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监管四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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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专户资金监管协议书

农民工专户资金监管协议书

农民工专户资金监管协议书农民工专户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监管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资金受益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为甲方所雇佣,乙方应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为了保障乙方的权益,甲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金监管
为保证乙方的劳动报酬得到及时、安全的支付,甲方与乙方协商决定成立农民工专户,并将乙方的劳动报酬存入农民工专户。

第二条开户行
农民工专户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开立。

第三条开户手续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劳动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资料,乙方应当提交身份证及其他必要的证件,由开户行审查后才能开户。

第四条存款
存入专户的资金,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存交银行保管,除乙方提取其劳动报酬及用于支付税费、保险费、合法债务等用途以外,不得随意支取和使用。

第五条提取款项
乙方要求提取款项时,应到开户行进行办理。

甲方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支取协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认真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的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的劳动报酬未能及时支付至乙方的农民工专户,甲方将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乙方开户之日起生效,在甲、乙双方都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如有争议,乙方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或者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监管方):(盖章)
乙方(资金受益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XXXXX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XXXXX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XXXXX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甲方:XXX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施工企业):丙方(劳务分包企业):丁方(银行):根据XXXX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印发XXXX省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XXX薪联发〔2016〕1号)、《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XXX薪联发〔2016〕2号)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XXX政办发〔2017〕48号)及X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X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X政办发〔2017〕33号)等文件的要求,甲、乙、丙三方委托丁方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资金监管人。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的设立丙方须在丁方处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的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丙方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应在项目开工前在丁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用于代发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委托丁方负责对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实行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甲方负责实时掌握账户资金流动情况,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情况及时发出拨付指令,责令乙方、丙方按有关规定及时落实资金补发农民工工资,指令书同时报送丁方。

第四条乙方、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负责督促丙方为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乙方负责按月足额拨付劳务费进度款到丙方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二)丙方应为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委托丁方将工资直接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第一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附件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参考文本)甲方(用人单位):地址:乙方(开户银行):地址: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试行北京市非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函〔2008〕29号)的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根据有关规定,甲方在乙方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账号为:。

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万元存入其在乙方开设的农民工保证金专用账户中。

二、甲方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按约定存款后,乙方为甲方出具开户证明及存款凭证,并详细记录甲方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入账款项、金额和支出情况。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内资金专项用于因甲方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工资支付。

不得用于垫支工程款、材料费等其他用途。

此账户不出售支票,只能办理柜台业务。

四、区县政府指定的保证金工作小组办公室即有权责令甲方启动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用以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五、甲方启动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资金时,应持保证金工作小组办公室即出具的证明和存款人签章的付款凭证。

甲方未出具证明的,乙方将不予办理启动资金相关手续。

启动的资金,应在保证金工作小组办公室即监督下,由甲方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中。

六、专用账户资金启动以后,甲方须在30日内全额补足所动用的资金。

逾期不补的,乙方有权向保证金工作小组办公室即报告。

七、保证金工作小组办公室有权要求甲方到乙方查询专用账户内资金往来情况。

八、用人单位自建立专用账户一年内无工资拖欠的,甲方可持保证金工作小组办公室即出具的证明到乙方办理专用账户资金销户手续。

九、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十、本协议生效以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有违约,将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最新版)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最新版)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样本)甲方(工资保障金管理方):人社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乙方(工资保障金存储方):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丙方(工资保障金监管方):银行地址:电话(传真):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管理,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监管账户乙方需在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作为乙方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唯一专用账户,并将其作为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以下称监管账户),账户信息如下:该账户不能进行通存通兑、不允许开通网上银行。

监管账户资金的划支和返还需甲方审批同意。

第二条监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县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通知书》将规定金额的工资支付保障金一次性存入监管账户,为保证乙方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及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监管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监管账户资金,甲方及丙方监管权利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监管权利及义务(1)甲方对工资保障资金数额的确定、资金的使用和返还具有审批权。

保障金监管账户资金的支取和返还需得到甲方审批同意。

具体要求如下①保障金的支取:乙方未按甲方管理要求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等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提取相应数量的工资保障金,用于垫支农民工工资。

提取工资保障金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支取保障金的书面通知,丙方按书面通知要求对保障金予以划支。

②保障金的返还:乙方按甲方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符合返还工资保障金条件时,应向丙方出示本协议书和甲方出具的《县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通知书》及银行支付凭证。

缺少上述要件的,丙方不得为乙方办理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支取手续。

2、丙方的监管权利及义务(1)丙方有权对监管账户的资金的使用和返还进行监管,审核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和返还手续是否经过甲方审批同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

建筑四方监管协议书模板

建筑四方监管协议书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总包单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监管单位)鉴于甲方拟在【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盐人社202180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镇(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合同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农民工工资暂付款拨付基数: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农民工工资暂付款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历天- 每月工资性工程款应拨付数: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2. 资金支付与监管-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于每月1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款拨付至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乙方应在丙方营业网点开设监管项目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专户名称为:【总包企业名称】工地名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号:【账号】。

- 丙方负责对工资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对该账户进行特殊标识,确保专户资金只能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有关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

有关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

有关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由以下两方签订:一、监管方:[监管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二、被监管方:[被监管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为了加强账户管理,规范资金运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账户监管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确保乙方按照约定使用账户资金,防止资金被不当使用或挪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账户监管范围1. 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账户、贷款账户等。

2. 乙方账户内资金的存入、取出、转账等交易行为。

三、账户监管内容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监管账户,不得擅自挪用账户资金。

2. 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等信息。

4.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账户采取冻结、解冻等控制措施。

5.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监管费用。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干预乙方正常经营。

(3)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账户采取相应措施。

(4)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规范使用监管账户。

(2)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账户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3)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监管费用。

(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挪用账户资金,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

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或泄露乙方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

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

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第1篇示例:【账户监管协议书】一、账户监管的目的:为了有效监督和管理账户资金的使用,保障账户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避各种风险,特制定此账户监管协议书。

二、账户监管的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在我方机构开设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基金账户等各类金融账户。

三、账户监管的义务:1. 账户持有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方机构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账户资金的存取、转账等业务。

2. 账户持有人应妥善保管账户资金密码、动态验证码等安全要素,不得泄露给他人或易被他人猜测,如有密码遗失或泄露应及时通知我方机构并办理挂失手续。

3. 账户持有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账户资金从事非法活动,如洗钱、赌博等违法行为。

4. 账户持有人需配合我方机构进行账户资金的监管,接受我方机构的资金监管措施和调查。

1. 我方机构应对账户资金交易进行跟踪和监控,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处理。

2. 我方机构应对账户资金进行保管、核对,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完整性。

1. 账户持有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管义务,维护账户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2. 我方机构承诺依法合规对账户资金进行监管,保障账户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 若账户持有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监管义务,对账户资金进行非法使用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我方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资金、报警等。

七、其他事项:本协议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我方机构所有,我方机构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调整。

八、生效及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不得unilaterally解除或修改。

第2篇示例:账户监管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账户持有人乙方:监管方(以下简称“监管方”)二、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账户持有人的资产安全,避免因个人原因或第三方恶意操作而导致的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三、监管范围1. 监管方将对账户持有人的资产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券账户、数字货币账户等。

成都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监管四方协议书

成都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监管四方协议书

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监管四方协议书甲方:乙方:成都银行都江堰大道支行丙方:都江堰市建设局丁方:都江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都江堰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工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民工劳动工资及时支付,经甲、乙、丙、丁四方协调一致,就规范农民工劳动工资的支付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账户的开立。

甲方在丙方、丁方指定网点(成都银行都江堰大道支行),开立1个专用账户,户名,账号,以下此账户简称监管账户,开立监管账户的手续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银行印鉴的预留及变更。

甲方的财务公章“”、甲方法人代表名章、建设单位的授权人名章构成监管账户的预留银行印鉴,作为监管账户支付时所必须要素。

乙方应按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监管账户所涉及的支付凭证的印鉴进行审核;监管账户的预留银行印鉴若发生变更,应由甲方向丙方、丁方指定网点出具法人授权书要求变更预留银行印鉴事宜,重新预留银行印鉴必须有甲方法人名章或甲方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名章,并在新印章启用前,向丙方、丁方指定网点成都银行都江堰大道支行交回加盖有旧印鉴章的所有未用的支付凭证。

三、资金转入。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之前,按施工合同价款的10%存入甲方开立的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基础完工和主体工程断水前再分别存入施工合同价款10%的资金。

四、账户的销户。

在工程综合竣工备案后,甲方持相关申请报告和材料,经丙方和丁方核实,确认其不拖欠民工工资后,由丙方和丁方出具可以销户的书面文件,乙方确认后,准予销户。

五、账户的对账。

监管账户应按月进行对账,对账回执必须加盖甲方在已方开立的单位账户预留印鉴章,以示对账无误;若有未达账,四方均有义务共同进行查实,乙方不承担支付结算法规以外的责任。

六、结算服务。

乙方可在甲方熟悉成都市商业银行业务有关章程和操作的基础上,为监管账户提供优质的账户结算业务,并对如下业务:进行甲方授权处理,达到甲方对监管账户支付共同约束的目的。

七、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报送项目支付的工资表,工资表须建设单位签章确认,乙方凭甲方提供的工资支付清单,直接通过工资专户,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划转到其个人工资存折或工资卡上,不得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任何开支或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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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监管四方协议书
甲方:
乙方:成都银行都江堰大道支行
丙方:都江堰市建设局
丁方:都江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都江堰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工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民工劳动工资及时支付,经甲、乙、丙、丁四方协调一致,就规范农民工劳动工资的支付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账户的开立。

甲方在丙方、丁方指定网点(成都银行都江堰大道支行),开立1个专用账户,户名,账号,以下此账户简称监管账户,开立监管账户的手续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银行印鉴的预留及变更。

甲方的财务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名章、建设单位的授权人名章构成监管账户的预留银行印鉴,作为监管账户支付时所必须要素。

乙方应按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监管账户所涉及的支付凭证的印鉴进行审核;监管账户的预留银行印鉴若发生变更,应由甲方向丙方、丁方指定网点出具法人授权书要求变更预留银行印鉴事宜,重新预留银行印鉴必须有甲方法人名章或甲方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名章,并在新印章启用前,向丙
方、丁方指定网点成都银行都江堰大道支行交回加盖有旧印鉴章的所有未用的支付凭证。

三、资金转入。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之前,按施工合同价款的10%存入甲方开立的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基础完工和主体工程断水前再分别存入施工合同价款10%的资金。

四、账户的销户。

在工程综合竣工备案后,甲方持相关申请报告和材料,经丙方和丁方核实,确认其不拖欠民工工资后,由丙方和丁方出具可以销户的书面文件,乙方确认后,准予销户。

五、账户的对账。

监管账户应按月进行对账,对账回执必须加盖甲方在已方开立的单位账户预留印鉴章,以示对账无误;若有未达账,四方均有义务共同进行查实,乙方不承担支付结算法规以外的责任。

六、结算服务。

乙方可在甲方熟悉成都市商业银行业务有关章程和操作的基础上,为监管账户提供优质的账户结算业务,并对如下业务:
进行甲方授权处理,达到甲方对监管账户支付共同约束的目的。

七、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报送项目支付的工资表,工资表须建设单位签章确认,乙方凭甲方提供的工资支付清单,直接通过工资专户,将农
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划转到其个人工资存折或工资卡上,不得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任何开支或提现。

八、甲方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都江堰市行业工资标准的70%,原则上也不得高于4000.00元,超出或未按约定方式支付的,须事先向监管部门备案。

九、甲方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在“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支付25%后,余下的5%须报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十、甲方工资专户存款不足而未及时足额补存,造成民工工资拖欠的,丙方、丁方按照都江堰市建设项目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启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先予划支补足,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甲方应在10日内及时补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障金,逾期未补足的,丙方可暂停工程施工,由此带来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应保证甲方存入的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安全,为甲、丙、丁三方就账户资金状况查询提供条件。

十二、其他约定。

该保证金账户存续期间:
(一)丙方或丁方如发现甲方有虚假行为,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丙方或丁方的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资金划转;
(二)甲方因不按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乙、丙和丁三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协商确定。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成都银行都江堰大道支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20 年月日时间:20 年月日
丙方:都江堰市建设局丁方:都江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 年月日时间: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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