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保障裁判公正和司法正义的作用
司法正义维护公正审判的守护者

司法正义维护公正审判的守护者司法正义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它确保了每个人都能在公正的法庭上受到平等对待。
而作为司法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法官和律师被誉为司法正义的守护者,他们在实践中履行着维护公正审判的重要职责。
一、法官:客观裁判的保障者法官是司法系统的核心角色,他们负责依法进行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法官应该是中立、公正、客观的,他们的任务是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法律进行裁判。
对于每个案件,法官都要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先例,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确保犯罪嫌疑人或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官在审判中需要保持冷静公正的态度,不受外界干扰或压力的影响。
他们应该坚守职业道德,不偏袒任何一方,做到公正裁判。
作为司法正义的维护者,法官也要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以确保司法体系的公正性和效率。
二、律师:权益保护的捍卫者律师是法官旁听案件过程并代理当事人利益的专业人士。
他们的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
律师作为司法正义的维护者,必须遵守法律道德规范,维护客户的利益,同时也要尊重法官的权威和法庭的程序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需要准确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意见。
他们负责准备和提交必要的法律文件,并在法庭上进行口头辩论,以确保客户的观点被充分表达和维护。
律师的目标是在合法范围内争取最有利于当事人的结果,促进公正的审判和司法系统的运行。
三、公正审判的重要性公正审判是司法正义的核心体现,它保护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才能确保权力的合法行使和公平的司法决策。
公正审判不仅仅是对当事人的公平对待,也赋予人民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和支持。
司法正义的维护者们必须认识到他们的重要性,强调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他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不断学习和钻研,以便更好地为公正审判服务。
同时,司法改革和制度建设也需要得到持续关注和加强,以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程度。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律师是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他们代表并维护公民的权益,参与司法程序,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公正的对待。
律师的地位与作用在法治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法治社会的角度来探讨律师的地位与作用。
首先,律师作为法治社会中的专业人士,承担着辩护、代理、提供法律咨询等重要职责。
在司法程序中,律师代表当事人发表意见和观点,以确保他们得到公正的审判。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律师都能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当事人制定最佳的辩护策略,并为其权益进行辩护。
律师的存在不仅确保了正义的实现,也保障了法制的运行。
其次,律师在法律咨询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他们能够帮助公民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并为个人或组织提供合法合规的建议。
在商业领域,律师能够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帮助其规避法律风险,保护企业的利益。
对于个人而言,律师能够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确保公民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保护。
此外,律师还能够参与到立法和司法改革中,为社会提供建设性意见和专业知识。
他们通过参与立法讨论和提供律师意见书等方式,为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贡献力量。
在司法改革中,律师可以提出合适的建议,促进司法系统更加公正高效。
律师所秉承的法治精神,使得他们能够为社会的法律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也体现在他们对公正和公平的坚守。
在法庭上,律师代表当事人,运用法律途径为其辩护,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要求他们始终遵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他们要以法律为准绳,既护航公民权益,又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始终维护公民与社会的关系平衡。
然而,在世界各地,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挑战和限制。
有些国家限制律师的行为自由,削弱了他们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这种情况下,律师无法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容易受到政治压力和利益冲突的影响。
因此,法治社会需要为律师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确保他们能够以独立、公正的方式履行职责。
律师的作用与职能

律师的作用与职能律师作为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不仅是法律的代言人,也是公正与正义的捍卫者。
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律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职能。
本文将探讨律师的作用与职能,以便更好地理解他们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第一部分:律师的作用首先,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个人和组织提供法律咨询。
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需要律师的专业意见来指导他们的行动。
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提供合法的建议,并解答客户的法律问题,确保他们在遵守法律的同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律师在诉讼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代表当事人出庭,在法庭上陈述事实、辩护或起诉。
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能够利用这些优势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此外,律师还充当了调解人的角色。
在一些争议性案件中,律师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尽量减少冲突和诉讼的成本。
通过专业的谈判技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律师能够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并在案件中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第二部分:律师的职能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有着一系列的职能。
首先,他们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
法学教育和专业培训帮助律师掌握和了解法律体系,法规法律及其适用范围。
这些知识使得律师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且准确的法律意见。
其次,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在与客户交流时,律师应该能够准确理解客户的需求,并将法律术语转化为易理解的语言。
此外,在法庭上,律师需要能够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和法律观点,以便法官和陪审团能够理解并接受。
律师还需要具备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他们需要收集和研究大量的法律文件和案例,并将其应用到具体案件中。
通过分析和评估各种因素,律师能够为案件提供明智的建议和战略。
此外,律师还需要具备道德和职业操守。
他们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客户的利益,并且始终呈现诚实、专业和廉洁的形象。
这种职业操守是律师行业的基础,也是公众对律师的信任的重要保证。
第三部分:结论综上所述,律师在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公正与律师制度自考笔记尚德

公正与律师制度自考笔记尚德公正与律师制度公正是指在法律和道德准则的指导下,对案件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
公正是司法公正的核心要素,是司法制度的基石。
律师制度是指国家依法设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主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公正与律师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律师作为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一、公正与律师制度的关系公正是司法制度的基石,是司法公正的核心要素。
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主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律师作为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帮助当事人了解案件的法律性质和法律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
2. 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参与司法审判,为法官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建议,促进司法公正。
二、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 古代律师制度古代律师制度起源于古希腊和罗马,当时的律师主要是为富人和贵族服务,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等服务。
2. 现代律师制度现代律师制度起源于欧洲,最早的律师组织是英国的律师公会,律师公会的成员必须通过考试才能成为律师,律师公会还规定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3. 中国律师制度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当时的律师主要是为外国人服务,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等服务。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律师制度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54年成立了中国律师协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也得到了规范。
三、律师制度的特点律师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性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主体,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政治、经济、社会力量的干扰。
2. 专业性律师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的作用与职能

律师的作用与职能作为法律职业的代表,律师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负责为个人、组织和社会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法律服务。
律师的作用与职能多种多样,涵盖了法律领域的各个方面。
本文将探讨律师的作用与职能,并强调其重要性。
首先,律师的主要作用之一是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面临各种法律问题。
律师通过对现行法律的深入了解和掌握,为客户解答法律问题、指导其合法操作,并判断和解释各种法律规定。
这为客户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确保了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律师在法律纠纷解决中起着重要的角色。
当个人或组织陷入法律纠纷时,律师将代表其利益,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对于一般的法律纠纷,比如合同纠纷、人身伤害案件等,律师会通过调查、收集证据等手段,为客户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对于复杂的案件,律师还可以与其他专业人士合作,提供综合性的解决方案。
除了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外,律师还在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在商业领域,律师的职能是协助企业处理商业交易、参与合同谈判、制定公司政策等。
在刑事领域,律师为被告提供法律辩护,确保被告获得公正的审判。
在家庭领域,律师为夫妻提供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无论在哪个领域,律师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保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的另一个重要职能是维护社会正义和法治。
他们不仅仅代表个人和组织的利益,还服务于整个社会。
律师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参与法律改革和修订,为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做出贡献。
律师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公正的法律待遇。
总体而言,律师的作用与职能多种多样,从提供法律咨询到代理诉讼,从协助商业交易到参与公共事务,他们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律师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个人和组织提供法律保障,使他们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合法运营和维权。
同时,律师也致力于维护社会正义和法治,努力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律师的社会责任

律师的社会责任律师作为法律职业的代表,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他们不仅仅是法律顾问和代理人,更是社会公正的捍卫者和法治的守护者。
律师的社会责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律师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律师都应该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2. 促进社会公正:律师应当关注社会公正,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正义。
他们应当对不公正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决策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社会法治的进步。
3. 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律师应当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包括儿童、老人、残障人士、少数民族等。
他们应当为这些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传播法律知识:律师应当积极参与法律教育和宣传工作,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
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撰写法律文章等方式,律师可以帮助公众了解和遵守法律。
5. 参与公益事业: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
他们可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无法支付律师费的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
此外,律师还可以参与环保、教育、医疗等公益项目,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6. 维护法治和社会秩序:律师应当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他们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不参与非法活动,不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帮助。
律师应当以身作则,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
总之,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多方面的,既包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包括积极参与社会公正的维护和促进,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传播法律知识,参与公益事业,维护法治和社会秩序等。
律师应当以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为社会进步和公正发挥积极的作用。
浅谈律师如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

浅谈律师如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概述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角色与职责,并介绍其如何有效发挥作用。
律师的角色与职责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拥有特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能力。
律师的角色和职责主要包括:1.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意见。
律师通过对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意见,帮助其了解案件的法律风险和可行性,并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2. 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仲裁。
律师在法院和仲裁机构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或仲裁,秉持法律公正、合法权益保护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 参与法律制定和法律解释。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参与法律的制定和解释,通过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依法治国的法律建设与完善做出贡献。
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律师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公平正义。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承担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责任。
他们通过聆听双方意见、调查取证、提供专业意见等手段,为法庭提供客观公正的证据和观点,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公平判决。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更多的人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他们还可以通过参与纠纷调解、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 引导公众意识的法治观念。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有责任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他们可以通过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组织法律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整个社会对法律的遵守度。
律师如何有效发挥作用1. 不断提升专业素质。
律师应通过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专业素质,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2.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合作。
律师可以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通过互相协作和交流,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律师的作用与职能

律师的作用与职能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职能。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代理当事人进行法律事务处理和解决法律争议,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现代社会中,律师的作用和职能日益被重视,因为法律事务越来越复杂,需要专业的法律人才来处理。
首先,律师的作用是保护法律权益。
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进行法律事务处理时,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这可能涉及到财产、人身自由、婚姻关系、企业权益等方面的问题。
律师需要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具体的法律操作来实现这一目标。
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并为当事人提供最优化的解决方案。
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打官司,代表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和解,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视心保护和维护。
其次,律师的作用也包括创造法律。
律师不仅仅是一个处理法律问题的职业人员,还可以在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律师可以参与制定法律条款和政策,为当地的法律环境做出贡献。
律师也可以在司法程序中扮演关键的角色,例如提供证据和证明事实。
律师可以为法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做出公正的裁决。
在司法过程中,律师还可以促进公正表达和公正裁决,从而改善法律系统和司法制度。
第三,律师需要担负社会责任。
律师的职责不仅仅是代表个人或企业保护他们的利益,还需要为社会应对重大的法律和道德问题做出贡献。
律师需要在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做出平衡,同时也需要为公益事业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劳动。
例如,律师可以通过公益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方式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律师还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和义务辩护来保护弱势群体和非法移民的权益。
最后,律师可以为个人和企业提供长期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律师不仅仅是在紧急情况下寻求帮助的人,还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在未来的业务和生活中为他们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
这种长期的关系可以帮助律师更好的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利益,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
总之,律师的作用和职能非常重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在保障裁判公正和司法正义的作用在讨论律师在法制社会中的作用时,一般人均认为律师的主要作用在于通过担任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看法是不无道理的。
律师的大量活动表现为在诉讼中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其宗旨是严格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律师的活动不限于诉讼活动,还包括参与仲裁、起草合同、提供法律意见等大量非诉讼业务,随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律师在这方面的作用要更为突出。
即使就律师参与诉讼而言,也并非仅限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律师在保障裁判公正和司法公正中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这首先要从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方面展开讨论。
律师和法官同为法律职业者,英文中“lawyer”指熟知法律的人,既包括律师,也包括法官,他们都是法律职业者。
在日本,将辩护士(律师)联合会,与最高法院、法务省同称为“三法曹”。
而律师常有“在野法曹”之称,并与作为“在位法曹”的法官相对应。
律师与法官的职能都负有正确执行法律,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责。
他们都是为建造法制大厦添砖加瓦的人,其共同目标完全是一致的。
法官的司法活动并不是孤立的,而必须要取得律师配合。
在现代社会,尽管律师不是司法者,但司法制度与律师制度关系十分密切,司法的公正不可离开律师的活动。
因为诉讼活动是颇为复杂的,要通过诉讼维护社会正义,首先必须要消除人们对法院的感情上的隔阂,使人们不惧怕诉讼、不厌恶诉讼,这就要通过律师的活动使当事人与法院之间进行制度上的沟通,使当事人不觉诉讼繁琐、陌生或可怕,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来儒家文化的“息讼”“无讼”思想影响深重的国家,消除民众对诉讼的恐惧心理是十分重要。
正如本世纪初中国在开始酝酿律师制度时,一位政府官员在其所编的《律师法草案》中所阐释的。
“司法独立,为法制国公权精神所示,而尤其不可无律师辅助。
律师制度不施行,则人民之对于司法官厅,不免生种种之恶感,致生诉讼上无穷之障碍,是非设置律师制度不可。
盖有律师为诉讼人攻击、辩护、事事依据法律,绅既无所容觖望,官也不能稍有绚违。
而自起诉,检查一切手续,皆有律师之为前导,不致仍前无所适从。
民间恶感,非但可以消除,而律师之信用既彰,则于司法机关,且可因以发展,其关系诚非浅鲜”[1].这段话确准确概括了律师在沟通法院与民众的关系方面的作用。
诚然,新中国的法院并不是旧社会的衙门,民众对人民法院并不存在着几千年封建社会中民间一直存在的对衙门的恶感,但是如果没有律师,而一般民众因不熟悉法律,难免会对在法院打官司产生厌烦和恐惧,从而通过诉讼实现权利,保护权利的途径难以获得。
律师对法院的司法活动配合表现在,律师制度的存在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现代司法仅要求实体的公正,而且要求程序的公正。
而程序的公正乃是司法正义的固有内容,并具有独特的价值。
律师制度在配合司法作成裁判、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律师在实现程序公正方面的作用。
从程序上公正来看,裁判的正确只有通过公正的程序才得以保障现代程序法所贯彻的诉讼地位平等,对诉讼权利的尊重,处分自由、充分对话、诉讼权利的充分救济、诉讼中人权的保护和诉讼参与等,都要通过律师的中介活动传递到当事人,或需要律师的参与。
公正的程序是有助于发现案件的裁判结果是正确的。
这是不能缺乏律师制度的。
我国几千年来一直没有律师制度,因此程序制度极不发达且不合理。
尤其是在刑事案审判中,因历代封建专统治者提倡和容忍使用酷刑来榨取口供,以至经常发生屈打成招、含冤致死、乱攀乱供现象。
诉讼完全采用纠问式方式。
这也极易导致裁判官的恣意妄为。
尽管历代统治者希望通过制定完备的成文法,或者以例补法及通过建立惩治贪官及不负责任等措施来实现裁判公正,但因为没有公正的诉讼程序制度,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此种裁判结果很难保证公正性,而造成这一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律师制度的结果。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开始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诉讼程序制度,尤其是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审判方式的改革,都在为建立公正诉讼程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然而各种程序,如庭审方式的对抗制、强调诉讼当事人的平等、当庭质证、注重辩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审判公开等都离不开律师的参入,换言之,在设计这些制度,就必须要考虑到律师的作用,如果律师不能参与诉讼活动或者不能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很难设想这些程序的适用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即使能够适用,它也会与立法者的初衷大相经庭。
尤其是在审判方式改革中需要引入对抗制,而采用对抗制的前提是具有一套完备的律师制度和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律师能够在诉讼中发挥重要重要。
如果没有律师参与诉讼,则在我国现阶段当事人的水平仍然十分底下的情况下,根本不能实现诉讼的程序公正,也不可能实现对抗制……所以,我认为现代诉讼程序制度是与律师制度绝对不可以分开的。
(二)律师在实现实体正义方面的作用。
从实体的正义来看,要确保实体正义,必须要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什么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内含?以事实为根据,就是说要通过审判、发现真实。
然而如何才能发现真实呢?长期以来,我们强调通过法官在诉讼中的作用,认为发现真实只是法官的任务。
无论是在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的审理中,我们都注重法官职权的作用,要求法官亲自调查、取证,确保事实的真实性,而对当事人的主张及提供的证据并不十分信任,但实践证明这一方式并不是发现真实的恰当的方法。
这种方法的缺点在于:第一,法官不能保持中立的角色且容易先入为主。
刑事案件来说,法官在庭审中常常通过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以证明被告是否有罪,如果法官早已通过事前调查、阅卷等方式而确定被告有罪就会将其形成定局的观点强加给当事人,造成法官与当事人一方的对抗。
正如许多法官所指出的,这种使法官成为矛盾的焦点的做法,不可避免地引起公民对法官裁判公正性,正当性的疑虑[2],因为法官的角色已发生了某些变化,它并没有保持一种中立的地位。
第二,法官亲自调查收集的证据,如果与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意见不合,法官如何认定证据,并在证据的认定方面与双方当事人保持某种平衡是十分困难的。
如果难以保持平衡,则法官的中立性必然受到怀疑。
第三,法官的调查因资源和精力所限,其收集的证据必然是零碎的、不连贯的、难以形成某种具有内在联系的证据体系。
法官也可能象当事人那样为自己的利益而收集、提供系统的证据也不会当事人那样充分理解其提供的证据的内涵及价值。
所以过分强调法官的职权作用,并不一定能发现事实真相。
相反法官作出公正裁判的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可能正好相反。
美国学者布鲁兹尔(Brazil)在讨论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时,提出律师在诉讼中常常可能具有五个目的(1)将官司打赢;(2)赚钱;(3)避免因过错而被起诉;(4)获得声誉及同仁的称赞;(5)发展自己。
具有这些目的很难说是自私的,而是一种制度所固有的。
这些目的存在将促进和刺激律师在代理为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过程中,会基于客户利益的最大化(the client‘s best interests)而努力收集对客户最有利的证据(当然也可能会收集到与真实不符的证据)从而促进一种真实的发现[3].我认为这一观点具有一定的道理,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当事人,由当事人负责举证,他们会通过其律师,最大限度地收集、提供有利于自己的有关案件事实的证据。
可以最充分地揭示、发现证据的潜在证明力和价值。
当然律师也可能会收集一些与案件的真实性不符的证据,这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
我们要看到,由律师收集的证据,必然增加了证据的数量,这是法官所做不到的。
法官收集提供证据的动力绝对不会超过当事人。
即使证据可能与事实不符,但通过双方的质证、辩论,能够逐渐暴露证据的真伪及价值。
更何况证据最后的认定权在法官,法官面对着认定具有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证据,总比自己亲自收集要轻松的多也公正的多。
最后,即使法官认定的证据不利于一方,那么该受不利认定的一方也可能负有责任,因为他并没有通过其律师收集和提供足够对其最有利的证据而说服法官。
原有的审判方式和程序之所以适用很长时间难以更正,不仅受到一些旧的观点的束缚,很大程度上乃是因为担心当事人能力不足,知识欠缺所造成的,这乃是因为缺乏律师制度的缘故。
我国近几年来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实践证明效果显著,在刑事诉讼方面改革的经验已部分被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所采纳,使我国程序制度向现代化、公正性方面迈出了一大步,而审判方式改革之所以能够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因为我国已经建立了一支数目可观的、有一定质量的律师队伍,并且已逐渐建立了律师制度。
如果没有律师的作用,庭审方式的改革和程序不完善是根本不能实现的。
我们再讨论法官在裁量中以法律为准绳的概念,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严格依据现行法,成文法的价值在于它通过确定明确、统一的规范而使法官的裁量有所依据,同时也为这种裁量活动作出了规范,法官的全部裁判行为都要依据法律,这就是司法的本来含义。
然而,成文法固有的缺陷在于,其以条文方式表现出来的含义因难以预料社会经济变化与原因而难免出现立法漏洞,或者条文本身因设计和思考的不周密而导致含义不明等等,在这些情况下都会出现一个法官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
对此我们在前面已经作出过详细的讨论。
我们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正确适用法律方面,律师是否能够发挥某些作用呢?我认为这是可行的。
因为在审判活动中,律师可以为法官正确理解或适用法律提供参考意见。
沈家本先生在清末修律时,建议实行律师制度,其中一个理由便是律师可以弥补司法官知识的不足,此处所说的知识主要是指法律方面的知识。
当今世界各国,律师帮助法官适用法律及在弥补法官知识不足方面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
例如在美国,尽管法官大多是从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实践经验的律师中挑选的,但律师仍然为法官适用普通法和制定法提供了重要参考因为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如果要适用普通法,则判例如汪洋大海,应该选择哪一个案例?除先例外,是否还要适用制订法,制定法是联邦的法律还是州法,这些都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而律师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而提出适用法律的建议,对法官而言,无疑是重要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