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考前准备
国际经济与贸易复习资料(重点)

国际经济与贸易复习资料(重点)概念题:企业网络分工概念:指以若干家企业以交易契约的方式而不是以所有制的方式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的企业网络,来生产某种最终产品。
国际分工类型:垂直型国际分工,水平型国际分工,混合型国际分工补偿贸易:买方在信贷基础上从卖方进口机器、设备、产品、技术或劳务,然后用商品与劳务支付货款。
许可贸易:指许可方在许可协议规定下,允许目标市场国的被许可方对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享有使用权以及协议产品的制造权和销售权,而被许可方按规定支付技术转让和使用费。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指一个国家出口商品的价格与进口商品的价格之比。
四类:商品贸易条件,收入贸易条件,单因素贸易条件,双因素贸易条件。
贸易差额顺差的利弊。
利:提高对外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缓解产能过剩问题,拉动经济增长;弊:外汇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人民币有升值压力;容易造成通货膨胀;本国可用资源减少;易于引发贸易摩擦。
比较优势:一国在所有商品上的劳动生产率都要低于另一国,即所有商品的生产均处于绝对劣势,但是相对劣势较小的商品较之那些相对劣势较大的商品而言,即具有比较优势。
相互需求方程式:在由比较利益所决定的两国交换比率上、下限内,实际的国际商品交换比率由贸易国对彼此商品的需求强度所决定。
H-O原理结论模式: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各种生产要素,实现合理的国际分工,各国要出口那些密集地使用本国丰裕的生产要素的商品,进口那些密集地使用本国稀缺的生产要素的商品。
雷布钦斯基定理:如果商品和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不变,在两种生产要素中,其中一种要素数量增加,而另一种的数量保持不变;那么密集使用前一种生产要素的产品其绝对产量将增加,而密集使用另一种生产要素的产品其绝对数量将减少。
里昂惕夫悖论:(1)美国出口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2)进口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
=>(与理论推理结果正好相反)要素价格均等化的定义:在一个两国贸易模型中,两国间完全自由的贸易将使两国的生产要素价格趋于一致。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惯例它通常是指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贸易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且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采用的.进/出口贸易程序交易前的准备---商订进/出口合同---进/出口合同的履行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 --Oxford Rules 1932)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这一规则对于CIF 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的方式. 共22条,称为《1928年华沙规则》。
后又经过1930年纽约会议、1931年巴黎会议和1932年牛津会议修订为21条,定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称W.O.Rules 1932)。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00 (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E组EXW(EX works)工厂交货,卖方义务:交货义务,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义务: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交货地点:卖方工厂。
运输方式:各种运输。
风险转移:交货时。
F组,卖方共同义务:1,履行交货义务;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向买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买方共同义务:1,办理货物的运输和保险;2,办理货物进口手续。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交货地点:交承运人。
运输方式:各种运输。
风险转移:交货时。
FAS(Free Along Side)船边交货,交货地点:装运港船边。
运输方式:海运内河。
风险转移:交货时。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交货地点:装运港船上。
运输方式:海运内河。
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
C组,卖方的共同义务:1,办理运输的手续和承担运费,在CIF和CIP术语中,卖方还须办理投保手续和承担保险费;2,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3,办理出口手续。
国际贸易 交易前的准备

精选2021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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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交易会、展览会
•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广交会)
消费者心
究
理等情况
价格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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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别(地区)调研 • 对外贸易情况、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情况及地理位置等 • 2、商品市场调研 • 摸清市场,研究市场畅销品种的特点,适应市场的需要,并
挖掘市场需求,以扩大出口
• 3、市场供求调研 • 掌握供求变化的规律及趋势,选择最适当的销售或采购时机 • 4、市场价格调研(季节性产品) • 分析影响价格变化的因素以及价格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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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2
• 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成交红枣一批,合同与 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始发现三 级红枣库存告罄,于是改以二级品交货,发票 上写“二级红枣”,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红 枣仍按三级计价。
• 问这种以好顶次原价不变的做法妥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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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凭牌号或商标买卖(sales by brand or trade mark)
• (随身听 SONY303 马来西亚版、印 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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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s by name of origin)
• (山西陈醋、四川榨菜、北京烤鸭)
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s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
• 在国贸中,有些电器、仪表、机器等采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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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品质的机动幅度条款与品质公差
• 1、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指 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具体有三种规定方法:
国际贸易专业面试技巧大揭秘

国际贸易专业面试技巧大揭秘国际贸易专业是当前社会热门专业之一,对于这个行业的学生来说,面试是进入理想公司或组织的重要一步。
然而,面试对于许多学生来说是一个挑战。
本文将揭示一些国际贸易专业面试的技巧和策略,帮助学生在面试中脱颖而出。
一、准备工作在准备面试之前,了解相关公司或组织是至关重要的。
学生可以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公司历史、业务领域、市场表现等来熟悉其背景。
此外,学生还可以加入行业相关的社交媒体群体,了解行业动态和最新趋势。
这些准备工作将有助于学生在面试中展示自己的兴趣和深度了解。
二、针对性简历撰写面试前,学生需要撰写一份针对性的简历。
在简历中,突出个人的教育背景、实习经历以及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技能和能力。
同时,学生应注重简历的格式整洁,排版美观,语句通顺。
在简历中,同样要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词语,保持简洁明了的表达。
三、展现国际视野和语言能力国际贸易专业强调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语言能力。
在面试中,学生可以强调自己的跨文化交流经验、留学经历或外语能力。
例如,学生可以提到自己曾参加过国际交换项目或在海外实习,这样有利于展现其对不同文化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团队合作能力。
四、准备面试常见问题在面试中,一些常见的问题经常被提及,学生可提前准备好回答,以展现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个人特质。
例如,学生可针对以下问题进行准备:1. “请介绍一下你的国际贸易专业背景。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学生可以简要介绍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课程和实习经验。
2. “你认为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能力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学生可以回答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能力包括市场分析、贸易法律知识、跨文化沟通和供应链管理等。
3. “你最大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学生要诚实地介绍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结合实际经历进行说明。
五、展示团队合作与领导能力国际贸易专业强调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在面试中,学生可以通过提及自己参与过的团队项目或组织领导经验来展示自己的这方面素养。
国贸专业面试知识

国贸专业面试知识一、专业基础知识国际贸易是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国贸专业毕业生在面试过程中需要展现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贸专业面试知识点:1. 国际贸易原理•贸易基本原则:比较优势理论、绝对优势理论、相对优势理论等。
•贸易模式: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的区别,贸易壁垒的类型和影响。
•贸易政策:关税、配额、非关税壁垒等贸易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2. 国际商务实务•国际贸易的流程:询盘、报价、合同、支付、装运、保险等。
•贸易方式:进出口贸易、中转贸易、三角贸易等贸易方式的特点和优劣。
•国际支付方式:信用证、托收、跟单托运等支付方式的使用和操作。
3. 国际经济合作与组织•WTO的职能和作用: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背景、目标和职能。
•区域经济一体化:欧盟、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经济组织的特点和影响。
•国际经济合作:双边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等国际经济合作形式。
二、案例分析能力面试官通常会通过案例分析来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国贸专业面试中,应聘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案例分析能力,并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贸专业案例分析题目,供应聘者参考:1. 案例一: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某国政府决定加大对进口商品的关税,以保护国内产业发展。
请分析这一政策对该国经济的影响,并提出你的建议。
2. 案例二:贸易争端的解决某国与另一国发生贸易争端,双方对彼此的贸易壁垒不满。
请分析这一贸易争端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3. 案例三: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某公司在国际贸易中与合作伙伴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但合作伙伴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请分析这一合同纠纷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行业动态和市场分析在面试中,应聘者需要了解国际贸易领域的行业动态和市场分析。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贸专业行业动态和市场分析题目:1. 行业动态请简要介绍当前国际贸易领域的主要发展趋势和变化,并分析对国贸专业毕业生的影响。
国际贸易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复习资料一、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国际贸易,简单来说,就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它不仅包括货物的进出口,还涵盖了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多种形式。
在国际贸易中,有几个重要的概念需要明确。
首先是贸易顺差和贸易逆差。
贸易顺差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反之,贸易逆差则是进口额大于出口额。
另外,还有比较优势和绝对优势的概念。
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即使一个国家在生产每种产品上都比其他国家绝对地缺乏生产率,它依然能够通过生产和出口那些“与外国相比生产差距相对较小”的产品在国际分工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具有绝对优势的国家则能在生产效率上明显高于其他国家。
二、国际贸易的发展历程国际贸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丝绸之路时期,中国的丝绸、茶叶等商品就已经远销欧洲和中东地区。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国际贸易得到了极大的推动。
机器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得商品产量大幅增加,同时也促进了交通运输的发展,降低了运输成本,从而进一步扩大了贸易规模。
20 世纪以来,国际贸易的发展更加迅速。
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国际贸易的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多边贸易体制逐渐建立和完善。
三、国际贸易的理论1、重商主义重商主义强调通过贸易顺差来积累财富,主张政府干预经济,鼓励出口,限制进口。
2、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该理论认为各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绝对劣势的产品。
3、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这一理论进一步深化了对国际贸易的理解,指出即使一国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劣势,只要在不同产品生产上的劣势程度不同,仍可通过生产并出口劣势相对较小的产品来参与国际贸易。
4、赫克歇尔俄林理论该理论强调各国要素禀赋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
5、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产品的生命周期会影响国际贸易的格局。
四、国际贸易的政策1、关税政策关税是一国政府对进出本国关境的商品所征收的税收。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大纲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国际贸易实务》复习大纲一、单选题1. 关于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可以在合同中作出与惯例不一到处的规定B. 当合同中对某一问题未作出规定时,可以参照有关贸易惯例C. 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D. 当事人如果明确规定采纳有关惯例时,该惯例具有约束力2. 《2010通则》中的贸易术语不涉及的内容是()。
A. 交货地点B. 费用划分C.所有权转移 D. 风险转移3.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
A. CFRB. CIFC.CPT D. CIP4. 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欲不负担装船费用,可采用()。
A. FOB Liner TermsB. FOB StowedC. FOB TrimmedD. FOB ST5.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采用()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订立运输合同,但不负责货物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风险。
A. E组B. F组C. C组 D. D组6.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术语的卖方必须办理保险。
A. CFRB. CIPC.DAT D. DDP7.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的是()。
A. EXWB. CPTC.FCA D. DDP8.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按CFR术语成交,卖方无义务()。
A. 提交货运单据B. 租船订舱C. 办理货运保险D. 取得出口许可证9. 按照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般习惯,如果出口商办理保险,保险金额是以()价格为基数,再加上适当的保险加成计算得出的。
A. FOBB. CFRC.CIF D. FAS10. 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与费用划分的界限不一致的贸易术语是()术语。
A. D组B. C组C. F组 D. E组11. 对工业制成品交易,一般在品质条款中往往对品质指标规定有一定的机动幅度,通常使用()。
国际贸易与实务自考知识点

国际贸易与实务自考知识点一、国际贸易术语。
1. FOB(Free on Board)- 含义:装运港船上交货。
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 卖方义务: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
- 买方义务:支付货款;租船订舱并通知卖方;办理保险;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接收货物和单证。
2. CFR(Cost and Freight)- 含义:成本加运费。
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运费,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给买方。
- 卖方义务:除了与FOB卖方相同的义务外,还需支付运费并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
- 买方义务: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办理保险;接收货物和单证等。
3.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含义: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卖方除了承担CFR的义务外,还需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卖方义务: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租船订舱;办理保险;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 买方义务: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接收货物和单证等。
二、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1. 商品品质。
- 表示方法。
- 以实物表示:看货买卖(适用于寄售、拍卖、展卖等业务)、凭样品买卖(包括凭卖方样品买卖和凭买方样品买卖,注意对等样品的概念)。
- 以说明表示:凭规格、等级、标准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
2. 商品数量。
- 计量单位:重量(如公吨、千克等)、数量(如件、双等)、长度(如米、英尺等)、面积(如平方米、平方英尺等)、体积(如立方米、立方英尺等)、容积(如升、加仑等)。
- 计量方法:毛重(商品本身重量加包装重量)、净重(商品本身重量,有按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等计算方法)、公量(适用于水分含量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等,公量 = 商品干净重×(1 + 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理论重量(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和尺寸的商品,如马口铁、钢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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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买卖双方签订FOB合同,卖方向买方出口一级大米300公吨,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于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运通知。
货物运输中由于风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
问卖方是否应该负责?为什么?参考答案: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
(2)分析提要:本案大米品质下降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究竟是大米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前,还是在装船越过船舷后运输过程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的原因造成的,这是分析本案的关键,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3)理由: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
通常适用国际贸易惯例。
即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而本案中,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
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
案例2国内某贸易货栈以FOB条件进口一批货物。
在目的港卸货时,发现有几件货物外包装破裂,并且货物有被水渍的痕迹。
经查证,货物是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掉在甲板上摔破的,因包装破裂导致里面的货物被水浸泡。
试分析该贸易货栈能否以对方未完成交货义务为由提出索赔?案例2 答案:该贸易货栈不能向对方索赔。
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卖方承担货物的风险从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开始转移给买方,就本案例看,包装物破裂不是在越过船舷前而是在越过船舷后发生的,该项损失按风险划分界限,理应由该贸易货栈自己承担。
案例3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中采用的术语为FOB上海,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01年3~4月份,可是到了4月30日,买方指派的船只还未到达上海港,问:1、如果货物在5月2日因仓库失火而全部灭失。
发生灭失的风险应由谁来负担?2、如果船于5月2日到达并装运,由此为保存货物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谁负担?参考答案:1.FOB条款中有规定: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毁坏的一切风险:当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受货物,或较规定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承担。
所以风险由买方承担。
2.买方承担案例4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
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案: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
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
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租不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
中美FOB贸易下:案例1我某公司向美国某供货商购进棉花一批,合同的价格条款规定每公吨1450美元,FOB New York,我受载货轮按时抵达纽约港后,通知对方装货,但对方要求我方付清从纽约城内仓库至将货装上船的一切费用之后,方可将货物装上船。
试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FOB术语订立的买卖合同,由买方派船按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卖方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出口手续,并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从完成交货义务。
有关货物的费用和风险,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这个修订本对FOB术语的解释分列6种情况,其中只有一个解释与《2000通则》的解释相接近,但仍有很大差异,即FOB后加缀“Vessel(船舱)”字样,并列明装运港名称,才表明卖方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在费用负担上,买方要支付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1)两个惯例在对FOB术语的解释存在明显差异,这笔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以哪个为准则?再回到案例资料,分析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的具体约定,合同中是否具体规定?责任在哪方?美商提出的要求理由是否充足?如何处理?①交易的双方地位是平等的,我方不可轻易接受对方的要求,增加经济负担。
提出双方立即进行协商解释的方案。
我方应持怎样的立场?②阐述我方的处理意见:第一,国际商会的《2000年通则》是得到世界普通认可和采用的规则,应按《2000通则》为准绳解决争端,卖方要承担在装运港将货上船之前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第二,若对方不同意,可提出在降低价格的前提下,我方承担支付从纽约城内仓库至装货上船的费用;第三,若对方不接受可提交仲裁或以司法诉讼方式处理。
在我方坚持有理有据与对方进行交涉的状态下,对方若有做成这笔交易的诚意的话,一般会接受我方提出的第一或第二方案,若采取第三种方式处理争端方式,这对双方都是不利的。
③我们应接受的教训。
在与美国、加拿大等美州商人洽谈生意,订立合同,采用FOB 术语成交时,应作出明确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以避免发生争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CFR装船通知:案例6我按CFR价格条件与客户签约成交某出口商品一批, 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于10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载货轮于当日下午启航。
因10月1日为我国法定国庆假日,2日又适逢周末,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日上班时收到买方急电称:该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赔偿全部损失。
我方是否该承担责任?CIF保险问题:案例7在80年代,有一出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
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问: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是否合理?象征性交货合同:案例8按CIF贸易术语出口。
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
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象征性交货合同案例8:答案: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交单据符合要求,买方不得拒收单据或拒付货款。
买方只能先付款赎单,再拿着保险单向船方或者保险公司索赔,追回损失。
象征性交货合同:案例8按CIF贸易术语出口。
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
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象征性交货合同案例8:答案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交单据符合要求,买方不得拒收单据或拒付货款。
买方只能先付款赎单,再拿着保险单向船方或者保险公司索赔,追回损失象征性交货合同:案例9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
如货轮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如此签约是否正确?答案:本合同以附加条件改变所使用贸易术语实际意义。
根据《2000年通则》对于CIF 的解释,CIF 属典型的象征性交货贸易术语,即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装运港完成装运并向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而本合同条文的规定明显是在要求卖方要实际交货,合同性质不再是名符其实的CIF的装运合同性质了。
案例10某CIF合同规定,卖方必须将货物于X年X月X日之前送达目的港,是否合理?如果是FOB、CFR 呢?分析答案:CIF是装运合同(装运港交货),不是到达合同,如果规定具体的到货时间,就不是真正意义的CIF术语性质的合同。
FOB与CFR同CIF一样,都是装运合同(装运港交货),所以规定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期限是不合理的,在货物越过船舷以后,卖方就已经完成了交货任务。
案例11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定出口合同一份,贸易术语CFR NEWYORK,A公司按合同规定在2010年5月20日将货物运至码头装船,在运输过程中车辆遇险翻覆,货物受损,A公司电告B公司事故,由于CFR系买方投保,A提出按保险惯例,承保范围为仓至仓,所以要求B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A可以得到赔偿吗?分析:CFR以船舷为风险划分点,越过船舷前风险由卖方承担,B公司投保,只有在风险转移至他时保险才开始生效,所以A公司不会得到赔偿。
上面案例以FOB、CIF成交结果会如何?案例12某公司以CPT条件出口一批冬装,公司按期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但运输途中由于天气原因延期一个月,错过了销售季节,买方由此向该公司提出索赔。
问此项损失应由谁承担?答案:此项损失应由买方承担,买方不应向该公司提出索赔。
以CPT术语成交时,风险转移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即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可投货物保险以确保损失最小。
就本案例而言,该公司将货交给承运人,运输途中及后期风险均由买方自己承担,因此,该公司可拒绝买方的索赔要求。
案例13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先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输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答案:按照CIP条件成交,卖方要承担保险费和运费。
因为CIP条件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风险是在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所以卖方要负责办理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全程运输,而不仅仅是水上运输,因此卖方应支付全程运费。
就本案例而言,卖方支付了海上运输的费用,但并没将货物送往指定目的地,因此还需支付铁路运输的费用。
由此,我方应支付货款,但不需支付铁路运费,卖方行为不尽合理。
案例14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
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的准备,但却于合同的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才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无法按时到达。
因此,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
该公司以此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
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答案: 该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按DES成交,其合同属到达合同,卖方要承担义务,保证货物在规定的交货期内运达目的港。
就此案例而言,国外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的7天后才把货物运达目的港,违反了合同,理应赔偿买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