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方案
林区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林区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林区,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以及林缘地带。
三、禁火期与禁火区域1. 禁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期间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 禁火区域:全市所有林区内及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
四、野外用火管理措施1. 野外用火审批:森林防火期内,需进行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林业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 野外用火规定:(1)严禁在禁火期内、禁火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秸秆、吸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2)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使用明火照明。
(3)祭祀活动应使用无烟香、无烟纸等替代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
(4)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在施工区域设置防火隔离带,配备消防器材。
3. 检查与巡逻:(1)林业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林区野外用火的巡逻检查。
(2)各乡镇(街道)要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登记检查。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在森林防火期内、禁火区域内违规用火,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宣传教育1.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 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3. 媒体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当地林业部门负责解释。
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中国地域广大,森林覆盖率高,伴随林业、畜牧业、农业等人类活动,火灾呈逐年增加趋势。
尤其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火源治理任务更加紧迫。
为打击违规用火行为,治理野外火源,遏制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我们制定了《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本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措施和手段,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加强火源治理,预防和减少野外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达到“四保障”目标,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
三、具体任务本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前期准备、实施阶段、收尾阶段、总结阶段。
具体任务如下:1. 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3月-5月)(1)制定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2)落实行动领导机构及责任部门,确定每个责任部门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3)制定一系列行动宣传和教育措施,确保广大群众充分掌握行动内容和要求。
2. 实施阶段(2021年6月-9月)(1)采取“三查三清两管一整治”的控制措施,全面规范火源的使用和管理;(2)组织开展对野外火源的巡查及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对风险区域的查处力度;(3)对发现的违规用火行为,依法制定处置措施,如责令改正、罚款、行政拘留等;(4)开展火源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 收尾阶段(2021年10月-11月)(1)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2)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不再发生;(3)对行动中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和展示,充分肯定各参与单位的努力和贡献。
4. 总结阶段(2021年12月)(1)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成效;(2)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火源治理工作的进行。
野外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名称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二、制度目的1.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2. 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增强公众防火意识,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禁火区域的人员、单位及活动。
四、禁火区域1. 森林、林地、灌木丛、草原等易燃区域。
2. 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
3.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禁火区域。
五、管理职责1. 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发布禁火令,组织实施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工作。
2. 林业部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检查野外用火行为。
3. 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工作。
4. 单位和个人遵守野外用火安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责任。
六、野外用火管理措施1. 严禁在禁火区域内野外用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烧荒、焚烧农作物秸秆、吸烟、野炊、焊接施工等;(2)祭祀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3)携带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2. 严格执行计划用火制度,需进行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林业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 严禁无证用火,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并由专人负责现场监管。
4. 加强野外用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火意识。
5. 定期开展野外用火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 建立野外用火巡查制度,加强对禁火区域的巡逻检查。
七、应急处置1. 发生森林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扑救。
2. 加强火灾现场救援力量,确保人员安全。
3. 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八、责任追究1. 违反本制度,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3. 对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精选五篇)

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精选五篇)第一篇:野外火源管理措施野外火源管理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入山证制度。
二是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各类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防期内违规用火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和查出要严惩不怠、决不手软,教育一人、震摄一片,处理一事、影响一面。
三是各防火检查站按照三不放过的规定,对入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从严检查。
四是严格执行封山戒严制度。
春防期间,接到上级发布的橙色、红色预警后,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一切人员车辆入山,坚决做到封住管死。
五是反复开展“三清"活动,严禁携带火种入山。
六是加强火情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了望塔及地面巡护的作用,实现对林区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七是对企业改革有抵触情绪的人员、刑满释放不思悔改的人员以及疯、傻、痴、呆等人员,制定监控措施,落实监控责任。
八是抓好几个节日的火源管理,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清明节”、“五一””两个战役,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双休日、“清明节”、“五一”长假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九是组织防火、林政、纪检、公安等部门协同作战,加大火案依法查处的力度。
十是对入山作业人员划定作业范围,交防火抵押金,写防火保证书。
第二篇:林场野外火源管理措施XX县XX国社合作林场野外火源管理措施为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使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XX林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本林场林区范围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野外用火都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
第二条负责林场责任区的护林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巡护森林,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对违章用火要及时制止和协助处理。
并与监界的护林协调关系,共同搞好交界处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条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活动的人员必须实行入山登记制度,由责任区的护林员负责登记,走出林区后注销,进山人员同时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不准在林区烧山驱兽;不准在林区野饮、烤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取乐。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
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1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
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至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一)突出重点部位。
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
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
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
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野外火源治理实施方案

野外火源治理实施方案
首先,对于野外火源的管理,我们需要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在野外活动中,人们需要严格遵守禁止使用明火的规定,同时在野外露营、野炊时,应当选择指定的地点进行,并使用专门的燃烧设备,避免使用易燃易爆的物品。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于游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于火源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
其次,对于野外火源的监管也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于野外活动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火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于火源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相关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另外,针对野外火源的治理工作,我们需要加强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设。
一方面,通过加强火灾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最后,对于野外火源的治理工作,我们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形成合力。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护野外环境,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野外火源治理工作。
总的来说,野外火源治理实施方案需要从源头管理、监管、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确保野外环境的安全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有效减少野外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野外火源治理方案

(三)完善法律法规
1.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结合实际,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火源管理水平;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强监测预警
1.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监测预警体系,实时掌握火源动态;
2.加强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
4.加强监测预警
-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监测预警体系,实时掌握火源动态;
-加强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
-强化火灾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5.落实防火措施
-在火灾易发时段和重点区域,实施严格管控措施;
-加强火源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用火行为;
-落实火灾扑救设备、物资和人员准备,确保火灾发生时迅速处置。
野外火源治理方案
第1篇
野外火源治理方案
一、前言
随着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增加及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成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为有效预防野外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理方案。
二、治理目标
1.降低野外火源引发火灾的风险;
2.提高野外火源管理水平;
3.强化火源管理措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应对;
4.提升公众的野外火源安全意识。
三、治理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依法治理,严格执法;
4.社会参与,群防群治。
四、治理措施
1.加强火源管理
-明确野外火源管理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
-设立野外火源管理警示标识,提醒公众注意火源安全;
4.定期对野外火源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治理方案。
林区火源管理制度范本

林区火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林区火源管理,预防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火源管理原则(一)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原则。
(二)谁的火源,谁负责的原则。
(三)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三条火源管理责任(一)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区火源管理工作。
(二)林业部门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林区火源管理工作。
(三)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四)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防火义务,遵守火源管理规定。
第四条火源管理措施(一)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火取暖、野炊等用火行为。
(三)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四)森林防火期内,单位从事生产性用火的,应当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
(五)森林防火期内,居民生活用火的,应当向村委会申请办理《生活用火许可证》。
第五条火源管理监管(一)林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火险隐患检查。
(二)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犯罪行为。
(三)单位和个人发现火险隐患或者火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林业部门或者公安机关。
第六条火源管理宣传教育(一)各级政府、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学校应当加强防火教育,培养学生的防火意识。
(三)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普及防火知识。
第七条火源管理应急处置(一)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扑救,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森林火灾扑救结束后,林业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源。
(三)对森林火灾责任人和肇事者,依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由林业部门、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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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更严格、更有效的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机制,科学防范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XX年秋防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管好各类入山人员,切断火种入山关,杜绝人为原因发生森林火灾,实现源头治火目标,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实现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不发生烧毁林场村屯现象和全市连续19个防期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和市森防指专职副总指挥任副组长,各县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分管副县长、副主任和市防火办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XX年秋季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
严格管理林区内农事用火。
严格管理在林区从事农业生
产的单位和个人。
在防火期内,严禁纵火点烧林地、草塘违法开垦;严禁采用烧地格子等方式对耕地进行扩边整形和擅自扩大现有耕地面积。
发现防火期内违规烧荒行为,无论成灾与否,将严厉追究行为人违法野外用火和毁林、毁草开垦责任,并依照法律规定处罚,同时严肃追究森林、草原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管护巡查人员和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严格管理林区内各施工单位。
严格管理在林区内依法开办工矿、设立旅游区或新建开发区的单位,对其所承担的火源管理责任区进行实时监管,并责成其建设相应的森林防火配套设施。
施业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由作业单位承担责任,并赔偿扑火费用和森林资源损失。
在防火期内,对进入林区进行地质勘探、矿产开采的单位进行森林防火专项审批。
各地森林防火部门有权将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备案的作业单位清理出山。
严格管理林区内重点人群。
在防火期内,凡进入林区从事山产品采集、收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凭证入山,编组签状,划定采集区域,交纳保证金,实行定点收购,严禁带火入山、支锅煮菜、点烧山野菜采区等野外用火。
对野外吸烟人员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即非公职人员一律处以经济重罚或按照治安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国家公职人员一律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场不加以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外吸烟引起山火造成严重损失的一律依法严惩。
乡
镇、林场等基层防火单位要对儿童、盲聋哑、智障等特殊人员加强管控,监护责任人要负责其防火安全。
如发现特殊人员野外弄火,要追究监护人责任,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所在乡镇、村屯、林场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严格管理林区内重点区域。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认真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划定高火险区和森林防火重点区域。
各地要对集中连片的草塘,按照面积大小划分为若干区域承包给林业职工或村民进行看管,落实防火责任。
乡镇、林场及林缘周围要按照标准开设隔离带,在防火期前完成隔离带内可燃物清理工作。
各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对无证入山人员一律清出。
严格管理森林防火重点时段。
进入高火险期后,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采取人盯人、封山封路、死看死守等超常规措施,做好火源管控工作。
要组织各方力量赶赴火险易发地,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违规野外弄火行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要将高火险区和森林保护区、易发森林火灾地域等重点部位划入封山范围,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进入封山区域的路口设立卡点路障,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封山区域。
封山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将对该区域负有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中秋节、国庆节、秋收和入山采集高峰时段及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作出特
殊部署,开展专项会战,采取有效措施管理火源,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严格落实责任。
要发挥好森林防火网格化系统作用,落实好“七长负责”、“三级包片”等制度,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防火责任体系。
9月24日—11月15日期间,各森林防火网格责任人要保持工作状态,严格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各地要明确属地责任,严格责任落实。
严肃监督检查。
从9月24日开始,各级森防指、林业部门及森防稽查队伍要组成暗访组,深入各地进行明查暗访,认真检查防火制度、预案、责任、措施、装备、资金和火源管理等落实情况,对火源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