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酱芝麻酱验收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一、引言。
芝麻酱是一种由芝麻制成的浓稠酱料,广泛应用于中餐、日餐和韩餐等亚洲美食中。
芝麻酱不仅口感浓厚,而且富含丰富的营养物质,被认为是一种健康食品。
为了确保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芝麻酱执行标准,以规范生产和销售过程,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原料选用。
1. 芝麻,应选用新鲜、无霉变、无异味的芝麻为原料。
芝麻应当经过清洗、烘干等处理,确保无杂质。
2. 食用油,应选用优质的食用油,如花生油、大豆油等。
严禁使用变质或劣质食用油。
三、生产工艺。
1. 研磨,芝麻应当经过研磨处理,确保成品细腻、口感顺滑。
2. 调配,根据产品配方,将芝麻酱原料进行合理搭配,确保口感和营养均衡。
3. 加工,严格控制加工温度和时间,避免因过热或加工时间过长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四、质量检验。
1. 外观检查,芝麻酱应当呈现均匀细腻的状态,无异物、霉变等现象。
2. 香味检验,芝麻酱应当具有浓厚的芝麻香味,无异味。
3. 营养成分检测,对芝麻酱的营养成分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营养价值符合标准要求。
五、包装和储存。
1. 包装,芝麻酱应当采用无毒、无污染的包装材料,密封性良好,防潮防晒。
2. 标签,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3. 储存,芝麻酱应当储存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六、销售和使用。
1. 销售,芝麻酱应当在合法渠道销售,避免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2. 使用,消费者在使用芝麻酱时,应当注意产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方法,避免食用过期或变质产品。
七、质量控制。
1.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符合标准要求。
2. 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八、结语。
芝麻酱作为一种传统美食,其质量和安全问题关乎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制定芝麻酱执行标准,对于规范生产和销售环节,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共同维护芝麻酱市场的良好秩序。
花生酱执行标准

花生酱执行标准1. 引言花生酱是一种以花生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食品,其口感香浓,深受大众喜爱。
为了确保花生酱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花生酱执行标准。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花生酱的执行标准,内容包括产品定义、原料要求、加工工艺、质量指标等。
2. 产品定义花生酱是由花生经过研磨、加热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均质状或流动状的产品。
花生酱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颜色:呈棕色或深棕色;•口感:细腻、香浓、不粘牙;•香味:具有独特的花生香味;•营养价值:富含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等。
3. 原料要求花生酱的原料主要是花生,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对原料的要求如下:•花生:应选择新鲜、无霉变、无昆虫等有害物质的花生;•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4. 加工工艺花生酱的加工工艺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花生炒制:将花生放入炒锅中炒制,使其表面略带焦黄色,改变花生的味道和香气。
2.研磨:将炒制好的花生放入研磨机中研磨,将花生研磨成颗粒状或细腻状。
3.加热:将磨好的花生放入加热设备中进行加热处理,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4.包装:将加热好的花生酱装入合适的包装容器中,密封后进行产品标识。
5. 质量指标为了确保花生酱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以下质量指标:•外观:色泽均匀,无异物;•香味:具有独特的花生香味;•质地:细腻,不粘牙;•湿度:不超过5%;•油脂:不低于50%;•蛋白质:不低于10%。
6. 检验方法为了保证花生酱的质量符合标准,制定了相应的检验方法:•外观:目测;•香味:嗅觉;•质地:口感评价;•湿度:称量法;•油脂:加热萃取法;•蛋白质:Kjeldahl法。
7. 产品包装花生酱在生产完成后,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常见的包装形式有:•玻璃瓶:透明、易于观察和使用;•塑料罐:轻便、耐用;•铝箔包装:能更好地保持产品的新鲜度和口感。
8. 使用方法花生酱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用于制作各种美食。
调理产品酱料包理化指标

调理产品酱料包理化指标
调味酱就是用于协调各类食品的味道,以满足食用者要求的酱状调味品,调味酱的种类可谓多如牛毛,调味酱主要品种有辣椒酱、牛肉酱、芝麻酱、蟹黄酱、玫瑰酱、鲜虾酱、豆瓣酱、酸酱、香辣酱、海鲜酱、香椿酱、烧烤酱、龙虾酱料、干贝酱、黄豆酱等。
适用范围:
黄豆酱、复合调味酱、甜面酱、郫县豆瓣酱、辣椒酱、花生酱、沙拉酱、芥末酱、虾酱、芝麻酱、蛋黄酱、番茄酱等调味酱适用对象:
生产商、品牌商、批发商、销售商、零售商、出口商等
调味酱检测标准:
GB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
NY/T1070-2006《辣椒酱》
SB/T10755-2012《芥末酱》
GB/T20560-2006《地理标志产品郫县豆瓣》
GB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
GB/T24399-2009《黄豆酱》
SB/T10753-2012《沙拉酱》
调味酱检测项目:
理化指标:水分、pH、总酸、氨基酸态氮、油脂含量
污染物:铅
微生物: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芝麻酱检测标准

芝麻酱的检测标准
1996年,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北京市油脂公司负责起草的SB/T 10260—1996《芝麻酱》标准开始实施,同年被转化为LS/T 3220—1996《芝麻酱》标准。
标准主要规定了芝麻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适用于以纯芝麻(纯芝麻仁)、芝麻(仁)与花生仁或葵花籽仁混合物为原料制成,或再加入食用植物固体脂、食品添加剂等制成的粘稠糊状或凝固状食用调味品。
◆产品分类
1.纯芝麻酱(简称芝麻酱):以纯芝麻为原料,经除杂、清洗、烘炒、研磨制成的粘稠糊状食用调味品。
2.芝麻仁酱:以纯芝麻仁为原料,经除杂、清洗、去皮、烘炒、研磨制成的糊状食用调味品。
3.混合芝麻酱:以芝麻、花生仁(葵花籽仁)为原料,芝麻成分不少于50%,按芝麻酱生产工艺制成的调味品。
4.混合芝麻仁酱:以芝麻仁、花生仁(葵花籽仁)为原料,芝麻仁成分不少于50%,按芝麻酱生产工艺制成的调味品。
5.固状芝麻酱:以纯芝麻酱或芝麻仁酱、混合芝麻酱、混合芝麻仁酱为基料,加入适量食用植物固体脂、添加剂等制成的凝固状食用调味品。
◆感官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掺杂物:本品不得掺有本标准规定之外的物质。
◆检验规则:产品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实行全检,卫生指标实行定期抽检;技术要求中有一项检验不合格,即为不合格产品。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要求;包装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应专用、清洁、干燥、加盖;产品贮存于低温、干燥和通风避光处;运输防止渗漏、污染及标记脱落。
芝麻酱检验报告

芝麻酱检验报告1. 引言芝麻酱(Sesame Paste)是一种由芝麻磨制而成的食品,具有浓郁的芝麻香味和独特的口感,广泛用于中式烹饪和调味。
为了确保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对芝麻酱进行了检验和分析。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芝麻酱的检验方法、结果和结论。
2. 检验方法2.1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通过对芝麻酱的外观特征进行观察,包括色泽、质地和纯度等方面。
2.2 香气检验香气检验使用人工鼻腔或电子鼻设备,对芝麻酱的香气进行评估,判断其香气的浓郁程度和是否存在异味。
2.3 味觉检验味觉检验使用专业食品品尝者对芝麻酱的味道进行评估,包括咸甜适口、酸苦平衡等方面。
2.4 化学成分检验化学成分检验通过对芝麻酱样品进行化学分析,确定其中的营养成分含量和添加剂含量等。
3. 检验结果3.1 外观检验结果经过外观检验,发现芝麻酱呈乳白色,质地细腻均匀,无明显杂质。
3.2 香气检验结果香气检验表明芝麻酱具有浓郁的芝麻香味,无任何异味。
3.3 味觉检验结果味觉检验结果显示芝麻酱咸甜适口,酸苦平衡。
3.4 化学成分检验结果化学成分检验结果如下:成分含量(%)水分< 10蛋白质20-25碳水化合物50-60脂肪30-35糖类5-10添加剂无4. 结论芝麻酱经过外观、香气、味觉和化学成分检验后,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芝麻酱外观呈乳白色,质地细腻均匀,并无明显杂质。
香气浓郁,无异味。
口感咸甜适口、酸苦平衡。
化学成分分析显示,芝麻酱含水量小于10%,蛋白质含量在20%-25%之间,碳水化合物含量在50%-60%之间,脂肪含量在30%-35%之间,糖类含量在5%-10%之间。
没有检出任何添加剂。
综上所述,该批次芝麻酱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注意:本报告仅针对所检验的样品进行分析,结果仅适用于该批次芝麻酱。
芝麻花生酱执行标准

芝麻花生酱执行标准芝麻花生酱是一种常见的调味品,不仅口感美味,而且香气浓郁,适用于多种菜肴。
然而,由于中国各地制作习惯存在差异,芝麻花生酱的执行标准也各有不同。
本文将介绍国家标准及若干地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使用和制作这种美味调料。
一、国家标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芝麻花生酱》(GB 2716-2018),芝麻花生酱的执行标准如下:1. 原材料:应选用优质芝麻、花生等作为原材料,无腐败、虫蛀、霉变等现象。
2. 检验项目:芝麻花生酱应符合以下指标:(1)外观:应为鲜润、洁白或浅黄色或米黄色或灰色或棕黄色或深黄色或红棕色、光滑等特征。
(2)香气:应有天然香气,无异味。
(3)口感:应富有极其特殊而纯正的均匀细腻的口感,无粗糙、异味等现象。
(4)芝麻和花生的含量。
3. 包装要求: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密封性、防潮、防霉、防虫,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4. 储存要求:芝麻花生酱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卫生的场所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储存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地方标准1. 四川标准四川路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花生酱符合四川省高标准农产品认证要求。
该公司执行的标准如下:(1)原料:选用经过筛选、洗净、烘烤等工序的优质芝麻、花生为原材料。
(2)制作过程:调匀芝麻、花生、麻油、盐、糖、香料等材料,进行均匀混合后,蒸煮,最后打成泥状,装瓶即可。
(3)检验标准:应符合下列指标:外观:色泽为深黄色或米黄色,光泽度好,质地均匀细润。
气味和口感:具有浓郁的芝麻和花生香味,口感细腻、略带甜味。
卫生指标:不得有异臭、黄曲霉毒素等有害物质。
2. 贵州标准糖醋大头菜、四川糖醋鱼、红烧肉、剁椒鱼头、花雕鸡……这些地道贵州菜品的灵魂就是来自于风味独特、口感醇厚的贵州芝麻花生酱。
贵阳市珂岚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花生酱符合贵州省高标准农产品认证要求,其执行标准如下:(1)原料选用本地优质芝麻和花生。
(2)制作过程: //省略(3)检验指标://省略三、总结无论是国家标准,还是地方标准,芝麻花生酱的主要原料都是芝麻和花生,并且都要求无腐败、虫蛀、霉变等现象。
国家芝麻花生酱的执行标准

国家芝麻花生酱的执行标准国家芝麻花生酱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的定义芝麻花生酱是以芝麻、花生为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序制成的均质乳状或半流动状态的食品,具有独特的香味和口感。
二、原料以及辅料的要求1.芝麻:应选用新鲜、干燥、无杂质和霉变的芝麻籽,其中不得含有花腺、霉变、异物等。
2.花生:应选用无霉变、无异味、无破损的花生。
3.辅料:可能用到的辅料如食用油、食用盐、调味品等也应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三、生产工艺要求1.原料的处理:对芝麻和花生进行无菌清洗、去皮、烘干等处理。
2.研磨:将经过处理的芝麻和花生进行研磨,使其成为均质乳状或半流动状态。
3.调味:根据产品的不同口味要求,适量添加食用油、食用盐、调味品等。
4.杀菌:对研磨后的芝麻花生酱进行高温杀菌,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四、质量指标的要求1.感官指标:色泽应均匀,无明显异味,口感细腻,无异味。
2.理化指标:水分含量不得大于3%,酸价不得大于1.5 mg/g。
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五、包装和标签要求1.包装:芝麻花生酱应采用食品级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2.标签:包装上应有明确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信息,并标明主要原料和辅料。
六、存储和运输要求1.存储:芝麻花生酱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的环境中,远离阳光直射和异味。
2.运输:芝麻花生酱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潮、挤压和日晒,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包装的完好。
以上是国家芝麻花生酱的执行标准的主要内容,对于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遵循这些标准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执行标准的制定也有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绵阳市涪泉乳业有限公司花生酱验收标准29

批准
形态、组织:浓稠的酱体,允许有油脂析出。组织细腻,无粗粒感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理化指标
蛋白质:≥25%脂肪:≥40%
水分:≤1.5%灰分:≤3.0%
细度:100目标准筛通过率98%以上
酸价(以脂肪计):≤3.0mg(KOH)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25%
卫生指标
铅(以Pb计):≤0.5mg/kg总砷(以As计):≤0.5mg/kg
判定与处理
包装标识及感官检测不合格即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作退货处理
备注
每批产品必须附有质量检验报告单,每年至少提供一次该产品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
斜体字为型式检验项目,入厂只验证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
修订日期
发布
2012.06.15
编制
2012.06.10
修订
实施
2012.06.15
绵阳市涪泉乳业有限公司原辅材料验收标准
供应商
品质要求
引用标准编号
成都圣百味
QB1733.4-93
NY/T958-2006
适用范围
品控部、采购部、仓储部
原辅料名称
花生酱
编码
0106
用途
调配复合蛋白饮料
采购途径
产地
成都
剂型
酱状
感官指标
色泽:金黄色至黄褐色,色泽基本一致
滋味和气味:具有浓郁的花生香气及该产品应有的风,以及包装未启封的情况下,本品保质期为3个月
抽样及检测
以同批一号为一批,在检查包装标识合格后,随机抽取同批次产品总件数的2%(小批量不少于2袋),每袋取样400g,混匀进行感官检验。
色泽、组织状态、滋气味:取200g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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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酱/芝麻酱验收标准
1.目的
明确公司购进的所有花生酱/芝麻酱的质量要求,对公司购进的所有花生酱/芝麻酱进行检验、验证,确保入库花生酱/芝麻酱的质量满足规定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用花生酱/芝麻酱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包装运输要求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花生酱/芝麻酱的来料检验、试验和判定。
3.规范性引用文件
LS/T 3311 《花生酱》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509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LS/T 3220 《芝麻酱》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质量指标
4.1证件要求
资质证明、型式检验报告、随批批检验报告。
4.2质量技术指标4.2.1花生酱
5.抽样要求
同批次按5%随机抽取,取样量不少于检测需要量。
6.检验方法
6.1 外包装及感观质量:目测。
6.2 可溶性固形物:将所取样品混合,从混合样中取200g,用阿贝折光仪检测。
6.3取样品200ml,置于500ml烧杯中,用PH计进行检测。
6.4其它质量技术要求按QB/T 1733.4-2015要求索证检测。
7.不合格品处置
7.1 资质不全的拒收。
7.2 外包装标签不规范的拒收。
7.3 检验异常的拒收。
8.运输及贮存要求
8.1运输要求
运输设备要洁净卫生,无其他强烈刺激味,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色粉末或影响产品品质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起堆放,且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
8.2贮存条件
存放地点温度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严防日晒雨淋,严防火种,不得与有毒、有害以及有腐蚀性的物质混存,产品应存放离地10CM的垫板,四周离墙50CM,垛间应留有60CM以上的通道。
9.入厂检验项目及结果判定
9.1入厂检验项目
资质证明、型式检验报告、随批检验报告、外包装、感官检验。
9.2结果判定
依据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有一项不合格,则视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10.相关文件
10.1《原材料检验控制程序》
10.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0.3《进料检验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