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意见
新时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的新问题及建议

新时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的新问题及建议发表时间:2019-07-29T15:14:24.360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8期作者:周霆[导读] 为了政策的目标稳步实现,有必要深入研究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出调整改善后期扶持工作的对策建议。
连云港市水利局江苏连云港 222000摘要:我国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经历了库区维护基金阶段、库区建设基金阶段、库区后期扶持资金阶段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阶段。
随着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颁布,我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进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阶段。
从2006年7月1日至今,我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已经实施了十几年,第一批移民群众受益效果明显,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渐趋于完善。
本阶段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近期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目前,后期扶持工作主要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随着后期扶持工作目标的转变,工作的重心也随之转变,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为了政策的目标稳步实现,有必要深入研究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出调整改善后期扶持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后期扶持;水库移民;大中型水库引言:随着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大幅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成为必然趋势,新形势下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实施“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尤其对于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后期扶持政策需要重新论证。
文章主要针对新时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的新问题点,给出了相关的建议,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士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1.新时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中的新问题 1.1项目扶持资源分配不均项目扶持资金是以农村水库移民数量为主要分配原则分配到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统筹使用,对本县的移民进行项目扶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5•【字号】大政办发[2011]137号•【施行日期】2011.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3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做好扶持方式调整工作各地区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抓紧对本地区全部移民人口身份进行进一步核定。
对身份核实无误的原迁移民、非原迁移民,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资金直补到人的扶持方式。
直补资金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审验制度,各区市县、先导区移民机构要认真核对,及时核减,按时进行年度审验。
凡没有及时核减、没有参加年度审验的,下一年度停发直补资金。
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四部委《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精神,以因水库修建失地较多和移民安置较多的216个行政村为重点,扎实推进我市后期扶持工作。
要做好移民扶持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十二五规划的结合,以及移民专项资金与其他渠道资金的统筹衔接,整合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做好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抓好试点村建设,坚持一村一策,实行整村推进,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要及时总结经验,定期通报扶持成果,研究制定指导性强的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三、强化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监管,积极主动做好移民稳定工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关系到移民的切实利益,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监察、审计、移民等部门协调联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监督检查。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答:
完善后期扶持政策,是坚持以人为本、全
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6、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十)现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处理。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自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之日起,现行关于征收库区建设基金和后期扶持基金的政策即行废止,各地自行批准向水利、水电和电网企业征收的涉及水库移民的各种基金、资金一律停止收取。
(十二)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通过提高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并保证对在建后期扶持项目的后续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不超过
0.5厘,具体方案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一、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答: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1•【字号】黔府发[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黔府发[2007]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进一步做好我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增强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兴建了一大批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广大水库移民为此做出了重大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实行了一系列保障移民权益、扶持移民发展的政策措施,使水库移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库区社会总体保持稳定。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我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普遍较为薄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移民生活总体上仍较困难。
为了进一步帮助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让广大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做了重大调整。
这次政策调整,惠及建国50多年来的广大水库移民,政策扶持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时间之长,都是前所未有的。
这是中央审时度势、统揽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保障移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新时期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江苏省政府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0•【字号】苏政发[2006]163号•【施行日期】200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163号2006年12月2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近期目标是,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中长期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把后期扶持纳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决策,尊重和维护移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4.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5.坚持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实行属地管理。
二、扶持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四)扶持范围。
经国家核定的江苏省境内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包括我省接收安置的三峡水库移民。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

附件1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纲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426号)、《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移民〔2015〕37号)和《水利部移民局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通知》(移后扶函〔2015〕69号)精神,结合湖南实际,为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大纲。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一)指导思想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我省“四化两型、三量齐升”战略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继续做好直补资金兑现工作的同时,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水库移民生存环境恶劣、居住不安全、生活贫困等突出问题。
要从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着手,加快特困移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大力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以促进移民增收为目的,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收入水平总体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确保2020年水库移民与全省人民同步小康。
(二)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安排。
将2016-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统一纳入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整合相关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同步调查、编制和报批。
统筹安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移民专项资金,集中力量解决水库移民生存环境恶劣、居住不安全、生活贫困等突出问题。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细则

附件1:2011-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细则第一章水库及移民安置基本情况本章简要描述水利水电(水库)工程移民方面的背景,主要包括水利水电(水库)工程建设、淹没、移民搬迁安置、移民遗留问题处理以及后期扶持情况。
第一节水利水电(水库)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简述本辖区2006年6月30日前,大中型水利水电(水库)工程数量和概况,主要包括:水库名称、所在河流、建设地点(坝址所在地)、建设起止时间、水库主要功能(如:防洪、发电、灌溉…)、总库容、防洪库容、最大坝高、水库面积、正常蓄水位、设计防洪水位、校核防洪水位、装机容量、年发电量、灌溉面积、防洪保护面积、年供水量、工程总投资。
对2006年7月1日以后建成水库、纳入后扶范围的移民概况进行详细描述。
(主要涉及安康、汉中、榆林)。
2、工程建成以来发挥的效益。
从防洪、发电、供水、灌溉、航运、水产、旅游等兴利除害等方面进行描述。
叙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式。
相关要素详见表1.1。
表1.1 **市(县、市、区)水库工程建设情况表第二节水库淹没及移民安置情况(安置区只描述安置情况)(包括2007年7月1日后建成的水利水电工程)1、水利水电(水库)工程淹没影响主要指标。
主要从淹没的各类实物指标方面描述。
主要包括淹没的各类土地,如耕地、林地、园地,各类专项设施,各类建筑物、房屋(窑洞)以及人口等等。
详见表1.2。
表1.2 **水库淹没范围及移民安置情况表2、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情况。
简述搬迁安置时的社会政治环境、移民安置规划的制定、搬迁安置的方式方法、实施搬迁安置的人口及分布等方面进行描述(均以当时原始搬迁人口为准)。
3、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情况。
主要从移民安置总投资、农村移民人均补偿标准等方面进行描述。
详见表1.3。
表1.3 **水库移民安置情况表第三节移民搬迁安置后的生产生活现状1、移民搬迁安置后的生产生活现状。
主要从移民安置定居后占有当地的各类资源情况、基础设施状况、生产力水平、移民人均收入水平和当地群众的差距等方面描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4•【字号】鲁政发[2006]84号•【施行日期】200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6〕8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为切实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二○○六年八月四日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到2005年底,山东省共有大中型水库221座,其中涉及移民搬迁的195座(大型水库35座,中型水库160座),现状移民人数达198.32万人。
2006年4月国家核定我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185.56万人,涉及14个市74个县(市、区)。
2005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均耕地0.9亩,且多为山岭薄地;收入低,人均收入1500多元,仅为全省农村人均收入的38%,生产生活条件差。
此外,山东省自2000年以来共安置三峡工程移民10095人(现状人口另行核定),涉及我省9个市39个县(市、区)。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始终把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长远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1986年以来,在中央确立的开发性移民工作方针的指导下,省委、省政府和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对库区的支持力度。
各市也都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扶持移民的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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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
持规划(2011--2015)编制工作意见
(市水务局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根据《甘肃省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10﹞154号)精神,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编制规划工作大纲的函》(甘水函发﹝2010﹞195号)要求,为了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下一个五年的后期扶持工作,在认真总结2006—2010年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展开2011—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移民近期脱贫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从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突出问题入手,逐步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突出问题,加强生态环境
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市农民的平均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编制依据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
通过切实履行征求移民和移民村原住村民意见的民主程序,确定扶持项目。
2. 坚持解决问题。
项目扶持的重点要放在着力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上。
3. 坚持开发型移民。
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动员移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
4. 坚持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
5. 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在加快发展生产的同时,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改善。
6.坚持维护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在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和处理好相关群众的问题,促进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甘肃省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10﹞154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编制规划工作大纲的函》(甘水函发﹝2010﹞195号);《甘肃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甘发改移民﹝2006﹞1066号);移民所在县区后期扶持实施方案;移民所在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移民的意愿及移民村组经济社会现状调查等资料。
三、目标、范围、内容和资金规模
(一)规划目标。
初步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搞好生产发展,加强科技扶持,进一步提高移民收入,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期为2011—1015。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
各地开展规划编制之前要进行一次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登记成果作为规划依据。
采取资金直补方式的库区,以核定的移民名册为准;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库区,以核定的移民村组为准。
(三)规划内容。
包括移民生产生活现状及其评价、已确定的后期扶持方式、资金直补规划、项目扶持规划等。
(四)资金规模。
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规划。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管理机构,提出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和落实工作责任的具体措施。
(二)明确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提出充分发挥移民村级组织作用以及鼓励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措施。
(三)提出移民人口核定、年度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的措施,加强移民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四)提出移民稳定工作措施,细化排查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不稳定因素的工作方案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及工作预案。
五、组织领导
为逐步建立促进移民持续增收、库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规划编制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一)继续落实工作责任地,坚持属地管理。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区政府对本地区内移民工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纳入县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内,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市级有关部门在编制农村水利、交通、危房改选、技能培训、文化和卫生设施、沼气建设、电力电网等“十二五”规划时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着力解决库区和移民安
置区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努力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落后面貌。
(二)进一步落实库区基金,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后期扶持基金、小水库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基金足额征收入库,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国家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稽查力度。
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使水库移民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监管,加大稽查力度,密切联系关注后期扶持政策动态。
(四)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切实解决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存在的突出矛盾,加快解决连带影响问题,处理好移民和原住村民的利益关系,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群众都得到实惠,力争尽快使一批长期积聚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加强工作能力建设,提高移民工作水平。
切实加强各级移民机构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移民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探索做好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的新机制,保障水库移民规划的顺利实施。
六、上报及审批程序
规划统制以水库移民村组为基本单元,由县区政府组织
统制,经县区政府审查汇总后,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直水务局及市发改委,并报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