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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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制度

小学学校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制度

公务出差及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一条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计划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差旅计划表作为差旅费预借款或报销的依据(一般不外借公款)。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
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会务费。

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以《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为依据)。

第三条交通费
1.一般情况下,学校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汽车(不含出租车)、轮船(不含旅游船)。

2.凭据报销往返直接路线交通费用,与出差事由无关绕道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不予报销。

3.在出差地点因特殊情况乘坐出租车的,需在差旅费报销单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4.经批准私家车出行的交通费报销按照《***学校私车公用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住宿费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在限额内凭据报销。

无住宿费票据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

2.由对方单位接待或住亲戚朋友家无住宿发票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第五条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按照出差自然
天数计发,每人补助标准为省内外每人补助标准为100元/天,县内出差无伙食补助。

2.由会议主办单位或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会议期间不发给伙食补助费。

第六条会务费(资料费)
必须向会议主办单位索取正式票据。

中小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中小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三公经费(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公务差旅费)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中小学。

第三条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公开透明: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三)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浪费。

(四)合理使用:确保三公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三公经费的统筹管理、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审批三公经费使用计划。

(三)监督检查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三公经费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二)审核、审批三公经费支出。

(三)对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

(四)定期向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报告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二)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

(三)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八条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二)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预算执行质量。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三公经费支出范围:(一)公务接待费:用于接待来访的上级领导、专家、学者等。

(二)公务用车费:用于学校公务用车维修、燃油、保险等费用。

(三)公务差旅费: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等产生的交通、住宿、伙食、通讯等费用。

第十条三公经费支出审批:(一)公务接待费:由学校办公室提出接待方案,经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

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

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是学校出差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旨在规范费用支出,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在小学生进行差旅活动时,管理差旅费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差旅费用应该提前进行预算,明确活动经费的来源和用途,
并尽量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差旅费用应当合理、节约,不能出现奢侈浪费现象。

3.差旅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效凭证,如发票、票据等,以确保费
用支出真实有效。

4.差旅费用的审批应按程序进行,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5.差旅费用的报销需在活动结束后尽快办理,不得拖延。

6.对于差旅费用使用不当或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给予相应的
处理和惩罚。

通过严格执行小学差旅费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活动经费的支出,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同时也能教育学生珍惜每一分钱,提高经济管理意识。

希望所有参与差旅活动的人员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学校财务安全。

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一、总则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小学在财务报销方面的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小学各级各类财务支出和报销的管理工作。

二、报销范围1. 差旅费:包括公务出差的交通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等。

2. 劳务费:包括雇佣临时工的费用、外聘专家的费用等。

3. 物品采购费:包括办公用品、学习用具、设备设施、图书等的采购费用。

4. 维修费:包括房屋、设备、电器等的维修费用。

5. 培训费:包括教职工培训、学生培训等的费用。

6. 其他费用:包括会议费、公务招待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三、报销程序1. 申请:财务报销由经费使用人进行申请,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财务报销申请表的格式填写申请内容。

2. 审批:申请材料经经费管理人初审后,交给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并签批同意。

3. 财务处理:申请获得审批后,财务人员进行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进行财务处理。

4. 报销:财务人员将核对无误的申请材料交给出纳员进行报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销款项退还给申请人。

5. 监督:财务报销部门要加强对财务报销的监督,确保报销程序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四、报销审批1. 报销额度:根据小学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报销金额上限。

2. 内部审批:小学内部设立审批流程,报销金额低于报销额度上限的可以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高于报销额度上限的需由校长审批。

3. 公示审批:将报销申请材料在办公区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报销。

五、材料要求1. 报销申请表:包括报销明细、金额、申请事由等必要信息。

2. 发票:应提供原始发票或者复印件,确保报销的真实性。

3. 支付凭证:包括借款单、支付单等,用于记录报销的支付流程。

4. 附件:如有必要,需提供与报销申请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六、审核制度1. 部门审核:对于不同的申请事项,由相关的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 财务审核:财务人员要认真核对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小学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和合理使用。

第三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的管理范围包括:教师培训、学生培训、学术交流、会议、考察等活动的费用和差旅费用。

第二章培训费用管理第四条培训费用的支出范围包括:培训课程费用、培训材料费用、住宿费用、交通费用、餐饮费用等。

凭证,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发票、住宿发票、交通发票等。

第六条培训费用的报销程序:(一)参加培训人员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二)参加培训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销培训费用,并提供相关报销凭证。

(三)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报销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确保培训费用的合规使用。

第七条培训费用的报销标准和限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差旅费用管理第八条差旅费用的支出范围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饮费用等。

凭证,包括出差通知、交通发票、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

第十条差旅费用的报销程序:(一)出差人员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二)出差人员应在出差结束后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销差旅费用,并提供相关报销凭证。

(三)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报销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确保差旅费用的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和限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和监督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审计部门应对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的合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心小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规范和管理中心小学教职工出差期间的差旅费用报销,提高报销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心小学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用报销。

三、报销标准1.交通费:(1)公共交通工具: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需提供交通票据或行程单据;(2)自驾车:按照国家规定的里程补贴标准报销;(3)租车:按照实际租车费用报销,需提供租车合同和发票。

2.住宿费:(1)宾馆酒店:按照实际住宿费用报销,需提供住宿发票;(2)私人住处:按照附近宾馆酒店同等标准的住宿费用报销,需提供住宿发票或屋主提供的住宿证明。

3.餐饮费:按照实际餐饮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餐饮发票。

4.其他费用: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实际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票据。

四、报销流程1.出差计划申请:教职工准备出差时,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递交出差计划申请,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和预计费用等内容。

2.经费核准:部门领导根据出差计划申请的内容进行核准,确认出差事由和费用预算是否合理。

3.出差报销申请:教职工返回后,需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详细列明出差期间的各项费用及相关票据信息。

4.审核和审批:财务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对票据真实性和费用合理性。

审核无误后,由部门领导审批并签字确认。

5.报销支付:财务部门根据申请表进行支付操作,将报销款项划入教职工个人的工资卡或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1.教职工在出差期间需妥善保管相关票据和发票,确保报销申请的真实性。

2.如因私人原因产生的费用,需教职工自行承担,不可报销。

3.如教职工在出差期间有额外的出游或购物行为,相关费用也不可报销。

4.对于大额差旅费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报备并进行批准。

5.如教职工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与报备的费用不符或超出预算,需事后进行调整和说明。

六、附则1.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

2.教职工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财务部门进行反馈。

小学出差、出差派车及报差费审批制度(5篇)

小学出差、出差派车及报差费审批制度(5篇)

小学出差、出差派车及报差费审批制度为规范因公外出活动,加强人员和财务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因公外出,不论学习、开会、采购或其他外出任务,由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和教导处、学生处、总务处主任根据上级通知和工作需要确定外出人员、时间、地点,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____天以上,须报经区教育局批准。

二、参加区教育局以外单位和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和工作会议,凭上级通知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并报请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三、凡因公差需用专车者,须经校长批准。

学校所派公车必须专车专用,无特殊情况不得绕道,随车人员必须同车往返。

违者超出费用自理。

四、出差者回校后,须在一周内办理好差旅费报销手续。

报销程序为:本人将各种票据分类按财务要求贴好,如实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经派差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会计初审,再交校长审定签字,最后交会计报销。

五、审批教职工外出必有严格执行《____组织教职工外出考察和参观学习的管理办法》。

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小学出差、出差派车及报差费审批制度(2)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小学出差、出差派车及报差费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对出差活动及费用的管理,确保出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小学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出差、申请派车及报差费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出差申请2.1 出差申请人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小学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及出差人员名单。

2.2 出差申请表应在出差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并由负责人进行审批。

2.3 负责人应在审批通过后将出差申请表交给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知出差人员。

第三章:出差派车3.1 出差人员如需要派车出差,应在填写《小学出差申请表》时明确需求,并注明出差地点及时间等信息。

3.2 行政部门根据派车需求,安排合适的车辆,并提前通知司机及出差人员相关安排。

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学财务报销管理工作,加强财务控制,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本制度适用于小学的财务报销管理工作,包括教职工报销、学校设备物资报销等。

二、报销范围1. 教职工报销: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等。

2. 学校设备物资报销:包括设备购置费、材料费、耐用消耗品费等。

三、报销流程1. 提交报销申请:报销人员填写《财务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报销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将申请表和相关凭证提交给财务部门。

2. 财务审批:财务部门负责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核对申请中的金额和凭证的真实性。

如有问题,财务部门会与报销人员沟通,并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3. 付款审批:报销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批后,需要经过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才能进行付款。

校长或副校长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报销符合学校财务政策和规定。

4. 付款执行:经过校长或副校长审批后,财务部门将报销金额划拨给报销人员,并记录相关的付款信息。

报销人员领取报销款项后需签字确认。

四、报销凭证1. 发票:报销人员应提供有效的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发票上需包含商品名称、金额、购买日期等基本信息,并与报销申请中的金额一致。

2. 收据:如无法提供有效的发票,报销人员可提供收据作为替代凭证。

收据应包含明细项目、金额、购买日期等基本信息。

3. 其他凭证:如需报销的费用无法提供发票或收据,报销人员需提供其他具有证明效力的凭证,如合同、协议等。

五、报销审计1. 定期审计:学校财务部门将定期对报销工作进行审计,核实报销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确保报销过程的规范性。

2. 不定期审计: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或审计机构有权对报销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审计,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六、报销限制1. 标准限制:学校会根据财务预算和管理要求,设定各项报销标准和限额。

报销人员在报销时需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申请,超出限额的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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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中心小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暂行)
根据文件精神,按照赫章县财政局和赫章县教育局对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镇各学校高效运行、规范学校教职工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听课、培训、学习等公务出差行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开展和学校经费按照节约,高效,规范原则开支,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保证公务行为高效,费用节约、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六曲河镇教育管理中心及六曲河镇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

第二章出差审批
第三条普通教职工及学校中层领导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外出参加会议、听课、学习、培训、业务评比,各类比赛(含带学生参加比赛)等活动和因工作需要临时出差的,由所在学校出具派差单经校长或副校长审核批准(片区学校校长因出差在外不在校时由总务主任审批)后再出差;各校校长各类出差,由学校出具派差单,报教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出差。

第四条教管中心工作人员及由教管中心指定的学校教职工出差的,由教管中心出具派差单并经教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出差。

第五条教管中心主任由上级通知出差的,由教管中心副主
任审批,无上级通知出差的要由镇分管领导审批;教管中心副主任出差由教管中心主任审批。

第六条教管中心及各校应根据所办理事务的工作量、时限、难易、复杂程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及出差天数。

各学校必需实行先审批后出差,严禁出差后再补审批手续。

如果是开会、培训的,要在出差事由栏注明:是短信通知、或是电话通知或是文件通知。

若审批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套取差旅费的,经查实后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退违规所报的差旅费,并视情节予以通报。

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出差管理
第七条出差暂时不存在落单报销。

即当出差人数或性别为单时,住宿费按个人的标准凭票报销,暂不按在多一人标准的范围内报销。

第八条到赫章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等出差的,活动在上午9点钟以后开始的不能报活动前一天的费用;活动在下午6点以后结束的,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住宿的,可以报销当晚住宿费及第二天的生活补助费费用;到县外出差的按文件规定执行,若活动提前结束的据实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员必须选择最经济、快捷的交通工具。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准开私车出差或租车出差。

第十条县内出差原则上不住宿,若因工作和特殊原因需住宿的,需报请派差审批人审批。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要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尽量做到“一差多能”,既要完成出差人的主办事宜,还应做好各项托办事项。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教职员工擅自出差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出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经审核批准后,要安排好自己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后方可外出,在外公务出差期间,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需要增加出差天数的,必须以短信或电话向派差审批人请示汇报,并在出差回来后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归后两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未经请示,私自延长出差时间,超过审核天数的部分不予报销超出时间部分的费用,私自延长期间并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所辖学校开展工作据实审核报销。

第十七条在周末和假期到赫章或县外出差的,最多只能按从工作所在地(教育管理中心、学校)到出差地出差费用报销,若费用低于从工作所在地到出差地出差费用的据实报销。

第四章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当出差人数或性别为单时,住宿费不再执行第三章第十五条第(7)款规定,即不再按多一人的标准报销。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作报销标准规定的,各项出差报销标准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在差旅费的审核报销上,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开冒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六曲河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4年11月8日起开始执行。

XXXXXXX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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