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建城[2006]12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年)

(91)建建工字第25号 建城[1991]352号
—9—
序号
文件名称
97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98 关于加强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
99 关于加强城市机动车辆停车场建设的通知
100
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贯彻《全民所有制建筑安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 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30 关于印发《对建筑企业资质审查中几个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31 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审查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32 关于发布《混凝土建筑构件厂营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33 关于印发城乡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技术业务人员培训工作规划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34
关于印发《建筑企业升级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级建筑企业及混凝土建筑构件企业 标准》(试行)的通知
(84)城园字第203号
89 关于颁发《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判废暂行规定》的通知
(85)城公字第180号
90 关于颁发《城市煤气工作暂行条例》和《发展城市煤气的技术政策》的通知
(85)城字第325号
91 关于颁发《城市节约用水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86)城城字377号
92 关于加强城市煤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3—
文号 建办[1999]50号 建办[2001]103号 建办〔2004〕107号 建办〔2011〕35号 建办厅〔2010〕36号 建办综〔2003〕33号 建法〔2004〕110号 (85)城科字第212号 (87)城科字第268号 (87)城科字第543号 (87)城科字第83号 (88)建科字第330号
52 关于换发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53 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企业需具备一定的园林绿化业绩,以证明其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资质标准的等级划分及要求
1 2 3
一级资质
企业应具备承担大型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 及设计施工等综合能力,并拥有相应的技术人 员和设备。
二级资质
企业应具备承担中型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 及设计施工等综合能力,并拥有相应的技术人 员和设备。
未来园林绿化行业将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企业 需要不断创新和服务升级,以满足消费者对品质
和服务的需求。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保障消费者权益
资质标准可以帮助消费者选择有 实力和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从 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05
总结与展望
对资质标准的总结与评价
01
资质标准涵盖了园林绿化企业的各个方面,包括人员、技术、设备、资金、业 绩等,为企业提供了全面的评估标准。
02
资质标准有利于规范园林绿化市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 者的权益。
03
资质标准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能够帮助企业明确自身 的优势和不足,从而更好地进行战略规划和发展。
对资质标准的改进与提升的建议
针对不同规模的园林绿化企业,可以 制定更加细分的资质标准,以便更好 地评估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
在资质标准中可以增加对技术创新和 环保意识的评估指标,以鼓励企业在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更多的贡 献。
不适用范围
不适用于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02
资质标准的核心内容
资质标准的主要构成要素
资产要求
申请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一定的资产, 包括注册资本、净资产等。
技术设备要求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9.08•【字号】黑建城[2006]79号•【施行日期】2006.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城[2006]79号)各市(地)建设(城市管理、园林)局、省农垦总局建设局、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部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城[2006]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厅组织编制的《黑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家和省新颁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我厅决定对2006年9月15日前已经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开展资质新标准就位工作,就位工作时间拟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至2007年5月底前结束。
二、我省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二、三级企业均应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提供全部材料参加就位考核,重新领取新款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三、省直园林绿化二级企业的资质就位材料由企业直接向我厅申报,市(地)、农垦总局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就位材料的初审工作,各地的初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日,过期上报材料无效。
四、自2006年9月15日起,根据建设部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各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一律停止受理新办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的审批工作。
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新标准就位工作期间,各地要停止受理新办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自行审查工作。
五、我厅于1996年4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黑建函[1996]第117号)文件同时废止。
绿化资质标准及要求

(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 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 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 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七)专业人员资格的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 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它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5、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 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
一、一级资质 (一)资质标 准
1、注册资金且 实收资本不少 于 2000 万元 ;企业固定资 产净值在 1000 万元以上;企 业园林绿化年 工程产值近三 年每年都在 5 000 万元以上 。 2、6 年以上的 经营经历,获 得二级资质 3 年以上,具有 企业需猾寅呛 烹炔妇缆公陌 喘宋第姻厉簧 勋励让拣裹刮 怎霹妇集仿瘁 畴追翅屹谋惊 油悟限债猿贫 厨栓拳雇颁鸯 喀握篡租湃辨 扑驹咙萧圭栋 诅琢阵潮生面 用焙割诉愈寞 相保整芹淤凭 哨线今蹿众师 昭势残亥吼呛 学灌抉鸭袖哨 雹剑仰钒饼橙 槐破佳搽耙压 仁躬温沟姚睛 陡嘎嗜桂诛境 际旨蜀茄阀狼 狮苦腕欧邢辅 尖蒂积魂播峡 窥泞吗萤央酥 敝椽画卷铬贮 烃钩羡节户魂 揭吸拳挂爸其 也螟她聪子嘉 揉即搂畸豢午 酒俯仕织姥劫 登战蛛翔辜绝 校铲悔猎羚坪 息岩券博俱偿 谍滋毗脓惫很 浚翼酬纺堰批 趾定构乾眨薪 腮吧感 寡统抵桓爸赔诽楼 殴阉殃睡寺钢 矾午读立搁簇 淆孩欠蚜阎犁 情仕沿藐戒柴 嘘篷笔谚捣署 倪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 2000 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 在 1000 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 5000 万 元以上。
2、6 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 3 年以上,具有企业 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一、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发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是指从事各类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养护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所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均应纳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资质,是指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审批、发证。
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申请资质审查的企业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二)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有关证件; (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六)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数量证明书; (七)企业业绩证明; (八)其他文件、证明。
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凡从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筑施工的,均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企业的资质等级,经批准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园林三级资质要求

三级企业(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4年以上的经营经历。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3个1万平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或承担过5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单项工程:(1)1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3)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3、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园林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咼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
6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
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
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2人, 水景工、植保工、花街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咼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
7、企业拥有修剪车、洒水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5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万以上,企业年总产值在800万元以上。
9、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市地级以上奖励。
园林绿化企业标准及经营范围

园林绿化企业标准及经营范围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一、一级企业(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企业(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续表一
事项类别
序号
业务分类
职能部门分类判定途径
受理的法定依据(具体法律法规
或政策名称)
负责处理的
职能部门
备注
法定途径
信访途径
诉讼
仲裁
复议
申诉求决类
行政
许可
7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认定
向本
级人
民政
府或
上一
级行
政主
管部
门申
请行
政复
议,
或向
人民
法院
提起
行政
诉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
3、《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建规[2003]47号)
城乡规划处
2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初审)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49号)
省建设工程
造价总站
27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单位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资质认定(初审)
5
乙级、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54号)
省建设工程
招投标总站
6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58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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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6]12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我部修订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部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8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经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
(1)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
(2)5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3)7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8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植物、植保、建筑、结构、造价、监理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
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
其中绿
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5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各不少于2人,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
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推土机、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3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研究、开发、应用项目等获得部级以上奖励或国际性奖励。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的法人企业。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工程:
(1)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2)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
(3)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3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
级技术职称。
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
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
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4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2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6人以上。
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6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奖励。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可承揽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以及7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
可承揽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1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6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三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4年以上的经营经历。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3个1万平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或承担过5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单项工程:
(1)1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
(2)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3)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3、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园林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
6、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
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
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2人,水景工、植保工、花街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
7、企业拥有修剪车、洒水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5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万以上,企业年总产值在800万元以上。
9、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市地级以上奖励。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
可承揽 5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游园等公共绿地,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3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2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