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动物隔离检疫标准操作规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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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的规程

动物检疫的规程

动物检疫的规程
动物检疫的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检疫前应了解动物的品种、来源、年龄、免疫情况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并制定相应的检疫计划。

临床检查:对动物进行临床检查,观察其精神状态、食欲、呼吸、排泄物等方面的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采样:根据需要采集动物的血液、分泌物、组织等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检测:对采集的样品进行病原学、血清学、病理学等方面的检测,确定是否存在疫病。

结果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对动物进行处理。

对患有疫病的动物应进行隔离、治疗或销毁,对健康动物应发放检疫合格证明。

记录和报告:对检疫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动物的来源、检疫情况、处理措施等,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动物检疫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检疫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应加强与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应注重动物福利,避免对动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痛苦。

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养殖户和消费者的动物疫病防控意识。

动物进出实验动物屏障环境操作规范

动物进出实验动物屏障环境操作规范

动物进出实验动物屏障环境操作规范实验动物屏障环境是为了保证实验动物的安全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而设立的特殊环境。

以下是动物进出实验动物屏障环境的操作规范。

1.实验动物进入屏障环境前,应进行预实验动物筛选,确保其符合实验需要。

2.进入屏障环境前,实验动物应进行充分隔离以防止疾病传播。

隔离期不少于7天,并进行相关疾病的检测。

3.进入屏障环境的动物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防护服、帽子和口罩,并进行相关的手部消毒。

4.进入屏障环境的实验动物应按照对应的标记或编号逐一统计,确保无误。

5.进入屏障环境的实验动物应进行有效的接触检疫,确保不携带疾病。

1.离开屏障环境前,实验动物应进行充分隔离以防止疾病传播。

隔离期不少于7天,并进行相关疾病的检测。

2.离开屏障环境时,动物操作人员应进行穿戴专用防护服、帽子和口罩,并进行相关的手部消毒。

3.离开屏障环境的实验动物应按照对应的标记或编号逐一统计,确保无误。

4.离开屏障环境的实验动物应进行有效的接触检疫,确保不携带疾病。

三、屏障环境维护和管理规范1.屏障环境应进行定期的消毒和清洁,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屏障环境中的食物、水源和生活用品等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保证其质量和充足性。

3.屏障环境中的设备和设施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屏障环境中的温湿度等环境参数应进行定期测量和调整,保持适宜的环境条件。

5.屏障环境中的微生物和疾病监测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确保环境的安全和无菌性。

总结:动物进出实验动物屏障环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涉及实验动物的安全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同时,对于屏障环境的维护和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需要定期进行消毒、检测和维护工作,保证实验动物的健康和环境的无菌性。

通过合理的操作规范和细致的管理,才能保证实验的可信度和结果的有效性。

实验动物检疫操作

实验动物检疫操作

实验动物检疫操作1. 目的为了规范实验动物的检疫,特制定此标准操作规程。

2. 不同动物检疫内容2.1 SPF级豚鼠的检疫2.1.1 新购进的SPF级豚鼠置于检疫室进行检疫,于购进动物第二天对其称重。

2.1.2 标记:2.1.2.1 豚鼠接收后,以盒为单位统一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依次类写。

2.1.2.2 每盒饲养不超过5只,对每盒内每只豚鼠用油性黑色或蓝色记号笔在豚鼠耳朵内表面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依次类写,以作标记。

2.1.2.3 填写盒标识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专题编号、笼号、试验名称、动物性别、专题负责人。

2.1.2.4 将填好的笼标识标签插在标签卡套中,再固定于饲养盒的正中位置。

2.1.3 检疫期最低不少于七天。

2. 2 金黄地鼠的检疫2.2.1 新购进的金黄地鼠置于检疫室进行检疫,于购进动物第二天对其称重。

2.2.2 标记2.2.2.1 金黄地鼠接收后,以盒为单位统一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依次类写。

2.2.2.2 每盒饲养不超过1只。

填写笼标识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专题编号、盒号、试验名称、动物性别、专题负责人。

2.2.2.4 将填好的笼标识标签插在标签卡套中,再固定于饲养盒的正中位置。

2.2.3 检疫期最低不少于七天。

2.3大鼠的检疫2.3.1 新购进的大鼠置于检疫室进行检疫,于购入动物第二天对其称重。

2.3.2 方法一2.3.2.1 大鼠接收后,以笼(盒)为单位统一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笼(盒),依次类写。

2.3.2.2 每笼(盒)饲养最多5只,对每笼(盒)内每只动物采用黑色或蓝色油性记号笔在动物的尾巴部位划横线,以作标记,并对每只动物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笼2号动物,动物编号即为"1-2"号。

2.3.2.3 填写笼(盒)标识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专题编号、笼号、试验名称、动物性别、专题负责人。

将填好的笼标识标签插在标签卡套中,再固定于饲养盒的正中位置。

2.3.3 方法二2.3.3.1 大鼠接收后,选择所需要号码的耳标标号,用75%酒精消毒后,将其装入耳标钳。

检疫 操作规程

检疫 操作规程

检疫操作规程检疫操作规程一、检疫目的和原则1. 目的: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动物疫病的传播,保护人畜安全和公共健康。

2. 原则:科学、规范、公开、公正。

二、检疫程序1. 报告:对发现可疑动物疫病的单位、个人应立即向当地动植物卫生监督所报告。

2. 查验:对报告的疫情进行查验确认,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程序进行。

3. 隔离:对病死、疑似和确诊感染动物进行隔离,防止疫病继续扩散。

4. 检疫措施:根据疫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包括限制交通、禁止养殖或销售等。

5. 通知:对疫情进行通知,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发布公告,提醒注意防控措施。

6. 消毒:对受疫情影响的区域、设施等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病的再次传播。

三、检疫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职责:- 查验、确认疫情- 制定和实施防控方案- 进行隔离和消毒措施- 监督和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防控工作- 进行疫情信息汇总和报告2.权限:- 检查和随时检疫动物- 检查和扣留可疑动物及其产品- 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关闭养殖场、禁止交通等- 申请动植物卫生监督所的支持和协助四、检疫设备和物资1. 设备:- 检疫车辆:用于运输和隔离病死、可疑动物。

- 检疫仪器:如体温计、血液分析仪等。

- 消毒设备:如喷雾器、高温蒸汽消毒机等。

2. 物资:- 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 消毒药剂:用于消毒饲料、环境和设备等。

- 防疫药品:如疫苗、抗生素等。

五、检疫记录和报告1. 检疫记录:对每次检疫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检验结果、采取的措施等。

2. 报告:对疫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包括疫情的类型、范围、防控措施等。

六、检疫宣传和培训1. 宣传: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定期发布关于动物疫病的宣传信息,提醒居民注意防控措施。

2. 培训:对检疫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检疫工作的有效进行。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1. 国家法律法规:动物防疫法、动物卫生监督条例等。

2. 地方政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政策。

实验动物使用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使用操作规程

四、动物实验及设施设备操作规程1、屏障设施使用操作规程(1)人员进出进入一更前将头发盘起,在更衣室外消毒槽站立片刻换拖鞋进入一更,关闭一更门,将门反锁。

脱下外衣放入更衣柜,更换为灭菌后内衣,将一更门解锁。

打开二更门,更换二更拖鞋,进入二更,以感应式消毒器对手消毒,戴口罩、帽子,头发应全部塞入帽子里,消毒液洗手,戴无菌手套,然后穿隔离衣。

以手套将隔离衣袖口封紧。

在消毒液内擦洗手套,要将手套表面指缝、腕部仔细擦洗。

实验人员进入动物实验室,更换各自实验室的拖鞋。

每天操作完毕,各实验室拖鞋于消毒液中洗净取出于本室晾干。

摘去手套,将手套整体泡入另一消毒盒内,关闭二更内侧门,换拖鞋。

将二更外侧门边放置的拖鞋拿到内侧门边摆放整齐,人员即可离开,离开前将拖鞋在消毒液中浸泡5分钟。

进入一更,脱去无菌内、外衣,更换自己衣服,出一更,将无菌衣拿出。

开一更、二更紫外灯消毒。

每次进出动物实验室须填写记录表。

(2)物品进出外购的饲料经紫外灯照射20—30分钟后传入内储存室。

饲料在实验区内存放,不能超过两周。

夏季注意防霉防潮。

垫料经双扉高压蒸汽灭菌柜灭菌后传入内储存室。

小件笼具等经双扉高压蒸汽灭菌柜灭菌后传入内储存室。

大件笼具经消毒浸泡后,再喷雾消毒三遍方可进入。

不能耐高温物品如消毒液瓶等,将外表擦拭干净后,用消毒液浸泡消毒,由传递窗进入饲养室准备间。

所有实验用品先用消毒剂进行表面灭菌或喷雾灭菌后再放入传递窗中经紫外灯照射20—30分钟后从内储存室侧取出。

待洗刷物品经内储存室传入消毒室。

废弃物、动物排泄物装入塑料袋,密封后经污物传递窗传出。

实验结束后,实验用品通过内储存室传递窗传出。

(3)动物管理动物进入:动物引进应先放入隔离检疫室,待隔离检疫合格后移入饲养室。

动物进入洁净区前,首先按照动物运输箱上的标签,核对动物的出生日期、品系名称、性别、数量、供应单位名称、动物的微生物控制等级等是否与计划相符。

用消毒液如5%百毒杀、0.5%~1%过氧乙酸等喷雾消毒运输箱的表面。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程

4.3.2.3 出现渐进性消瘦,咳嗽,个别可见顽固性腹泻,粪中混有 黏液状脓汁;奶牛偶见乳房淋巴结肿大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结核病。 4.3.2.4 出现高热、呼吸增速、心跳加快;食欲废绝,偶见瘤胃膨 胀,可视黏膜紫绀,突然倒毙;天然孔出血、血凝不良呈煤焦油样、 尸僵不全;体表、直肠、口腔黏膜等处发生炭疽痈等症状的,怀疑感 染炭疽。 4.3.2.5 羊出现突然发热、呼吸困难或咳嗽,分泌黏脓性卡他性鼻 液,口腔内膜充血、糜烂,齿龈出血,严重腹泻或下痢,母羊流产 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小反刍兽疫。 4.3.2.6 羊出现体温升高、呼吸加快;皮肤、黏膜上出现痘疹,由 红斑到丘疹,突出皮肤表面,遇化脓菌感染则形成脓疱继而破溃结 痂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绵羊痘或山羊痘。 4.3.2.7 出现高热稽留、呼吸困难、鼻翼扩张、咳嗽;可视黏膜发 绀,胸前和肉垂水肿;腹泻和便秘交替发生,厌食、消瘦、流涕或 口流白沫等症状的,怀疑感染传染性胸膜肺炎。
5. 检疫结果处理 5.1 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2.1 临床检查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动物疫病的,扩大抽检数量并进行实验室 检测。 5.2.2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影响动物健康的,应按规 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5.2.3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2.4 病死动物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由畜 主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 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处理。 5.3 生猪启运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监督畜主或承运人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 消毒。 6. 检疫记录 6.1 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指导畜主填写检疫申报单。 6.2 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畜主姓名、地址、 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 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畜主签名。 6.3 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一、引言动物检疫是防止动物传染病扩散和入侵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动物检疫工作的准确、高效和可靠,制定本规范,对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进行规范。

1.动物检疫前:(1)对于要进行检疫的动物,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了解其传染病信息和携带病原体的可能性。

(2)对于进出口动物,要根据国际法规和协议的要求,提前进行检疫申报和预审工作,确定检疫方案。

(3)检疫设备和工具要保持干燥整洁,并定期进行消毒和维护保养。

(4)检疫人员要接受规范的培训和考核,了解相关法规和检疫操作流程。

2.动物检疫过程:(1)对于要进行检疫的动物,要进行外观检查,包括体型、行为、皮毛、羽毛等方面的观察。

(2)对于有病症迹象的动物,要进行体温测量、生物学样品采集等操作,以确定是否存在传染病。

(3)对于高风险动物,如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较为严重的疾病,应进行进一步检疫,如进行血清学检测、病原学检测等操作。

(4)动物的隔离和收容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无关动物的干扰和交叉感染。

3.动物检疫后:(1)对于经过检疫合格的动物,要出具规范的检疫证明和运输文件。

(2)对于不合格的动物,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进行进一步的监测和处理。

(3)对于进出口动物,要及时通报相关国际组织和海关,确保检疫工作的畅通和信息的传递。

4.动物检疫记录:(1)对于每一次动物检疫,都要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检疫记录表,包括动物信息、检疫结果、操作人员等信息。

(2)检疫记录要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溯源和问题追查。

(3)对于疫情调查和统计工作,要准确记录和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

三、结论本规范是对动物检疫技术操作的规范化要求,包括动物检疫前、检疫过程和检疫后的操作规范。

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动物检疫,可以提高检疫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更好地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同时,要加强对检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 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 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按有关规定消毒合格; (三)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 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1 、来源 非封锁区:
指发生动物疫情时兽医主管部门划定的疫点、 疫区、受威胁区以外的区域。
动物检疫范围、分类和对象 一、动物检疫范围
动物检疫范围——是指动物检疫的责任界限。按照 我国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规定,凡在国内生产流通或
进出境的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均属动物检疫的
范围。
(一)动物检疫的实物范围
1.国内动物检疫的范围:动物和动物产品。
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 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 合法捕获的其它动物 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 血液、绒、骨、角、头、蹄等。
动物检疫的方式和方法
一、动物检疫的方式
(一)现场检疫(1.验证查物, 2.三观一察) 一般在启用前15~30天在原种畜禽场 (二)隔离检疫: 或隔离场进行检疫。
二、动物检疫的方法
1.临场检疫: 问诊、视诊、触诊、叩诊、听诊和嗅 诊等→分辨出健康家畜和病畜。 2.实验室检疫:主要有病原学检查、免疫学检查、 病理组织学检查等。
三、动物检疫的分类
1.国内检疫(简称内检): 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动物防疫监督和市场防 疫监督。 2.国境检疫(又称进出境检疫、口岸检疫)—简称外检: 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及邮寄检疫 和运输工具检疫。
动物检疫的方式和方法
一、动物检疫的方式
(一)现场检疫 1.验证查物 ①验证:有无检疫证明、是否合法有效 ②查物:核对被检动物、动物产品的种类、品种、数量 2.三观一察 “三观”是指临床检查中对动物群体的静态、动态和 饮 食状态的观察。 “一察”是指个体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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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操 作 规 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实验动物隔离检疫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for ethical review system
of Laboratory Animal
制定者 Author 兽医办公室/兽医师 Veterinary office
审查者 Reviewer 肖春兰
动物质量办公室/技术员 Technican of Animal Quality Lab
审查者 Reviewer 王婧 办公室主任 Office Director
机构负责人批准Facility Manager Approver 周正宇
中心最高领导者
Top Manager of the Center
修订记录(Revision History)
发放记录(Revision History)
1、目的(Purpose)
规范苏州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隔离检疫标准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Scope)
此文件适合苏州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所有动物隔离检疫。

3、职责(Responsibility)
3.1 文件编写、批准人员对该文件编写和修改的有效性负责。

3.2 文件编写人员负责根据此文件,对担任实验动物隔离检疫的工作人进行
培训和指导。

3.3 担任实验动物隔离检疫的工作人,负责执行本标准操作规程,并负责反馈
相关信息。

4、操作规程(Procedures)
凡自主采购且来源为不是免检单位(见附表1)的SPF级实验动物,均需在进入我中心SPF动物房前,接受隔离检疫。

4.1 提交自购申请
凡自主采购实验动物的个人及单位,均需向我中心提交自购实验动物申请。

4.1.1 登陆动物管理系统
科研计划人以科研计划用户身份登陆苏州大学实验动物管理系统。

4.1.2 提交动物订购申请
科研计划人点击动物订购项,添加动物订购申报。

4.1.3 注意事项
在申报表格中,科研计划人须按要求依次填写付费方式、经费本号、经费本负责人、导师姓名、申报课题、申请人账号(或学号)、申请人联系方式、实验参与人姓名、实验参与人上岗证号、实验参与人上岗证取得时间、实验参与人邮箱、实验开始时间、实验结束时间、计划动物领取时间、申请动物名、申请动物性别、申请动物数量、实验内容、特殊要求、项目意义及必要性、动物实验方法详述、是否已有笼位、笼位种类、笼位数量、饲养地点、饲养房间、是否已有门禁,并在是否进行伦理审批及是否申请隔离净化项中选择“是”。

4.2 实验动物伦理审查
申请提交后,伦理委员会审查人员,着重对科研计划人提交的动物隔离检疫申请中的实验内容项、特殊要求项、项目意义及必要性项、动物实验方法详述项,进行逐字逐句地审查。

检查科研计划人是否按要求填写各项内容,认真分析该实验是否存在对实验人员、实验动物饲养人员、实验动物饲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以及该申请所涉及的所有实验是否符合实验动物福利的各项规定。

确认科研计划人所计划开展的各项实验完全符合动物隔离检疫的标准后,伦理委员会审查人员在审批项中予以“同意”。

4.3 隔离检疫动物的质量控制
科研计划人员提交的申请通过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后,科研人员需致电我中心实验动物隔离检疫的负责人预约隔离笼位,商定交付隔离动物的时间。

4.3.1隔离动物的资格审查
隔离动物来源为国内的申请人需提供动物来源方的,需提供实验动物来源方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的复印件、动物来源方以外的第三方检疫报告。

隔离动物来源为国外的,需提供此批次实验动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的动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进境动物从入境口岸进入隔离场的动输安排计划和运输路线。

4.3.2 隔离动物的接收
动物到达后,由隔离室兽医接收,接收人需核对相关材料与动物包装箱标识内容是否一致,无误后,填写动物接收登记表。

签收后,将完整的动物包装箱放入专用传递仓,使用0.5%过氧乙酸进行表面消毒,关闭仓门,消毒5分钟。

隔离室兽医与申请隔离方代表共同进入隔离室,在隔离室内从传递仓取出动物包装箱,放置于超净台中打开(不得开启通风),核对接收动物与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并由兽医逐只检查动物健康状况(见附表2),对于可疑动物须在7日内完成检疫,若隔离申请方不同意检疫的,我方将向上级机关申报对隔离申请人的行政处罚。

对于实验动物无表观症状的,方可确实接收,动物包装箱及其附带的垫料饲料等与实验动物直接接触过的物品整体打包,经高温高压处理(121℃30分钟),
投放至生物危险品回收点。

4.3.3 隔离动物的检疫
隔离检疫为期8周,隔离检疫开始后的4周内,自主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隔离检疫间;隔离检疫4周后,如需进入,需全程由我处工作人员陪同,私自进入情节严重者,我中心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坚决予以处分。

隔离开始一周后,收集隔离实验动物用过的脏垫料、饲料,和饮水,并以此作为哨兵鼠的垫料、饲料,和饮水。

哨兵鼠换下的垫料饲料等均按生物危险品处理。

重复操作至第8周。

哨兵鼠选择3~4周龄刚断乳的ICR仔鼠。

隔离第8周,检疫(检疫项目见附表3)。

检疫合格的结束隔离,转移至SPF动物房饲养;检疫结果不符合实验动物行业标准的,我处动物房不予接收,由自主采购方自行与动物来源方商谈赔偿等问题;检疫结果不合格且检出人兽共患病和或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的,我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应急响应。

4.4 注意事项
我中心隔离检疫室接收隔离检疫动物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12月1日,
12月1日后隔离检疫室停止接收实验动物,2月1日前我中心将清空隔离检疫室,2月1日当天开始进行全面消毒。

消毒持续2周,2周后,重新对隔离检疫室做实验动物饲养环境检测,合格后重新启用。

5.附件
附表1:苏州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免检单位名录
附表2:动物健康观察表
进入时间:
执行兽医:
附表3:苏州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检疫项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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