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对环境(或健康)危害最严重的重大事故。 3.4 重大事故
指导致有毒有害物泄漏的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物泄漏事故,给公众带来严重危害,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危险物质
表 1 评价工作级别(一、二级)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4.2.3.2 一级评价应按本标准对事故影响进行定量预测,说明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4.2.3.3 二级评价可参照本标准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4.3 评价工作程序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 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系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 工、采掘业、建材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本技术导则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篇章的编制与审核的技术依据。
物质由于化学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并对外作功,引起的爆炸。分散的可燃性蒸气的突然或缓 慢燃烧形成的气雾爆炸;在有限空间内混合可燃气体爆炸;反应失控或其他工艺反常所造成压力容器爆炸;不稳定的固 体或液体爆炸,均属化学爆炸。 3.14 急性中毒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制导则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环境保护行为,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遵循科学规范,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注重问题导向,争取社会共识,推动环境保护实践。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综合考虑生态环境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复杂性,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五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注重创新,借鉴国际经验,适应我国的国情和地方特色。
第二章编制原则第六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责任,使环境保护工作惠及人民群众,造福子孙后代。
第七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八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坚持科学决策原则,合理确定环保政策,推动环境保护实施。
第九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坚持全面治理原则,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综合协同。
第十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坚持法治原则,依法合规,使环保管理制度具有法定效力。
第三章编制程序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由环保管理部门牵头,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集体决策。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充分尊重当地政府的意见,形成政府主导的环境保护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当与相关行业、领域的规章制度相协调,形成整体的环保管理体系。
第四章内容要求第十五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环境目标、责任主体、工作要求、监督制度、处罚制度等内容。
第十六条环境目标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重点领域目标和具体任务目标,量化、时限性、可操作性强。
第十七条责任主体应当明确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各级环保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责任。
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2023最新

生了编制生态环境规划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等四级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规划、生态环境区域规划等生态环 境规划编制。 乡镇、新区等其他行政单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生态环境专项规划以及生态环境相关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注:生态环境综合规划包括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的五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战 略规划。
3.3 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specific plan fo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对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生态
2
系统、野生动植物等进行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破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有修改] 3.10
应对气候变化 climate change response 按照“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要求,通过 实施一系列战略、措施和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 [来源:《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有修改] 3.11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moder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system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由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 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构建的环境治理体系,现代环境治 理体系是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制度保障。 [来源:《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有修改]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技术指南(导则)》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技术指南(导则)》(征求意见稿)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促进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融合,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明确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编制的任务、程序、内容和成果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市级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编制。
2 术语和定义2.1三区三线“三区”指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三线”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1。
2.1.1城镇空间城镇空间是重点进行城镇建设和发展城镇经济的地域,包括已经形成的城镇建成区和规划的城镇建设区以及一定规模的开发园区2。
2.1.2农业空间农业空间是主要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地域,以田园风光为主,分布着一定数量的村庄。
农业空间包括耕地、基本农田、园地、畜牧与渔业养殖等农业生产空间,以及农村居民点等生活空间3。
2.1.3生态空间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4。
1《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厅字[2016]51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2.1.4城镇开发边界是指为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无序蔓延、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集中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空间边界5。
2.1.5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6。
2.1.6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7。
2.2资源承载力指在可以预见到的期间内,利用本地能源及其自然资源和智力、技术等条件,在保证符合其社会文化准则的物质生活水平条件下,该国家或地区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8。
2019环评《导则》大纲

第二科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考试内容一、环境保护标准体系(1)熟悉环境保护标准的分类及含义;(2)掌握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与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之间的关系;(3)了解环境保护标准实施与监督的有关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1.适用范围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2.术语和定义(1)熟悉累计影响的定义;(2)熟悉环境保护目标及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定义。
3.总则(1)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原则:(2)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构成:(3)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4)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要求:(5)熟悉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6)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7)了解建设方案环境比选的原则。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熟悉建设项目概况的内容要求:(2)熟悉污染与生态影响因素分析的内容:(3)掌握污染源源强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了解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掌握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的要求。
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了解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要求。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掌握环境管理与监测的要求。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熟悉评价结论中应明确给出的内容。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1.术语及定义(1)熟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定义:(2)了解大气污染物分类的方式;(3)熟悉短期浓度和长期浓度的概念。
2.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熟悉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原则;(2)掌握评价标准确定原则;(3)掌握评价等级判定方法;(4)掌握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5)了解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调查内容。
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编制要求

2 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
原矿 粉尘 粉尘 噪声 噪声 噪声、振动 噪声 噪声 粉尘 筛分 噪声、废气 选矿厂 剥离 穿孔 (凿岩) 粉尘 爆破 铲装 运输 地下矿 井下破碎 提升 露天矿 粉尘 粉尘、CO、NOx等 粉尘 粉尘 球磨 淋溶水 排土场分级 弱磁 粉尘 废水 废水 废水 精矿 尾矿 反浮 粗选 精选 扫选 废水 废水 强磁 废水 粗破碎 中破碎 粉尘 细破碎 尾矿库 噪声 噪声 噪声 粉尘、噪声 废水 噪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指南》(HJ-BAT-002) 《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HJ-BAT-003) 《钢铁行业焦化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炼钢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轧钢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HJ-BAT-004) (HJ-BAT-005) (HJ BAT 005) (HJ-BAT-006)
前
言
在前言部分应视情况依次给出下列信息: --指南的制定的依据; --指南的作用; --指南是否首次发布及指南的修订状况;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XXXX司提出; --本指南起草单位(需要时,可指明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起草单位); --本指南由xxxx负责解释。
前
言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快建立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管理 目标的技术可达性,增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提供环境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技术依据, 引导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环境保护 部组织制订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指导文 件。 本指南可作为XXXX行业(XXXX工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工程验收以及运营 管理等环节的技术依据,是供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规划和设计单位以及用户使用的指导性技术 文件。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及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指南起草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木质门和钢质门

H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459——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木质f-]a丢n钢质门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 li ngproducts 一Woodendoors and steel do o r s2009-02-04发布2009—05-01实施环境保护害骺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号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技术导则》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技术导则(HJ 454--2009)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卷材(HJ 455--2009)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刚性防水材料(HJ 456--2009)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水涂料(HJ 457--2009)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洗涤剂(HJ 458--2009)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木质门和钢质门(HJ 459---2009)以上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www.m印.gov.cn)查询;同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洗涤剂》(HJBZ 8—1999)废止。
特此公告。
2009年2月4日HJ 45争一2009刖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木质门和钢质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降低建筑能耗,保护居住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木质门和钢质门的使用材料(木材、人造板材、涂料、胶黏剂、覆膜材料)、甲醛释放限量、空气声隔声性能和气密性能、生产过程中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及包装材料等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中国木材流通协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星星套装门有限责任公司、步阳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润成创展木业有限公司、群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闼闼饰佳工贸有限公司、博洛尼(北京)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有限公司、万嘉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膜生物反应器(HJ2527-2012)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膜生物反应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概述1.1任务来源《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8】44号),项目序号349,项目统一编号1374-349,项目名称《环境环保产品技术要求膜生物反应器》。
承担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天津市兴源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2编制过程为了做好该标准的起草工作,编制小组学习了《国家环保局国家环境标准(修)订管理办法》中的编制原则与基本要求,以及制定相关标准的国家标准。
在此基础上编制小组广泛收集相关信息,了解了该产品国内外的基本情况、发展趋势以及水平情况等,然后按照国家标准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办法》的原则进行编写制定起草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膜生物反应器》(征求意见稿)。
2008年9月24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膜生物反应器》开题论证会,参加论证会的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机械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排水集团、天津工业大学膜天膜工程公司、北京纺织环保中心、中国环科院标准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
与会代表和专家对本标准开题及初稿进行了审查;起草小组根据会议要求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国内外情况以及发展趋势2.1膜生物反应器简介膜生物反应器(Membrane Bioreactor )为传统活性污泥法与膜分离技术的结合。
活性污泥中微生物对原水中有机物进行生物降解,达到去除有机物的目的。
膜分离单元代替了传统工艺中的二沉池,可大大减小占地面积,而且膜分离可以截留原水中的固体悬浮物、胶体物质等,保证优质而稳定的出水水质。
图1膜生物反应器构造简图概括起来,膜生物反应器与传统水处理工艺相比有以下优势:占地面积小,仅为传统工艺的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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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编 制 说 明《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编制组二〇〇八年七月目 录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 (1)1.1 任务来源 (1)1.2 目的和意义 (1)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 (1)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 (1)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 (1)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 (1)2.2 标准编制规范和指南方面 (3)3 标准主要内容的说明 (3)3.1 本标准的结构和内容编排 (3)3.2 本标准的前言 (4)3.3 本标准的范围 (4)3.4 本标准中的术语 (4)3.5 产品技术要求编制的基本要求 (4)3.6 产品技术要求的构成要素 (4)3.7 产品技术要求构成要素的编制要求 (4)3.8 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其他要求 (5)4 与执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的关系 (5)5 实施本标准的措施建议 (5)1 标准制定工作概述1.1 任务来源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的制定任务,来源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下达的编制任务,项目编号为1539,序号93号。
1.2 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推进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化进程,促进环境保护产品生产行业健康发展,制定《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本导则是为统一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而制定的基本规定。
导则以标准的形式规定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的基本要求、标准的构成、条文的编排和条文的写法等,旨在指导环境保护产品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是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的基础标准。
1.3 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本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等。
编制本标准采用的原则为:以GB/T 1.1和GB/T 1.2系列标准为基础,参考化工、机械、船舶等行业的产品标准编写规范,遵照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标准及其规划,以及环境保护产品的特点进行编制。
本导则主要采用的技术依据为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
1.4 标准编制工作过程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主要进行了国内外资料的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编写标准大纲。
2007年7月完成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开题报告和标准编制大纲,进行了专家论证。
开题论证会上明确了标准的编制方向和原则,通过了编制大纲,并将标准的名称改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
随后,根据开题报告提出的方法和原则,按照编制大纲进行了标准初稿的编写。
经过多方咨询、讨论,对初稿进行修改后,于2008年5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中,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合作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助收集相关资料、参与编制方案拟订、标准编制技术咨询。
2 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及发展趋势2.1 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方面2.1.1 国外情况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都发布了环境保护产品相关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标准和产品分类标准,如《清水和污水用管》(ISO 559-1991),《空气或其它气体的净化设备 除尘器的分类》(ISO 6584-1981);美国国家标准(ANSI)中的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包括了环保设备和材料标准,以及设备试验标准、性能测定标准和设备安全要求标准等,例如《烟道脱硫装置》(ANSI/ASME PTC 40-91)、《防辐射屏蔽材料的规范》(ANSI/ANS 6.4.2-85)、《反渗透设备的操作性能试验方法》(ANSI/ASTM D4194-2001)、《垃圾的收集、处理设备 固定压实装置的安全要求》;德国国家工业标准(DIN)中也有不少针对环境保护设备和材料的技术标准,并且DIN系列对产品的原则要求、设计参数、检验、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例如《水处理用固定卧式过滤器 安装和元件》(DIN 19605-1995)、《水处理用加氯处理设备 设备安装和运输》(DIN 19606-1983)、《净化设备 渗滤器用矿物滤料 要求、检验、供货和储存》(DIN 19557-1-1984);此外,日本工业标准(JIS)、法国国家标准(NF)、英国国家标准(BS)等发达国家标准体系中也都有涉及环境保护产品的标准和规范。
从目前我们掌握的资料来看,国外的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具有几个特点。
首先,环境保护产品标准在ISO和各发达国家标准体系中所占比例较小,总的数量不大。
相比较于国外其它工业产品标准的细致、全面、系统,环保产品标准的差距还相当大。
这可能是由于国外工业化发展过程导致的,环保产业在工业化进入成熟阶段后才逐渐发展起来,因此部分环保产品沿用或借用了其他行业的标准。
国外的环保产品标准也还处于发展过程中,许多产品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些源于其他产业转化而来的仍然依据非环保产品体系的标准。
其次,国外环境保护产品标准中通用标准较多,而特定的产品标准较少。
第三,国外环境保护产品标准通常只是对产品某一方面提出要求,而非生产制造的全过程。
例如,国外环保产业标准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专门针对产品的安全要求、性能试验、安装、运输等某一特定的方面进行专门规定的补充性标准。
2.1.2 国内情况在我国,环保产业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萌芽,80年代逐步发展,到90年代成熟壮大,环保产业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因此原来的建设部、化工部、机械部等多个部委都在各自的行业内制定并发布了一些与环境保护产品相关的产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部颁行业标准,但这些标准数量并不多。
上世纪90年代末期,伴随国务院机构改革、部委调整后,其他部委基本不再发布与环保相关的产品标准,只有建设部仍然在环保标准方面做出较多工作,且主要是在污水、工业废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发布了较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1996年以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制订环保产品行业标准方面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只发布过6项环保产品的“认定指标”。
1996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380号局长令,要求对环境保护产品全面实行技术认定,为此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在其后的十年中,组织制定了八十多项《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其中水污染治理类产品认定技术条件达四十余项。
这些“认定技术条件”均严格按照GB/T 1.1、GB/T 1.2编写,实际上等同于产品标准。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这些产品认定技术条件逐步修订转化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即《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截至2007年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并发布了这80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迅猛,环境保护产品从过去主要以环境保护机械设备为主,逐步发展为包括设备、材料、药剂、仪器等几大类产品。
目前已发布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中还主要是环保设备的标准和少量环保材料、配件、监测仪器的标准,例如《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HJ/T 242-200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挂式填料》(HJ/T 245-2006)。
我国环保产品行业起步较晚,制造技术相对落后,部分产品质量较差,技术性能低下,甚至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市场秩序较为混乱。
严谨、完善的环保产品标准体系是规范环保产品市场、提高环保产品质量、促进环保产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基础。
目前,我国环保产品标准体系尚不完善,部分产品标准处于空白状态,产品生产和质量监管缺少标准依据;一些应该废止的、旧的产品技术要求存在着分类不科学、涉及范围窄、技术落后等问题,迫切需要对这些标准进行修订和重新编制,而另外还有大量产品急需制定标准来统一质量要求。
国家标准化“十一五”纲要中对环保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及产品技术要求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提出了要求。
因此,从行业发展角度看,我国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标准还有待大力发展。
2.2 标准编制规范和指南方面国际上在标准编制的规范和指南方面,主要有ISO、IEC等大型国际标准化机构发布的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南和编写规则,如 ISO/IEC导则系列和ISO/IEC指南系列。
导则和指南规定了拟制定成国际标准、技术规范、可公开提供的规范文件的结构及编写规则,这些规则还可适用于拟制定成技术报告或指南的文件。
ISO/IEC导则是各国制定标准规范类文件的基础。
国外各发达国家标准体系中,目前只有对于特定产品的标准和规范,我们尚未发现有专门指导环境保护产品标准编制工作和针对环保产品标准编制要求、标准构成、条文编排及编写细则的编制指南或导则。
在我国,国标体系已有比较完善的“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南和编写规则”系列标准。
自《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0)发布以来,国家质检总局陆续发布了《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0000)和《标准编写规则》(GB/T 20001)系列标准。
上述标准的发布,使得各类标准的编写有了进一步的依据。
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GB/T 1.2-2002),补充、完善了GB/T 1.1-2000。
上述国标也是依据ISO/IEC导则和ISO/IEC指南编制的。
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南和编写规则”系列标准,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化工、机械、船舶等行业都制定了适用于本行业内某一类标准的具体编写规范和指南,指导并规范了行业产品标准、设计规范等标准的编写。
这类标准编写规范和指南规定了某类标准的结构、格式、编写规则等,有的还对其行业技术要求也做了相关的规定,这使行业中同一类标准统一化、规范化,保证了行业标准的严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例如,化工部1993年发布的《标准化工作导则 有机化工标准编写细则》中规定了有机化工标准编写的细则,主要引用了标准化工作导则GB1.1、1.3、1.4。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1年发布了《船舶工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该规定中将标准化工作导则GB1.1~1.8系列标准以及其它有关标准中的关于标准编写的具体要求编入其中。
林业部1991年发布的《人造板机械产品标准编写规定》中,将产品标准、产品参数标准、精度标准、制造与验收技术条件标准及其他技术文件的编写要求分类叙述。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和《农药产品标准编写规范》则根据最新修订的“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南和编写规则”系列标准,相应地修订了本行业原来标准编写规范,并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发布了新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