有部分客户也有为其他公司收付款的情况,这种做法究竟好不好,
今后碰到做账审计,又该如何处理呢?
代收代付本身没有什么风险,但涉及以下情况需注意:
1)账户不能涉及非法洗钱,不能与制裁国家有资金往来,不能代收代付不明款项来源,轻者冻结账户,重则涉及法律刑事责任。
2)CRS的实施,跨国避税的功能逐渐减弱,需要进行合规化经营,代收代付需有真实贸易背景,尽量少为不相关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代收代付。
3)任何代收代付需要有合理的解释,有国内的关联企业和真实贸易背景。
单纯代收代付,金额大、又无利润,从理论是是行不通的,一方面香港公司需要进行做账核数,香港政
府可能会抽查资金来源;另一方面税务信息交换国内税务部门,国内企业有承担税负的
风险。
4)大量为其他企业代收代付,增加了自身香港企业的审计费用。
5)严格来说,香港公司代收代付的帐是不能做到帐上的,香港法律规定,只有银行才可以
代收代付。
若离岸公司的代收代付金额过大,需审慎处理账务问题,需专业会计师进行操作。
从2014年开始,国家为防止资本外流与洗钱,离岸账户的监管越来越严,2018年9月国内
和香港已开始首次交换税务信息,离岸公司将更趋于合规化操作,对于正常贸易与交易的,
国家是鼓励的,因此有着真实贸易背景的离岸公司代收代付是问题,但需合规做账审计。
香港利得税计算及政策

香港利得税计算及政策
香港利得税计算及政策,主要是指涉及在香港取得所得的不同类
型的税收,了解这些政策有助于公司和个人确定应缴纳的税务。
香港实行的利得税包括公司利得税、个人利得税和红利税。
公司
利得税是由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公司、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以
及居民机构应缴纳的一种税收,采取现行税率,最高税率为16.5%,
对间接投资产生的收益也采取相同税率征收。
而个人利得税是指居民
及雇佣者在香港取得的收入由香港居民征收,其税率最高达15%,根
据受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把利得分为十个不同的收入区间,每个收入
区间征收不同的税率。
红利税则是指居民及雇佣者在香港成功取得的
股息,证券收益和非同质金融产品收益的税收,最高税率为8.25%。
此外,香港还实行资本性收益税,即正常或反向转让的有价证券
及其他金融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均征收资本性收益税,最高税率为7.5%。
总之,在了解了香港的利得税计算及政策后,公司和个人可以根
据不同情况征收不同税率,有助于企业和个人合理合规减少税负,尽
可能提高经济效益。
香港公司出口流程

香港公司出口流程下面简单讲解一些操作流程:1.用香港公司和国外客户谈生意,签合同,确定定单;国外客户付款给香港公司。
2.从国内工厂购货,可以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工厂签合同,出货时,找外贸代理出单据,先以稍高与成本的价格出口到您香港公司,货物报关出关后,香港公司就有了货物的所有权,再另外背书,改提单,将货以香港公司名义卖给了国外客户。
3.国外客户将钱汇入您香港公司帐户(该账户可在国内开立,就是所谓的离岸账户),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付给外贸代理公司,外贸代理公司去做退税核销,然后再将成本打给工厂,利润就留在香港公司帐户上不用交税,核销退税的钱就由您和外贸公司协商,留在离岸账户上的这笔利润不会被结汇,在外汇使用上您可以随意支配,也不需要交任何税的,因为香港是不征收海外利得税的。
需要用这笔钱时,可直接划到您国内公司的账户或您个人的外币账户上,然后提现。
香港公司就是一个中间商,做的是转口贸易,对国外客户您(离岸)公司是出口商,对工厂您是外贸公司的业务员,而且外贸公司也接触不到您的国外客户。
离岸公司让您有了一个公司名义来谈客户,而且香港公司的知名度也很高,您也不必担心代理公司拖您的钱,操作起来也很灵活.相信这是大部分SOHO很关心的问题,在香港注册公司,是境外公司,在大陆没有进出口权,那么怎么出口货物呢?目前有三种情形比较多人讨论:1.买单;2.代理;3.其它。
1.买单,据说是向有出口权的外贸公司买报关单和出口退税核销单。
那么出口时,要出具的销售合同,Commercial Invoice,源产地证,商检证,Bill of Lading等整套单证具体是怎样做的,用谁的名称为抬头?涉及到这个问题,是这样的,CO FORM.A等一般都要外贸公司才能出的。
现在的情况是您买单了,您可以找买单的抬头公司去出CO FORMA,也可以找另外的外贸公司出,至于提单COMMERCIAL INVOICE,PI抬头,离岸公司外贸公司的抬头全部可以出的。
香港公司利得税

香港公司利得税应税所得范围根据香港税例,在考虑任何人士的纳税义务时,先确定其盈利来源是在香港,还是在外地。
买卖货物盈利,按税局指引规定,如果购货及销货合约均在外地达成,其盈利方可免税。
如果生产工序迁往内地,如果其实际生产活动在国内进行,但其他的管理、设计、生产技术等皆由香港提供,50%的盈利应视为在香港生产而缴纳利得税。
内地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既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也包括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纳税年度香港政府无硬性规定纳税年度,纳税人可采用公历上年4月1日起至下年3月31日止,亦可采用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或阴历年底。
多数有限公司纳税年度是采用公历3月31日或12月31日。
内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统一规定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缴税方法与纳税期限香港公司计算利得税采取暂缴税方式。
暂缴税通常是根据上一年度之盈利计算,属于估计性质,须持当年评税基期内盈利确定后,再予以调整。
香港公司纳税期较长,利得税申报表是一年填报一次,而且,不管会计年度是采用公历3月31日或12月31日,其开始申报时间均定于每年4月份,并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申请延期。
如会计年度是12月31日的,最后申报期为8月,如会计年度为3月31日的,则最后申报期为11月。
一般情况下,交第一期利得税款的时间约为会计年度后10-11月。
内地企业所得税是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缴办法。
纳税在月份或季度终15天内,填报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
年终汇算清缴在年终后4个月内进行,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办理年终汇算。
坏账损失的处理香港公司对应收未收账款是否作坏账损失处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不用上报税务部门批准。
当然,也要取得债务人有关无法偿还债务的证明,如债务人已破产、清盘、失踪等资料。
内地企业对应收账款作坏账损失处理,该费用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额时能否与收益抵消,取决于企业所属税务机关对该笔坏账的审批结论。
境外所得纳税规则与操作指南

境外所得纳税规则与操作指南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在不同国家之间工作、投资或从事商业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境外所得纳税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境外所得纳税的规则和操作指南,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处理境外所得纳税问题。
一、境外所得纳税规则境外所得纳税规则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作、投资获得的所得应如何纳税。
每个国家或地区的规定和条款不尽相同,但普遍都遵循以下原则:1.税收居民原则: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将个人的税收居民定义为居住在该国家或地区的个人。
根据税收居民原则,个人在该国家或地区获得的全球所得都应该纳税。
2.源泉征税原则:有些国家或地区会根据来源地来征税,即只对在该国家或地区获得的所得进行征税。
这意味着,即使一个个人并非该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居民,但他们在该国家或地区获得的所得仍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3.双重征税避免原则:为了避免同一个收入在两个国家或地区都被重复征税,许多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署了双重征税协定。
这些协定通常规定了如何确定境外所得的征税权,以及如何通过免除、抵免或税收抵扣等方式来避免重复征税的发生。
二、境外所得税务操作指南为了正确处理境外所得纳税问题,以下是一些操作指南,供读者参考:1.了解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法规:在拓展境外业务或进行投资之前,了解所涉及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法规至关重要。
这包括税率、所得范围、免税额等信息。
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纳税申报。
2.及时申报境外所得:根据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税务规定,及时进行境外所得的申报是非常重要的。
延迟申报可能会导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因此,要确保了解并遵守申报期限和程序要求。
3.利用双重征税协定:如果个人在境外的所得符合双重征税协定的规定,可以申请相关的减免、抵免或税收抵扣。
这需要仔细研究和理解双重征税协定的具体条款,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
4.合理规划财务结构:针对境外所得,合理规划财务结构可以降低纳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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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的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地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关于贵公司是从事商品或货物买卖而赚取利润,请提供以下问题之资料及文件,以便本所对贵公司之利润来源做一个初步的了解.
1. 公司销售之主要货物种类?
2. 公司购货之主要货物种类?
3. 公司在何地接受顾客之订单, 怎样与顾客接洽(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4. 公司在何地向供应商购货, 怎样与供应商接洽(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5. 公司由谁负责与供应商及顾客接洽, 该负责人之香港身份证号或国外护照号码?
6. 货物在何处贮存?
7. 货物在何处付运?
8. 公司在何处出具销售发票?
9. 公司在何处接爱购货订单?
10. 公司购货及销售之融资安排是怎样(如透过信用证安排,电汇或支票)?
11. 公司最方要之五个货物供应商之名称, 地址及购货金额?
12. 公司最主要之五个顾客之名称, 地址及其销售金额?
13. 公司之办事处设在何处?
14. 如贵公司在香港设有办事处,该办事处主要从事什么活动?
15. 公司在何处设立银行户口
香港税务局一般都要求纳税人提供中够之有关文件以证明上述问题之真实性,以确定纳税人所得利润之来源.
香港公司操作误区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
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
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
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
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
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
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
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
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也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
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
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
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
业登记证书)通知书和雇员工资申报表。
同时每次的年鉴或报税若有任何延期政府也会发出罚款通知书,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动作。
如果再不于理睬严重的会接到法院传票。
这时如果公司董事都没有看到过这类信件不于理睬的话,那么政府会再发第二次的罚款通知书,再不于理睬那么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黑名单,董事若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境香港,那么将被传讯问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董事本身以后如果再要注册香港公司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将不被允许。
所以香港公司所收到到的每封政府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在快要年鉴时特别留意原来的注册代理有没有收到相关信件,以免耽误公司管理。
误区三:海外利得不需要主动去申报,会自动获得
由于香港海外利得的申请是一个比较专业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交代贸易的流程,上下卖家买家是否与香港有关,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证据,在申报核数师报告的同时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如果政府对证据提出的质询,还需要由律师回函进行反抗辩,很多代理机构在申请海外利得上的经验,所以在处理客户核数报税的时候,不会告诉客户有海外利得申报的流程,往往会让客户多报一些支出来充抵收入,减少利润,或者干脆就做零申报,什么单据都用不着提供。
利润较大的企业不可能年年亏损,银行帐户上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而公司却还在做业务不跃报告(即零申报),所以当政府一旦察觉到这种怪异的现象,不仅会让客户补缴税金,补回原来需要履行的核数报税的职责,更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措施。
使得客户在支付了较高的核数报税的费用后,还要支付沉重的税金、罚金。
原本开香港公司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降低税务成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
因此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希望通过海外利得的申请来合法安排自己的税务成本,建议事先对于香港海外利得申请的情况作好充分了解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