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极限理论与计算 (1)
氧气的爆炸极限

氧气的爆炸极限1. 引言氧气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医疗和科学实验中的重要气体。
它是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同时也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当与可燃物质接触时,氧气可以引发爆炸。
了解氧气的爆炸极限对于安全操作至关重要。
2. 什么是爆炸极限爆炸极限指的是混合气体中可燃物质和氧气的浓度范围,在此范围内,混合物可以在引发点火源时发生爆炸。
它由两个关键参数确定:下限和上限。
2.1 下限(Lower Explosive Limit, LEL)下限是混合物中可燃物质浓度的最低百分比,此浓度以下无法形成爆炸。
当可燃物质浓度超过下限时,混合物才能被点火并产生可持续的自由传播反应。
2.2 上限(Upper Explosive Limit, UEL)上限是混合物中可燃物质浓度的最高百分比,此浓度以上也无法形成爆炸。
当可燃物质浓度超过上限时,混合物中的氧气过量,无法支持燃烧反应。
3. 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爆炸极限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温度、压力、湿度和可燃物质的种类。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因素对爆炸极限的影响。
3.1 温度温度对氧气和可燃物质之间的反应速率有直接影响。
一般来说,较高的温度会增加反应速率,从而扩大爆炸极限范围。
相反,较低的温度会降低反应速率,使得爆炸极限范围变窄。
3.2 压力压力可以改变混合气体中分子之间的距离,从而改变反应速率。
较高的压力可以增加分子之间碰撞的频率和能量,加快反应速率。
因此,高压条件下可能扩大爆炸极限范围。
3.3 湿度湿度会影响氧气和可燃物质之间的反应速率。
一般来说,较高的湿度会减慢反应速率,从而缩小爆炸极限范围。
这是因为水蒸气可以竞争性地与可燃物质反应,降低了氧气与可燃物质之间的有效碰撞。
3.4 可燃物质的种类不同种类的可燃物质具有不同的爆炸极限。
一些可燃物质可能具有广泛的爆炸极限范围,而其他可燃物质可能只有很窄的范围。
这取决于其分子结构和化学特性。
4. 如何确定爆炸极限确定氧气和可燃物质混合物的爆炸极限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
什么是爆炸极限

什么是爆炸极限(一)定义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与空气(氧气或氧化剂)均匀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浓度达到一定的范围时,碰到明火或一定的引爆能量马上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
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浓度下限,最高浓度称为爆炸浓度上限,爆炸浓度的上限、下限之间称为爆炸浓度范围。
可燃性混合物有一个发生燃烧和爆炸的浓度范围,即有一个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混合物中的可燃物只有在其之间才会有燃爆危险。
可燃物质的爆炸极限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如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受温度、压力、氧含量、能量等影响,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受分散度、湿度、温度和惰性粉尘等影响。
可燃气体和蒸气爆炸极限是以其在混合物中所占体积的百分比(%)来表示的,表5—3中一氧化碳与空气的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12.5%~80%。
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是以其在混合物中所占的比重(g/m3〕来表示的,例如,木粉的爆炸下限为409/m3,煤粉的爆炸下限为359/m3可燃粉尘的爆炸上限,因为浓度太高,大多数场合都难以达到,一般很少涉及。
例如,糖粉的爆炸上限为1359/m3,煤粉的爆炸上限为1359/m3,一般场合不会出现。
可燃性混合物处于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时,爆炸所产生的压力不大,温度不高,爆炸威力也小。
当可燃物的浓度大致相当于反应当量浓度(表中的30%)时,具有最大的爆炸威力。
反应当量浓度可依据燃烧反应式计算出来。
可燃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其爆炸危险性越大,这是因为爆炸极限越宽则出现爆炸条件的机会越多。
爆炸下限越低,少量可燃物(如可燃气体稍有泄漏)就会形成爆炸条件;爆炸上限越高,则有少量空气渗入容器,就能与容器内的可燃物混合形成爆炸条件。
生产过程中,应依据各可燃物所具有爆炸极限的不同特点,采用严防跑、冒、滴、漏和严格限制外部空气渗入容器与管道内等安全措施。
应当指出,可燃性混合物的浓度高于爆炸上限时,虽然不会着火和爆炸,但当它从容器里或管道里逸出,重新接触空气时却能燃烧,因此,仍有发生着火的危险。
混合气体的爆炸极限怎么计算.docx

爆炸极限的计算1根据化学理论体积分数近似计算爆炸气体完全燃烧时,其化学理论体积分数可用来确定链烷烃类的爆炸下限,公式如下:L 下≈ 0.55c0式中——常数;c0 ——爆炸气体完全燃烧时化学理论体积分数。
若空气中氧体积分数按%计, c0 可用下式确定c0= ( n0 )式中 n0 ——可燃气体完全燃烧时所需氧分子数。
如甲烷燃烧时,其反应式为CH4 2O2→CO2 2H2O此时 n0=2则 L 下=×( 2 ) =由此得甲烷爆炸下限计算值比实验值5%相差不超过10%。
2对于两种或多种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混合物爆炸极限的计算目前,比较认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莱 ?夏特尔定律对于两种或多种可燃蒸气混合物,如果已知每种可燃气的爆炸极限,那么根据莱?夏特尔定律,可以算出与空气相混合的气体的爆炸极限。
用 Pn 表示一种可燃气在混合物中的体分数,:LEL= ( P1 P2 P3 ) / (P1/LEL1 P2/LEL2 P3/LEL3)(V%)混合可燃气爆炸上限:UEL=( P1 P2 P3 ) / (P1/UEL1 P2/UEL2 P3/UEL3 )( V%)此定律一直被明是有效的。
理 ?特里公式理 ?特里,复成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混合的爆炸极限,可根据各分已知的爆炸极限按下式求之。
式适用于各分不反、燃无催化作用的可燃气体混合物。
Lm=100/ (V1/L1 V2/L2⋯⋯Vn/Ln)式中 Lm——混合气体爆炸极限,%;L1 、L2、 L3——混合气体中各分的爆炸极限,%;V1 、V2、 V3——各分在混合气体中的体分数,%。
例如:一天然气成如下:甲 80%( L 下=%)、乙 15%( L 下 =%)、丙 4%( L 下 =%)、丁 1%( L 下 =%)求爆炸下限。
Lm=100/ ( 80/5 15/ 4/ 1/)=3可燃粉多工可燃粉的爆炸下限在20-60g/m3 之,爆炸上限在2-6kg/m3 之。
爆炸极限的计算方法-1

爆炸极限的计算方法1 根据化学理论体积分数近似计算爆炸气体完全燃烧时,其化学理论体积分数可用来确定链烷烃类的爆炸下限,公式如下:L下≈0.55c0式中0.55——常数;c0——爆炸气体完全燃烧时化学理论体积分数。
若空气中氧体积分数按20.9%计,c0可用下式确定c0=20.9/(0.209+n0)式中n0——可燃气体完全燃烧时所需氧分子数。
如甲烷燃烧时,其反应式为CH4+2O2→CO2+2H2O此时n0=2则L下=0.55×20.9/(0.209+2)=5.2由此得甲烷爆炸下限计算值比实验值5%相差不超过10%。
2 对于两种或多种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混合物爆炸极限的计算目前,比较认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2.1 莱•夏特尔定律对于两种或多种可燃蒸气混合物,如果已知每种可燃气的爆炸极限,那么根据莱•夏特尔定律,可以算出与空气相混合的气体的爆炸极限。
用Pn表示一种可燃气在混合物中的体积分数,则:LEL=(P1+P2+P3)/(P1/LEL1+P2/LEL2+P3/LEL3)(V%)混合可燃气爆炸上限:UEL=(P1+P2+P3)/(P1/UEL1+P2/UEL2+P3/UEL3)(V%)此定律一直被证明是有效的。
2.2 理•查特里公式理•查特里认为,复杂组成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混合的爆炸极限,可根据各组分已知的爆炸极限按下式求之。
该式适用于各组分间不反应、燃烧时无催化作用的可燃气体混合物。
Lm=100/(V1/L1+V2/L2+……+Vn/Ln)式中Lm——混合气体爆炸极限,%;L1、L2、L3——混合气体中各组分的爆炸极限,%;V1、V2、V3——各组分在混合气体中的体积分数,%。
例如:一天然气组成如下:甲烷80%(L下=5.0%)、乙烷15%(L下=3.22%)、丙烷4%(L下=2.37%)、丁烷1%(L下=1.86%)求爆炸下限。
Lm=100/(80/5+15/3.22+4/2.37+1/1.86)=4.3693 可燃粉尘许多工业可燃粉尘的爆炸下限在20-60g/m3之间,爆炸上限在2-6kg/m3之间。
混合气体地爆炸极限怎么计算

爆炸极限L=1/(Y1/L1 + Y2/L2 + Y3/L3)其中:Y1、Y2、Y3代表混合物中组成L1、L2、L3代有混合气体各组份相应的爆炸极限求混合物爆炸下限(或上限)时,L1、L2、L3分别为各纯组份的爆炸下限(或下限);爆炸极限的计算1 根据化学理论体积分数近似计算爆炸气体完全燃烧时,其化学理论体积分数可用来确定链烷烃类的爆炸下限,公式如下:L下≈0.55c0式中0.55——常数;c0——爆炸气体完全燃烧时化学理论体积分数。
若空气中氧体积分数按20.9%计,c0可用下式确定c0=20.9/(0.209 n0)式中n0——可燃气体完全燃烧时所需氧分子数。
如甲烷燃烧时,其反应式为CH4 2O2→CO2 2H2O此时n0=2则L下=0.55×20.9/(0.209 2)=5.2由此得甲烷爆炸下限计算值比实验值5%相差不超过10%。
2 对于两种或多种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混合物爆炸极限的计算目前,比较认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2.1 莱?夏特尔定律对于两种或多种可燃蒸气混合物,如果已知每种可燃气的爆炸极限,那么根据莱?夏特尔定律,可以算出与空气相混合的气体的爆炸极限。
用Pn表示一种可燃气在混合物中的体积分数,则:LEL=(P1 P2 P3)/(P1/LEL1 P2/LEL2 P3/LEL3)(V%)混合可燃气爆炸上限:UEL=(P1 P2 P3)/(P1/UEL1 P2/UEL2 P3/UEL3)(V%)此定律一直被证明是有效的。
2.2 理?查特里公式理?查特里认为,复杂组成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混合的爆炸极限,可根据各组分已知的爆炸极限按下式求之。
该式适用于各组分间不反应、燃烧时无催化作用的可燃气体混合物。
Lm=100/(V1/L1 V2/L2 …… Vn/Ln)式中Lm——混合气体爆炸极限,%;L1、L2、L3——混合气体中各组分的爆炸极限,%;V1、V2、V3——各组分在混合气体中的体积分数,%。
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

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爆炸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物理现象,它在军事、工业和自然灾害中都有可能发生。
在工程设计和安全管理中,了解爆炸的极限数值是至关重要的。
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是一种用来预测爆炸发生时的能量释放和破坏程度的方法。
本文将介绍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的原理和应用。
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是基于爆炸能量和材料性质的物理原理建立的。
在爆炸发生时,能量会以高速释放,产生冲击波和破坏力。
爆炸的能量释放取决于爆炸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周围环境的条件。
爆炸物的种类可以是固体、液体或气体,每种类型的爆炸物都有不同的化学性质和能量释放特性。
周围环境的条件包括大气压力、温度和湿度等因素,它们会影响爆炸物的燃烧速度和能量释放速度。
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可以用来计算爆炸发生时的压力、温度和冲击波的传播速度。
这些参数可以帮助工程师和安全专家评估爆炸事件对周围设施和人员的影响。
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爆炸物的能量释放公式,爆炸物的能量释放可以用化学反应的热量来表示。
爆炸物的化学反应会产生大量的热量,这些热量会以高速释放,形成爆炸的冲击波和火焰。
能量释放公式可以用来计算爆炸物的燃烧速度和能量释放速度。
2. 爆炸物的压力公式,爆炸发生时会产生高压气体,这些气体会形成冲击波并传播到周围环境。
压力公式可以用来计算爆炸发生时的最大压力和压力传播速度。
3. 爆炸物的温度公式,爆炸发生时会产生高温火焰,这些火焰会对周围设施和人员造成热量和烧伤。
温度公式可以用来计算爆炸发生时的最高温度和火焰传播速度。
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
在军事领域,它可以用来评估军火库和弹药库的安全性。
在工业领域,它可以用来评估化工厂和炼油厂的安全性。
在自然灾害领域,它可以用来评估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影响范围。
此外,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还可以用来指导爆炸物的设计和储存,以及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爆炸极限的数值计算公式虽然在理论上非常复杂,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也有一些简化的方法。
爆炸极限的计算

1、爆炸反应当量浓度的计算爆炸气体完全燃烧时,其化学理论体积分数可用来确定可燃物的爆炸下限,公式如下:C =20.9/(0.209+n0)爆炸下限(LEL)=0.55×C爆炸上限(UEL)=4.8(C) ^0.5C——爆炸性气体完全燃烧时的化学计量浓度;0.55——常数;20.9%——空气中氧体积分数;n0——可燃气体完全燃烧时所需氧分子数。
例如:求丙烷的爆炸极限。
丙烷化学反应式:一分子丙烷+五分子氧气→三分子二氧化碳+四分子水丙烷(LEL)=0.55×C=2.21%丙烷(UEL)=4.8(20.9/(0.209+5))^0.5=9.62%2、由分子中所含碳原子数估算爆炸极限爆炸下限(LEL)=1/(0.1347n+0.04343)爆炸上限(UEL)=1/(0.01337n+0.05151)n——分子中所含碳原子数3、两种以上可燃气体组成的混合体系爆炸极限的计算3.1、莱夏特尔定律对于两种以上可燃气体混合体系,已知每种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和所占空间体积分数,可根据莱夏特尔定律算出混合体系的爆炸极限。
(爆炸下限)LEL=(P1+P2+P3)/(P1/LEL1+P2/LEL2+P3/LEL3)(爆炸上限)UEL=(P1+P2+P3)/(P1/UEL1+P2/UEL2+P3/UEL3)Pn——每种可燃气在混合物中的体积分数3.2、理查特里公式对于两种以上可燃性混合体系可用理查特里公式,该式适用于各组分间不反应、燃烧时无催化作用的可燃性混合体系。
EL=100/(V1/EL1+V2/EL2+……+Vn/ELn)EL——混合体系爆炸极限;ELn——混合体系中各组分的爆炸极限;Vn——各组分在混合气体中的体积分数。
4、含惰性气体的可燃性混合体系的爆炸极限对于有惰性气体混入的多元可燃性混合体系的爆炸极限,可用以下公式:EL=ELr/(1-D+(ELr×D)/100)EL——含惰性气体的可燃性混合体系的爆炸极限;ELr——可燃性混合体系中部分可燃物的爆炸极限;D——为惰性气体含量。
爆炸极限理论与计算

第五节爆炸极限理论与计算一、爆炸极限理论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组成下都可以燃烧或爆炸,而且燃烧(或爆炸)的速率也随组成而变。
实验发现,当混合物中可燃气体浓度接近化学反应式的化学计量比时,燃烧最快、最剧烈。
若浓度减小或增加,火焰蔓延速率则降低。
当浓度低于或高于某个极限值,火焰便不再蔓延。
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能使火焰蔓延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反之,能使火焰蔓延的最高浓度则称为爆炸上限。
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若其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或爆炸上限以上,便不会着火或爆炸。
爆炸极限一般用可燃气体或蒸气在混合气体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有时也用单位体积可燃气体的质量(kg·m—3)表示。
混合气体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时含有过量空气,由于空气的冷却作用,活化中心的消失数大于产生数,阻止了火焰的蔓延。
若浓度在爆炸上限以上,含有过量的可燃气体,助燃气体不足,火焰也不能蔓延。
但此时若补充空气,仍有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所以浓度在爆炸上限以上的混合气体不能认为是安全的。
燃烧和爆炸从化学反应的角度看并无本质区别。
当混合气体燃烧时,燃烧波面上的化学反应可表示为A+B→C+D+Q(4—1)式中A、B为反应物;C、D为产物;Q为燃烧热。
A、B、C、D不一定是稳定分子,也可以是原子或自由基。
化学反应前后的能量变化可用图4—4表示。
初始状态Ⅰ的反应物(A+B)吸收活化能正达到活化状态Ⅱ,即可进行反应生成终止状态Ⅲ的产物(C+D),并释放出能量W,W=Q+E。
图4-4 反应过程能量变化假定反应系统在受能源激发后,燃烧波的基本反应浓度,即反应系统单位体积的反应数为n,则单位体积放出的能量为nW。
如果燃烧波连续不断,放出的能量将成为新反应的活化能。
设活化概率为α(α≤1),则第二批单位体积内得到活化的基本反应数为anW/E,放出的能量为。
αnW2/E。
后批分子与前批分子反应时放出的能量比β定义为燃烧波传播系数,为现在讨论β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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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爆炸极限理论与计算一、爆炸极限理论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组成下都可以燃烧或爆炸,而且燃烧(或爆炸)的速率也随组成而变。
实验发现,当混合物中可燃气体浓度接近化学反应式的化学计量比时,燃烧最快、最剧烈。
若浓度减小或增加,火焰蔓延速率则降低。
当浓度低于或高于某个极限值,火焰便不再蔓延。
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能使火焰蔓延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反之,能使火焰蔓延的最高浓度则称为爆炸上限。
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若其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或爆炸上限以上,便不会着火或爆炸。
爆炸极限一般用可燃气体或蒸气在混合气体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有时也用单位体积可燃气体的质量(kg·m—3)表示。
混合气体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时含有过量空气,由于空气的冷却作用,活化中心的消失数大于产生数,阻止了火焰的蔓延。
若浓度在爆炸上限以上,含有过量的可燃气体,助燃气体不足,火焰也不能蔓延。
但此时若补充空气,仍有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所以浓度在爆炸上限以上的混合气体不能认为是安全的。
燃烧和爆炸从化学反应的角度看并无本质区别。
当混合气体燃烧时,燃烧波面上的化学反应可表示为A+B→C+D+Q(4—1)式中A、B为反应物;C、D为产物;Q为燃烧热。
A、B、C、D不一定是稳定分子,也可以是原子或自由基。
化学反应前后的能量变化可用图4—4表示。
初始状态Ⅰ的反应物(A+B)吸收活化能正达到活化状态Ⅱ,即可进行反应生成终止状态Ⅲ的产物(C+D),并释放出能量W,W=Q+E。
图4-4 反应过程能量变化假定反应系统在受能源激发后,燃烧波的基本反应浓度,即反应系统单位体积的反应数为n,则单位体积放出的能量为nW。
如果燃烧波连续不断,放出的能量将成为新反应的活化能。
设活化概率为α(α≤1),则第二批单位体积内得到活化的基本反应数为anW/E,放出的能量为。
αnW2/E。
后批分子与前批分子反应时放出的能量比β定义为燃烧波传播系数,为现在讨论β的数值。
当β<1时,表示反应系统受能源激发后,放出的热量越来越少,因而引起反应的分子数也越来越少,最后反应会终止,不能形成燃烧或爆炸。
当β=1时,表示反应系统受能源激发后均衡放热,有一定数量的分子持续反应。
这是决定爆炸极限的条件(严格说卢值略微超过1时才能形成爆炸)。
当β>1时,表示放出的热量越来越多,引起反应的分子数也越来越多,从而形成爆炸。
在爆炸极限时,β=1,即假设爆炸下限L下(体积分数)与活化概率α成正比,则有α=KL下,其中K为比例常数。
因此当Q与正相比很大时,式(4—4)可以近似写成上式近似地表示出爆炸下限L下与燃烧热Q和活化能正之间的关系。
如果各可燃气体的活化能接近于某一常数,则可大体得出L下Q=常数(4—6)这说明爆炸下限与燃烧热近于成反比,即是说可燃气体分子燃烧热越大,其爆炸下限就越低。
各同系物的L下Q都近于一个常数表明上述结论是正确的。
表4—7列出了一些可燃物质的燃烧热和爆炸极限,以及燃烧热和爆炸下限的乘积。
利用爆炸下限与燃烧热的乘积成常数的关系,可以推算同系物的爆炸下限。
但此法不适用于氢、乙炔、二硫化碳等少数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推算。
式(4—6)中的L下是体积分数,文献数据大都为20℃的测定数据;Q则为摩尔燃烧热。
对于烃类化合物,单位质量(每克)的燃烧热q大致相同。
如果以mg·L—1为单位表示爆炸下限,则记为L′下,有L下=100L′下×,于是式中M为可燃气体的相对分子质量。
把式(4—7)代人式(4—6),并考虑到Q=Mq,则可得到2.4qL′下=常数(4—8)可见对于烃类化合物,其L′下近于相同。
二、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爆炸极限不是一个固定值,它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变化。
如果掌握了外界条件变化对爆炸极限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测得的爆炸极限值,就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初始温度爆炸性混合物的初始温度越高,混合物分子内能增大,燃烧反应更容易进行,则爆炸极限范围就越宽。
所以,温度升高使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性增加。
表4—8列出了初始温度对丙酮和煤气爆炸极限的影响。
表4—8 初始温度对混合物爆炸极限的影响2.初始压力爆炸性混合物初始压力对爆炸极限影响很大。
一般爆炸性混合物初始压力在增压的情况下,爆炸极限范围扩大。
这是因为压力增加,分子间更为接近,碰撞几率增加,燃烧反应更容易进行,爆炸极限范围扩大。
表4—9列出了初始压力对甲烷爆炸极限的影响。
在一般情况下,随着初始压力增大,爆炸上限明显提高。
在已知可燃气体中,只有一氧化碳随着初始压力的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表4—9 初始压力对甲烷爆炸极限的影响初始压力降低,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当初始压力降至某个定值时,爆炸上、下限重合,此时的压力称为爆炸临界压力。
低于爆炸临界压力的系统不爆炸。
因此在密闭容器内进行减压操作对安全有利。
3.惰性介质或杂质爆炸性混合物中惰性气体含量增加,其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当惰性气体含量增加到某一值时,混合物不再发生爆炸。
惰性气体的种类不同对爆炸极限的影响亦不相同。
如甲烷,氩、氦、氮、水蒸气、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对其爆炸极限的影响依次增大。
再如汽油,氮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碳、氟里昂-21、氟里昂-12、氟里昂-11,对其爆炸极限的影响则依次减小。
在一般情况下,爆炸性混合物中惰性气体含量增加,对其爆炸上限的影响比对爆炸下限的影响更为显著。
这是因为在爆炸性混合物中,随着惰性气体含量的增加氧的含量相对减少,而在爆炸上限浓度下氧的含量本来已经很小,故惰性气体含量稍微增加一点,即产生很大影响,使爆炸上限剧烈下降。
对于爆炸性气体,水等杂质对其反应影响很大。
如果无水,干燥的氯没有氧化功能;干燥的空气不能氧化钠或磷;干燥的氢氧混合物在1000℃下也不会产生爆炸。
痕量的水会急剧加速臭氧、氯氧化物等物质的分解。
少量的硫化氢会大大降低水煤气及其混合物的燃点,加速其爆炸。
4.容器的材质和尺寸实验表明,容器管道直径越小,爆炸极限范围越小。
对于同一可燃物质,管径越小,火焰蔓延速度越小。
当管径(或火焰通道)小到一定程度时,火焰便不能通过。
这一间距称作最大灭火间距,亦称作临界直径。
当管径小于最大灭火间距时,火焰便不能通过而被熄灭。
容器大小对爆炸极限的影响也可以从器壁效应得到解释。
燃烧是自由基进行一系列连锁反应的结果。
只有自由基的产生数大于消失数时,燃烧才能继续进行。
随着管道直径的减小,自由基与器壁碰撞的几率增加,有碍于新自由基的产生。
当管道直径小到一定程度时,自由基消失数大于产生数,燃烧便不能继续进行。
容器材质对爆炸极限也有很大影响。
如氢和氟在玻璃器皿中混合,即使在液态空气温度下,置于黑暗中也会产生爆炸。
而在银制器皿中,在一般温度下才会发生反应。
5.能源火花能量、热表面面积、火源与混合物的接触时间等,对爆炸极限均有影响。
如甲烷在电压100 V、电流强度1 A的电火花作用下,无论浓度如何都不会引起爆炸。
但当电流强度增加至2 A时,其爆炸极限为5.9%~13.6%;3A时为5.85%~14.8%。
对于一定浓度的爆炸性混合物,都有一个引起该混合物爆炸的最低能量。
浓度不同,引爆的最低能量也不同。
对于给定的爆炸性物质,各种浓度下引爆的最低能量中的最小值,称为最小引爆能量,或最小引燃能量。
表4—10列出了部分气体的最小引爆能量。
表4—10 部分气体的最小引爆能量另外,光对爆炸极限也有影响。
在黑暗中,氢与氯的反应十分缓慢,在光照下则会发生连锁反应引起爆炸。
甲烷与氯的混合物,在黑暗中长时间内没有反应,但在日光照射下会发生激烈反应,两种气体比例适当则会引起爆炸。
表面活性物质对某些介质也有影响。
如在球形器皿中530℃时,氢与氧无反应,但在器皿中插入石英、玻璃、铜或铁棒,则会发生爆炸。
三、爆炸极限的计算1.根据化学计量浓度近似计算爆炸性气体完全燃烧时的化学计量浓度可以用来确定链烷烃的爆炸下限,计算公式为L下=0.55C0(4—9)式中C0为爆炸性气体完全燃烧时的化学计量浓度;0.55为常数。
如果空气中氧的含量按照20.9%计算,C0的计算式则为式中n0为1分子可燃气体完全燃烧时所需的氧分子数。
如甲烷完全燃烧时的反应式为CH4+2O2→CO2+2H2O,这里n0=2,代入式(4—10),并应用式(4—9),可得L下=5.2,即甲烷爆炸下限的计算值为5.2%,与实验值5.0%相差不超过10%。
此法除用于链烷烃以外,也可用来估算其他有机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但当应用于氢、乙炔,以及含有氮、氯、硫等的有机气体时,偏差较大,不宜应用。
2.由爆炸下限估算爆炸上限常压下25℃的链烷烃在空气中的爆炸上、下限有如下关系如果在爆炸上限附近不伴有冷火焰,上式可简化为把上式代入式(4—9),可得3.由分子中所含碳原子数估算爆炸极限脂肪族烃类化合物的爆炸极限与化合物中所含碳原子数”。
有如下近似关系4.根据闪点计算爆炸极限闪点指的是在可燃液体表面形成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能引起瞬时燃烧的最低温度,爆炸下限表示的则是该混合物能引起燃烧的最低浓度,所以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关系。
易燃液体的爆炸下限可以应用闪点下该液体的蒸气压计算。
计算式为L下=100×p闪/p总(4—16)式中p闪为闪点下易燃液体的蒸气压;p总为混合气体的总压。
5.多组元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两组元或两组元以上可燃气体或蒸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可应用各组元已知的爆炸极限按照下式求取。
该式仅适用于各组元间不反应、燃烧时无催化作用的可燃气体混合物。
式中Lm为混合气体的爆炸极限,%;Li为i组元的爆炸极限,%;Vi为扣除空气组元后i组元的体积分数,%。
6.可燃气体与惰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极限对于有惰性气体混入的多组元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极限,可应用下式计算。
式中Lm为含惰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极限,%;L f为混合物中可燃部分的爆炸极限,%;B为惰性气体含量,%。
对于单组元可燃气体和惰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也可以应用上式估算,只需用该组元的爆炸极限代换上式中Lf即可。
因为不同惰性气体的阻燃或阻爆能力不同,式(4—18)的计算结果不够准确,但仍不失为有一定参考价值。
7.压力下爆炸极限的计算压力升高,物质分子浓度增大,反应加速,释放的热量增多。
在常压以上时,爆炸极限多数变宽。
压力对爆炸范围的影响,在已知气体中,只有一氧化碳是例外,随着压力增加而爆炸范围变小。
从低碳烃化合物在氧气中爆炸上限的研究结果得知,在0.1~1.0 MPa范围内比较准确地是以下实验式。
式中L上为气体的爆炸上限,%;p为压力,大气压(0.101325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