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与犯罪认定

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与犯罪认定
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与犯罪认定

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行为与犯罪认定

摘要

一、定义

二、必须有使用信用卡的行为

三、使用的信用卡必须是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

四、必须是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诈骗

一、定义

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是指行为人使用以伪造的身份证等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所骗领的发卡银行发放的信用卡。对此有两点不同认识即信用卡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我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五?》中,将“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补充规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之一。这无疑是完善有关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立法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有效惩治这类信用卡诈骗犯罪自然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二、必须有使用信用卡的行为

这里的“使用”是指按信用卡通常的使用方式使用,包括用信用卡在特约商户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取现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如果只是向他人展示骗领的信用卡,甚至用骗领的信用卡私下作质押担保骗取钱财的,则不属于这里所指的“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只是有可能成立普通诈骗罪。这是因为刑法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并将其作为金融诈骗罪的一种放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主要是考虑到这类诈骗行为除了侵犯财产所有权之外,同时还会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从而对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侵害或威胁。而用骗领的信用卡私下作质押担保之类的不是按信用卡通常的使用方式“使用”的情形,则不会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因而不能构成此罪。

三、使用的信用卡必须是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

在现实生活中,骗领信用卡的手段多种多样,有的是利用伪造的身份证等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到银行去骗领信用卡;有的是用真实的身份证,但用虚假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虚假的担保,骗取发卡银行的信任,取得银行发放的信用卡。那么,是否只要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采用了欺骗手段,骗领了信用卡而又加以使用,就属于上述刑法修正案所补充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呢?有论者持肯定态度,认为这里所说的骗领信用卡,是指“行为人在办理申领手续时,弄虚作假,使用伪造的或虚构的身份或资信等证明材料,骗取发卡银行发放的信用卡的行为”。

但在笔者看来,这里所说的“骗领”仅限于“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这一种情形,如果是以真实的身份证明,但采取虚构资信材料、提供虚假担保等欺骗手段骗领了信用卡,并用来恶意透支,这虽然也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却是另一种形式的信用卡诈骗,即“恶意透支”,而不在“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诈骗的范围之内。

这里所谓的“骗领”,是指在办理申领信用卡的手续时,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银行的信任,从而取得了银行发放的信用卡。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办理信用卡的银行工作人员明知对方提供的是虚假的身份证明,还违规向其发放信用卡,甚至内外勾结编造虚假的身份证明,取得银行发放的信用卡后恶意透支的情形。

表面上看,办理信用卡的银行工作人员明知事实真相,不存在受骗的问题,似乎不属于“骗领”信用卡。但是,发放信用卡者是银行,

按照有关规定,申领信用卡者必须如实申报有关情况,特别是身份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否则,银行就不能对其发放信用卡。因此,只要行为人在办理申领手续时,提供的是虚假的身份证明,银行对其发放了信用卡,就应当认为银行受骗了,行为人骗领了信用卡,不能以特定的工作人员明知事实真相来否定其信用卡是骗领的。

司法实践中,还经常发生这样一类案件:行为人盗用他人的真实身份证,以他人名义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后,用来恶意透支。这在表面上似乎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不属于“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但从实质而论,行为人并非是经合法授权为他人代办信用卡,而是盗用他人名义骗领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既然是为自己办信用卡供自己用,就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证明,提供他人的身份证明来为自己办信用卡,这应当评价为是“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即便行为人不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也可能构成《刑法修正案?五?》所增补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四、必须是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诈骗

实际上该修正案在原刑法有关信用卡诈骗的第一种形式后面加上了‘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就表明了立法机关已经将骗领信用卡的行为纳入信用卡诈骗罪的范围之内。由此可见,今后对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只要达到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就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笔者认为,首先,骗领信用卡的行为并不等同于信用卡诈骗。尽管在社会生活中,绝大多数骗领信用卡的人都是为了利用

毕业生档案报到证干部身份

学校里关于毕业生的会也已经开了一大堆,耳朵也长膙了,嘴唇也磨薄了,很多人随大流听听看看,可真正重要的一些东西相信有很大一部分人却没有搞懂。如果不信,你可以问问自己,什么叫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和谁签?有什么用?户口和三方又有什么关系?当一个个问题逐一提出来时,你可能已经开始觉得发虚。 在这里,我想简单的说一说我目前所知道的关于这方面的一些问题,相信肯定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但至少相信可以帮帮你。 首先是大学毕业后的人生基本规划(本处所指为非在职考研、考博、考公务员等同学): 大学毕业后的一年最为关键,举例如2008年6月毕业7月正式工作者,其从08年7月到09年7月这一年是对其人生的基本规划最为重要的一年,原因涉及三项——三方协议、报到证(派遣证)、干部身份。 关于三方协议: 什么叫三方协议?网上答案都有,随便查查就知道了。但再深一些说呢,肯定有人不知道了。 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现在不一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一个参考指标。三方和派遣证挂钩,但我没有留京户口,单位签三方就要解决你的户口,所以现在单位都不签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没错,上边说的都对,所以有些朋友们就把三方协议放弃了,而只是找到工作,自己去做个打工者,然后只考虑劳动合同。 那么究竟三方协议背后究竟还有什么呢?其实三方的背后还隐藏着很多。 如果说到三方协议,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派遣证与干部身份。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派遣证(报到证):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你过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所以还是劝君保管好。 干部身份:

法律知识判断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 主选举产生。(√) 2.行政机关可以法外设定权力。(×)应为“不可以”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时不必补偿。(×)应为“适当补偿” 4.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也可为的工作原则。(×)应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5.单一制国家全国仅有一部宪法。(√)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7.宪法的修改应由到会人大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应为“全体人大代表” 8.劳动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9.在我国,任何公民都享有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应为“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 应该没有“罢工” 1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应为“不计入” 12.劳动者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3.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14.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

作满五年的人员,按照一定的选聘程序可以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5.最低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在内。(×)应为“不包括” 16.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应为“不能” 17.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应为“不得” 18.劳动合同应在用人单位用工之前或用工的同时签订。(√) 19.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应为“不得随意” 20.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21.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2.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请理由的,应当推荐代表参加调解活动。(√) 23.连续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不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应为“包括” 2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5.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怎样认定干部身份

怎样认定干部身份 关于认定干部身份,收集整理了一些信息: 1、国家统一招收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也具备干部身份。 具体包括: (1)统招的中专如按干部分配就是干部; (2)统招的大专生及本科生毕业后派遣和转正了就是干部; (3)非统招类的五大毕业生,以前曾有录用制干部,可以长期保留干部身份。 (4)非统招类的大专及本科毕业生,以前和现在都可以为聘用制干部,但前提在还在用聘期。 最简单判定的办法: 1)工作或者挂靠人才中心满一年,做了转正(干)定级转为正式国家干部编制有完整

干部档案; 2)干部档案要求有证明为正式干部的派遣证/报到证、转正定级表及干部履历表。 特殊案例:对于毕业已经10多年,之前如果没有出过派遣证,可由学校出具当时的招生花名册(章要齐)以作证明。 2、通过人事组织部门办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 3、军队转业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几种放弃干部身份的情况: 1)买断工龄; 2)弃档(包括自己拿档案);

3)档案内不能有除名、辞退、处分、擅自离职等 更多关于干部身份: [一] 什么是干部身份? 干部身份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管理的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现在大部分的单

的招聘、录取。如果没有干部身份就会有一系列的麻烦,甚至可能无法到该单位工作。还有一些职称的认定、评定,工龄的审核等也和此有关。 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中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很多农村来的朋友家里都希望孩子通过念大学而改变祖辈农民的身份,而很多人却从毕业后就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当然也有很多是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干部身份。认为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没有的话我至少是四年大学毕业学士学位。其实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留住你的干部身份,可以说你的大学就是白念,而你只是个有学士学位的工人,根本没有改变你自己。 [二] 获得干部身份的途径?

2018年宪法知识试题(附解析)

2018《宪法》知识 (一)单选题(共40题)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___年通过的。( D)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___相适应。( D) A、社会发展 B、社会资源的增长 C、生态环 境 D、社会发展 3、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___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A) A、宪法和法律 B、党章 C、章 程 D、法规 4、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___。( A ) A、重要组成部分 B、必要补充 C、重要基础 D、最具活力、最有前途的部分 5、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___,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A )

A、区域自治 B、民族自治 C、基层群众自治 D、特殊的经济制度 6、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关是___。( A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 院 D、国家主席 7、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___集体经济的发展。( D ) A、保 障 B、监督、管理和 C、保 护 D、鼓励、和帮助 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___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B ) A、所有权 B、使用权 C、占有 权 D、收益权 9、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___。(C ) A、人民 B、居民 C、公

民 D、国民 10、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___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C ) A、监察机关 B、司法机关 C、检察机 关 D、其他执法机关 1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人选,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是___。( C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B、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在我国,有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是___。( 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 13、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___。” (D ) A、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B、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年老父母的义务 C、子女有赡养扶助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的义务

档案与干部身份

大学毕业后的一年最为关键,这一年是对其人生的基本规划最为重要的一年,原因涉及三项:《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派遣证)、国家干部身份。 这里先说说干部身份对于毕业生而言,有些什么样的作用,在我国,无论各行各业都会有职称评定,而且相信任何单位都希望有那些有职称的人来工作,而且,就算你工作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一说,那想你如果是高级工程师你拿的钱也绝对比别人多。而什么人能评定职称呢?有干部身份的人。 (一)为什么毕业前要签《就业协议书》呢?很多毕业生朋友,都认为《就业协议书》签订,就是为了学校方便统计就业率的。但其实最重要的一个作用是学校办理该毕业生报到、接转行政、档案转出、户口关系的依据。 (二)只有毕业生签署了就业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该毕业生毕业后将报到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报到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 (三)《报到证》: 《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内容相同),上联(蓝色)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寄发给毕业生,下联(白色)则放入学生档案内(人事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管理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若你没签就业协议书,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 (四)国家干部身份: 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种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而很多人却从毕业后就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当然也有很多是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干部身份。认为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没有的话我至少是四年大学毕业学士学位。其实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留住你的干部身份,可以说你的大学就是白念,而你只是个有学士学位的工人,根本没有改变你自己的身份。国家干部身份靠什么来?靠就业协议,靠《报到证》。《报到证》就是你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假如某天你被提干时,这个就是你可以被提干的证明,因为你是干部身份。否则你就不能被提,因为你是工人。也许很多人说:我不会被提干,那我要干部身份干嘛,我就想挣钱。 (五)那么我现在要说的就是职称评定了。其中也涉及到关键一年的具体事宜。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单位上岗后,必须要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国家规定)。见习期满后,本人必须记得要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这是你转正的鉴定表(从此你就拿正常工资了),说明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人才了(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也就是你的就业协议、报到证以及你的转正证明表,这三个上面盖的要是同一单位的章,否则视为无效)。紧接着要记得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也就是初级职称评定表(这些事要你自己留心,没有人会提醒你去做的,表要到人事部网站下载)。具体可评定的职称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职称最好和自己学的专业有联系,否则到中高级评定时比较难)。现在我国职称评定这块要通过考试(除艺术、工艺美术、

年法宣考试答案

?1、(单选题)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负责。 oA.同级人民政府 oB.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 o C.同级党委 oD.上级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A导入到我的错题 ?2、(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明确规定,下列职务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 )。 oA.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oB.自治州副州长 o C.自治区人民法院法官 o D.自治区主席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3、(单选题)下列关于各级人大和人民的关系的说法最准确的一项是()。 o A.地方各级人大做任何工作都须征求民意 o B.地方各级人大须时刻关注人民

o C.地方各级人大都由直接选举产生 oD.地方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4、(单选题)下列关于宪法特征的描述错误的是()。 o A.宪法是一切组织、机构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o B.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oC.在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始得启动修宪程序 o 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5、(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有权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最低一级是( )。 o A.市级 oB.乡级 o C.省级 o D.县级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6、(单选题)《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o A.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o B.自治州、自治县 oC.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 o D.自治区、自治县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7、(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制定后报( )备案。 o A.国务院 o B.国务院办公厅 o C.本级人民政府 o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8、(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o A.地方各级党委 o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我过去办理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99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个缀学的中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中,由于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

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己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为“非法的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校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

保留干部身份证明书

保留干部身份证明书 篇一:如何写干部身份证明 如何写干部身份证明(一)认真抓好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 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发展,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 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十七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的学习培训。县委党校组织骨干教师进行研讨,确定教学专题,在每个主体班次中对学员进行集中授课辅导,把学习宣传落实到党校的每个培训班中。 (二)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 一是不断更新完善培训内容。以《干部教育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内容为依据,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和分析工作,创新培训内容,完善课程设置,及时将公共危机管理、现代金

融、形势研判、招商引资等知识列入培训内容,真正做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重点培训什么、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与全县发展大局相适应,与干部成长需求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法。在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加强对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情景式等培训方法的研究和运用,使培训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干部,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县委党校要切实加强“三制两库”即课题招标制、授课准入制、培训菜单制和课题库、讲师库的建设工作力度。积极引入竞争机制,着力在优化和整合培训资源上下功夫,实现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培训教材、信息技术等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为广大干部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继续抓好中央党校c级网站教学专题集中听课活动。四是切实抓好学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委关于突出抓好学风建设的相关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尝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县委党校主体班学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习培训纪律,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党校教师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于教学过程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刑法分论复习资料

一、刑法各论与总论得关系 就是一种密切联系、缺一不可、相互作用得关系 1.各论对总论得作用: 1)贯彻与体现刑法总论; 2)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 3)丰富与发展刑法总论。 2.总论对各论: 1)对各论得概括、指导、制约 2)犯罪得分类排列及其分类排列得依据 3)标准就是犯罪得同类客体;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得顺序排列标 准主要就是以各类各种犯罪得社会危害程度 二、罪状分类(掌握) 1.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与空白罪状 1)叙明罪状 即条文对具体犯罪得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得描述 2)简单罪状 即条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犯罪得基本构成特征 3)引证罪状 即引用同一法律中得其她条款来说明与确定某一犯罪构成得特征 4)空白罪状 即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构成得特征,但指明确定该罪构成特征需要参照得其她法律、法规得规定 2.单一罪状与混合罪状 1)单一罪状 即条文采用简单、叙明、引证、空白罪状其中得一种方式对犯罪得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描述 2)混合罪状 即条文同时采用简单、叙明、引证、空白罪状其中得两种方式对犯罪得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描述 三、罪名(了解) 1.概念:就是犯罪得名称或者称谓,就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得高度概 括 2.功能 概括、区分、评价、威慑 3.分类 根据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为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学理罪名 根据条文罪名包含构成内容数量单复,分为单一罪名与选择罪名 以罪名在刑法中就是否确定不变为标准,可分为确定罪名与不确定罪名 四、罪名得确定 1.在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罪名 标题明示;定义明示 2.包含式 五、罪名确定原则 合法性、概括性、科学性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身份、派遣证、人事代理等相关问题 精品

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编制、工龄、签约、档案 关于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一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现在不一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一个参考指标。三方和派遣证挂钩,但我没有留京户口,单位签三方就要解决你的户口,所以现在单位都不签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没错,上边说的都对,所以有些朋友们就把三方协议放弃了,而只是找到工作,自己去做个打工者,然后只考虑劳动合同。 那么究竟三方协议背后究竟还有什么呢?其实三方的背后还隐藏着很多。 如果说到三方协议,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派遣证与干部身份。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派遣证(报到证):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

那么好开了,所以还是劝君保管好。 干部身份: 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中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很多农村来的朋友家里都希望孩子通过念大学而改变祖辈农民的身份(这里没有贬低农民朋友的意思),而很多人却从后就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当然也有很多是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干部身份。认为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没有的话我至少是四年大学学士学位。其实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留住你的干部身份,可以说你的大学就是白念,而你只是个有学士学位的工人,根本没有改变你自己(就很多农村朋友来讲)。 干部身份靠什么来?靠三方协议,靠派遣证。派遣证就是你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假如某天你被提干时,这个就是你可以被提干的证明,因为你是干部身份。否则你就不能被提,因为你是工人。 也许很多人说:我不会被提干,那我要干部身份干嘛,我就想挣钱。 那么我现在要说的就是职称评定了。其中也涉及到关键一年的具体事宜。 大学生持报到证到单位上岗后,必须要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国家规定。相当于中专、大专的实习期)。见习期满后,本人必须记得要签“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这是你转正的鉴定表(从此你就拿正常工资了),说明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人才了(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也就是你的三方、派遣证以及你的转正证明表,这三个上面盖的要是同一单位的章,否则视为无效)。紧接着要记得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也就是初级职称评定表(这些事要你自己留心,没有人会提醒你去做的,表要到人事部网站下载)。具体可评定的职称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职称最好和自己学的专业有联系,否则到中高级评定时比较难)。现在我国职称评定这块要通过考试(除艺术、工艺美术、体育教练员及广播电视播音4个系列外,申报其他初级系列都需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申报人员参加北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教案

8.1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什么是一般违法,什么是犯罪及其特征,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能力目标:能够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违法和犯罪行为,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危害性。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犯罪的特征。 难点: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教学方式:案例分析、表格比较 四、教学用具:多媒体 五、教学课时:1课时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新闻会客厅:2009年4月18日凌晨1点,当温州市的杨女士参加完聚会,独自走在一条小巷子时,两个黑影突然从背后向她袭来,一把锋利的尖刀也架到了她的脖子上。歹徒抢走了她装有5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的手提包。某市由此破获了一个由10多名少年组成的抢劫团伙。他们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不到14岁。记者采访了这帮抢劫团伙的“老大”林林。我们来听听他的成长故事。 (二)讲授新课: 林林的采访记录一: 刚进初一时,已满14岁的我还是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学生,可过了两个月,我发现上课的内容越来越难,记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也就对学习有点厌烦了,上课开始不怎么听讲,要么和别人讲话,要么睡觉,作业也经常不做,还经常在校内与其他同学打架,进学生处就变成习以为常的事了。 师:同学们,小林在校的这些行为都是什么行为?是违法行为吗? 生:…… 师:他的这些行为都是违纪行为,违纪行为和违法行为是不一样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了一定的纪律,而违法行为是违反了有关法律,相对于违纪行为来说要严重。 林林的采访记录二: 我开始频繁的进出网吧玩游戏、聊天,去迪厅开包房。家里给的钱根本不够花,就去偷同学的或向小同学要钱。被老师批评了,也被送进拘留所教育了下就没事了。后来自己的注意力也越来越被学校墙外灯红酒绿的世界所吸引,从而越发厌恶上学,索性辍学不读书了。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行为的区别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2007-05-17 20:08 常常有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 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如某乡镇企业一名职工深夜撬开仓库门盗走数千元物资,事发后被法院判了刑;而另一名职工在修仓库暖气时,乘人不备,盗走了近百元的同一物资,事发后却不认为是犯罪,仅以违法行为处理。这两名职工的行为虽然同属于盗窃,但由于前一职工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且盗窃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犯罪。而后一名职工的行为则属于社会危害性较小,盗窃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综上可见,违法并非犯罪,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情节和程度不同。 民事侵权行为和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有什么区别 所谓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基本上是一个假问题。 例如,人们经常讨论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限,认为存在区分二者的标准。

可是,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关系,如同男人与人的关系、汽车与财物的关系。 二者之间不是界限问题,基本上是特别与普通的关系问题。 既然一个人是男人,就必然是人;既然是汽车,就一定是财物。 也就是说民事侵权可以说是一般侵权行为,而刑事犯罪是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2013-10-30 1,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人身以及知识产权等绝对权的行为。 2,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犯罪必定是违法,违法不一定是犯罪。也就是说:侵权行为不一定就是犯罪行为。

大学生毕业后是干部身份——切记,这个很重要

干部身份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管理的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现在大部分的单位都在弱化这一概念。但在一些情况下还有用。比如报考公务员,一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招聘、录取。如果没有干部身份就会有一系列的麻烦,甚至可能无法到该单位工作。还有一些职称的认定、评定,工龄的审核等也和此有关。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种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很多农村来的朋友家里都希望孩子通过念大学而改变祖辈农民的身份,而很多人却从毕业后就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当然也有很多是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干部身份。认为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没有的话我至少是四年大学毕业学士学位。其实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留住你的干部身份,可以说你的大学就是白念,而你只是个有学士学位的工人,根本没有改变你自己(就很多农村朋友来讲)。干部身份靠什么来?靠三方协议,靠派遣证。派遣证就是你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假如某天你被提干时,这个就是你可以被提干的证明,因为你是干部身份。否则你就不能被提,因为你是工人。 报到证(派遣证):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份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就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所以还是劝君保管好。 现在要说的就是职称评定了。大学生持报到证到单位上岗后,必须要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国家规定。相当于中专、大专的实习期)。见习期满后,本人必须记得要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这是你转正的鉴定表(从此你就拿正常工资了),说明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人才了(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也就是你的三方、派遣证以及你的转正证明表,这三个上面盖的要是同一单位的章,否则视为无效)。紧接着要记得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也就是初级职称评定表(这些事要你自己留心,没有人会提醒你去做的,表要到人事部网站下载)。具体可评定的职称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职称最好和自己学的专业有联系,否则到中高级评定时比较难)。现在我国职称评定这块要通过考试(除艺术、工艺美术、体育教练员及广播电视播音4个系列外,申报其他初级系列都需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申报人员参加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考试来决定你是否能评上职称。当然有些职称评定也不排除某些单位内部的人为原因。在你初级职称评完四年后,也就是你工作的第六年,你可以申请评定中级职称。再五年后,也就是工作第十二年,评定高级职称(具体可上网查)。这样你一辈子的职称就基本评定完了,所以有些幸运的人10年就可以当上“高级工程师”。在我国,无论各行各业都会有职称评定,而且相信任何单位都希望有那些有职称的人来工作,而且,就算你工作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一说,那想你如果是高级工程师,你拿的钱也绝对比别人多。而什么人能评定职称呢?有干部身份的人。所以从此看出,就算你不当官,说到这里,基本上一般的情况都讲完了。但有些人会问了,我不是本地生,我户口不能留这,没公司给我签三方,你说的都是屁话。呵呵,那你就错了。为什么不变通的想想呢?例如:你在北京上学,但毕业后没有公司解决你的户口,怎么办?好办!在家里找公司签三方。因为你不能留京,所以你的户口会打回原籍,而档案与户口不能脱离,所以你的档案也要打回原籍,而如果你想保住干部身份(但想在A地工作),那你就托人也好,请客也好在家找个单位把你的三方签了。然后其他和上边一样,只是一年后记得回家去办转正与职称评定。如果嫌麻烦,没关系,你就回家就业,别担心回不来A地,因为如果你有职称,那么你就可以以后来A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1 号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OO三年五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拘留; (七)关闭; (八)吊销有关证照;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管辖。 第八条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受移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管辖。 第九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019年中考 道德与法治 真题汇编 专题二十:一般违法与犯罪

2019年中考 道德与法治 真题汇编 专题二十:一般违法与犯罪 ▲▲【考点16】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们的所作所为,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违法行为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把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即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根据违反的法律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都要受到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区别如下: 含义 例举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共同点 民事违法行为 违反民事法律法 规的行为 欠债不还;捡到东西不归还失主;损害他人名誉等行为 较轻 民事责任(道歉、赔偿) 都是违法行为,都有危害性,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行政违法行 为 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闯红灯行为;吸毒行为;乱建房屋等行为。 较轻 行政责任(警告、罚款、拘留) 刑事违法行 为(犯罪行 为) 违反刑法的行为 两抢行为;贩毒等行为。 严重 刑事责任(刑罚处罚) 强自我防范意识。 1. 什么是犯罪行 为? 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又叫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 ▲2. 犯罪的三 大特征: 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或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或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或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必然后果。) 3.犯罪应受到 刑罚处罚 (1) 刑法,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2)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 强制方法。注: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实施刑罚。刑法规定刑罚,一个是法律,一个是制 裁手段。 (3)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四 种。)主刑对一个罪犯只能用其中一种,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用,可以用一种或多种) 4.一般违法与 犯罪的区别 区别:①违反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了刑法,一般违法触犯刑法以外的法律);②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③处罚机关不同(犯罪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一般违法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相同点:都是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都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5. 一般违法道理: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 比 较 内 容 名 称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释义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1714263327.html,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释义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2)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3)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4)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6)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 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由此可知,行为人具备以上情形,则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的构成 1、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礼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它是一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卫和促进礼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任何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都会给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我们必须坚决问一切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8条,主要包括:(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

第七课违法与犯罪练习题

第七课违法与犯罪练习题 班级姓名 一、单项选择 1、下列刑罚中,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的是() ①管制、死刑②剥夺政治权利、无期徒刑 ③拘役、有期徒刑④有期徒刑、罚金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②③ 2、近日,个别“精日“分子拿民族伤痕开玩笑,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上海男子孟某在微信群内发布“南京杀三十万太少”等言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警方于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该男子的行为是() ①行政违法行为②犯罪行为 ③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④损害国家利益 A.①③B.①④C.②④D.②③ 3、“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等言语的古训所揭示的道理是() A.必须依法制裁犯罪分子 B.一般违法与犯罪都对社会具有危害性 C.小错不改,就会铸成大错 D.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不一定违法 4、有人因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有人因欠朋友的债不还遭起诉,有人因持刀抢劫受处罚。 根据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可将他们的行为分为() A.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 B.民事违法行为、违宪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C.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D.行政制裁、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 5、14岁的小科为了弄钱去上网,和网友小刚商量出了合伙偷走堂哥的出租车,以此向堂 哥要钱的鬼点子。一天晚上,小科等3人在偷车时被堂哥发现,民警和30名的哥合力追击,将被盗车截住。目前,小科和网友小刚因涉嫌盗窃被刑拘。这告诉我们() ①在我们身边,有一些同龄人,因缺乏法律知识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②网吧是这些同龄人走上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③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④要做到知法懂法,努力提高自己的守法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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