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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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制度(5篇)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制度(5篇)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制度为了能科学地对井下机电设备进行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保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并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减少损失。

依照机电设备管理规范要求,本着机电设备谁操作使用谁负责日常保养维护的原则,结合井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各班组使用的机电设备由实际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电设备,严格按本岗位设备操作规程要求使用维护。

二、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清理机电设备外部的杂物,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严禁用手触摸控制箱内线路,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操作人员在启动使用机电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外观有无损坏,电源接头是否有松动变色现象,经常保持机电设备润滑、清洁、齐全、紧固,及时排除缺陷和故障。

囚、启动设备后,应观察是否有异常声音,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隐患,大型故障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由工区和机电设备科派员处理。

五、操作人员不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及启动使用设备前不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而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

六、操作人员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而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由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操作人员报告后,矿区不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而造成设备事故的,由矿区负全部责任。

矿区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而不及时处理的,由机电设备科负责任。

七、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要求进行必须的检查,做好各项监测记录。

八、机修工、电工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必须的巡回检查和保养维修并及时处理工区和机电设备科安排的各项维修工作,并做好机电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

九、其他具体使用要求按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制度(2)井下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是指一套规范、规定和程序,用于保证井下机电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维护,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一份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制度的参考内容:1. 设备使用管理- 制定设备使用计划,包括设备开启、关闭、检查等操作,并指定负责人。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并确保其运行安全、高效、可靠。

1.2 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煤矿地面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责任3.1 设备管理部门煤矿应设立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3.2 设备管理人员煤矿设备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3.3 设备责任制煤矿应建立设备责任制,明确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四、设备登记与档案管理4.1 设备登记煤矿机电设备应进行登记,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厂家、购置日期、使用地点等信息,并进行编号管理。

4.2 设备档案管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进行及时、完整的归档和保存。

五、设备维修与保养5.1 维修管理煤矿机电设备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维修。

5.2 保养管理煤矿机电设备应进行定期的保养,保养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清洁、润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设备检查与检测6.1 定期检查煤矿应进行定期设备检查,包括对设备的外观、电气设备、润滑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6.2 检测管理煤矿应按照相关标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包括对设备的性能、运行参数等进行检测,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7.1 故障处理煤矿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包括维修设备、更换零部件等,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7.2 事故处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八、培训与技术支持8.1 培训管理煤矿应定期进行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其熟悉设备操作和维修等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5篇)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5篇)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运转。

贯彻执行原煤炭部设备管理规程、国家局矿用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与以前所定制度有抵触条款则按本制度执行。

二、设备管理组织1、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实行矿、队、班组三级管理。

2、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组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各队有一名副队长(包机组长)负责设备管理,及零部件发放。

3、各队所有设备均要固定人员,包机到人,落实包机责任。

4、各采掘队必须配备____名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本队所属设备。

三、设备管理职责1、矿设备管理员职责:(1)负责建立机电设备的台帐、卡片、牌板、编号以及煤安标志的登记和验证;掌握设备使用动态,实行帐、卡、物三对口;编制年、季、月检修计划和年度设备更新购置计划并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所规定的各种报表。

(2)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设备调入、调出、报废、外借和矿内转借手续。

(3)负责矿内设备的合理使用,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队设备。

(4)统计机运事故及设备零部件损坏情况,抓好采掘工作面接续,设备安装、回收和移交工作,及时掌握设备回收移交情况。

(5)负责设备档案填写及保管。

(6)组织鉴定设备报废工作。

(7)负责新到设备到货数量、合格证、煤安标志及防爆证的登记、验收、入库工作,避免设备丢失或损坏。

(8)负责设备的煤安标志的日常管理。

自____年及以后新到设备,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有煤安标志认证号,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队设备管理员职责:(1)掌握本队所有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负责维护检修机电设备。

(2)建立本队设备使用手册,负责办理本队设备增减及更换手续。

(3)每季度和专职设备管理员核对一次本队设备数量,掌握设备动态。

(4)保证设备零部件及时回收,主持分析追查本队机电事故并向机电科汇报。

(5)负责本队机电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矿井机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机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机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基础工作,达至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煤矿安全大批量生产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和有关机电管理模式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制定本制度。

各地面生产队机电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机电管理工作是行政管理煤炭企业管理的重要构成部份,各级管理部门要把机电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三)冶金矿井必须加强对机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实施和建立健全技术领导的机电安全生产制定岗位责任制。

各矿井负责人是机电安全管理的第一微电子责任者,机电副矿长是机电安全管理的主要冶金责任者。

(四)煤矿机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和培训课程三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矿井发展。

机电设备管理仍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配合,技术经济发展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认真执行好《矿设备大修理管理办法》。

(五)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采煤综掘器材技术档案、设备检测和接线档案、安全保护设施整定和校验档案。

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应对档案建立情况组织一次检查,上级部门每季度技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验收时检查各种技术档案的相关内容。

(六)机电设备、小型电器设备、配件和各种线缆要实行计算机管理。

通讯设备实行动态达标管理,检查人员必须检查井下所有移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新工作面安装须的设备和采后回收的设备必须执行现场验收交接相关手续。

(七)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经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设备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在井下转用的机电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及工业性试验产品,须要经上级部门批准。

(八)主要设备必须开始实施包机制,设专(兼)职司机和维护工作人员。

移动设备必须明确包机应该维护人员。

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进行安装;安装地点的处所矿建工程应符合设计强烈要求。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前言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必需严格,确保设备的备用性。

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牢靠。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生产现场的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包括备用矿灯、备用电缆、备用电机、备用变压器、备用开关等设备。

三、设备保养1.设备保养标准备用机电设备每季度应当至少进行一次保养,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性能测试、通风散热状态检查等,全部问题适时解决。

备用设备保养要求:清洁、润滑、调整、检查、紧固。

2.设备保养人员设备保养应由谙习设备、具有维护和修理阅历的工人进行,实在人员由车间领导布置。

3.设备保养记录设备保养记录应在设备保养台账中登记,认真记录设备保养内容、时间、保养人员等信息。

四、设备维护和修理1.设备维护和修理标准备用机电设备坏损时,应适时进行维护和修理,并在维护和修理过程中进行原因分析,避开同类问题再次显现。

维护和修理标准要求:安全、有效、经济、精准、快速。

2.设备维护和修理人员设备维护和修理应由谙习设备、具有维护和修理阅历的工人进行,实在人员由车间领导布置。

3.设备维护和修理记录设备维护和修理记录应在设备维护和修理台账中登记,认真记录设备维护和修理内容、时间、维护和修理人员等信息。

五、设备管理1.备用设备放置位置备用机电设备应依照规范摆放,并在摆放位置上标识设备类型、数量、维护和修理及保养情况等信息。

2.备用设备借用备用机电设备借用应事先向车间领导申请,并填写备用设备借用申请表,经批准后进行借用。

3.备用设备归还备用机电设备使用后,应当适时归还到其摆放位置上,并填写备用设备归还记录,便利统计设备使用情况。

4.备用设备报废备用机电设备在使用寿命已到或显现无法维护和修理的问题时,应当填写备用设备报废申请表,经车间领导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并进行登记记录。

六、检查评估1.设备检查标准设备检查应定期进行,实在周期可依据设备情形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情形、设备使用情况、设备摆放位置等。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的运维和使用,确保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的管理。

2.管理标准2.1 设备选购和入库管理1.选择备用机电设备时,应依据生产实际需求、性能指标和质量要求进行评估和比较,并选择可靠的供应商。

2.入库前,设备应经过质量检验,并建立认真的设备档案,包含设备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信息等。

3.入库后,设备应按规定的存储方式进行分类、摆放,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存放和保养。

2.2 设备维护和保养管理1.建立设备维护计划,包含定期检查设备、清洁设备、更换零部件等内容,并记录维护情况。

2.维护人员应严格依照操作手册进行维护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定期进行设备的防备性维护,如润滑、紧固螺母、清理设备内部等,以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2.3 设备故障处理管理1.设备故障发生时,及时报修,并由专业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2.记录设备故障发生时间、处理方法、维护和修理人员等信息,以便于故障统计与分析。

3.对于严重故障的备用机电设备,应及时更换,并进行故障分析,以防止仿佛故障再次发生。

2.4 设备报废处理管理1.对于实现使用寿命、无法维护和修理或性能严重下降的备用机电设备,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2.报废设备应经过清理、注销、销毁等程序,并做好相应记录,确保设备的完全报废。

3.报废设备的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确保环境污染的最小化。

3.考核标准1.设备入库管理的考核标准:设备档案完整、准确;设备存放有序、清洁。

2.设备维护和保养管理的考核标准:维护和修理计划落实情况、维护和修理记录完整和准确、维护操作规范。

3.设备故障处理管理的考核标准:故障及时报修、处理及时有效、故障记录完整、故障分析及处理改进。

4.设备报废处理管理的考核标准:报废设备登记完整、处理合规、环保措施符合要求。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机电设备的管理要求执行,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电器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确保设备完好,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 灵敏可靠。

二、区队要切实加强设备管理, 在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 其损失由操作司机、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 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承担)。

1.若因当班维护人和包机组成员未认真检查或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和缆线存在的问题, 凑合生产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2.若因润滑制度、操作规程等各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 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

3.若因区队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 即不安排维护时间又未确定专人负责(主管队长、专职包机人员和专职司机)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

三、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 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 (如: 胶带运输机、踩动式空压机、泵站、调度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 如漏检、漏记一次给当班维护人员罚款50元, 没有记录的给队长、技术员各罚款50元。

四、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在工作时, 未经机电科同意私自拆卸设备, 给责任者及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各罚款100元, 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 给责任者及设备维护人员罚款200元并按电气失爆进行处理。

五、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必须确保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未按规定时间、周期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的, 给区队机电主管队长和维护人员各罚款200元。

因甩掉保护装置不用或保护装置失灵损坏设备, 其损失由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 (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 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六、机电科每月不少于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 发现不安全隐患, 责令维护单位限期整改, 区队在规定时间少整改一条给区队长罚款50元。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 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机电井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机电井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机电井安全用电,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机电井的用电管理,包括井上、井下及井口的用电设施。

三、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机电井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用电管理部门负责机电井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及管理工作。

3. 机电井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用电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四、管理制度1. 机电井用电设施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性能可靠的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试验。

2. 机电井用电设施应按照规定进行安装、接线,确保电气线路畅通,无裸露、破损现象。

3. 机电井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电气操作。

4. 机电井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5. 机电井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6. 机电井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 机电井用电设备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漏电保护器、接地线等。

8. 机电井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接地,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9. 机电井用电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10. 机电井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电气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电气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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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机电设备的管理要求执行,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电器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二、区队要切实加强设备管理,在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其损失由操作司机、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承担)。

1、若因当班维护人和包机组成员未认真检查或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和缆线存在的问题,凑合生产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2、若因润滑制度、操作规程等各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

3、若因区队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即不安排维护时间又未确定专人负责(主管队长、专职包机人员和专职司机)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

三、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如:胶带运输机、踩动式空压机、泵站、调度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给当班维护人员罚款50元,没有记录的给队长、技术员各罚款50元。

四、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在工作时,未经机电科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给责任者及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各罚款100元,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给责任者及设备维护人员罚款200元并按电气失爆进行处理。

五、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必须确保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时间、周期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的,给区队机电主管队长和维护人员各罚款200元。

因甩掉保护装置不用或保护装置失灵损坏设备,其损失由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六、机电科每月不少于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责令维护单位限期整改,区队在规定时间少整改一条给区队长罚款50元。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查,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3、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工作的矿长、机电科设有分管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在机电矿长和机电科长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4、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

机电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理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并列分帐和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5、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

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设备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

机电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6、机电矿长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

1、机电科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需要,编制年度设备维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审核批准。

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2、新购设备到货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机电科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

3、设备必须入库保管,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

4、机电设备、电缆、配件等由机电科统一检查试验、领发,设备的领用必须由各单位材料员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

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1、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入井合格证”否则不得准许下井。

2、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生产、技术科联合验收。

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机电矿长、生产科、机电科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

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

3、如遇特殊情况和因生产需要,经矿长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因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

特殊情况下,机电科、生产科进行裁决,设备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排斥和机电事故的发生。

4、在使用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各班司机,维修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

四、设备后期管理1、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

(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

(2)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报告,机电科会同生产部门研究解决。

新进设备或新型设备,确因使用水平低需机电科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积极配合机电科进行处理。

2、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

3、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设、丢失,否则按价赔偿。

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确因生产需要拆除,向机电科提出报告,否则按设备管理处罚制度执行。

4、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

5、设备的检修分为日检、中修及大修三种,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主要设备执行每天强制性检修,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6、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修理部门必须按机电科及生产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对回收上井能在地面车间检修的设备,检修单位一定要与机电科联系,开票领取,不得擅自与使用单位联系修理,电器设备大修、中修由机电科负责。

7、移动大、中设备到地面修理,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交回机电科,由机电科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修理,使用单位维护班长负责到设备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

设备其零部件损坏,严格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

固定设备的大、中修必须有检修报告,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施工时间、地点、材料、备件需用情况,经批准后由检修单位技术员编制检修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劳动组织,报机电科、生产科、安全科、矿长审批,施工前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严格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8、设备大修后的验收(1)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科负责的技术员,会同设备管理员、检修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维护员技术员要按检修质量标准化严格验收。

(2)验收后,机电科技术员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一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

9、设备出矿修理(1)本单位无能力检修的设备,由设备组汇报机电科技术员、企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技术员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签定,然后由机电科提出申请,经分管矿长同意后,再联系外修人员。

凡出矿修理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到设备组签发机电设备出矿出门证明,调度室、保安科签字后方可出矿。

对修好回矿的设备,由机电科人员进行签定,合格者签发验收合格证入库保管,如外修的机电设备未经机电科验收,而入库使用的,造成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外修的设备,验收员要坚持秉公办事,不准假公济私,徇私舞弊。

(3)财务部门应见到验收合格证方可付款。

10、设备的报废在每年一次设备大清理后,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财务科、企管科组成鉴定小组共同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证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

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由机电矿长批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矿长及公司审批。

各单位不经批准都不得将所用设备随便列入报废之列,对报废的设备统一存放妥善保管,以便于利用备件等。

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的更新改造每年由机电矿长同机电科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和长远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报矿研究批准后实施。

更新改造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保证更新改造后,设备安全可靠、先进、节耗和增值。

11、安装后的设备移交和回收(1)设备一次性安装,按照生产设计和所需设备的规格、要求安装。

安装后的设备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从安装之日起,试运转三天后开始交接,移交时由安装单位联系使用单位并通知设备组共同验收交接,一次交接不符合安装质量标准者,按机电设备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移交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回收。

回收的设备把回收条交设备组以便核实,各区队电流总开关(馈电开关)电缆及五小设备真空磁力起动器均由机电科负责维护及回收。

(2)凡回收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单位注明损坏的配件应齐全,否则按设备不完好处理。

(3)设备的每一项回收(包括4mm2以上的电缆)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

(4)凡井上下不用的又需回收的机电设备应及时回收,由使用单位负责,对该回收的而不回收,按设备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5)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机电科办理回收手续,并按机电科指定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12、设备的内外调拨和外借(1)凡本矿单位之间的设备调拨,根据生产需要,由机电科设备组协调办理。

(2)机电设备需调出、调入本矿的,经矿长批准后按调拨手续由设备组具体办理。

五、五小设备的管理(1)五小设备(接线盒、电铃、接钮、防爆矿用煤电钻)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发放,统一检查并根据计划和生产需要进行调配,设备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使用台帐和卡,做到帐、卡、物三对号。

(2)各单位使用的小五件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要有专人维护、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五小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要消灭失爆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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