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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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2.18•【字号】甘环总量发[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甘环总量发〔2014〕11号)各市、州环保局,甘肃矿区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21号)和我厅《关于召开2013年度全省环境统计工作布置会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013年第四季度环境统计直报数据集中审核会》(甘环办发﹝2013﹞46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全省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报表内容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继续执行“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4﹞4号),按照《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十二五”环境统计技术要求》和《“十二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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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指标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管理6个部分。

环境管理指标除环保机构、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费征收、突发环境事件涉及的环境管理指标、以及“自然保护区个数”、“自然保护区面积”、“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数量”指标外的其它8个方面的环境管理指标由各州(地、市)级环保系统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数据填报、审核和逐级汇总。

二、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各地区要认真组织实施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把好数据质量关,主动加强部门沟通,保障统计、农牧、建设、工信、公安等部门相关社会经济数据资料的及时获取和技术支持;进一步加强内部协调,环评、污防、监测、监察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环境统计数据审核过程,将部门联合会审制度落到实处;各地区应加大业务指导,切实为企业提供服务,提供相应监测数据和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等情况,指导企业使用产排污系数;各级环境统计人员要积极参与总量减排、环境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深入企业了解实际生产情况、主要排污状况,严格按照“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数据逻辑性、合理性的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20年1月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3)二、报表目录 (6)三、综合年报表 (9)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 10 - 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1 -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5 -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9 -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0 -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1 - 各地区制浆及造纸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3 - 各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24 - 各地区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7 - 各地区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 28- 各地区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9 - 各地区县(市、区、旗)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30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 - 32 - 各地区污水处理情况............................................................ - 33 - 各地区农村污水处理情况........................................................ - 35 - 各地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 - 36 - 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情况........................................ - 38 - 各地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环保能力建设情况.............................. - 40 - 四、基层年报表 . (41)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2 -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7 -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9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1 - 制浆及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4 -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56 - 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利用情况........................................ - 58 -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59 - 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 - 62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运行情况........................................ - 65 - 五、综合季报表 . (68)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69 -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72 -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73 -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74 - 各地区污水处理情况............................................................ - 76 - 各地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 - 78 - 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情况........................................ - 79 - 六、基层季报表 . (80)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81 -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85 -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87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89 -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91 - 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 - 93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运行情况........................................ - 95 -七、主要指标解释 (97)八、附录 (144)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了解全国生态环境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为各级政府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计划、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环保统计上报管理制度

环保统计上报管理制度

环保统计上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规范环保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内部环保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

三、统计数据内容环保统计数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水、气、固废排放量;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环保投资和费用支出等信息。

四、统计数据上报责任1.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统计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并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2.环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责任人负责,如发现数据不准确或存在造假行为,将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上级单位应对下级单位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数据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五、上报方式统计数据的上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报告、电子表格、现场查看等形式。

六、上报周期1.日常环保统计数据应每月上报一次,于每月月底前完成。

2.年度环保统计数据应每年上报一次,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

七、数据保存所有上报的环保统计数据应保存备查备用,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

八、数据分析1.环保统计数据上报完成后,单位应进行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相关措施加以改进。

2.上级单位应对下级单位的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发现问题下发复查通知,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九、责任追究对违反环保统计上报管理制度的单位和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十、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环保统计数据是衡量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做好环保统计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1.04•【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7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统计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7号)《环境统计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0月1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六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1995年6月1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的《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二○○六年十一月四日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统计管理,保障环境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统计的任务是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行统计监督。

环境统计的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环境污染及其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及其他有关环境保护事项。

环境统计的类型有: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调查和不定期调查。

定期调查包括统计年报、半年报、季报和月报等。

第三条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全国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制定环境统计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环境统计科学研究,部署指导全国环境统计工作,汇总、管理和发布全国环境统计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的环境统计工作。

第四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将环境统计信息建设列入发展计划,建立健全环境统计信息系统,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本部门及其管辖系统的统计机构,提高环境统计信息处理能力,满足辖区内环境统计信息需求。

环境统计工作总结

环境统计工作总结

总结一:环境统计工作总结过去的一年咱们公司严格按环保局和本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保生产的要求,落实好每一个工程的环保处置工作,在健全企业原有的环保管理制度根抵上配备了相关的职能部门,让环保工作真正落实下去,有效地增进了企业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开展。

总结如下:一、环保宣传分工明确由各个职位负责人对本车间员工发展环保宣传工作。

天天班前会普及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环保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哺育员工讲究环保,从我做起的自觉意识,带着员工创建一个安全清洁、环保高效的生产车间。

二、严格遵守生产进程中的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进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对引进的新、改、扩建的工程事前上报给有关部门审批,待审批通过了才开场实施。

在工程成立的进程中,认真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利用的三同时制度。

严格杜绝废水、废渣、废气污染环境。

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竭力创建经济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

三、增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环保意识公司以 4 22 地球日、 6 5 世界环境日、节能减排宣传周为契机,普遍开展了环保宣传工作,制作了环保宣传站牌、环保宣传栏等等,以强化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四、环保技改工程完成情况一、车间出口加设一道机械格栅,使得污水站进水水质有了很大的改变,从而保证了处置量的加大及出水水质达标。

二、对水解酸化池加盖顶棚及排气管道,有效避免了废气向空气中扩散,影响周围居民日常生活。

3、在机械格栅处搭建外围建造,避免固体废弃物及废气向外泄漏,影响环境。

五、废气管理的几点冲破一、入厂、入炉煤硫分的控制。

二、成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调整机构,增强人员配置和业务培训。

六、环境统计工作100%完成好利园、省市县环保部门等各项按期、不按期统计报表报告的上报工作。

七、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艰难虽然在生产各环节牢抓环保工作,但整体来讲,负责环保工作的人力偏少,缺乏先进专业的监测仪器和防治污染设施,造成自我监测能力不强。

环境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环境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环境统计工作情况汇报环境统计工作情况汇报综合计划科关于环境统计工作情况的汇报何局长:为了进一步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在上级环保部门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环境统计管理办法》,不断强化措施,环境统计工作有序开展,较为及时、准确地掌握了我市环境统计数据,为实施总量控制、环境决策和编制环境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现将环境统计工作现状和今后改进工作的建议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环境统计类型。

自202*年开始,环境统计由往年的年报、半年报变更为现在的年报、季报;年报数据为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实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核定我市总量控制的依据,每年底前上报,统计时段为上年的12月到当年的11月;季报数据不参与总量的核定,统计时限为每年的四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

、统计范围。

季报企业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确定,按照各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65%进行筛选,我市共有17家企业,但由于迁安第一造纸厂已停产,目前填报16家(名单附后)。

年报企业原则上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确定,按照各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我市排放总量的85%进行筛选,“十一五”期间唐山市未下发我市年报企业名单。

我们依据我市排污申报确定年报企业30家,另外根据省里要求,填报了3家医院和1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名单附后)。

、数据核算。

近两年,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测数据(目前我市填报的重点企业中,近年来几乎没有达标的监测数据,少部分使用了监测数据,但核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又非常小),我们主要采用了系数法进行了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填报原则。

一是保证总量控制指标。

为确保我市的总量控制指标,自202*年以来,把全市重点钢铁企业列入统计范围。

二是保证总量削减比例。

主要采取了提高除尘效率和脱硫率来核算企业污染物排放量。

三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为确保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圆满完成,在填报的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增加了废气排放总量的办法,保证填报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境监测要求标准

环境监测要求标准

环境监测要求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监测已成为各行各业不可或缺的工作。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的健康和持续的可持续发展,各行业都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指标和数据处理与评估。

一、监测目的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有关环境质量、生态系统和资源利用现状的数据,以便制定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决策。

不同行业的监测目的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评估环境质量、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研究环境变化、监测环境风险等。

二、监测内容环境监测工作的内容广泛多样,主要包括大气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噪声与振动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等。

对于每个监测内容,都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三、监测方法环境监测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两种。

现场监测是指在环境中直接采集样品并进行现场测试,主要适用于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

而实验室分析则是指将现场采集的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主要适用于微量元素和有机物等复杂成分的分析。

四、监测指标监测指标是环境监测的核心内容,用于评估环境质量和判断环境变化的程度。

不同的环境监测内容有不同的监测指标,比如大气环境监测中常用的指标包括氧化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等;水环境监测常用的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溶解性固体等;土壤环境监测则常用的指标包括有机质、土壤酸碱度和重金属等。

五、数据处理与评估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与评估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关键步骤,直接影响着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整理、汇总、计算和分析等,评估则是根据监测结果和相关标准进行环境质量评估和环境变化趋势判断。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要求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涉及到各行各业的监测工作。

只有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才能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环保技术员岗位职责

环保技术员岗位职责

环保技术员岗位职责环保技术员岗位职责11.环保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统计台账,及时准确完成环境统计月报,年报,各级报表填制上报;2.年度排污许可申报报表填制,排污许可证年度申请换证各项工作;搜集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形成清单:4.环保日常监理、监测:环保日常监察,组织环保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协助各级环保部门完成各项环境监测任务以及所在单位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取样采样口维护;5.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确保环保设施和主体设施同时运转。

6.项目环保工作管理:环保治理方案提出,论证实施,以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相关方环境管理。

7.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岗位程序,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组织应急预案演练;8.环境宣传教育管理:全员年度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要环境因素岗位法律法规年度培训;应急岗位应急预案培训。

环保宣教工作计划,总结撰写提交。

9.清洁生产各项工作10.负责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工作进度总结撰写提交,国土资源部年度调查报告撰写,以及公司绿色行动小组各项工作11.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总结提交。

12.矿山恢复保证方案落实,统计、总结提交。

年度生态环境调查报告提交。

13.公司资源环保部对口各项总结工作提交。

14辐射管理各项工作:编制修订辐射管理制度,建立辐射台账,负责辐射日常检查,辐射年度监测,个人剂量档案建立,个人剂量收发,组织辐射岗位年度培训,辐射岗位人员体检,辐射应急预案修订,培训,可行时组织演练,组织完成上级部门辐射检查,独立完成辐射报表,辐射年度评估报告撰写提交。

组织辐射许可证申请,换证延期各项工作,以及辐射源退役办理各项工作。

15.对口环保局各部门布置各项工作,以及工作方案、总结报告提交。

16.集团内部兄弟单位环保技术工作参与交流。

17.领导安排其他临时工作。

环保技术员岗位职责21.协助科长做好安全环保科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地面土建工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地面火工库、消防器材、职工劳保、职业卫生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协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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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一、对环境统计基表的技术要求
1、各类代码需正确填写,企业法人代码、行业类别代码、排水去向类型代码、受纳水体代码、行政区代码等各类代码需完整无误填写。

其中:行政区代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 2002公布的6位数代码填写,不得出现以虚拟和非规范的行政区进行调查企业的汇总。

“行业类别”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

排水去向类型代码按《排放去向代码表》进行填写,具体如下: A直接进入海域;B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C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D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E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F直接进入污灌农田;G进入地渗或蒸发地;H进入其它单位;L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K其他。

受纳水体名称指调查单位直接排入水体的名称(如x x海、X X沟、X X河、X X港、X X江、X X塘等)。

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制的,详见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的《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1-渤海,2-黄海,
3-东海,4-南海。

排入市政管网的则填最终排入的水体代码。

各地如有本编码未编入的小河流需统计使用,可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环保部门按照本编码的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并可扩
展至第9 —10位。

如无扩编码应在9、10位格内补“0”。

2、企业台帐需准确完整,企业台帐主要指企业各类属性标识情
况,如产品产量、单位,工业总产值,燃煤灰份,硫份,单位能耗量,单位水耗量,单位煤耗量等企业基本生产情况。

3、企业报表规范填报,数据与单位要对应,指标单位符合统一
要求。

如:数字小于规定单位,以“・・・”表示;数字是零时应写W ,表格中的指标若无法取得数据,划。

4、注重指标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指标偏大偏小现象是否合
理。

以上技术要求适用于环年基表和环季基表。

二、对环境统计综合年报的技术要求
1、各地区环境统计部门需将本区最新的行政地区代码表随同数据库
一起上报国家。

行政地区代码表中当年更新的代码以单独的word文件列
出并上报国家,以便完成系统内代码的及时更新。

若当年没有更新的代
码,需在“年报编制说明”中注明。

2、各地区上报的基表、综表数据库必须完整,特别是区县数据要齐
全,因为流域、海域、两控区、三峡库区、南水北调等专项汇总数据从2006年起将由规划范围内的区县数据汇总产生,缺失的区县必须
在“年报编制说明”中注明(建议区县完整性检查方法:将本区最新的行政区代码库与数据库中的区县进行对比),数据的完整性将严格按此要求考核。

三、环境统计季报数据报送要求
1、污染源季报
污染源季报报送范围为环季综1表,环季综1T表、环季综1-2 表和
环季基1表,打印表只需打印环季综1表,环季综1-1表和环季综1-2
表。

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具体报送方式见表1。

家重点监控企业季报直报报送范围为环季基1表、环季综
1-3表。

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具体报送方式见表1。

2、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季报表
环境质量报表不需要各省级环保部门上报,只需自己填报并掌
握数据情况即可,环境管理季报表由各业务部门分别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四、对专业统计年报数据报送要求
2008年继续执行“十一五”专业报表制度,其文号为国统制〔2007〕
44号。

1、必须使用专业年报软件上报数据。

2、各地区及各业务部门在下发专业统计软件前,应按本年变更
后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更新代码库。

上报时将本地区的新、旧行政
区划代码表一并打印上报。

3、上报数据库中必须包括地市级、省级的数据,上报的年报打
印表和逻辑校验表等文字材料只报省级。

五、对数据质量的要求
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全国环境统计数据审核技术要求”(见附件三)严格审核数据。

六、数据上报要求及环境保护部各业务司联络方式对上报、传输
数据的具体要求见表1。

表1 2008年环境统计工作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部各业务司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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