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竹木制品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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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和软木材料及制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和软木材料及制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和软木材料及制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卫办食品函〔2014〕45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竹木制品》(项目编号为SPAQ-2014-16)的制定工作。

根据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于2014 年6 月牵头成立了该标准项目的起草小组,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起草人有钟怀宁、刘卓钦、商贵芹、陈少鸿、郭庆园、翁文川、张志辉、曾嘉欣、黎嘉明、王亮、郑建国等。

标准主要起草过程:1)标准立项调研:对研制本标准的意义、必要性和迫切性、预期社会和经济效益进行了调研和论证;对国际、国内的标准情况进行文献查询;2)市场调研:调研竹、木和软木材料及制品(以下简称竹木制品)的品牌、材质、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产品说明书等内容;3)召开研讨会,经专家和企业论证,确定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并就相关原辅料和现有标准问题设计调研问卷,展开企业调研和样品征集;4)根据企业反馈和国内外法规或标准调研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各国法规或标准对食品接触用竹、木和软木材料及制品的卫生安全要求,确定可参考性以及标准制订的内容;5)实验研究:通过对采集样品的试验研究,确定拟订内容的合理性;6)行业征求意见:根据前期调研和试验研究结果,形成标准初稿,进行行业内征求意见;7)专家预审:召开专家预审会,根据行业反馈意见和预审会专家建议,修订标准草案,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和规定1. 关于标准格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手册》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格式的要求编写标准。

地板:国际标准VS中国特色

地板:国际标准VS中国特色

国际标准VS中国特色,地板分类何去何从?近日,地板行业内关于品类划分之争硝烟再起。

在善于概念炒作的中国,地板的分类除了方便购买,更意味着吸引眼球、区隔市场。

各家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划分标准,一时间实木、实木复合、三超实木、仿实木、全木……各种说法与定义漫天飞舞。

一方面,厂家互相攻击,声称自己的划分才是“标准”,对方是炒作;另一方面,消费者在烟花缭乱的概念前不知所措,难以抉择。

大多数购买者都是第一次接触地板产品,在纷繁复杂的标准面前,消费者到底何去何从?国际标准,一目了然在西方国家,地板的品类划分非常严格,并且以方便消费者理解与选择作为根本。

European Federation of the Parquet Industry(简称FEP)——欧洲木地板行业联盟,对地板品类的划分有着清晰的定义。

木地板按照材质主要被分为laminate floorings——强化木地板,real wood floorings——实木地板两大类。

强化地板指的是以高密度木纤维板作为基材,表层覆盖氧化铝耐磨层,密胺脂浸渍的装饰层,加上底层树脂平衡层,在高温高压下粘合而成。

对于强化地板的划分,国内与国际上的标准一致,消费者的认知也比较清晰。

而在对实木地板的定义上,real wood——实木地板在欧美是一个大类别上的概念,下面包括solid wood独体实木,multilayer wood多层实木两种。

独体实木是从天然木材上直接切割而来,无需粘合。

美观、珍贵、历史悠久,但缺点是对温度湿度变化非常敏感,容易变形开裂。

多层实木是由珍贵硬木表层,多层软木芯层组合的中间层,中硬度实木材质组合而成,保持了天然的美丽外观,在稳定性能方面优于传统独体实木,有三层、五层甚至更复杂的结构。

在FEP的标准体系中,明确指出,采用硬木表层,高密度板作为中间层的地板也归在多层实木旗下,如最近引进中国市场的实木结构地板,它是实木地板的一个分支。

实木即独体,美丽的谎言中国现代地板工业可以说源自西方。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竹地板——室内部分》标准解读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竹地板——室内部分》标准解读
: 关键词 国际标准化组织;竹地板;标准
DOI: 10.12168/sjzttx.2021.03.017
2021年6月14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正式发布《竹地板——室内部分》(ISO 21629— 1: 2021, Bamboo flooring—Part 1: Indoor use )[1] 国际标准。该标准由中国全面主导制定,是自 2020年7月国际标准化组织竹藤技术委员会 (ISO/TC 296)发布首个由中国主导制定的ISO竹 子标准《竹和竹产品术语》(ISO 21625: 2020)[2] 之后的又一里程碑事件,是中国竹地板产业的先 进技术、产品加快走向世界,竹藤产业助力“一 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延军,南京林业大学教授,ISO/TC 296第2工作组项目负责人。
标准解读 Standard Interpretation
地板行业标准《竹地板》(LY/T 1573—2000)以 来,中国先后颁布实施了《竹地板》(GB/T 20240—2006)、《竹木复合层积地板》(GB/T 27649—2011)、《重组竹地板》(GB/T 30364— 2013)、《竹材饰面木质地板》(LY/T 2713— 2016)、《竹集成材地板》(GB/T 20240—2017)、 《展平竹地板》(LY/T 3201—2020)等相关竹地 板标准[3-5],丰富了竹地板产品种类,推动了竹 地板行业的快速发展。
《竹地板一一室内部分》国际标准规定了不 同类型竹地板及其主要加工单元(如重组竹、展 平竹等)、外观和理化指标(如直角度、拼接离 缝、裂纹、跳丝、腐朽等)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2.2产品性能要求及检测方法
根据竹地板产品的类型以及加工方法,标准 规定了4种常见的竹地板产品,包括竹集成材地 板(图1)、重组竹地板(图2)、展平竹地板 (图3)和竹木复合地板(图4)的外观质量、理 化性能以及检测方法。

竹木制品执行标准

竹木制品执行标准

竹木制品执行标准竹木制品是以竹子和木材为原料制成的各类产品,其广泛用途包括家具、建筑材料、工艺品等。

为了确保竹木制品的安全性、质量和环保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执行标准。

下面是一些与竹木制品相关的参考内容,这些标准在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1. 国际标准所谓国际标准,指的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或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竹木制品在国际上通常需要符合以下标准:- ISO 22156: 该标准规定了用于室内装饰和建筑材料的竹规格和分类。

- ISO 22157: 该标准规定了竹竿的浸渍保护。

- ASTM D7031: 该标准规定了竹材胶合性能测试的方法。

- ASTM D143: 该标准规定了竹材中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

2. 美国标准在美国,竹木制品需要符合美国国家标准(ANSI)和美国木质家具制造商协会(MIFMA)等组织制定的标准,其中一些重要的参考内容包括:- ANSI A208.1: 该标准规定了竹木制胶合板的性能和分类。

- ANSI/ASME PALD 2017: 该标准规定了竹材的机械性能测试方法。

- MIFMA BIFMA X7.1: 该标准规定了竹木制家具的耐用性和安全性要求。

3. 中国标准中国是竹木制品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在中国,竹木制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GB)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中国标准参考内容:- GB 28050-2011: 该标准规定了室内竹木制装饰材料的限量要求和标志标识要求。

- GB 18580-2017: 该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的甲醛释放限量。

- GB 15743-2018: 该标准规定了竹木复合地板的分类和性能要求。

4. 欧洲标准欧洲各国也有相应的竹木制品标准,其中一些重要的参考内容包括:- EN 310: 该标准规定了竹材胶合板的物理和机械性能测试方法。

- EN 14342: 该标准规定了竹木地板的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标准的内容可能会根据具体产品而有所不同。

国内外竹子标准的现状与发展

国内外竹子标准的现状与发展
作 提 出建 议 。
关 键 词 : 竹 子 ;标 准 ;标 准化
中 图 分 类 号 :¥ 9 ;T 6 75 S 7
文献 标 识 码 :B
文 章 编 号 :10 —6 4 2 1 )404 —3 0 18 5 (0 2 0—0 30
S a u nd Fu ur v lpme fDo e tca d Fo eg m b o S a a d t t sa t e De eo nto m si n r in Ba o t nd r s
运输等多个领域 。据统计 ,0 9 20 年世界竹产品 3 . 12 亿美元贸易总额中, 中国竹业总产值约达 60 6 亿元人
民币 , 口额 为 1. 亿 美 元 。21 中 国竹 子产 量 出 36 0 0年 为 1. 亿 根 , 业总产 值 达 81亿元 人 民币 , 口额 43 竹 2 出 约为 1. 亿 美 元 , 85 占世 界 贸易 总额 的一半 以上 ; 口 出
区[ 。2 1 年 中国竹子产 量 为 1 亿 根 , 业 总产 值 1 01 ] 5 竹
达 10 7亿元 人 民币 。 4
随着竹产业的蓬勃发展 , 竹子标准和规范的制修
订, 竹产 业 的标 准化 活 动 , 竹 产 品 生 产及 贸易 向着 对
B m b o De em ia in o p y ia a d m e h n c l a o - tr n to f h sc l n c a ia p o ete P r La o a o y ma u l I O 2 5 — r p ris a t 2: b r t r n a ; S 2 1 6
近 年来 , 竹子 的加 工 利 用 技术 不 断创 新 , 材 新 竹 产 品层 出不穷 , 广泛应 用 于建筑 、 并 装饰 、 家具 、 装 、 包

国内外规范标准的主要差异(纺织业)

国内外规范标准的主要差异(纺织业)

国内外标准的主要差异从标准概念定义上来讲,我国和国际上是一致的。

我国目前实行的GB/T 20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关于标准和标准化的概念采用的是ISO/IEC 指南2:1996《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英文版)。

标准作为加速产品贸易的一种语言和工具,已被公众广泛承认,技术标准不仅可以在条文上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入,而且可以在实施过程中对外国产品的销售设置重重障碍。

因此,一些国家广泛应用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人身安全防护标准等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

然而,在标准的使用和标准的功能方面,我国和其他国家有所不同。

一、我国标准的特点我国标准按照其性质、约束性、地位和作用、发生作用的范围和审批级别、标准化对象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等可以分成若干种类和级别。

其中,根据发生作用的范围和审批标准的级别,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级;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用字母符号“/T”标明了该标准的法律效力。

我国标准制定的程序一般包括: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一共9个阶段。

编制标准时一般要从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适用性、协调性和统一性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首先要依据所确立的目标来选择标准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1)健康、安全、环保;2)接口、互换、兼容性;3)满足贸易需求;4)相互理解;5)产品适用性。

同时要遵循性能原则、可证实性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对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二、国外标准的特点:(一)ISO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在制定国际标准过程中,要确保制定过程的透明度(文件公开)、开放性(参加自由)、公平性和意见一致(尊重多种意见);要确保国际标准的市场适应性。

国内外标准的主要差异(纺织业)

国内外标准的主要差异(纺织业)

国内外标准的主要差异从标准概念定义上来讲,我国和国际上是一致的。

我国目前实行的GB/T 20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关于标准和标准化的概念采用的是ISO/IEC 指南2:1996《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英文版)。

标准作为加速产品贸易的一种语言和工具,已被公众广泛承认,技术标准不仅可以在条文上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入,而且可以在实施过程中对外国产品的销售设置重重障碍。

因此,一些国家广泛应用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人身安全防护标准等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

然而,在标准的使用和标准的功能方面,我国和其他国家有所不同。

一、我国标准的特点我国标准按照其性质、约束性、地位和作用、发生作用的范围和审批级别、标准化对象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等可以分成若干种类和级别。

其中,根据发生作用的范围和审批标准的级别,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级;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用字母符号“/T”标明了该标准的法律效力。

我国标准制定的程序一般包括: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一共9个阶段。

编制标准时一般要从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适用性、协调性和统一性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首先要依据所确立的目标来选择标准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1)健康、安全、环保;2)接口、互换、兼容性;3)满足贸易需求;4)相互理解;5)产品适用性。

同时要遵循性能原则、可证实性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对于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二、国外标准的特点:(一)ISO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在制定国际标准过程中,要确保制定过程的透明度(文件公开)、开放性(参加自由)、公平性和意见一致(尊重多种意见);要确保国际标准的市场适应性。

竹木行业竹木制品质量检测标准

竹木行业竹木制品质量检测标准

竹木行业竹木制品质量检测标准引言竹木制品作为一种环保、可再生的建材,在现代建筑、家具制造和装饰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竹木制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竹木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检测标准。

本文将从竹材选材、制品加工、质量检测等方面介绍竹木行业的相关标准。

一、竹材选材标准竹木制品的质量直接受制于竹材的选材。

竹木行业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竹材选材标准,以确保竹材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1. 竹材的外观标准竹材外观应无明显裂纹、病害、腐朽等缺陷,表面光滑平整,并具备良好的装饰效果。

颜色应均匀,质地应致密。

2. 竹材的尺寸标准竹材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长度、宽度和厚度应在允许范围内。

同时,竹材的弯曲度应符合相关标准,以保证制品的使用性能。

3. 竹材的含水率标准竹材的含水率是衡量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竹材的含水率应符合相关标准,一般要求不超过15%。

高含水率会导致竹木制品变形、霉变等问题。

二、制品加工标准竹木制品的加工过程涉及到原材料的切割、烘干、拼接等环节。

为了保证制品的质量,竹木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品加工标准。

1. 切割工艺标准竹木制品的切割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切割面应光滑平整,无锯痕、毛刺等缺陷。

切割的角度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烘干工艺标准竹木制品的烘干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烘干的温度、湿度和时间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烘干过程中要防止竹木制品变形、开裂等质量问题的发生。

3. 拼接工艺标准竹木制品的拼接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拼接处应牢固,无明显的缝隙和断裂。

拼接的角度和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质量检测标准为了确保竹木制品的质量稳定可靠,竹木行业制定了一套质量检测标准,以检验竹木制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和耐久性能等方面的指标。

1. 竹木制品的物理性能检测标准竹木制品的物理性能包括密度、吸水性和膨胀系数等指标。

竹木制品的密度应符合相关标准,吸水性和膨胀系数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竹木制品的机械性能检测标准竹木制品的机械性能包括强度、硬度和抗震性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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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Русский|Deutsch|Español|Français|繁体版|文字版上一页返回目录下一页第二章中国竹木制品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2.1 中国竹木制品标准现状2.1.1 人造板近年来,我国竹木木制品标准化工作有了较大发展。

截至2009年1月,我国累计完成人造板方面标准106项,其中国家标准49项、行业标准50项,包括性能标准、产品标准与基础与综合三大类,其中产品标准在我国竹木制品标准中占有很大比例。

内容涉及人造板二次加工产品、环保标准、术语标准等,基本涵盖了人造板工业的各个领域。

按我国的标准体系,我国竹木制品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三大部分组成,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构成了竹木制品标准的主要内容。

行业标准主要涉及林业、轻工等。

2.1.1.1 胶合板我国胶合板产品标准主要包括:普通胶合板、功能性胶合板及胶合板相关产品、试验方法、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共26项(见表2.1)。

表2.1:中国胶合板标准2.1.1.2 纤维板与刨花板纤维板、刨花板是我国传统的人造板产品。

其中,纤维板包括:湿法硬质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其他如难燃中密度纤维板、薄型硬质纤维板等功能性特殊类型的纤维板;刨花板包括:家具或室内装修用刨花板、定向刨花板,非木质原料生产的或其他功能性刨花板等。

产品标准如表2.2。

表2.2:中国纤维板、刨花板产品标准2.1.2 木质地板木质地板是近年发展较快的产品之一。

产品包括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以及根据结构、功能或用途衍生的其他功能性地板。

产品标准情况见表2.3。

表2.3:中国木地板标准(包括行业标准)2.1.3 木家具我国的木家具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家具力学性能、表面漆膜性能与有害物质限量四个方面。

现行标准见表2.4。

表2.4:中国木家具标准(包括行业标准)2.1.4 竹藤制品竹藤类植物是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于一体的重要的非木质林产品,是木材短缺情况下的主要替代性资源,在世界森林资源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我国的竹藤资源十分丰富,竹藤的利用已有悠久的历史。

我国也是世界上竹藤制品生产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出口的竹藤制品品种繁多,包括竹藤座具、竹凉席、竹地板、竹质窗帘等,在北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享有较高声誉。

现行标准见表2.5。

表2.5:中国竹藤制品标准(包括行业标准)2.2 竹木制品国际标准2.2.1 现状2.2.1.1 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人造板技术委员会(ISO/TC 89)负责制定。

该委员会同时还负责包括纤维板、刨花板等在内的其他人造板标准工作。

ISO/TC89作为IOS组织中负责人造板专业的技术机构,负责提出各类人造板的名词术语、分类、尺寸公差、试验方法、抽样检验、加工性能、以及质量要求等方面的标准技术文件。

该技委会的秘书处设在德国标准化协会(DIN)内。

ISO/TC 89下设三个分技术委员会和若干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标准文件的起草工作。

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的ISO标准见表2.6、表2.7。

表2.6:ISO胶合板国际标准表2.7:ISO纤维板、刨花板国际标准2.2.1.2 木地板木地板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木材技术委员会(ISO/TC218)是负责制定。

该机构作为负责非结构用针叶材和阔叶材原木、锯材、木材的各种加工处理技术以及木地板方面的标准的国际标准技术委员会,下设术语(WG1)、原木(WG2)、锯材和加工材(WG3)、试验方法(WG4)、地板(WG5),木制品(WG6),废弃木材(WG7)7个标准工作组。

ISO/TC218成立于1998年,每年通过举行“木材标准化科学与实践国际会议”和“ISO/TC218年会”,讨论最新的国际木材标准化工作进展、总结和部署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

木质地板国际标准见表2.8。

表2.8:ISO木地板国际标准2.2.1.3 木家具木家具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家具技术委员会(ISO/TC 136)负责制定。

ISO/TC 136通过制定家具领域的国际标准,尤其是关于术语、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方面的标准,对产品的管理和创新以及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协调和规范的作用,对消除家具贸易方面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也具有重要意义。

ISO/TC 136的秘书处设在瑞典标准协会(SIS),拥有30个成员国(Participating countries),34个观察员国(Observing countries),我国是30个成员国之一。

ISO/TC 136包括三个工作组(Working Group):TC 136/WG 1 办公椅——测试方法;TC 136/WG 2 办公台和办公桌——测试方法;TC 136/WG 3 储物家具——判断强度和耐久性的测试方法。

由于家具种类繁多,不仅有各种用途(如家用、办公等),而且其材料也各不相同(如木制、金属、塑料等,并且还和纺织品等结合使用)。

因此,ISO/TC 136还和其他ISO的TC或SC(分技术委员会)合作来开展标准化活动,与之关系较为密切的TC或SC包括:(1)TC 45:橡胶和橡胶制品;(2)TC 59/SC 3:建筑结构中的功能/使用者要求和性能;(3)TC 61:塑料;(4)TC 110/SC 3:脚轮和车轮;(5)TC 159:人体工学;(6)TC 162:门和窗;(7)TC 173:残疾人辅助用品。

目前ISO/TC 136在家具领域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标准化活动:(1)术语和定义;(2)性能、安全和尺寸要求;(3)特定部件的要求(如硬件);(4)测试方法。

ISO/TC 136制定的家具标准内容包括:储物家具、桌、椅、凳、床、厨房设备及儿童家具等家具产品标准和家具表面性能、阻燃性能等。

有关ISO家具标准见表2.9。

表2.9:ISO家具国际标准2.2.1.4 竹藤制品表2.10:ISO竹藤国际标准2.2.2 中国竹木制品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异同近年来,我国竹木制品标准化工作得到了很大发展,标准体系正逐步形成。

我国现行的人造板、家具等竹木制品标准,采用或修改采用国际或国外相关的产品标准的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

例如:胶合板GB/T 9846.1~9846.8-2004标准,就采用或修改ISO或JAS相关标准。

其中,GB/T 9846.1-2004胶合板第1部分:分类,修改采用ISO 1096:1999胶合板-分类;GB/T 9846.2-2004 胶合板第2部分:尺寸公差,非等效采用ISO 1954:1999胶合板-尺寸公差;GB/T 9846.3-2004胶合板第3部分:普通胶合板通用技术条件,甲醛释放量指标参照JAS(昭和39年4月11日农林省告示第383号,最终改正:平成12年6月28日农林水产省告示第29号);GB/T 9846.8-2004胶合板第8部分:试件尺寸的测量,修改采用ISO 9424:1989人造板-试件尺寸测量。

现行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7657-1999,等同采用ISO 9427:198、ISO 9425:1989、ISO 3340:1997等相关指标的试验方法。

除此,我国现行的纤维板、刨花板标准,基本采用欧盟或其他相关的国际或国外标准。

中密度纤维板GB/T 11718-2009,修改采用了ISO/DIS16895-2《人造板干法纤维板第2部分:技术要求》(英文版)中密度纤维板的相关部分;刨花板GB/T 4897-2003分非等效采用欧洲标准EN 312:1997《刨花板》中对应的各部分,只是在技术要求上增加了如表面结合强度、2h吸水厚度膨胀率等力学性能。

木质地板标准与人造板标准情况相似。

现行实木复合地板GB/T 18103-2000,是在参照ANSI/HPMA LHF-1987与日本地板农林水产省第955号公告(1991年)、prEN 133329:1988与DIN 280:1990等基础上制订的。

实木集成地板LY/T 1614-2004,非等效采用日本农业标准JAS No.112(1996)《集成材》和日本农业标准MAFF No.990号公告(2000年)《地板》,其中浸溃剥离试验方法和指标参考日本农业标准JAS No.112(1996)《集成材》标准中相应内容,抗弯载荷的试验方法和指标参考日本农业标准MAFF No.990号公告(2000年)《地板》的相应内容。

其他如GB/T 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如吸水厚度膨胀率、尺寸稳定性等在检测方法上参照同类产品标准 EN 13329-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但是,我国现行竹木制品标准在标准体系、标准与检测方法等与ISO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

具体表现在:首先,产品标准构成了我国的竹木制品标准的主要内容。

据统计,我国现有人造板产品标准46项,占总数的46.4%。

而ISO标准则主要以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为主,重在统一术语、统一试验方法、统一评定手段,使各方提供的数据具有可比性。

如在上述24项ISO家具标准中,17项是方法标准。

其次,中国产品特色在现行标准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竹藤制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出口产品,竹藤制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在我国竹木制品标准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但在ISO标准体系中,很多产品没有对应的标准。

再次,我国的木制品标准与ISO标准的差异,还表现在同类产品的同类项目检测方法上的区别。

举例说明如下:1、胶合强度我国现行GB/T 17657-1999对于胶合强度测定,等同采用了JAS-1992《普通合板》的方法,与ISO 12466-1-1999《胶合板胶粘质量的测定》在预处理存在较大区别:ISO 12466-1-1999《胶合板胶粘质量的测定》中对于胶合强度测预处理,规定必须遵循以下预处理的任一步骤:(1)在(20±3)℃的水中浸泡24h。

(2)在沸水中浸泡6h,然后在(20±3)℃的水中冷却1h左右,使试件的温度降到20℃。

(3)在沸水中浸泡4h,然后利用空气对流干燥箱在(60±3)℃上干燥20h,然后浸泡在沸水中4个h,接着在(20±3)℃的水中冷却1h左右,使试件的温度降到20℃。

(4)在沸水中浸泡(72±1)h,接着在(20±3)℃的水中冷却1h左右,使试件的温度降到20℃。

GB/T 17657-1999人造板及饰面理化性能测试中关于胶合强度测定:规定试件根据所属的胶合板类别分别进行处理,一般胶合板分为四大类,每一类胶合板的预处理方法如下:(1)Ⅰ类胶合板:将试件放入沸水中煮4h,然后将试件分开平放在(63±3)℃的空气干燥箱中干燥20h,再在沸水中煮4h,取出后在室温下冷却10min。

煮试件时应将其完全放于沸水中;(2)Ⅱ类胶合板:试件放在(63±3)℃的热水中浸3h,取出后在室温下冷却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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