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为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实现我校师资建设发展规划,依据及XX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人才引进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虑选聘人才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也要注重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人才引进要依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优先保证重点学科和拟发展的新兴学科,兼顾其它学科,要注重新专业、实验室师资建设及管理队伍建设。
保障我校人才队伍科学、协调、持续、稳定地发展。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一)两院院士;(二)省部级及以上特聘教授;(三)博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四)教授;(五)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引进人才的程序(一)各部门根据自身建设发展需要,制定本部门人才引进计划,报人事处并纳入学校人才引进总体计划。
(二)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总体计划,多渠道获取高层次人才信息。
(三)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拟来学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学术评鉴,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同意引进的人才,报市人事审批。
(五)人事审批同意引进的人才,由校人事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负责落实相关待遇。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一)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1.年薪面议;2.配备专用轿车;3.在学校工作期间,免费提供220平方米左右住房,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40万元;4.提供科研启动金120万元,组建专业研究所并安排2-3名助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适当资助。
(二)省级及以上特聘教授1.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年12万元,同时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2.在学校工作期间,在新校区免费提供220平方米左右住房,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5万元;3.提供科研启动金60万元;安排助手1-2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适当资助。
(三)博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1.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津贴按照学校分配办法执行;2.在新校区提供20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5万元;3.工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文、理、法、管理等软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20万元;安排1-2名助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院给予适当资助。
常州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2021版)

常州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2021版)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层次人才的加入,不仅可以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还能够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拓展学科领域,加强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力。
因此,常州工学院要加大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1.学术水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必须在相关领域有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等。
2.团队建设能力作为高层次人才,除了个人的学术水平外,还要具备团队建设和管理能力。
要能够带领和培养团队成员,推动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作出贡献。
3.科研能力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重要标准是科研能力。
要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相关领域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包括参与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技术转移等。
4.国际化视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该具有较强的国际化视野,具备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的能力和经验。
要求能够将国际先进的学术成果引入学校,推动学校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
5.教学能力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任务,为学生提供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服务。
6.其他方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应具备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等基本素质,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指标1.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等。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具体评定和考核。
2.团队建设包括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工作、培养学生、推动学科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3.学术声誉包括在相关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等。
4.教学工作包括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情况、学生评价等。
5.社会服务包括技术转移、专利申请、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成果。
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明确责任目标,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优势,打造特色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总体发展目标和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引进高层次人才。
2.高层次人才引进与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相结合,充分考虑学历、年龄、学缘等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
3.注重学术、德才并重。
既要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业务能力,更要注重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4.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对高层次人才要明确工作任务,实行目标任务管理,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
5.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建立灵活多样、规范高效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一)范围1.特聘人才;2.急需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人员;3.急需专业的高技术技能人才;4.博士。
(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2.适应学校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特聘人才包括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前三名),或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持人等,来校后能承担学校重大改革项目,社会知名度较高、业绩突出的领军人物;正高级职称人员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行业(企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高技术技能人才为掌握精深专业知识,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博士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应与学校发展相符。
4.正高级职称人员、高技术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实用范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精神,实施“人材强校”战略,加大专业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不断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我院高层次人材资源开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学院发展提供人材保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尊重人材、公开选拔。
人材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筹规划、重点突出。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先引进重点专业、新办专业急需的人材。
(三)能力为先、德才兼备。
人材引进既重身份(职称、学历),更重教学、科研、实践技术能力及思想道德品质。
(四)积极谨慎、体现实效。
积极开展人材引进工作,谨慎选择优秀并在工作中能体现实际效果的高层次人材。
二、组织机构成立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人事处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党政办主任和财务处处长组成。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引进对象须政治立场坚定,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并愿意长期在学院工作。
具体条件如下:(一)高学位人材1.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
(二)双师型人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两年以上 (可累计) 企业(或者社会)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3、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辟,成果已被企业应用,效益良好。
4、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5、在企业或者科研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在高校任教一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6、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本专业某一项操作技能中级以上等级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证书并有一年以上企业(或者社会)实践工作经历。
学院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管理规定

学院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战略部署及XX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研究型大学目标建设进程,提升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加大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XX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重点引进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博士后;进一步推进学院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高端人才引进;提升我院高端人才的质量和数量。
2、优先录用针对高端人才,利用学校政策建立绿色通道,成熟一个,引进一个,把高端人才的引进置于优先地位。
3、资源倾斜创新机制,设立学术特区,为高端人才提供良好的团队资源及各项优惠政策。
4、统筹实施学院各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协调有力、办事高效的工作机制,为高端人才引进提供全面有效的支持。
二、引进对象1、级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知名教授,特别优秀人才、学科建设急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三、引进目标根据学校人事指标,学院每年引进各类高端人才8-10名。
四、岗位设置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标准,全职进校高端人才,设置资格教授、资格副教授等岗位;五、岗位条件1、资格教授岗位取得海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博士后研究经历,并取得相当于我校教授评审条件中的科研业绩。
2、资格副教授岗位取得海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博士后研究经历,并取得相当于我校副教授评审条件中的科研业绩。
3、长、短期外聘专家岗位具有海外背景,人事关系不能进入学校,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岗位需要;能长期在我校开展全职工作,或短期在我校开展全职工作。
六、岗位职责1、资格教授须履行我校教授相关岗位职责。
2、资格副教授须履行我校副教授相关岗位职责。
七、引进方法1、媒体宣充分发挥各大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在行业中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海外媒体和等杂志,及时发布各类高端人才招聘信息,扩大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
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本校按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个学科门类授予学位。
授予的学科、专业应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通过,上报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自觉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德良好,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但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条我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全校的学位授予工作。
委员会一般由九至二十五人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三人,任期三年。
成员中应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
成员中至少半数以上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名单由校长提名并与有关方面磋商审定,报山东省教育厅批准。
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文、理科两组进行工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其主要职责为:1、审查通过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及初审分委员会提出的全部申请材料;2、协助和指导各院对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审查学位课程考试及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3、将每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分别报送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4、收集、整理有关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方面的材料并存档、立卷;5、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具体组织发放学位证书工作;6、组织遴选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7、组织申报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工作。
第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按学院或相近的学科建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分会由七至十五人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由院长提名,报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曲阜师范大学文化建设行动计划

文化是大学的精髓也许有人认为,文化太大,虚无缥缈,什么问题都可以归结到文化。
其实不然,文化和我们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单位,都有独特的文化特征、带有鲜明的文化烙印。
文化决定着我们的存在方式和影响社会的方式。
什么是文化?随便浏览一下,就可以发现,关于文化的定义有几十甚至上百种。
有意思的是,虽然“文化”包罗万象,但不同的定义却又殊途同归地表达着“文化”的基本内涵,即观念形态、精神产品、生活方式这三层含义。
具体来说,它包括人们的世界观、思维方式、宗教信仰、心理特征、价值观念、道德标准、认知能力,以及从形式上看是物质的东西,但透过物质形式能反映人们观念上的差异和变化的一切精神的物化产品文化的内涵很丰富,文化的力量又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其力量无比巨大。
上世纪,由朱光烈先生所写的《知识就是力量吗?》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被认为是20世纪世界级、时代性的问题,即“文化就是力量”。
它很有可能像“知识就是力量”一样,成为一个划时代的命题。
今天我们说“文化”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其实“文化”何尝不是一种生产力!“文化”可以感奋民众、凝聚人心,产生一种特别、无形而巨大的力量!高等学校是才智的聚集地、思想的发源地,也理应成为先进文化的发源地和传播地。
作为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重要场所,高校就是一个文化中心,是文化知识密集、文化成果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文化人集中之地。
高校的文化体现了师生共享的校园价值判断,是在大学校园的特定环境中,所有师生员工共同创造形成的一切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及这种创造形成的过程,主要包含校园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
一个大学的文化,是这座学校的精髓。
它决定了学校的品质,也是一个学校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的文化花钱买不到,难以引进和照搬照抄,难以“速成”,就像醇芳的美酒需要长期的酿造,需要潜心的建设和长期的积淀。
高校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高校的文化应该是先进的、引领社会的文化。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激发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创造力,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条件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分为四个层次,引进对象及条件如下:1.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第二层次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3.第三层次人才: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等,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4.第四层次人才: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专业可放宽到45周岁。
二、高层次人才待遇1.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待遇参照《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意见》(唐发〔2015〕17号)执行,特别急需的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的办法单独签订协议确定待遇。
2.第四层次人才待遇⑴博士安家费。
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人才一般给予30万元安家费,紧缺或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安家费最高可增至50万元;安家费首次发放50%,其余部分分5年等额发放;⑵博士科研基金。
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到校工作后可向学校申请博士科研基金作为科研启动经费。
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10万元;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5万元;科研基金首次划拨总额的30%,其余7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5年内逐年划拨;学校培养的只有学位证的理工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6万元,只有学位证的社科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3万元,划拨与考核办法参照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
一般分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
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第九条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按引进人才报到时确定的类别予以兑现,以后不再因本人的职务、职称等的变动而调整。
第十条第二至第四层次人员人事关系应转入我校,并全职工作。
因特殊原因人事关系暂时不能全部转入我校(但必须全职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也
可聘用,其待遇由学校和本人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第一层次专家如不能全职在校工作,应保证每年来校工作3个月以上,其待遇由学校和本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提供信息费50-80元/月。
第十三条在学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其出国研究和学术交流等提供方便。
第十四条学校可协助解决引进人才的子女入中小学、入托问题,入学(托)费用由引进人才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本校在职教师取得博士学位后回校工作的,不再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第十六条本规定所涉及的购房补贴、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
第十七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专家除外)进校后由学校统一管理,按规定享受校内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特殊岗位竞聘。
涉及到由学校推荐及确定的各类岗位津贴时,同时具备多个岗位条件的人员,可就高享受其中一种岗位津贴,不重复享受。
第四章引进人才的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根据上级规定,新进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各单位引进计划,对各单位上报的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享受待遇进行审核、审批。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第十九条各院系成立由院领导及本单位水平较高的专家教授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引进计划,以及对拟引进人才的的初审、考察、评价等工作,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9人。
第五章引进人才的程序
第二十条每年九月份,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及学科梯队建设的需要,合理制定引进人才年度计划报学校审批。
年度计划应重点引进对学科、学位点建设起主要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增人计划,对各单位的进人计划进行审批,并通过山东省人事信息网和学校主页对外公布。
各院系应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和引进条件,积极对外宣传、联系,将应聘人员的有关情况报人事处。
第二十二条根据学校的安排,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证件等进行审查,按规定程序对其教学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进行全面考察,讨论研究并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第二十三条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意见及材料一并报人事处。
第二十四条人事处对上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第二十五条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引进人员材料进行评审论证,提出是否同意引进的意见,报学校审批。
第二十六条应聘人员提交材料:
1.《曲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人事处网页下载),学历、学位、职务聘任以及重要社会兼职的证书复印件。
2.论文及被检索引用和论著情况,并提供代表作3-5件。
3.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
4.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情况(项目级别、名称、编号、经费、本人位次、完成情况等)及证明材料。
第二十七条对于特别优秀人才的引进,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学校批准后,按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六章引进人才的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后,学校、用人单位须与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
引进人才除完成应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外,须在学科和学位点建设上多作贡献,争取多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承担高层次的科研项目,荣获高级别的奖项。
第二十九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服务期为5年,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确定。
未满服务期申请调离、出国逾期等各种原因离开学校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合同办理。
第三十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原工作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问题由本人解决。
第三十一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辞聘或解聘时,学校同时解聘因其引进所聘用的家属。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校字[20XX]153号、校字〔20XX〕69 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