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调整建议的通知

合集下载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关于对6类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关于对6类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关于对6类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8.05.30•【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6类共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一、食品类(一)对冻猪肉执行6%的进口暂定税率;(二)对冻鳕鱼、开心果、婴幼儿食品以及乳清和酵母等9个税目商品执行2%-10%的进口暂定税率。

二、植物油从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对橄榄油和椰子油执行5%的进口暂定税率。

三、饲料对豆粕和花生粕执行2%的进口暂定税率。

四、血液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对血液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个税目商品执行0%的进口暂定税率。

五、棉花从2008年6月5日至10月5日,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临时滑准税,将进口价格较高的高品质棉花适用的从量税从570元/吨降低至357元/吨,并从10月6日起恢复目前的滑准税。

六、其他3个税目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一)对“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及石灰华”执行0%的进口暂定税率;(二)对税目38249099项下适用进口暂定税率的电极浆料的产品范围作适当调整;(三)对广播级磁带录像机进口暂定税率作适当调整。

上述调整(除棉花、植物油外)执行期为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和2。

特此公告。

附件:1.前5类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2.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二○○八年五月三十日附件1:前5类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序号┃2008年税号┃货品名称┃调整前税率┃调整后暂定税┃类别┃┃┃┃┃(%)┃率(%)┃┃┣━━━╋━━━━━━╋━━━━━━━━━━━━━━━━━━━━━━━━━━━╋━━━━━━╋━━━━━━━╋━━━━━━┫┃ 1┃ 02032200┃冻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其肉块┃12┃ 6┃第1类:食品┃┣━━━╋━━━━━━╋━━━━━━━━━━━━━━━━━━━━━━━━━━━╋━━━━━━╋━━━━━━━┫┃┃ 2┃ 02032900┃其他冻猪肉┃12┃ 6┃┃┣━━━╋━━━━━━╋━━━━━━━━━━━━━━━━━━━━━━━━━━━╋━━━━━━╋━━━━━━━┫┃┃ 3┃ 03035200┃冻鳕鱼(大西洋鳕鱼、太平洋鳕鱼、格陵兰鳕鱼),但鱼肝┃10┃ 5┃┃┃┃┃及鱼卵除外┃┃┃┃┣━━━╋━━━━━━╋━━━━━━━━━━━━━━━━━━━━━━━━━━━╋━━━━━━╋━━━━━━━┫┃┃ 4┃ 03037200┃冻黑线鳕鱼┃12┃ 5┃┃┣━━━╋━━━━━━╋━━━━━━━━━━━━━━━━━━━━━━━━━━━╋━━━━━━╋━━━━━━━┫┃┃ 5┃ 03037300┃冻绿青鳕鱼┃12┃ 5┃┃┣━━━╋━━━━━━╋━━━━━━━━━━━━━━━━━━━━━━━━━━━╋━━━━━━╋━━━━━━━┫┃┃ 6┃ 04041000┃乳清及改性乳清┃6┃ 2┃┃┣━━━╋━━━━━━╋━━━━━━━━━━━━━━━━━━━━━━━━━━━╋━━━━━━╋━━━━━━━┫┃┃ 7┃ 08025000┃鲜或干的阿月浑子果(开心果)┃10┃ 5┃┃┣━━━╋━━━━━━╋━━━━━━━━━━━━━━━━━━━━━━━━━━━╋━━━━━━╋━━━━━━━┫┃┃ 8┃ 19011000┃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15(暂定10)┃5┃┃┣━━━╋━━━━━━╋━━━━━━━━━━━━━━━━━━━━━━━━━━━╋━━━━━━╋━━━━━━━┫┃┃ 9┃ 19019000┃麦精以及细粉、粗粉、粗粒、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未列名食┃10┃ 5┃┃┃┃┃品┃┃┃┃┣━━━╋━━━━━━╋━━━━━━━━━━━━━━━━━━━━━━━━━━━╋━━━━━━╋━━━━━━━┫┃┃ 10┃ 21021000┃活性酵母┃25┃ 10┃┃┣━━━╋━━━━━━╋━━━━━━━━━━━━━━━━━━━━━━━━━━━╋━━━━━━╋━━━━━━━┫┃┃ 11┃ 21022000┃非活性酵母:己死的其他单细胞微生物┃25┃ 10┃┃┣━━━╋━━━━━━╋━━━━━━━━━━━━━━━━━━━━━━━━━━━╋━━━━━━╋━━━━━━━╋━━━━━━┫┃ 12┃ 15091000┃初榨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10┃ 5┃第2类:食用┃┣━━━╋━━━━━━╋━━━━━━━━━━━━━━━━━━━━━━━━━━━╋━━━━━━╋━━━━━━━┫┃┃ 13┃ 15099000┃精制的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10┃ 5┃植物油┃┣━━━╋━━━━━━╋━━━━━━━━━━━━━━━━━━━━━━━━━━━╋━━━━━━╋━━━━━━━┫┃┃ 14┃ 15100000┃其他橄榄油及其分离品┃10┃ 5┃┃┣━━━╋━━━━━━╋━━━━━━━━━━━━━━━━━━━━━━━━━━━╋━━━━━━╋━━━━━━━┫┃┃ 15┃ 15131100┃初榨椰子油分离品┃9┃ 5┃┃┣━━━╋━━━━━━╋━━━━━━━━━━━━━━━━━━━━━━━━━━━╋━━━━━━╋━━━━━━━╋━━━━━━┫┃ 16┃ 23040010┃提炼豆油所得的油渣饼(豆饼)┃5┃ 2┃第3类:豆粕┃┣━━━╋━━━━━━╋━━━━━━━━━━━━━━━━━━━━━━━━━━━╋━━━━━━╋━━━━━━━┫┃┃ 17┃ 23040090┃提炼豆油所得的其他固体残渣┃5┃ 2┃等饲料┃┣━━━╋━━━━━━╋━━━━━━━━━━━━━━━━━━━━━━━━━━━╋━━━━━━╋━━━━━━━┫┃┃ 18┃ 23050000┃提炼花生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5┃ 2┃┃┣━━━╋━━━━━━╋━━━━━━━━━━━━━━━━━━━━━━━━━━━╋━━━━━━╋━━━━━━━╋━━━━━━┫┃ 19┃ 30021000┃抗血清、其他血份及修饰免疫制品(不论是否通过生物工艺┃3┃ 0┃第4类:血液┃┃┃┃加工制得)┃┃┃白蛋白和疫┃┣━━━╋━━━━━━╋━━━━━━━━━━━━━━━━━━━━━━━━━━━╋━━━━━━╋━━━━━━━┫┃┃ 20┃ 30022000┃人用疫苗┃3┃ 0┃苗┃┣━━━╋━━━━━━╋━━━━━━━━━━━━━━━━━━━━━━━━━━━╋━━━━━━╋━━━━━━━┫┃┃ 21┃ 30029040┃遗传物质和基因修饰生物体┃3┃ 0┃┃┣━━━╋━━━━━━╋━━━━━━━━━━━━━━━━━━━━━━━━━━━╋━━━━━━╋━━━━━━━┫┃┃ 22┃ 30029090┃人血;治病、防病或诊断用动物血制品;其他毒素、培养微┃3┃ 0┃┃┃┃┃生物(不包括酵母)及类似产品┃┃┃┃┣━━━╋━━━━━━╋━━━━━━━━━━━━━━━━━━━━━━━━━━━╋━━━━━━╋━━━━━━━╋━━━━━━┫┃ 23┃ 52010000┃未梳的棉花┃见注2┃见注2┃第5类:棉花┃┗━━━┻━━━━━━┻━━━━━━━━━━━━━━━━━━━━━━━━━━━┻━━━━━━┻━━━━━━━┻━━━━━━┛注:1.除棉花(第23项)、椰子油和橄榄油(第12—15项)外,其余税目新的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税收调整通知函

税收调整通知函

税收调整通知函
尊敬的客户。

根据最新的税法法规变化,我们需要向您通知有关税收的调整事项。

以下是该调整的概要信息:
1.增值税调整:
根据最新政策,增值税税率将发生变化。

从下个月起,增值税税率将由当前的X%调整为Y%。

该调整可能会对您的企业运营产生影响,请及时调整财务计划和预算。

2.所得税调整:
所得税税率也将发生调整。

根据最新规定,从今年年底开始,所得税税率将根据不同层级进行调整。

我们将及时更新您的所得税表,并确保您的企业在法律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应的申报和纳税义务。

3.税务申报要求变更:
改变的税收规定还影响了税务申报要求。

根据最新要求,您可能需要提供更多详细的财务信息和相关报表。

请务必妥善处理这些变化,并确保将相关文件准备齐全以便按时进行申报。

我们鼓励您与财务顾问或有经验的税务专家一起,仔细研究这些税收调整的具体影响,并确保您的企业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

祝好!
您的税务服务团队。

税率更改通知函

税率更改通知函

税率更改通知函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我们始终秉持着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宗旨,不断地完善和提升我们的工作。

在此,我们特就近期税率更改事宜向您发出通知,请您予以关注。

一、税率更改依据根据我国财政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和服务税率的通知》(财关税〔2021〕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将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税率进行调整。

为确保您及时了解此次税率调整的相关信息,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特此通知。

二、税率更改具体内容1. 商品税率调整:本次税率调整涉及我司销售的部分商品,具体调整如下:(1)原适用税率为13%的商品,调整为9%;(2)原适用税率为9%的商品,调整为6%。

2. 服务税率调整:本次税率调整涉及我司提供的服务,具体调整如下:(1)原适用税率为6%的服务,调整为3%;(2)原适用税率为9%的服务,调整为6%。

三、税率更改实施时间本次税率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确保您的利益,请您在2022年1月1日前与我司完成合同签订、订单确认等相关事宜。

四、注意事项1. 请您在合同签订、订单确认时,注意核对商品和服务的税率,确保双方权益;2. 如您在税率调整期间有疑问或需求,请随时与我司业务人员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提供帮助;3. 请您关注我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便及时获取税率调整等相关信息。

五、感谢与承诺1. 感谢您在此次税率调整过程中给予我们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2. 我们承诺,在税率调整期间,确保为您提供的价格公正、合理,保障您的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请您及时关注税率调整事宜,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共创美好未来!祝商祺!【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日期】。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维普资讯
第2 5卷 第 1 期
20 年 07 1 月






・ 7・ 5
CH M I AL T C 0 一E 0N0 I E C E HN C M CS
主 持 人
朝 华
要 闻纵览 导读 :为进 一 步鼓 励 资 源性和 有 利 于技 术创 新 商品 的进 口。控 制 高 能耗 、 高污染 和 资 源
二 、调 整部 分 商品 出 口暂 定 税率
( )对磷 灰 石 、稀 土金 属 矿 、金属 矿 砂 等 4 一 4项 矿 产 品实 施 1% 的 出 口暂 定 税 率 ; ( )对煤 炭 、 0 二
焦炭 、原油等 4 能源类产 品实施 5 项 %的出 口暂定税率 ; ( )对铜 、镍 、电解铝等 1 项有色金属初级 三 1 产 品实施 1%的 出 口暂 定税 率 ; ( )对铁 合金 、生 铁 、钢 坯等 3 钢 铁及 铁合 金 初级 产 品实 施 1%的 5 四 O项 0 出 口暂定 税率 ; ( )对 稀土 化合 物 、木 地 板 、一 次性 筷 子等 2 项产 品 实施 1%的 出 口暂定税 率 。 五 1 0







5 - 8
2 3 4 MI AL T C O —EC OMI C 5 6 7 8 HE C E 9 HN ON CS

" 2 0  ̄ 加 2 0 7 z 第 5卷
2 01 2 0 7 9 1 2 01 9 0 7 0 1 2 01 O 0 7 20 2 0 10 7 20 0 2020 7 2O 0 20oo 7 30 o
本 ) 、 《 国工业 用地 出让 最低价 标 准》 》 全 . 。

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税目和部分商品适用税

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税目和部分商品适用税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税目和部分商品适用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税则税目调整【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 号】署税﹝1997﹞1060号【发文日期】1997-12-30【实施时间】1997-12-3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关税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税目请你关接本通知后于1997年12月31日对外公告(公告稿见附件一),现就调整情况及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部分进口商品《税则》税目调整情况 (一)增加农作物种子机电产品等316个进口商品税目(见附件二); (二)删除8426111084463010和89019010三个税目;将税目190219101902192019021990三个税目合并为19021900一个税目;将8471701184717019两个税目合并为84717010一个税目; (三)根据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税目89012000的货品名称应为“液货船” 二进口《税则》税目调整后,《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部分生产设备)》《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其他商品)》也作相应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三四其中: (一)<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部分生产设备)》第123项“加碘盐50KG大包装机”调整为"0.5-1.0KG全自动碘盐小包装机",税率不变(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技术规格的调整见附件三第78项),并需在国际招标后才能按暂定税率计征进口关税 (二)《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其他商品)》“光致抗蚀干膜(印刷线路制造用)”中增加税目37024220,暂定税率不变(见附件四第11项) 三进口《税则》税目调整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税率表》相应调整,详见附件五其中,将附件五37024321370242329两个税目的税率调整为43元/平方米 《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税率表》后滑准税计算公式注释中“P”的单位为“美元/吨” 附件一:公告(略) 附件二:1998年增加调整《税则》目录及相应税率表(略)附件三:部分进口生产设备暂定税率调整表 附件四:部分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调整表(其他商品)附件五: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税目税率调整表 附件六: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 附件三:部分进口生产设备暂定税率调整表序号 税则号码 货品名称 税则税率% 暂定税率% 技术规格及用途1 84135020 活塞隔膜泵 15 7 压力P=0.9MPa-1.1MPa;流量:300m3/h-360m3/h2 84135020 高压甲氨泵 15 7 往复式,流量Q=120m3/h,P=2.16MPa-21.7MPa功率300kw-600kw3 84137010 转速高于10000转/分的高速离心泵 14 7 H>500m;流量Q>60m3/h;转速>10000r/min;电机功率>100kw4 84137090 衬氟塑料磁力驱动泵 14 7 流量Q=18m3/h;扬程H=300m5 84137090 中浓度浆泵(离心式) 14 7 生产能力3100吨/天,离心式;叶轮直径F3300m6 84137090 高压氨泵 147 离心式,流量Q=70m3/h,压力P=15.3MPa,功率:800kw-2000kw7 84137090 上浆泵(纸机上浆装置) 14 7 流量(纸浆或白水量):Q3500m3/h,离心式,造纸用8 84171090 倾动式阳极炉 18 9 炉子容量3200吨 / 台9 84171090 圆形熔炼炉 18 9 装料量370吨/每炉10 84171090 推进式铸锭加热炉 18 9 装料量3380吨 ,装炉量,20块/炉11 84171090 基夫赛特炉熔炼系统 18 9 日处理含铅物料量3500吨12 84194010 酒精提净塔 15 7 用于酒精废液防污综合利用13 84194020 酒精精馏塔 15 7 用于酒精废液防污综合利用14 84194090 还原尾气回收分离装置 15 7 物料回收率395%,利用精馏原理分离尾气15 84194090 蒸馏水机 15 7 出水量:1000L/h,压力P=0.3MPa。

[2021年海关税收政策] 2021年海关税收

[2021年海关税收政策] 2021年海关税收

[2021年海关税收政策] 2021年海关税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见财政部网站)。

为准确实施《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主要内容(一)进口关税税率。

1.最惠国税率(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继续实施首次降税,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

(2)自2021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

2.关税配额税率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

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内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

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

3.协定税率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有关国家或地区继续实施协定税率:(1)中国与澳大利亚、巴基斯坦、瑞士、哥斯达黎加、冰岛、韩国、新西兰、秘鲁的自贸协定以及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项下的部分商品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

(2)中国与东盟、智利、新加坡的自贸协定、亚太贸易协定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项下的商品继续实施协定税率,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均维持不变。

4.特惠税率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继续实施特惠税率,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

(二)出口关税税率。

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

(三)税则税目。

2021年,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同步转版。

根据国内需要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

经转版和调整后,2021年税则税目共计8547个。

二、其他说明事项为服务进出口企业,保证《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顺利实施,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有所对照以正确申报,海关总署编制、编印了相关参考资料,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海关总署已编制《2021-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转换对照表》,内容详见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税率变化通知函

税率变化通知函

税率变化通知函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和厚爱。

我们始终秉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在此,我公司向您通报关于税率变化的重要信息,请您予以关注。

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自【通知函发出日期】起,我公司将调整部分产品的销售税率。

为确保您能及时了解税率变化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税率调整范围本次税率调整涉及以下产品:1. 产品名称12. 产品名称23. 产品名称3二、税率调整内容1. 产品名称1的税率由原来的【原税率】%调整为【新税率】%;2. 产品名称2的税率由原来的【原税率】%调整为【新税率】%;3. 产品名称3的税率由原来的【原税率】%调整为【新税率】%。

三、税率调整原因本次税率调整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我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并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时调整税率。

四、税率调整对您的影响1. 调整后的税率将影响您购买上述产品的价格,具体价格请参考我公司在调整后的报价单;2. 如您在税率调整前已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的价格不受本次税率调整影响;3. 如您在税率调整后与我公司签订合同,请以调整后的价格为依据。

五、温馨提示1. 请您及时关注税率变化,以便在购买产品时做出合理的预算;2. 如您对税率调整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公司财务部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六、联系我们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联系电话:【公司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姓名】邮箱地址:【公司邮箱】再次感谢您对我公司的支持和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请您及时关注税率变化,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共同携手共创美好未来!顺祝商祺!【公司名称】【通知函发出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 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 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12号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年(卷),期】2017(000)020
【摘要】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试点范围扩大至在全国口岸海运、陆运、空运进口,且以无纸化方式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72至85章、第90章商品。

涉及公式定价、特案(包括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以及尚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的,不纳入试点范围。

【总页数】1页(P24-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52.5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93号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87号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7号 [J],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9号 [J],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12号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征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调整建议的通知
附件1
商品进出口关税(暂定)税率调整建议表
填报单位:企业统一代码:税则号列计量单位
标准中文名称
标准英文名称
单位生产成本(元)
国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国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美元)(元)
进口到岸价格(美元)出口离岸价格(美元)
进口最惠国
出口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建议进口暂定关税税率(%)建议出口暂定关税税率(%)年度进口数量年度出口数量
年度进口金额(美元)年度出口金额(美元)商品简要描述
建议暂定税率
的主要原因
填报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商品进出口税率调整建议补充资料表
国内供需情况国内总产量(或产能)
国内总需求(或表观
消费量)
成本(包括生产和财
务成本)
国内市场价格
当年进(出)口计划上年实际进(出)口本年1- 月进口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进(出)口成本测算计量单位到(离)岸价(元)关税税率
关税额
(元)
增值税额
(元)
其它费用
(元)
进(出)口成本(元)现行(%)
调整后(%)
注:进口成本测算表中,上栏按现行税率测算,下栏按要求调整的税率测算。

附件3
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目调整建议表
填报单位:企业统一代码:
税则号列(现报关)计量单位
标准中文名称
标准英文名称
年度进口数量年度进口金额(美元)
年度出口数量年度出口金额(美元)
商品简要描述
建议调整关税税目的主
要原因
填报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指标填报说明
1、税则号列:指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对应的“税则号列”一栏8位数字表示的代码。

2、标准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指该产品标准、规范的技术用语,而非俗称、俗名等,标准中文名称中不能含有英文注释或英文缩略词。

3、进(出)口量:指企业已向海关申请报关的进(出)口实物数量,计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口径一致。

4、进(出)口额:指企业已向海关申请报关的进(出)口金额,与海关统计口径一致,以美元列示。

5、单位生产成本:反映企业该产品全年平均单位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以及制造费用,以元填列。

6、国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反映该产品国内市场全年平均销售单位价格,以元填列。

7、国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反映该产品在港澳台及国外市场全年平均销售单位价格,以美元列示。

8、进口到岸价格:是指在进口贸易中,在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及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的前提下,货物的进口价格,以美元列示。

9、出口离岸价格:是指在出口贸易中,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前提下,货物的出口价格,以美元列示。

10、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是指该商品所属的税则号列,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则》中最惠国税率一栏,所规定的税率(%)。

11、出口关税税率:是指该商品所属的税则号列,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则》中出口税率一栏规定的税率(%)。

12、商品的简要描述:原材料类商品应主要包括构成商品的主要化学成份、化学结构式和外部形状,主要用途等;设备类商品应包括必要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结构、功能、用途及工作原理示意图等。

其中,对于那些多功能、多用途的商品,应重点介绍其关键用途和功能。

附件5:
关税调整建议范例
一、表格填报
商品的简要描述——原材料类商品应主要包括构成商品的主要化学成份、化学结构式和外部形状,主要用途等;设备类商品应包括必要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结构、功能、用途及工作原理示意图等。

其中,对于那些多功能、多用途的商品,应重点介绍其关键用途和功能。

建议增列税目——该产品的主要功能、用途与当前使用的税号产品的重要区别,不适用当前税目的具体原因,建议增列税目的税号是什么等。

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如当前税率对产品成本具体影响,包括全年进口或出口的数量、金额、总产量、平均产品成本的影响及总成本的影响;——如税率倒挂的具体工作情况,包括成品的进(出)口税率、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进口税率,全年进口的数量、金额、总产量、平均产品成本的影响及总成本的影响;具体的税率建议及对上下游产品的影响等。

二、范例
1、商品描述——手机取像模块手机取像模块是手机专用零件。

其功能是将捕捉到的光信号转换成手机印刷电路板能够读取的电信号,主要由C M O S集成电路构成,是一种图像感应器;是手机的专用部件,
没有手机电路版该零件无法实现光电转换功能;该零件区别于其他摄像机和照像机的规格,尺寸非常小,规格为12×10×8毫米。

2、增列税目的主要原因
2.1手机取像模块—专用于手机,无独立的数码照相机成像功能,更不具备电视摄像机基本特征和用途,在实际使用中要与手机其他部件配合在一起才能完成数字照像功能。

成品的照相手机本身并不具有电视摄像功能,而是数字照相功能。

目前进出口税则没有单独列明手机取像模块的税号,海关将其归类至85253099.10电视摄像类,进口税率高达35%完全不符合该部件的属性;手机整机的进口税率为零,按此归类造成巨高的税率倒挂,导致高端手机在中国的生产成本大幅提高,极大地削弱了高端手机在中国生产的竞争力。

因此建议增列税目手机取像模块至85299020手机零件。

2.2硬质合金制的刀及刀片—在钨工业中,硬质合金号称工业的牙齿,硬质合金涂层刀片技术含量高,属高附加值产品,市场需求量大;
目前,硬质涂层刀片归类于82089000(其它机器或机械器具的刀及刀片),该税号因不具备高技术性等而于2007年6月被国家下调了出口退税率,不利于鼓励开发和出口高技术附加值产品。

在贸易量上,我省崇义章源钨制品有限公司每年出口涂层刀片*万片,金额*万美元,全国估计...,增列后该税目具有一定的贸易量。

因此,建议增列硬质合金涂层刀片税目(2008年新增列目为82081010)。

3、调整进口暂定税率的主要原因
断面宽度≥30英寸的充气子午线轮胎—税号4011200011
该轮胎属于特殊用途轮胎,一般在大的工程车,机车牵引或超大型货车中使用。

目前国内各轮胎生产厂均不能生产断面宽度≥30英寸的子午线轮胎,因此,不存在放量进口这种大轮胎对国内轮胎行业造成冲击的情况。

由于国内采掘业的迅猛发展,这种大型的子午线轮胎严重供不应求,价格大幅攀升,增加了国内使用单位的生产成本。

因此建议调整该进口暂定税率为零(2008年调整为进口暂定税率为1%)。

4、增列钕铁硼速凝永磁材料税目并降低出口关税税率
钕铁硼合金速凝永磁材料2010年前在税则中按“其它铁合金”归类,并征收20%的出口关税。

考虑到该产品实际与普通铁合金在生产工艺、产品性能和用途等各方面都有很大区别,是以钕等稀土金属、纯铁、硼铁等初级产品为原料,经真空高温……,产品加工后充磁制成永磁体,主要应用于计算机、通讯产品、电子设备等高科技领域。

为支持我国高性能永磁材料产业的发展,进一步细化钕铁硼合金永磁材料的税则分类,在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中增列了“钕铁硼合金速凝永磁片”税目,税则号为72029911,并取消了其20%的出口关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