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高考和注意事项
高考的承诺书15篇

高考的承诺书15篇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20____年高考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前三项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做以下承诺: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的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的内容,做诚信考试的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的'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以上诚信考试承诺,我将认真执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我愿接受任何处理,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日期:________高考的承诺书6一: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刻苦学习,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考前复习,以最佳的心理状态和高效踏实的行动迎接考试。
二:严肃考纪,时刻以校风自勉,以校训自戒,以大学生的行为标准严格自我要求,争做文明高尚的新一代社会道德表率。
三:学生干部、团员、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认真履行学院各项规定,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工作,切实起到带动作用。
四:学生之间建立起互助互警机制,预防并制止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弘扬校园正气,端正学风。
五: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尊敬监考老师。
诚实守信,力争营造“诚信至上”的校园氛围。
杜绝弄虚作假,做到不剽窃,不抄袭,真实独立地完成答卷。
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诚信是为人处事的根底,是做事的要求更是做人的要求。
是衡量个人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
高考诚信承诺书(汇总12篇)

高考诚信承诺书(汇总12篇)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载入其电子档案。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愿意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20某某年x月x日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节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2023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23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诚信考试的考生守则精选7篇

诚信考试的考生守则精选7篇诚信考试的考生守则精选篇1考生守则一、考生在每科考试前二十分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二、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水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物品进入考场。
否则,一经发现即当做作弊处理。
四、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准交卷出场,中途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五、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不准交头接耳、旁窥、互打暗号、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
七、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八、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
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九、对违反考生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同时依据《舒城中学学生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生守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
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一、排除外界干扰,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
充分利用一切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二、提高自身修养,做一名诚信学生。
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
三、在考试过程中尊重监考老师,端正学习与考试的态度,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杜绝一切考试作弊形式。
四、弘扬诚信与正义,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勇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高考诚信考试承诺书样本(三篇)

高考诚信考试承诺书样本尊敬的高考考生:为了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保证每一位考生的权益,特制定高考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每位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认可后亲笔签字。
一、考试诚信承诺我承诺,遵守高考考试纪律,保持考场秩序,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的原则。
我将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张、书籍、电子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2. 在考试时间内,不得与他人交流、借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试卷、笔、橡皮等;3. 严禁抄袭、作弊,不得使用任何作弊器具,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器材、传输设备、计算器等;4. 不得在考试过程中干扰他人,不得使用言语、动作、纸条等方式传递任何形式的信息;5. 遵守考试监考员的指示和管理,服从考试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或延误考场;6. 尊重他人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考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窃取他人答案、影响他人考试状态等;7. 禁止伪造、涂改考试相关材料;8. 尊重考试机密,不得泄露考试内容、题目、答案等。
二、考试违规后果如果我违反以上承诺,不仅将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也将面临以下高考违规后果:1. 本科院校招生资格将被取消;2. 高考成绩将被作废,无法申请本科院校录取;3. 学校将依法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违规记录将被永久记录;4. 受到学校、社会和家庭的谴责,名誉受损。
三、诚信考试的重要性保持考试诚信,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考生,对社会负责。
诚信的考试行为,能够体现我们的道德品质和责任意识。
只有所有考生都能够遵守考试纪律,才能够确保高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真实反映各考生的能力和水平。
四、亲笔签字我郑重承诺遵守以上规定,保持高考考试的诚信,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不参与任何作弊行为。
如有违反,我愿意承受相应的处罚。
考生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家长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高考是每位考生人生的重要时刻,希望每一位考生能够以诚信态度参与高考,保持高考纪律,尊重他人权益,努力发挥自己的实力,取得理想的成绩。
2024考生诚信承诺书

2024考生诚信承诺书作为即将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我郑重承诺,在整个高考备考和考试期间,我将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我将以诚信为本。
我明白诚信是一种人格和品质的体现,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
因此,我将以诚信为准则,始终保持真实、正直的态度和行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舞弊、作弊行为。
我将学会依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以正确的方法和态度面对考试。
其次,我将遵守考场纪律。
在考试期间,我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任何非考试材料进入考场。
我将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不散布试题。
我将保持安静,专心答题,不干扰其他考生的正常发挥。
第三,我将尊重知识产权。
我明白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凡是他人创作的作品,无论是文字、图片、音乐还是视频,我将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散布、传播他人的作品,尊重并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我会以独立自主的思维,完整和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知识,不从事抄袭、剽窃的行为。
第四,我将坚守诚实守信。
我将对自己的答卷内容负责,确保每个答案都是真实、准确的,并且与考试要求相符。
我不会篡改他人试卷,更不会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在备考过程中,我将遵守自律原则,不得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得不当的帮助或优势。
最后,我将积极传递诚信文化。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深知诚信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我将以身作则,敬畏知识,尊重他人,为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做出努力。
同时,我也将用自己的言行和行为,影响身边的同学,传递诚信的力量,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
总之,我郑重承诺在2024年高考期间,我将坚守诚信原则,遵守考场规则,尊重知识产权,坚守诚实守信,传递诚信文化。
我相信诚信是我人生的底线,也是我成长的基石。
我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积极的心态,全力以赴,为完成高考目标而努力奋斗。
让我们共同守护高考的公平与公正,为自己的人生梦想负责任!。
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精选多篇)

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精选多篇)1. 我承诺,在高考期间,我将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考生职责,遵守考试规则,不造假、不作弊,不干扰考试秩序,维护考场安全,确保高考公正、公平、公开,为自己和家庭争取荣誉和尊严。
2. 我郑重承诺,在高考期间,我将严格遵守《中国高考纪律管理办法》,认真阅读考试规则,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监考老师的指挥和要求,确保考试公正、公平、公开,不参与任何非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以保证个人诚信和高考的公正。
3. 我承诺,在高考期间,我将遵守考场规则,不抄袭、不作弊、不抄袭他人作业或答案,不传递、不泄露考题或答案,不干扰考试秩序,不打扰、不干扰他人考试,以保证高考的公正、公平、公开,为家庭和社会争取荣誉和尊严。
4. 我郑重承诺,在高考期间,我将认真履行考生职责,遵守考试规则,不造假、不作弊,不干扰考试秩序,维护考场安全,确保高考公正、公平、公开,为自己和家庭争取荣誉和尊严。
5. 我自愿参加高考,郑重承诺,遵守考试规则,严格履行考生职责,不做与考试无关的行为,按照监考老师的要求上交,不随意涂改或篡改试卷,不抄袭、不作弊,不使用任何编程或文字笔记等辅助工具,自觉检查清点考具和考卷,共同维护高考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6. 我郑重承诺,在高考期间,严格遵守高考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不能有任何违反高考相关规定的行为,不能有任何舞弊、作弊、收受贿赂等的行径,以维护高考公正、公平、公开,为自己和家庭争取更多的荣誉和尊严。
7. 我承诺,在高考期间,一定遵守考场规则,遵从监考工作和监考人员的管理,不能有丝毫违规行径,不能将任何信息传送出去,不能干扰考试秩序,不能危及考试安全,共同维护高考公正、公平、公开的形象和声誉。
8. 我郑重承诺,在高考期间,一定切实履行考生职责,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服从考场管理,不作弊、不抄袭,不干扰考试秩序,共同维护高考公正、公平、公开的形象和声誉,争取人生的荣誉和尊严。
2023年高考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四篇)

2023年高考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四篇)高考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篇一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主动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
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有封套的.橡皮、修正液、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矿泉水瓶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密码,不向他人泄密;如因泄密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6、由本人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如按本人志愿投档而被院校录取则保证不放弃志愿,按时报到入学。
中学班级:xx准考证号码:xxxx年xx月xx日高考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篇二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要求,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在考前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20xx年高考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前三项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做以下承诺: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的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的内容,做诚信考试的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的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内容

遵规守纪、诚信考试是指在考试过程中,遵循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不作弊、不抄袭、不代考等违规行为,以公正公平的方式完成考试。
诚信考试内容:
1.遵守考试时间: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不迟到、不提前
交卷,以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2.准备充足的考试用品:携带所需的文具、证件等物品,避免因物
品不足而影响考试。
3.服从监考老师安排:听从监考老师的指示,按照要求就座,保持
考场秩序。
4.保持诚信:不作弊、不抄袭、不传递答案,以真实、诚实的方式
展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5.尊重他人:不打扰其他考生,不与他人交头接耳,不在考场内大
声喧哗。
6.试卷规范: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学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答题,不
涂改、不撕毁试卷。
7.抄写规则:在试卷上正确引用参考资料,注明出处,避免剽窃他
人的观点和成果。
8.考试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交卷,不在考场内逗留,不与未考试
的学生讨论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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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 录)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 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 录)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 一: 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组织考试作弊罪】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组织考试作弊罪】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 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 案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 生考试即将开始
灵宝实验高中高三年级
2019年5月26日
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科目与时间表
日期
6月7日
6月8日
语文
综合
上午
9:00-11:30 9:00-11:30
下午
数学
外语
15:00-17:00 15:00-17:00
2008年—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 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 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 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 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一条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 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 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 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 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食宿:高考期间,将有167名外县监考老师在灵宝宾馆食宿,五高有93名考生在天瑞 大酒店食宿,另外:其余考生在本校食宿。
车辆:各高中将安排车辆往返考点接送考生,租用车辆预计达45辆。
高考诚信考试宣传教育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高考前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 签名确认。 二、高考过程中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 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 点的秩序。 三、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 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 要检查(无声入场)。 四、考生入场,除两证外,其他任何物品禁止入场。 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 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 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 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 为的。
高考舞弊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7年浙江省某县高考群体舞弊案
• 2007年高考前夕,为了让孩子高考考出好成绩,浙江省某县几 名考生父母望子成龙,精心谋划,明确分工,聘请“枪手”、采 购先进通讯设备及高考试题和答案,密谋作弊。
机、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谢某某在浙江某大学物色到支 某等6名在校大学生,在高考前两天亲自把他们接到县城,把他们 安置在县城一宾馆内;这宾馆不但是枪手们住宿的地方,同时也 被作为作弊场所,王某等人给这些房间配置了两台复印机、传真 机;当时负责购买试题的施某则经过多方联系找到卖家林某。
• 6月7日上午开考后,施某向林某购得语文高考试题及部分答 案,通过“枪手”解答后,将答案复印给几位考生家长,再由考 生家长通过手机将答案传给考场内的考生,考生则通过事先携带 进考场的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获取答案。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 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 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 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 解聘: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 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 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 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 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 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120
108
98.8 100
95.9
95.2
95.6
90.5
80
75.8 72.4 77.2
82
98.3 86.3
60
40
20
0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报考人数(万人)
三门峡报名20273人,全市共6个考区,14个考点,628个考场。 灵宝市报名考生5687人,有706名考生已被提前单招院校录取,实际参加高考考生4977 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十一、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 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 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十二、试卷内容在本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 十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整理好自己的答题纸、试卷 和草稿纸等。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四、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 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 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 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 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 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 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 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 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 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