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文档
县人民调解经验交流材料

县人民调解经验交流材料人民调解是一种古老而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法,通过协商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和解、修复关系的目标。
近年来,在我国各地,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县人民调解的经验,并与大家分享。
一、开展调解前的准备工作成功的人民调解必须有一支专业的调解队伍,在县一级政府和社区层面进行培训和选拔,确保调解员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人际沟通能力和处理纠纷的经验。
同时,政府需要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了解和信任,鼓励群众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二、确保公正、公平的调解环境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要保持中立,不偏不向,确保双方被平等对待。
调解员应聆听双方的陈述,尊重双方的意见,并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使纠纷得到公正和公平的解决。
此外,当事人应该自愿参与调解,他们必须了解调解的优点和重要性,并认识到自己有权拒绝调解,选择法院进行诉讼。
三、注重法律依据和程序规范人民调解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调解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提供合理的调解方案。
调解过程应遵循相应的程序规范,确保公众对调解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信任,以及解决纠纷的有效性。
四、加强调解案件的备案和监督在调解成功后,调解员应及时将调解协议书报送相关部门备案,确保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
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调解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调解工作,并防止滥用职权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调解工作与法院的衔接人民调解不是替代司法,而是与司法相互补充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在实践中,县人民调解机构应与法院进行紧密合作,通过信息共享、案件转办等方式,提高两者之间的协同效应,使纠纷得到更好地解决。
六、加强职工培训和队伍建设职工培训和队伍建设是持续改进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
县人民调解机构应不断提升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调解员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来应对不同类型的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文档

2020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文档Contract Template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报告一般是指适用于下级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按性质的不同,报告可划分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按行文的直接目的不同,可将报告划分为:呈报性报告和呈转性报告。
体会指的是接触一件事、一篇文章、或者其他什么东西之后,对你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在规范中改进在继承上创新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宁波市鄞州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66公里,总人口73万。
宁波栎社机场,全省最大的淡水湖“东钱湖”和列入全国十大名寺院的“天童寺、育王寺”均在鄞州区境内。
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迅猛发展的乡镇、个私企业,使鄞州的经济一直较为发达,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
XX年4月19日,经xx批准“撤县设区”,撤销原鄞县而设立为宁波市鄞州区,这不仅有利于拓展宁波城市发展空间,也有利于鄞州区域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在这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下,鄞州区司法局遵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区的各项工作都要与经济工作相适应”的要求,几年来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驶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在荣获省级先进集体和集体三等功的基础上,1997年荣获集体二等功,XX年又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多年来,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
至XX年6月底,我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959个,人民调解员3830人。
XX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XX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
为强化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能力,把调解组织延伸到各村民小组,聘请村民组长、老党员、老村干部担任调解信息员,截至目前,我镇共有调解信息员128名,五年来共上报各类矛盾纠纷180余件,重大矛盾纠纷6件。
调解信息员队伍的建立,拓宽了信息反馈渠道,在纠纷预防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传统的调解方式的新转变。
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去的“村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运用镇调解庭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人民调解庭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找到了一种依法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来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
事实证明,由于镇人民调解庭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起,成功率达%,防止民转刑案件起,预防上访案件起。
四、搞好三个结合,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一)把人民调解工作同普法工作相结合,使人民调解员同时成为普法活动宣传员。
针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产生于群众中、工作在群众中,是人民群众自治组织这一特点,首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道德水准、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占有量;其次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强调要随调解、随进行普法宣传。
在一个简单的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要使双方当事人如同上了一堂法律知识课;在一个复杂纠纷依法调解的过程中,要使一个群体受到法律教育。
由于是当事人双方的切身体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和调解发生在老百姓身边,这样的普法宣传效果远胜于发放宣传单、听广播。
村人民调解员经验交流材料

村人民调解员经验交流材料村民调解员经验交流1. 背景介绍:我是村里选派的调解员,负责处理村内的矛盾纠纷。
2. 独立公正:作为调解员,要保持独立公正的原则,绝不偏袒任何一方。
在处理问题时,我始终以公正的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
3. 倾听与沟通:在调解过程中,我始终注重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
通过耐心的沟通,我努力帮助双方理解彼此的立场,缓和紧张气氛。
4. 冷静应对:有时候在冲突激烈的矛盾纠纷中,当事人可能情绪激动。
作为调解员,我要保持冷静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以便更好地协助调解双方。
5. 具备法律基础知识:在处理部分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时,法律知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我处理案件时,我努力运用自己的法律基础知识,妥善解决问题。
6. 解决方案的提出:在调解过程中,我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原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商讨。
力求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结果。
7. 保密原则:作为调解员,我要保守调解过程中的信息,对于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事务,我会严格按照保密原则进行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
8. 调解效果评估:在案件处理后,我会对调解的效果进行评估。
如果双方对结果满意,并能达到和解的目的,那么调解工作就取得了成功。
9. 持续学习和提升:作为一名村民调解员,我深知自己的不足之处。
因此,我会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调解技巧,以提供更好的服务。
10. 成就感与责任感:在村民之间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我获得了满满的成就感和责任感。
能够帮助村民解决问题,维护村庄的和谐稳定,是一份充满意义的工作。
以上是我作为村民调解员的经验交流,希望能与其他调解员共同学习和成长。
街道人民调解经验交流材料

街道人民调解经验交流材料标题:街道人民调解经验交流交流材料一、引言街道人民调解是我国法治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通过平等、公正、高效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民众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本文旨在分享我所在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二、背景介绍我所在的街道是一个人口密集、社会矛盾多发的区域。
由于历史、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街道上常常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和矛盾。
为了更好地解决街道居民的合法权益问题,改善社会关系,街道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经验总结1.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在街道人民调解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并建立了多元化的调解机制。
除委托专业调解员外,我们还选拔了一些社区领导干部和有经验的群众干部作为调解员,以他们的社会经验和公正性,有效地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
2.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们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街头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调解知识。
同时,定期开展社区讲座、宣传单发放等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为解决社会矛盾打下良好的基础。
3. 深化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为了提高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我们与公安局、法院、社区工作者等相关机构建立了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
通过对案件的及时了解和跟踪,我们能更好地发挥调解的作用,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帮助。
4.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为确保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我们建立了健全的考核机制。
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技能。
此外,我们还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对调解员的工作进行评估,鼓励他们在工作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5. 支持信息化建设我们积极推进调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将每一个调解案件纳入数据库中进行记录和统计。
这无疑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也有助于总结和分析工作经验,为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依据。
四、成效展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所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成效引人注目。
首先,我们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大量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矛盾和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经验材料:人民调解促和谐 多元调处谱新篇

人民调解经验材料:人民调解促和谐多元调处谱新篇前言近年来,随着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压力也愈发严峻。
而人民调解作为一种常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探究人民调解的意义和价值,本文将集中介绍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人民调解经验材料,以及多元调处的实践成果。
一、具体案例人民调解作为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快捷、低成本等优点,尤其对于民间纠纷的解决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些典型案例来介绍人民调解的实践成效。
1.协调邻里纠纷某小区内两户邻居因为小孩闹事起了争端,越吵越凶,直到一方借着节日放炮声音过大而引起警方介入。
经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一方同意投资建设儿童公园,用以儿童活动,令大家更好地共居和睦。
2.化解企业间纠纷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协议,但供应商在发货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产品损坏,导致公司损失严重。
在双方的协商下,经人民调解员的介入,他们达成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
双方的合作关系得以修复,这也充分反映出人民调解在民商纠纷中的优越性。
3.排解劳资纠纷某家保险公司由于公司经济情况不好,遣散员工后,有些员工认为他们的离职被公司误解,不公正处理,想要起诉公司。
公司经过人民调解员的帮助,对这些员工的补偿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也得以保护企业的利益。
二、多元调处的实践成果尽管人民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不容小觑,但是在人民调解的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困难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率,相关部门不断试图探索创新,引入了一些新的机制和工具,以多元调处的方式推进工作。
下面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介绍人民调解中多元调处的实践成果。
1.人民调解工作智能化作为一种不断更新升级的工作方式,智能化助力人民调解工作的进步和提高。
在解决人民调解中对立、冲突的问题上,智能电话机器人的调解能力远超人类的认知能力和处理转化能力。
该工具可以自主地进行语音识别并提供相应建议和意见,有效地化解矛盾。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第一篇: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一、编织调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我县遵循“编织网络,完善机制,提升技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八进”专项促进活动和开展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活动为载体,系统地全面深化了大调解工作体系。
一是完善乡镇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相关部门(含派出机构)行政(司法)调解室;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物建调解专家28名;三是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涉检社会矛盾调解室;四是建立法院院长调解室和援调解调解室;五是建立社会力量(含两新组织)调解组织;六是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纵向建立调解组织。
目前,已在860个院落(小区)、224所学校、6个规模性市场、54个新经济组织(含3个工业园区)、8个车站(码头)、37家医疗机构建设了相应调解组织1202个,选聘调解员2431名、劝调员9451名(兼信息员)。
同时,完善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
相继出台《XX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联动工作办法(试行)》、《XX县开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案》、《XX县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县律师事务所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收费办法》、《XX县社会调解工作奖励办法》和《XX县社会调解力量调解个案补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建立50万元的“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请示报告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二、坚持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稳定。
坚持村(居)一周排查一次、乡镇半月排查一次、县一月排查一次,并与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段排查相结合,大力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攻坚破难活动,随时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产生原因明,化解措施有力,对重大矛盾纠纷抽调“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专门调解组”专家进行调处,确保小纠纷得到及时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近三年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963件,成功调处6483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未因调处不力或不当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且进京到省信访、越级访均逐年呈大幅度下降趋势。
街道人民调解经验交流材料

街道人民调解经验交流材料
街道人民调解是一项很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通过调解解决社区内部纠纷,促进邻里和谐。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积极参与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担任调解员,积累了一些经验,特此交流分享。
首先,作为一名调解员,最重要的是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
无论是与一方还是双方沟通,都要表明自己是公正的第三方,不偏不倚地进行调解。
要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了解双方的意愿和需求,避免表达个人观点和态度。
其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必要的。
在街道人民调解中,有时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例如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
作为调解员,应该具备一些法律知识,能够在调解中给出专业的建议和引导,帮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再次,与双方进行有效沟通十分重要。
在街道人民调解中,调解员要能够与双方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通过开展面对面的沟通,调解员可以更好地了解双方的需求和关切,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同时,调解员还可以运用一些有效的调解技巧,例如倾听、提问、总结等,促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妥协。
最后,调解结束后,及时进行跟踪和评估是必要的。
通过与双方的沟通和了解,可以了解调解结果的执行情况,如果有必要,可以对调解结果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对整个调解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为今后的调解工作提供经验和指
导。
总之,街道人民调解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需要调解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
通过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与双方进行有效沟通,进行跟踪和评估,我们可以为社区内部纠纷的解决做出积极的贡献。
希望我的经验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共同推动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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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范中改进在继承上创新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宁波市鄞州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5.66公里,总人口73万。
宁波栎社机场,全省最大的淡水湖“东钱湖”和列入全国十大名寺院的“天童寺、育王寺”均在鄞州区境内。
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迅猛发展的乡镇、个私企业,使鄞州的经济一直较为发达,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
20xx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撤销原鄞县而设立为宁波市鄞州区,这不仅有利于拓展宁波城市发展空间,也有利于鄞州区域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在这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下,鄞州区司法局遵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区的各项工作都要与经济工作相适应”的要求,几年来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驶入了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在荣获省级先进集体和集体三等功的基础上,1997年荣获集体二等功,20xx年又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多年来,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
至20xx年6月底,我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959个,人民调解员3830人。
近三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576件,成功调处13338件,成功率达98.2%。
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4件16人;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41件150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2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99批5186人。
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Ò»¡¢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在全区先后组建起八种类型的调解组织。
一是联片调解组织。
为解决区域内几个周边乡镇间因蔺草引发的各类纠纷,在专产蔺草的西乡片建立了联片调解组织。
二是接边地区调解组织。
为解决行政接边地区纠纷多发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合调解组织。
三是跨区域调解组织。
针对两个行政区域间频发的一些共性纠纷,在我区的瞻岐镇与北仑区的三山乡建立了全市首家跨区域调解组织,借以调处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而出现的“盲点”纠纷。
四是集贸市场调委会。
由于经济利益的交织和影响,使市场成了各种矛盾的交汇点,矛盾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集贸市场的秩序稳定。
因此,建立集贸市场调委会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区已有轻纺城等18家集贸市场建立了调解组织。
五是个私企业调委会。
我局与区工商分局协作,将过去在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中特有的调解组织引入较大的个私企业、三资企业中,化解纠纷成效十分明显。
六是外来人口聚居地调解组织。
1998年,我区在天童北路建立了宁波市第一家外来人口调委会,专门调处外来人口聚居地的民间纠纷,该调解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有外来人口中的优秀分子参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七是学校调委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影响也渗透到教育系统中,目前,我区区属中学已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学校调委会对指导调处各类矛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八是社区调委会。
在宋诏桥社区建立了我区首家社区调委会,为撤县设区后我局职能的转换作了有益的尝试。
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
截至目前,全区共建各类调委会959个,其中,村民调委会665个,居民调委会38个,厂企调委会205个,集贸市场调委会18个,流动人口聚居区调委会2个,联合调委会8个,其他新型调解组织23个。
我们按照“巩固一类、完善二类、消除三类”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
目前,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的基层调委会已达到826个,占86%。
这些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
同时,对已经达到标准化要求的调委会采取动态管理,对工作不到位的,采取了摘牌或降低等级等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标准化建设成果。
要想提高调处民间纠纷的办案质量,增强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是关键。
为此,我们紧紧抓住农村区域调整、村级换届选举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调整和充实工作,使调解队伍的力量日趋壮大。
同时,我们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区3830名调解人员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
对全体调解人员,由镇乡为主进行每年一度的普遍轮训。
由区普法办为全区调解人员提供内容较完整的学法材料。
三年来共普训了7600余人次。
二是区委党校重点培训。
由区司法局会同区综治委,主要做好培训班的学员管理、课目确定和教员挑选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现状、治安形势与任务、调委会性质任务及民间纠纷调解实务、民间纠纷处理一般原则与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三是以会代训。
主要是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
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随后进行考试,对合格人员进行注册,并实行持证上岗,佩证调解,使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
¶þ¡¢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区的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
1994年,我区创建了全省第一家司法所——古林镇司法所,并经过3年的努力,于1996年在全区实现了“镇镇建所”;为强化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能力,1999年,在高桥镇和东钱湖镇开展建立以司法所为依托的调解中心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开。
到20xx年8月底,全区各乡镇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传统的调解方式的新转变。
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去的“村头、炕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目前,全区24个乡镇已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有工作人员259人。
20xx年以来,全区各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纠纷1662件,调处成功的有163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纠纷20件,涉及人数679人,制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13件,涉及2858人次。
调解中心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找到了一种依法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来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
去年,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办下发了《鄞县乡镇调解中心工作规范》,使调解中心的运作程序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
事实证明,由于调解中心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我们继续探索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调解中心职能的新路子,对建立调解中心与公安“110”联动联调网络作了积极有益的尝试。
20xx年11月,我们在高桥镇成功建立了调解中心与公安“110”紧密型联动联调的工作机制。
在试点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确定联动联调工作模式,明确在一个调解中心的前提下,由派出所选派一名熟悉治安业务的骨干专职到调解中心办公,建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界定纠纷移交的范围,明确了对“110”接警后的3类案件可以移送给调解中心调处:第一类是纯属民间纠纷的案件。
第二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不够治安处罚而可以作调解处理的。
第三类是虽然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给以治安处罚,但对引发纠纷的原因,如宅基地纠纷等应当移送调解中心调处;三是严格纠纷移交程序。
明确凡公安派出所在移送调解中心的案件,承办民警或接警民警应做好相关笔录,填写案件移送单并经派出所领导签字同意后,随相关材料一并移送,经调解中心主任批准后由调解中心受理。
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我们于20xx年4月在东钱湖、邱隘、下应、古林、高桥、石矸、姜山、钟公庙8个环宁波市区的重点乡镇正式建立了调解中心与公安“110”紧密型的联动联调网络,针对各乡镇的实际情况,确定派出所民警固定坐班制和轮流值班制等不同方式,逐步完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
20xx年底,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了这一做法,及时有力地调处了各类纠纷,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上级的肯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性事件处置的工作力度,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基层,我们按照区委、区府的要求,并在借鉴公安、信访等部门对事件现场处置工作预案的基础上,草拟了对突发性事件(纠纷)处置工作预案,并将此项工作的试点放在了基础较好的咸祥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逐步推开。
自20xx年5月开展以来,已收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30余件突发性事件按照预案操作,得到了妥善地处置,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矛盾中的一线作用和公安机关在调解中心的后盾作用。
Èý¡¢不断强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近年来,我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