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行业诚信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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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证的社会功能看公证与诚信的关系

从公证的社会功能看公证与诚信的关系

从公证的社会功能看公证与诚信的关系公证作为一种法律手段和社会机构,具有多种社会功能,其中之一就是维护社会诚信。

从公证的社会功能来看,公证与诚信是密不可分的,二者互为因果关系,相互促进。

首先,公证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证明手段,可用来维护和提升社会的信任度和诚信水平。

在经济活动中,信任是交易的基础,而公证可以提供可信的证据,弥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加强交易各方之间的信任。

例如,在贸易合同中,公证可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各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减少合同纠纷。

在个人生活中,公证可以证明一些重要事实,例如出生、死亡、婚姻、财产等,为个人的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支持,提高社会关系的诚信度。

其次,公证作为一种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中立、公正、客观的服务,为各方提供法律保障,增强社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在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会对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公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这种公正的行为可以促使交易各方遵守公约,不断强化社会信任和诚信观念。

公证作为法律机关的人员,应该本着诚信和廉洁的原则履行职责,保证公证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只有保持公证机关的高度诚信,才能保障公证制度的顺利运行,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功能。

最后,公证作为一种法律机构,承担着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制裁职责,促进社会的法治建设和诚信意识的普及。

在公证证明中,公证员可以对相关事实和行为进行审查和验证,对于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威慑效应,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

公证机关还可以对社会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保存,为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持,提高诚信意识的普及程度,鼓励社会更加讲究诚信,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公证与诚信有着密切的关系。

公证通过提供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证明手段,维护和提升社会的信任度和诚信水平;通过提供中立、公正、客观的服务,增强社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和创业;作为法律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制裁,促进社会的法治建设和诚信意识的普及。

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

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

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问题•信息不对称–公证业务中,公证机构拥有更多的信息,导致申请方的权益受损。

–缺乏对公证过程的透明度,难以确保公证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官僚主义–公证业务繁琐、冗长的程序,使申请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不同地区、不同公证机构之间存在差异。

•高昂费用–公证费用过高,使得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人难以承受。

–公证费用标准不透明,容易出现黑箱操作。

建议•提高透明度–公证机构应主动公开公证过程的细节,让申请方能够全程了解操作过程和标准。

–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证标准和规范,减少地区间差异,提高公证结果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降低费用–建立公证费用的合理标准,使其更加亲民化,促进公众利益。

–加强对公证费用的监管,防止出现乱收费等问题。

•优化流程–简化公证手续,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引入科技手段,如电子公证,提高公证业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公证机构监管机制,加强对公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公众对公证机构违规行为的举报。

以上仅为对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简要总结,希望相关部门能认真考虑并采纳这些建议,进一步提高公证业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公众权益的实现。

•提升公证机构的专业能力–加强公证机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培训,使公证人员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推广公证信息化建设–在公证业务中引入信息技术,建立全面的信息化系统。

–实现公证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和查询,提高公证业务的可追溯性和便捷性。

•加强对公证机构的社会监督–公证机构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档案和评价制度。

–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公证监督的机制,让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其中。

总之,公证业务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全面思考和改进。

希望相关部门和公证机构能够积极响应,采纳上述建议,推动公证业务的优化和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透明和高效的服务。

浅议市场经济下的公证诚信

浅议市场经济下的公证诚信

浅议市场经济下的公证诚信一、引言公证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市场经济中,公证诚信具有维护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双方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等多方面的作用。

本文将从公证诚信的概念、市场经济中的公证诚信问题、公证诚信的重要性以及完善公证诚信制度等方面展开讨论。

二、公证诚信的概念公证诚信是指市场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必须遵守信用原则、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的行为准则。

公证诚信的核心是信用,它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和纽带,对市场主体来说是一种无形资产,对于社会来说是一种宝贵财富。

三、市场经济中的公证诚信问题在市场经济中,公证诚信问题一直是一个关注的焦点。

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有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利益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如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等,破坏了公证诚信的基础。

另一方面,个人也存在诚信问题,如逃税、逃债、偷税漏税等行为,这些都会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四、公证诚信的重要性公证诚信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公证诚信可以提高交易效率。

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市场主体彼此信任,交易双方会更愿意与诚信者交易,从而减少了信息交流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其次,公证诚信可以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经济需要有良好的秩序才能发展,公证诚信可以遏制不正当竞争,减少市场失序现象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最后,公证诚信可以提升企业声誉。

诚信企业在市场上更容易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增加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五、完善公证诚信制度的措施为了加强市场经济中的公证诚信,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完善公证诚信制度。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制定更加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信用评估与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公证诚信的约束力。

其次,加强监管,对市场经济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监测和处罚,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秩序的维护。

再次,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加强对公证诚信的教育和宣传,培养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公证是指由司法机关进行的在案件诉讼、财产交易等方面对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将其作为证据予以保存的一项职能。

公证活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各方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与变革,公证业务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分析当前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公证业务存在的问题1.信息不透明当前,公证词彙术语繁多,普通民众很难理解其中涵义,同时相关信息获取和流通渠道有限。

这导致了申请人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常常无法全面了解自己享有的权益以及需要承担的义务。

此外,几乎每个地区都设有不同的公证处和部门,使得各地间信息共享困难。

2.服务不规范由于行政监管空缺或不力,在某些地区和部门中出现了服务规范不统一、操作程序不规范等现象。

例如,在有些情况下,工作人员可能会漠视法律精神,在制造利益冲突或其他方面存在不当行为,来满足特殊利益群体的需求。

3.公证费用高昂目前,公证业务的收费标准各地存在巨大差异。

一些地区和公证处会以各种名义增加额外费用,并缺乏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这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影响了他们正常获得公证服务的能力。

二、改善公证业务的建议1.提升信息透明度为了增强公众对公证词语术语的理解,有必要通过提供简明扼要并易于理解的材料和宣传资料来普及相关知识。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应该推动相关信息在各个渠道广泛传播,如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加强全社会对公证业务的认知。

2.规范服务流程通过制定统一而具体的工作指南和操作手册来规范不同地区或不同机关中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

同时, 应建立监督评价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从事公证活动人员进行考核与奖惩,并进一步推行数字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3.合理定价政府应该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并公开透明。

在确定收费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公证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和劳务成本。

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于不合理收费的情况能够及时纠正和解决。

4.加强行业监管为了加强对公证事业的管理和服务质量监控,有必要建立健全完善管理机构,并增强其执法力度。

浅议市场经济下的公证诚信

浅议市场经济下的公证诚信

浅议市场经济下的公证诚信引言公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中维护交易安全、促进信用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市场经济下,公证诚信的作用日益凸显,本文将浅议市场经济下公证诚信的重要性、现状以及提升措施。

公证诚信的重要性公证诚信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对市场的稳定、有序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公证诚信能够维护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中,交易往往涉及较大的财产和权益,如果没有公正、可信赖的公证机构存在,交易主体很容易陷入信任危机,交易难以进行。

而公证诚信的存在,能够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确保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其次,公证诚信可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供求关系的自由博弈,而这种博弈建立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之上。

而公证诚信作为一种信用机制,能够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公证诚信还可以提高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增长。

公证诚信的现状尽管公证诚信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公证机构之间的竞争不充分。

目前,公证市场仍然存在着垄断和垄断嫌疑。

少数具有规模和实力的公证机构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其他较小的公证机构难以生存和发展。

这种局面导致了公证服务的供给不足,不利于公证诚信的建立。

其次,公证制度的完善亟待加强。

公证制度的完善包括了一整套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如公证机构的资质管理、公证活动的法律规范、公证费用的监管等。

当前,公证制度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加强和改进。

此外,公证诚信的宣传和推广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大部分公众对公证机构和公证服务的理解和认知不足,缺乏对公证诚信的重视和认同。

因此,在推广公证诚信方面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

提升公证诚信的措施要提升市场经济下的公证诚信,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

首先,需要鼓励更多的公证机构参与市场竞争。

通过加大对小型公证机构的扶持力度,降低准入门槛,打破市场垄断,促进公证市场的多元化和竞争。

工作诚信公正心得体会总结

工作诚信公正心得体会总结

一、引言诚信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

在工作中,诚信公正不仅是一种道德品质,更是一种职业素养。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诚信公正建设,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我在工作中深刻体会到了诚信公正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工作诚信公正的一些心得体会。

二、诚信公正的重要性1. 提升个人形象诚信公正是一个人品质的体现,也是一个人在职场中的立足之本。

在工作中,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诚信公正,就能够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赢得同事和领导的信任,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2. 营造和谐氛围诚信公正是维护团队和谐的重要保障。

一个团队中,如果成员之间缺乏诚信公正,就会导致勾心斗角、相互猜疑,从而影响团队的整体效益。

反之,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诚信公正,就能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团队氛围,提高团队凝聚力。

3. 促进企业发展诚信公正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一个企业,如果缺乏诚信公正,就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最终导致企业破产。

反之,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诚信公正,就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4. 增强国家软实力诚信公正是一个国家的名片。

在国际舞台上,一个国家如果能够做到诚信公正,就能够赢得其他国家的尊重,提高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缺乏诚信公正,就会导致国际形象受损,影响国家利益。

三、工作诚信公正的具体实践1.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原则,做到秉公办事。

对于工作中的问题,我们要客观公正地分析,不偏不倚地处理,确保每一个决策都是基于事实和原则。

2.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诚信是诚信公正的基础。

我们要做到言行一致,言行一致,不欺骗、不隐瞒,以诚信赢得他人的信任。

3. 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在工作中,我们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对于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我们要勇于承认,及时纠正,不推诿责任。

4. 尊重他人,团结协作我们要尊重他人,团结协作。

也谈增强公证的诚信建设提高公证的公信力

也谈增强公证的诚信建设提高公证的公信力众所周知,活着人的眼中,公证确实是诚信的化身和代名词,公证和信誉的联袂,密不可分,互为依托。

二者的关系,诚信如舟,公证如桨。

诚信支撑着公证,公证推动着诚信,诚信是公证的内容,公证依托于诚信,相辅相成,进而升华为社会的公信。

公证,就其本质来讲,是以信誉为生命的。

公证制度的本质确实是代表国家对自由经济、民事活动进行适当干与,确保各类经济、民事主体维持诚信,确保各类经济、民事活动的真实、合法、公平、公正,确保合作交易平安,并为依法进行各类经济、民事活动和解决各类纠纷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真实靠得住的证据,这是公证存在和进展的基础,也是公证在社会信誉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大体前提。

公证行以自身的公信力,使公证作为社会正义的第一道防线愈来愈被世人所同意,公证的显现总能让人们感觉到公平、公正、老实与信誉的亲和力,其对社会、经济进展的踊跃作用正日趋彰显。

但,近来一些地址接连发生或暴露出公证质量方面存在的严峻问题。

专门是“西安体彩假票”及碑林区出具假公证文书的事件,一经媒体曝光,当即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前所未有的普遍关注,一时刻山雨欲来风满楼,大有四面楚歌之势。

这几起事件,尽管只发生在个别公证员身上,是公证工作中的个别现象,但已极大地损害了公证工作的公信力,损害了公证行业的信誉和形象,此类问题如不能认真加以解决,任其进展,将会严峻损害公证的声誉,降低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并有断送公证事业的危险。

面对诚信危机的严峻挑战,摆在咱们每一个公证人眼前的道路有两条,一条是怨天忧人,一蹶不振,从此走下坡。

一条是痛定思痛,卧薪尝胆,借势重整,迎难而上,再创辉煌。

我想绝大多数中国公证人都会挺起铁的脊梁,选择第二条前途。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拓展和标准法律效劳。

这就为咱们明确了前进的方向和任务。

作为公证人,尤其是公证治理工作者,又如何担当起党和人民给予的使命和责任。

这是个义不容辞的课题。

公正、诚信、透明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要素探讨——以公证协会为例

公正、诚信、透明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要素探讨——以公证协会为例公正、诚信、透明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要素探讨——以公证协会为例写不少于2000字一、引言在当今社会,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各类企业和商家前来投资和开展业务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要构建这样的良好营商环境,公正、诚信、透明则成为了不可或缺的要素。

公证协会作为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机构,在促进公正、诚信、透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以公证协会为例,探讨公正、诚信、透明对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二、公正的意义及其在公证协会中的体现公正是指在各种社会交往中,根据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按照公正、客观、公平的原则处理各种事务,使各方得到公平对待和合理保护。

公正具有使公平实现、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个人、企业利益等多重意义。

公证协会在履行公证职能中,必须秉持公正原则,既要尊重事实,又要依法公正,不偏不倚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公证协会要求公证员以绝对的公正态度对待每一起公证申请,保证申请人的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公正在公证协会中的体现不仅表现在对待公证申请的过程,也包括对公证结果的披露和执行。

三、诚信的意义及其在公证协会中的体现诚信是指个人或组织在经济、社交和法律交往中,秉持真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约定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诚信体现了个人的社会道德和获取他人信任的能力。

公证协会在公证活动中,有着严格的诚信要求。

首先,申请人在提交公证申请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

其次,公证员在履行公证职责时,要确保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处理不符合事实的申请。

再次,公证协会在处理公证事务时,必须确保公证结果的可靠性,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公证的信誉。

公证员和公证协会都应积极落实诚信的要求,树立诚信意识,传递正能量。

四、透明的意义及其在公证协会中的体现透明是指信息的公开和公示,能让相关利益方和公众了解相关事务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保证公事公办,公平公正。

透明度的提高有利于提升公共领域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如何加强公证的诚信建设提高公证的公信―兼谈公证法制的回归

如何加强公证的诚信建设提高公证的公信―兼谈公证法制的回归在一个实用和功利思潮如此汹涌澎湃的时代,人们似乎不约而同地对人类行为的道德价值采取了鄙夷不屑的态度,道德滑坡在经济发展中的伴生现象几乎不可避免的发生。

实际上,中国在经济转型期所曝露出来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假冒伪劣猖獗、假话盛行、假指标、假业绩、假承诺、假文凭等等层出不穷,屡禁不绝。

在浓重的轻诺寡信的氛围中,丧失了社会信用的基石,交易成本倍增。

但调整财产流转的民商法,依旧在它的制度和理念中,执著的灌输和维持一些维系社会的最基本道德规范。

最典型的,就是民商法中最为推崇的原则之一:诚实信用。

民商法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恪守诺言,注重信用,并应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同时,司法审判人员在处理民事纠纷中,如遇法律规定不足时,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衡平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公平合理地处理民事纠纷。

由此可见,诚实信用原则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合为一体,兼有法律调节与道德调节的双重功效,使法律条文具有极大的弹性。

法官因而享有较大的裁量权,能够据以排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诚实信用原则被奉为现代民商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学者谓之“帝王条款”。

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民商法律制度的始终。

作为民商法律制度组成部分的公证制度,以其法律公信力的效果体现,在现代社会制度中的诉讼及非诉讼领域内,成为诚信沟通的桥梁。

然而,在当今中国的公证制度发展与建设中,公证性质定位的模糊,导致公证制度发展的曲折。

明显的体现就是公证行业竞争机制的引入,导致竞争的无序、管辖制度的淡化、法定公证事项的缺失、公证调查权的怠行、法律救济的规避等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使得公证制度的公信力,在社会诚信体制建设中,表露出了信用危机。

公信力是公证制度生存与发展的基点,丧失了诚信原则的公证制度,即丧失了其生存的空间。

对当前公证员诚信素养的思考

对当前公证员诚信素养的思考诚信,顾名思义就是诚实信用,在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活动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也是我们中华民族提倡的美德之一。

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阶段,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普遍的守信行为是交易能够顺利进行,经济能够繁荣运转的前提。

公证处作为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机构,在我国的信用体系中有着特殊的地位。

在社会公众的眼中,公证代表着公平、公正,是诚信的化身,公证文书是诚信的法律形式,具有不容置疑的公信力,而公证员作为行使国家证明权的具体实施者,其诚信与否直接决定着公证行为的公信力。

“武汉体彩开奖事件”、“西安宝马事件”仿佛一夜之间把公证推到了舆论前沿,个别公证人员的行为使人们对整个公证行业的公信力提出了质疑,一个时期内,“公证不公”成了媒体报道的重点,给公证行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从这些事件中我们看到:每一个公证人员的公证行为,不仅仅是其个人的行为,他代表着国家赋予的证明力,代表着整个公证行业的形象,如果公证员自身在维护诚信上都存在问题,人们就会对公证的社会公信力产生疑问,公证的信誉就会降低,从而最终影响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认为,在公证员的诸多任职条件中,诚信应作为首要素养成为对公证员的基本要求。

然而,在今天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公证行业在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同时,自身也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各个公证机构都在竞争中谋求发展,公证行业也在追求着经济效益最大化,公证员的个人收益也与办证收费直接挂钩。

在这个物欲横流、社会公德弱化的时代,有些公证员自觉或不自觉地逐渐丧失自我,变得唯利是图,在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一些损害诚信的行为:一,公证程序上的不诚信,主要表现为:不按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办证,随意简化办证程序,有的公证员因业务量多,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中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的规定,让公证员助理甚至是临时工作人员独自办理一些公证业务;有的公证员不按“先审批再出证”的规定,先将公证书送达当事人后再找领导审批,有的甚至自办自批;有些公证事项必须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的(如法人委托事项等),因为是熟人关系或有其它业务上的关系,当事人不到场照样办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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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证行业诚信建设的几点思考宁波市司法局夏根源[内容提要]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更是当代公证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

在公证工作不断发展壮大的今天,本文以管理者的视角揭示了公证自身发展的缺陷与不足,尤其是公证诚信危机这一首要问题:一是出具假证、错证;二是办理人情证、关系证;三是公证机构管理教育松懈。

面对公证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法定公证事项的缺乏;二是《公证法》与公证机构体制相矛盾;三是公证队伍职业化程度还不够高。

根据公证诚信存在的问题以及所产生的原因,笔者以提高公证公信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了加强公证行业诚信建设的对策:一是进一步完善公证法制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公证队伍素质教育措施。

[关键词]公证行业诚信建设思考所谓诚信就是诚实信用,也是忠诚信义的概括,无论处世为人,还是治产经商,诚信都是必守的道德原则。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诚信由社会公德直接法律化,在民法、经济法以及后来的担保法、合同法等重要法律中都确定了诚实信用原则,成为私法领域的“帝王条款”。

然而,就在我们大力倡导诚实信用的今天,却“信用缺失,真人难识”,各种各样的失信、造假、欺诈行为层出不穷,举不胜举。

假奶粉、假合同、假广告、假名牌、假文凭、假华南虎、考试舞弊、聘雇枪手等等,这也有假,那也有假。

尤其是发生这次三鹿奶粉案,更是让人们在试问,哪里无假?社会在呼唤诚信,诚信也在向每个人呼唤。

作为公信力象征的公证,诚信是公证最大的价值所在,诚信是公证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然而就是在这个靠诚信吃饭的行业,几年来,特别是西安宝马彩票案发生后,让公证的公信力陷入了尴尬的境地,社会对公证产生了怀疑。

公证诚信缺失严重妨碍了公证公信力的体现、成了影响公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

一、公证行业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出具假证、错证。

就全国而言,公证员为虚假的事实和行为出具公证书的现象屡禁不止,在民事公证领域的假委托、假赠与,在经济公证领域的假合同、假担保,在涉外公证领域的假学历、假婚姻关系等等。

由于假公证的干扰,致使一些国家已怀疑我国的公证处和公证书诚信度。

错证更是屡见不鲜,办理的公证事项不属于公证的业务范围、违背管辖规定、公证申请人缺漏、公证当事人主体资格不符、办理的公证事项缺少必备的证明材料,公证书被证明的公证事项失实或发生歧义,办理的公证事项违背法律、政策规定或公共利益,办证过程严重违反程序规定等等。

(二)办理人情证、关系证。

为迎合、迁就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有的放宽审查受理标准,该拒办的不拒办;一些相关领导交办的或个别领导强要公证员违规办证,公证员考虑到工作不得已而为之,导致公证书出现问题;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的答谢款待、馈赠财物和其它利益,因此丧失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有的则是不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平等地对待当事人,给熟人办证尺度宽泛,审查不严,客观上对社会上的失信行为开绿灯。

(三)公证机构管理教育松懈。

有的公证处主任专心拓证源、抓业务、争创收,忽视了公证人员的管理教育,对公证当事人、公证利害关系人上访申诉处理不及时,对违纪公证员袒护,引起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同城公证处有的降低收费标准,压价竞争,相互诋毁对方,相互拆台,为了开拓证源、争揽证源而“各显神通”,采取各种非常规性手段,导致公证的质量不断下滑;有的公证人员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使得公证的信誉降低。

二、公证行业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原因(一)法定公证事项的缺乏。

纵观我国法律,有关法定公证事项的规定寥寥无几。

公证处从行政体制向自收自支事业体制转变后,仅靠寥寥无几的法定公证事项难以立足。

要维持自己的生计和公证处的运行生存,就必须要拓展证源,就必须为“找饭吃”,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是生意场上才会碰到的手段却用于了公证处拓展证源上,使原本严肃的公证,也给人感到“不可思议”。

(二)《公证法》与公证机构体制相矛盾。

2000年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实施以来,公证机构由行政体制转变为自收自支体制;颁发的《公证法》又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员是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这样的公证改革,这样的法律定位,实际上还是把公证推向了市场经济的最前沿,公证处成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其后果是加剧行业间的不正当竞争,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公证处、公证员办证的逐利性,只注重办证数、收费数的增加,而忽视了社会效应,公证业的信誉受到了影响。

(三)公证队伍职业化程度还不够高。

现在公证员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是老司法行政,年龄老化、思想僵化、业务淡化,缺泛法律教育的背景;公证机构都在“找米下锅”,为了不增加成本,不愿进人,造成引不进人才;公证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体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公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同属法律工作者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公证从业人员职业化滞后,对公证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相当多的失信是由公证书瑕疵、错误造成的。

三、公证行业诚信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一)进一步完善公证法制建设。

《公证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规范公证活动的公证法典,是我国公证法制建设和公证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但《公证法》中许多公证人盼望已久的把法定公证事项写进公证法的期望落空,没有确立必须公证的原则以及必须公证的事项,没有规定公证机构的组织性质。

公证制度是一种准司法制度,国家通过公证实现其对社会经济活动和公民民事法律行为的间接、适度干预,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因此,在《公证法》中要明确我国公证是实质公证,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公证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与司法审判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减少国家的诉讼成本,形成公证对司法审判活动的制约。

在现阶段,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公证的接受能力,公证处目前的这种体制定位不符合实际,必须在《公证法》中重新明确公证处是行使国家职能的机构。

要摒弃公证事业发展中的市场化因素,明确公证与律师的性质不同,公证不是产业,公证的价值不是创收,现阶段公证的市场化与公证的本职属性相违背,市场化会带来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会导致公证公信力的下降,会危及公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

要在建立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体制的前提下,增加法定公证事项,科学地确立强制性公证的范围,将民商事法典规定公司、不动产、继承等大量事项必须公证,我们应当鉴戒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科学地增加法定公证事项的规定。

要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公证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尤其是调查取证中的权力,明确个人或组织严重妨碍公证活动的法律后果。

要纠正公证工作发展理念上的偏差,不能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多办证、多创收就是硬道理,遏制公证领域的营利倾向,建立公证处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长效机制。

公证质量是公信力的核心,质量出问题,公信力自然下降,造成公证质量问题与公证员的业务水平、执业意识、政治素质等因素有关。

但是,缺乏公证质量评判标准、办证细则和操作规程是屡屡出现问题原因。

只有通过完善制度,把提高素质与完善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把集中检查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在效应上相互补充,形成规范,持之以恒,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失误,增强公信力。

刚出台的《浙江省公证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和《建立宁波市公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成立宁波市公证员协会业务专业委员会等,这一系列的举措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行业协会为了规范办证程序、建立质量评判标准、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公证质量长效机制的有效办法。

今年七月,我们组织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就参阅省厅还在征求意见中的《浙江省公证质量检查评定标准》;九月省公证质量检查组来我市对四家公证处进行检查。

大家都感到《浙江省公证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试行)有广泛性、全局性、指导性,同时还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今后全省公证质量评判将产生积极的意义。

本次二级共抽查了我市11家公证处的643本公证卷宗,通过检查,基本掌握了我市公证质量的全貌,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作了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公证质量长效机制,并切实落到实处。

一是要坚持与完善学习、培训制度。

各公证处每月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业务学习或业务培训,每位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除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外,公证处应有计划地选派公证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

二是要坚持与完善业务质量管理制度。

各公证处应由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公证员负责对本处公证业务质量的管理,要从业务受理、证据审查、笔录制作、文书起草到审批出证、档案管理等,道道环节加强指导与监管。

要执行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例集体讨论制度,对于本处无法解答的疑难问题,可以通过宁波公证在线QQ群等途径,及时向同行和协会的业务指导委员会咨询。

三是要坚持与完善质量检查制度。

各公证处要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公证质量自查。

主管司法局对所属公证处要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质量检查,要把公证质量列入对公证处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建立执业过错追究制度,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对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复查申请,各公证处要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受理和答复,并按《宁波市公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进一步完善公证队伍素质教育措施。

在构建公证队伍诚信体系时,必须坚持“两手抓”,把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教育作为重要环节,加大公证队伍诚信教育的力度。

一是切实加强公证职业道德建设。

公证职业道德是公证人员从事执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核心是诚信为本、公证为民。

要把职业道德教育和平常政治教育以及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把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建设贯穿于创建文明公证处、优秀公证员等各项群众性争先创优活动之中,营造独特的信用道德和文化环境,使公证人员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使讲诚信成为公证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是建立公证失信惩罚教育机制。

要统一全国公证行业的诚信标准,指导各地根据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表现和守信情况,开展公证处、公证员诚信等级评定,奖优惩劣,并建立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诚信档案。

对自觉抵制造假、欺诈行为的公证机构、公证员给予奖励,对信用级别低、有违规行为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受到制约和处罚,以达到教育的效果。

三是加快公证队伍职业化进程。

要建立强制继续教育、培训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定期选派优秀公证员到国外学习,培养一批精通法律和外语,能够熟练办理涉外业务和各种复杂疑难业务的公证人才,努力提高现有公证人员的学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育具有共同职业传统、职业气质、职业道德、职业风格、职业能力的公证职业共同体。

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证员进行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能适应公证工作的需要,使他们工作起来得心应手,提高公证职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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