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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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

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

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报销。

第二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交通工具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标准1. 交通工具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出差期间的火车票、飞机票、长途汽车票等。

2. 住宿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出差期间的住宿费。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报批。

3. 伙食补助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4. 市内交通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人员应当提前规划出差行程,填写《出差审批表》并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

2. 出差人员凭有效票据报销差旅费。

报销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标准和流程,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报销,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4. 出差人员应当在出差结束后及时报销差旅费,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出差的管理,合理控制出差次数和费用。

2.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报销行为的合规性。

3. 出差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报销。

第六条违规处理1. 出差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一经查实,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各部门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审批出差申请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财务部门未按照规定审核差旅费报销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并予以发布。

注:本规定中的“公司”指的是制定本规定的企业或组织。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优秀5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优秀5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优秀5篇】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篇一一、目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差旅费开支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公司三、职责:1、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实施本制度。

2、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所有费用支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级别人员开支标准出差期间的报销标准,按职员、主任(区域经理级)部长级(含部门主管)总监级四级报销标准。

B类城市(61个):1、省会、直辖市(29个)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石家庄、乌鲁木齐、兰州、西宁、西安、银川、郑州、济南、太原、合肥、武汉、长沙、南京、成都、贵阳、昆明、南宁、杭州、南昌、拉萨、福州、台北、海口。

2、其他地区(32个):宁波、温州、台州、金华、泉州、佛山、东莞、中山、湛江、北海、汕头、苏州、无锡、常州、临沂、洛阳、曲靖、桂林、延安、遵义、九江、宜宾、青岛、威海、烟台、潍坊、日照、唐山、大连、鞍山、大庆、鄂尔多斯。

C类城市:其他城市五、伙食补助规定1、本市所辖市/区及周边城市出差,当日往返补助20元/天。

市内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补助15元/天。

2、市外省内出差,当日往返的,补助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3、办事处人员出差到附近地区,当日往返的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补助标准。

4、出差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

不需出具补助票据。

六、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2、业务人员出差借款,要事先还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

由本部门总监签批,部门借款汇总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财务部备案。

其他特殊费用须提前申请特别说明后由总经理批准。

3、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按规定在公司工作实习期满,正式录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学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待遇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

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公司出差人员、公司统一安排的参加会议人员及其他外派员工。

二、因公需市外出差,由本人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审批,经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出差。

因公市内办事的须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属上级签名确认。

三、出差人员的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由公司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交通费)
(1)长途交通费按以下规定,在标准等级以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2)市内交通费按下列标准等级以内,凭发票实报实销。

(3)市内因公出差,首选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地铁或大巴),非紧急事务不能乘坐的士、滴滴等网约车,如紧急事务需超标乘坐的,须事先填写申请单,经直属上级和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4)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因每月有报销车辆费用补贴,不能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特殊情况,经物业副总批准自驾私家车外出公干的,可适当补贴油费和路桥费。

2、住宿费:实行标准限额,凭发票限额报销。

注:出差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相应增加60元。

3、伙食补贴
(1)当天往返伙食补贴按每人40元/餐标准使用;
(2)旅途当中的伙食补贴按每人40元/餐标准包干使用;
(3)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单独报销,不在差旅费中开支,但应相应减少伙食补贴;
4、出差费用的报销及审批
(1)出差人员应在回到公司后5天内报销完毕;
(2)出差人员依照报销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财务主管审核,报财务副总监、行政副总、副总审批,经财务副总签批后支付。

(3)出差人员若有借出差备用金的,返回报销时首先冲抵备用金。

物业副总:部门经理:申请人:。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8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8篇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8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状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一、公出人员交通费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贴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

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一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

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二):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及流程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及流程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规定1.报销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2.报销范围: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等合理差旅费用。

3.报销条件:员工在公务差旅中产生费用,并且符合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4.报销标准:差旅费报销按照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员工需在报销前查阅相关标准并了解具体限额。

5.报销申请时间:员工应在差旅费实际发生日期后一个月内提出报销申请。

二、流程1.出差计划提报:员工在确定出差计划前,需将计划书以电子邮件形式提报给直接上级,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任务内容等。

上级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差旅费用的发生。

2.差旅费用发生:员工根据差旅计划提前预订交通工具、酒店和餐厅,尽量选择合理且经济的方案,确保费用在规定标准内。

3.费用凭证保存:员工在差旅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相关费用凭证,如发票、车票、酒店账单等,以备报销申请时使用。

5.报销审批:报销申请提交后,由费用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通常包括初审、部门审批和财务审批等环节。

各审批环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6.费用核算与支付:财务部门根据报销申请中的费用明细进行核算,并将报销金额支付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员工可在支付完成后及时查询到账情况。

7.费用跟踪与统计:公司费用管理部门需及时更新公司差旅费用统计表,对不同部门及员工的差旅费用进行跟踪和统计,为公司的成本控制提供参考。

三、注意事项1.员工在差旅过程中应尊重公司的规定,合理使用差旅费用。

2.差旅费用凭证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行为,将追究员工的责任。

3.差旅费用应合理控制,员工应遵循节约原则,尽量选取经济实惠的方案。

4.员工应及时上报出差计划和报销申请,不得超过规定时间进行申请。

总结: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是企业内部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规定报销范围、报销条件和报销标准等方面,以及详细的流程设计,可有效管理员工差旅费用,提高费用控制效率,实现企业经费的合理节约。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篇一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差旅原则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

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通用】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通用】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实施,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根据我厂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公务出差报销的规定公务出差指本单位职工派往外地从事公务工作,参加会议及短期培训、考察等。

二、差旅费报销基本标准1、住宿费指包括房费、服务费及相关附加费等费用。

2、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节约不补,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20%。

3、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不得报销住宿费。

4、参加会议等统一组织活动和协助工作期间,住宿费凭据按实报销。

5、离开住宿地,启程时间为14点以后的,可加报半天住宿费;启程时间在20点以后的,可加报一天住宿费(必须提供依据)。

6、专职外勤业务员长期出差固定地区的,有厂设办事处能提供住宿的,必须在办事处住宿;无厂办事处提供住宿的,应由部门个别申报分管厂领导审批住宿标准。

7、厂领导可按双倍基本标准限额。

8、出差人员逢单数时,其中一人可按双倍基本标准限额;男女同时分别逢单数时,其中二人可按双倍基本标准限额。

(二)交通费:1、交通费指出差途中乘坐飞机、车、船等的费用。

2、中层以下(含中层)人员出差途中航空里程600公里或铁路里程1000公里以上的,可乘坐飞机。

本省至广州和深圳等地往返出差或中转的,不得乘坐飞机。

3、出差省外及乘坐飞机的,须经分管厂领导批准;中层以下人员乘坐飞机的,应同时报经正厂级领导批准。

4、随行厂级领导出差一人按同标准报销交通费。

5、从事专职外勤一年以上的人员,单趟出差时间(不含路途)满30天的,可乘坐双程飞机。

在分管的片区范围内,不得乘坐飞机。

特殊情况可由分管厂领导批准。

(三)市内交通费及电话费1、在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电话费二项合并标准按每人20元/天,在限额内凭据按实报销,超支自负。

2、经批准乘坐飞机的人员,从机场到住宿地的往返市内交通费凭据按实报销。

3、有厂固定机构场所的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已配备汽车的,所属人员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尊敬的员工,
为了规范公司的差旅费用报销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以下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1. 报销范围:差旅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与出差相关的费用。

2. 报销标准:公司对于差旅费用有统一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请参考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文件。

3. 报销流程:员工在完成差旅后,需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的发票、票据等凭证,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至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4. 报销时限:员工需在出差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差旅费用报销单,逾期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以报销。

5.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差旅费用报销,员工需提
前向部门主管和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并提供充分的解释和证明材料。

6. 合规要求:在差旅过程中,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差旅政策和合规要求,不得擅自超支或报销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严格遵守以上差旅费用报销规定,确保公司财务的合规和透明,谢谢合作!
人力资源部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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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差旅费用报销管理标准及流程,明确员工出差的定义,住宿及交通等各项费用的报销标准,为财务监督控制提供管理标准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xxxx(以下简称集团总部)及与其有关联交易关系的所有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全体员工差旅费报销的管理。

2、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可以本管理规定为基本依托,根据所在地人员特点,制订适合本公司的补充规定,经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备案后,与本管理规定具备同等管理效力。

第三条、出差审批原则
1、各公司、各部门员工应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确定出差计划并使用差旅费,能够通过其它沟通方式解决的事务,尽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为由外出旅游或参加其他私人性质的活动。

2、每笔差旅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出差结束后必须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成果,直接上级有责任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

3、出差期间有可能发生的超时(超出公司规定的正常上下班时间的延时及周末)工作因素因公司除支付当日正常工资标准外已支付出差补贴,因此不再计发加班费或予以补休。

4、总部管理部、总部财务部有权针对各公司/各部门差旅费予以核查。

第四条、相关定义
1、出差
“出差”是指因公到公司所在市行政区划范围以外地区处理公司事务的行为,因私赴外地会议、培训、办事不计为出差。

例如总部员工出差是指到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以外地区处理公司事务。

外派出员工回家探亲的情况不计为出差,探亲路费可按出差交通费标准每年报销2次派出地至派驻地的往返费用;外派员工回派出地公干而非回家探亲的,可按出差标准予以往返交通费报销,不占用外派员工探亲路途报销次数,但不计
为出差,不享受出差的相应补贴。

2、因公外出
“因公外出”是指因公到公司所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当日可返回的行为。

例如总部员工因公外出是指到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外出处理公司事务。

3、因公外训/与会
“因公外训/与会”是指因公赴外地培训或参加各类外部机构组织的会议活动,培训/与会目的地可为本市或外地省市,因公外训/与会不计为出差。

第五条、管理职责
1、管理部
(1)总部管理部
A、负责建立、完善差旅费报销标准和项目等相关管理规定并给与解释;
B、负责审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公司的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2、出差员工所在部门
(1)出差员工
A、负责提出出差申请或履行出差工作任务;
B、填制出差报销相关单据,提供合理、详细的出差报销费用明细及相关票据,确保报销金额准确合理,票据合理合规合法;
(2)出差员工的直接上级
A、审核出差员工的出差目的、计划、费用预算;
B、审核出差回来后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及与计划的差别、实际产生出差费用的必要与合理性,并针对明显有问题的出差行为及所产生的费用予以驳回并提出处置建议;
(3)出差员工的间接上级
A、审核员工出差的必要性、出差费用预算与出差回来后的计划变更;
B、审核针对问题出差给出的处置建议。

(4)部门系统最高领导
负责审核超过报销标准的差旅费用,给出处理意见并对问题出差给出的处置建议给予批示;
3、财务部
A、审核报销签字和审批权限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B、审核出差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以及报销金额与票据金额的相符性;
C、根据公司财务相关规定对出差费用做正确的财务核算与账务处理;
D、对超标报销、不合规票据报销等问题报销行为予以驳回,要求补充审批及上报处置建议。

第六条、因公外出、出差、外训/与会审批程序
1、因公外出、本市范围内外训/与会审批程序
(1)因公外出或本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员工,应提前1天提出申请,注明外出时间、事由等内容,经直接上级审核、间接上级审批后交至当地负责人备案方可外出;
(2)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员工,应电话向直接上级申请,得到批准后,可以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外出审批手续。

2、因公出差、外省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审批程序
(1)因公出差、外省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员工,应提前2天提出申请,注明因公出差、外省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地点、事由、计划外出期限、交通工具等内容,经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审核、系统最高领导审批后交至当地负责人方可外出;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标准
各部门员工日常性因公外出/出差/外训/与会,其差旅费开支由往返路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贴、出差补贴构成。

因公外出/出差/外训/与会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复印、购买办公用品、招待费等)不属差旅费报销范畴,其他费用的报销标准和原则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1、往返路费报销标准
(1)经理级及以下级别员工:
A、路费标准
①当路程距离≤1500km时,员工应选择长途客车、火车(含G字头火车)
等出行方式,行程时间超过6小时的,可以购买卧铺车票;未选择汽车或火车(含G字头火车)等出行方式的,按普通列车硬卧下铺价格为标准上限凭正式发票报销。

②当1500km<路程距离≤2000km时,员工应选择长途客车、火车(非G字头火车)等出行方式,未选择汽车或火车(非G字头火车)等出行方式的路费报销按普通列车硬卧下铺价格为标准上限凭正式发票报销。

③当路程距离>2000km时,员工出行可选择长途客车、火车(非G字头火车)、飞机经济舱等方式出行,但应选择同日最低折扣价格。

④员工出国统一由公司购买机票,应选择性价比较高的经济舱,往返路费实报实销。

⑤外派员工探亲时,如到达地非派出地,应按派驻地至派出地的距离遵照以上标准凭正式发票进行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⑥行程时间以铁道部12306网站查询的行程时间为准;路程距离以谷歌地图驾车方式查询的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距离为准。

B、其他规定
①出发地到目的地飞机票、火车票、长途客车票等以及上述票据产生附加费用,可以凭专用票据实报实销,此部分费用不包含在上述上限标准中;往返路费附加费用包括机票附加费用(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合理并经审批的订/改/退票费)、火车/轮船/长途客车附加费用(合理并经审批的订/改/退票、港务费等)。

②因订票人员操作失误或个人原因产生的改/退票费,公司不予报销,应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③若员工路费超过规定的路程费上限标准,公司按照该上限标准给予凭正式发票报销费用。

④紧急情况因公出差,路程距离≤2000km,需乘坐超出费用标准的交通工具时,须经系统最高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超标;未经批准的超标往返路费,公司
按照规定的上限报销标准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自己承担。

因公外训/与会不具有情况特殊性,往返路费严格按照本管理程序中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

(2)经理级以上级别的员工按照实际出行方式实报实销。

(3)与上级领导同行出差的,可与上级领导享有相同标准的往返路费标准。

2、住宿费报销标准
(1)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据实计算住宿费,根据住宿费标准凭正式发票报销。

当次出差住宿费可平均计算,超出部分可用当次出差的交通费补助标准弥补,弥补不足部分自理。

(2)出差目的地当地有宿舍的应住公司宿舍,住宿费不予报销(主管级及以上员工除外),如因当地宿舍已住满,当地无法提供住宿确需外部住宿的,应由当地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按本条以上标准报销住宿费用。

(3)出差到公司所在市的周边地区,原则上应当天返回,不允许住宿。

(4)因公外出和本市范围内外训/与会的员工应当日返回,不得住宿,不执行上述标准。

(5)外训/会议承办机构提供住宿的,公司不再给予住宿费报销。

(6)因公司业务需要进行客户或政府招待时,应经部门负责人、报系统最高负责人审批后,可采用随行员工住宿费标准与客户相同的原则,采用凭票实报实销。

(7)若特殊情况,住宿费超出报销标准时,须经系统最高领导批准后方可超标报销;未经批准的超标住宿费,公司按照规定的上限报销标准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自理。

(9)多人一起出差时,同性别员工应合住一间标准间,由其中一人进行住
宿费用的报销,住宿标准可以累加计算,同行人员不得再单独申报住宿费用。

3、交通费报销标准
(1)交通费:指因公外出、出差、外训/与会当地市内乘坐出租车、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

(2)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A、表中的报销标准为上限标准,在标准内的采用凭正式票据实报实销。

B、当次出差交通费可平均计算,如弥补住宿费后只报销标准的差额部分。

4、出差餐费补贴标准
(1)员工出差所在地如有分支机构且能够提供用餐的,应在当地食堂就餐,不能提供用餐的,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出差餐费补贴:
A、出差餐费补贴标准:
(2)出差/公出期间随领导/客户一起就餐的、外训/与会机构提供就餐的、公司提供就餐个人拒绝不吃的,不得申请餐费补贴,一经发现,按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弄虚作假”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出差补贴
(1)考虑到出差员工旅途的辛苦,公司按照实际出差天数给予30元/天的出差补贴,经理级及以上级别员工不享有出差补贴。

(2)外派补贴和出差补贴不能同时享有,二者取高计算一次。

(3)因公外出、外训/与会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八条、其他规定
1、出差员工返回公司后,应按本系统/公司规定,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出差成果报告》。

2、凡与《员工因公外出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等信息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系统最高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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