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法
污泥处理-污泥焚烧站消防设计

污泥处理-污泥焚烧站消防设计一、设计依据相关规范、标准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1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1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1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19、《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其它适用的标准或等效的国家标准、规范。
二、消防设计原则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专业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在设备与器材的选择及布置上充分考虑预防为主的原则。
2、本工程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一般不易发生火灾,只有在操作失误、违反规程、管理不当及其它不正常生产情况或意外事故状态下,才可能由各种因素导致火灾发生。
因此,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或减少火灾发生造成的损失,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工程在设计上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1)总图运输在厂区内部总平面布置上,按生产性质、工艺要求及火灾危险性的大小等因素划分出各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并在各区域之间采用道路相隔。
对污泥焚烧车间、天然气调压计量柜等易引起火灾的车间,按相关规范设计防火间距及建筑防火等级。
厂内道路呈环形布置,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厂内主干道宽6.0m,满足消防车对道路的要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消防系统浅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消防系统浅析摘要:对泰兴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消防系统设计进行简单介绍。
关键字:垃圾焚烧火灾危险消防系统消防水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生活垃圾也在不断的增加,我们的城市正在被垃圾包围。
政府出台垃圾分类政策,其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那么垃圾焚烧发电是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消防措施应根据其特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设计,现根据泰兴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简单介绍其消防设计内容及设计体会等。
1概述1.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建设场地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通江路 1号,泰兴卡万塔沿江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原有垃圾焚烧线南侧地块。
本工程扩建规模为日处理入炉垃圾450吨,配置一条日处理量450吨的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
二期主厂房建筑基底面积3040.98m2;总建筑面积5945.56m2;建筑主体最高点高度:48.00m。
垃圾接受大厅建筑面积为656.64m2;垃圾储坑面积为462.69 m2,垃圾储坑深度为 10m。
二期汽机房建筑占地面积802.12m2;建筑面积为1752.63m2;建筑总高度:22.30m。
1.2消防对象本工程消防对象为二期主厂房、汽机房及升压站,综合水泵房、水泵房配电室、飞灰暂存间、地磅房等附属用房。
1.3设计内容本工程包含室内消火栓、消防水炮、灭火器配置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一期设计时已综合考虑,故此次设计未包含该系统。
1.4一期工程各建筑消防系统设计参数见下表:一期室外消火栓水泵参数Q=60L/s,H=79m,2台;室内消火栓水泵参数Q=25L/s,H=60m,2台;消防水炮主泵参数Q=60L/s,H=120m,2台。
全厂消防用水量按最大一次消防用水量计算,为1512m3。
2消防灭火系统设计2.1室内消火栓系统2.1.1二期主厂房建筑主体最高点高度为48.00m,属于高层工业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垃圾发电项目消防系统设计

垃圾发电项目消防系统设计1、根据国家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消防系统,以保证工厂安全生产的目的,全厂消防采取临时高压制。
2、电厂总占地面积93340m2,建筑面积30500m2,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丁类工程,火灾同时发生数按一次考虑。
最大消防用水量60L/S。
3、消防水池与净水站清水池合建,供水量为6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计。
1.1.1 消防供水系统(一)系统组成主厂房设室内消防管网,系统接消防水泵给水,设消防水泵结合器。
主厂房设有室内消火栓(每支消火栓配消火栓箱、消火栓口直径SN65、水枪19mm、水龙带长25m,设置消防按扭)。
主厂房室内消防水量25L/S,每支消防栓流量5L/S,同时使用5支水枪。
确保任何消防部位都有2支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能够到达。
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为15 L/S。
消防管网在底层平面上布置成环状网,环网直径为DN150。
室外消防供水量为35 L/S,室外设置室外地下式消火栓(配消火栓阀门井)DN100,间距不大于100米。
主厂房垃圾平台上方设消防水箱1个,有效容积为12m3,消防水箱带有止回阀的管道与室内消防给水管网连接。
(2)垃圾池消防:垃圾池高压专用消防给水:总用水量60L/S,垃圾池设4套专用消防炮,同时使用2个消防炮,每个消防水量30L/S,压力1.2 MPa。
垃圾池消防炮供水由综合泵房内的垃圾池消防泵供给,高压消防给水管在垃圾池布置成环状管网;垃圾池内消防灭火设备的布置能确保灭火时,灭火器的充实水柱到达垃圾池的任何部位,没有死角,仓内每个点都有至少两台灭火器将其控制。
消防炮设有就地控制箱,具有就地手动和远程控制功能,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泵,并直接遥控灭火器灭火。
(3)轻油站消防:本工程轻油站消防由半固定式低倍数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给水系统组成。
泡沫灭火系统水源取自室外消防管网。
泡沫产生器、泡沫混合液管道等随油罐固定安装,泡沫混合液泵、比例混合器及泡沫液由消防车现场提供。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池消防系统设计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池消防系统设计摘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的垃圾池属于丙类建筑,垃圾池较其他建筑具有自身的特点。
重点说明垃圾池的通风排烟特点,设置适宜的通风消防设施,以控制和扑灭火灾,实现保护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
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池通风排烟消防设施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城市垃圾处理的总要途径之一,近年来国家对生活垃圾项目给与了大量的政策扶持,因此该类项目在全国范围广泛建设。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垃圾池是垃圾焚烧前的存储空间,垃圾车运输来的生活垃圾经卸料门倾倒至垃圾池内。
生活垃圾以固体可燃物为主,因此垃圾池属于丙类仓储建筑。
由于垃圾在存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恶臭,为防止仓内臭气外泄,垃圾池设置为一个密闭空间。
本文根据垃圾池的工艺特殊性,分析垃圾池通风防排烟系统设计特点。
1垃圾池存储工艺垃圾池是一个密闭的并具有防渗防腐功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垃圾储池,用于接收和贮存垃圾。
垃圾在垃圾仓内堆存不仅可以达到堆放发酵、渗沥液顺利导出提高垃圾热值的目的,还能保证设备事故或检修时仍可接收垃圾,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垃圾池上方靠焚烧炉一侧设有一次风机吸风口,抽吸垃圾仓内臭气作为焚烧炉燃烧空气,并使垃圾仓呈负压状态,防止臭味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积聚和溢出。
同时在垃圾仓外设备间设通风除臭系统,保证焚烧炉停炉期间垃圾仓内为负压状态,舱内的臭气不向外扩散。
垃圾池是一个固体可燃物多、密闭、保持负压、人员不长期停留的空间。
2垃圾池消防特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属于火力发电厂房,消防系统按GB 50016-2018(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后文简称GB 50016-2018)和GB 50229-201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后文简称GB 50229-2019)执行,GB 50016-2018第1.0.2条明确指出,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因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防排烟设计应参照GB 50229-2019执行,GB 50229-2019新增了8.7 防烟与排烟章节,其中第8.7.1条明确了火力发电厂生产建筑和辅助生产建筑应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条纹解释说明了室内煤场不设排烟设施的原因。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消防部分设计说明书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消防部分设计说明书1.1 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范围1.1.1 消防设计依据消防设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迸行。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设计规范》GB 50058-921.1.2 消防设计范围消防设计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本工程范围内设置了消防系统,按照各车间、岗位、场所工艺流程和设备的特点,可能的火灾性质,设置消防设施。
消防设计范围为围墙以内垃圾焚烧发电厂所有建筑及设施。
厂区不设消防站和消防车,消防事故时利用黑山县消防设施。
附近距厂址最近的消防站为黑山县消防支队仙来中队,距厂址路程约6km。
1.2 建构筑物消防1.2.1 设计依据与设计要求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 5094-201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2.2 建筑特征概述表1.2-1 建筑主要特征表厂区内建筑物均按耐火等级二级考虑。
钢结构喷防火涂料须达到相应的耐火等级。
1.2.3综合主厂房综合主厂房包括垃圾受料加料与工艺辅助设施,锅炉房,烟气净化车间,汽机除氧间以及主控楼。
垃圾受料加料与工艺辅助设施包括上料坡道、卸料平台、化学水车间、化验室、空压机房、材料库及检修间、浴室等。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消防部分设计说明书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消防部分设计说明书1.1 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范围1.1.1 消防设计依据消防设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迸行。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设计规范》GB 50058-921.1.2 消防设计范围消防设计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本工程范围内设置了消防系统,按照各车间、岗位、场所工艺流程和设备的特点,可能的火灾性质,设置消防设施。
消防设计范围为围墙以内垃圾焚烧发电厂所有建筑及设施。
厂区不设消防站和消防车,消防事故时利用黑山县消防设施。
附近距厂址最近的消防站为黑山县消防支队仙来中队,距厂址路程约6km。
1.2 建构筑物消防1.2.1 设计依据与设计要求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 5094-201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2.2 建筑特征概述表1.2-1 建筑主要特征表厂区内建筑物均按耐火等级二级考虑。
钢结构喷防火涂料须达到相应的耐火等级。
1.2.3综合主厂房综合主厂房包括垃圾受料加料与工艺辅助设施,锅炉房,烟气净化车间,汽机除氧间以及主控楼。
垃圾受料加料与工艺辅助设施包括上料坡道、卸料平台、化学水车间、化验室、空压机房、材料库及检修间、浴室等。
秸秆发电厂的消防方案

8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8.1 消防概述8.1.1 设计依据《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9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火力发电厂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技术规定》(DLGJ24-8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DL/T5032-94)8.1.2 消防设计范围本次设计的主要内容是陕西XX秸秆发电厂围墙范围内的消防设计。
8.1.3 主要设计原则消防系统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规范、规定。
消防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本项目范围内设置消防系统,并按各建筑物、场所发生火灾的性质和特点选择不同的消防措施,防止火灾危险,以确保发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
8.2 总平面布置与消防8.2.1 总平面布置与重点防火分区8.2.1.1 总平面布置厂区总平面布置在符合总体规划和工艺流程的前提下,满足防火、防爆、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因地制宜,统筹安排,使总平面布置合理顺畅。
总平面布置论述见6.1.2。
8.2.1.2 重点防火分区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96)规定,本工程重点防火区域的划分见表8-1表8-1 重点防火区域的划分及区域内主要建(构)筑物8.2.2 消防通道及主导风向人流、物流分开,人流出入口和物流出入口的布置均便于消防车出入。
全年主导风向:SE。
8.2.3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本工程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9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的规定进行设计,建(构)筑物之间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以保证运行安全,避免或减少发生灾害影响的程度。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法1.1 消防设计范围消防设计范围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围墙以内,厂区不设消防站和消防车,灭火时利用附近消防站的消防车辆。
1.2 生产厂房火灾危险类别垃圾焚烧发电厂房生产类别属于丁类,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本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轻柴油作为启动点火和辅助燃料,日用油箱间、油泵房为丙类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日用油箱间用防火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1.3 主要设计原则消防系统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规范、规定。
消防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本工程范围内设置了消防系统,并按本工程各车间、场所发生火灾的性质和特点选择不同的消防措施,防止火灾危害,以确保焚烧发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
本工程消防设计的主要依据为: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J16-8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1.4 消防设施1.4.1 消防给水系统根据消防规范,室外消防水量为20 l/s,室内消防水量为25 l/s,火灾同时发生次数为一次,消防延续时间为2h,储存3。
消防给水采用临的室内外消防水量为324m集水池中。
2h高压给水系统。
室内外消防采用低压消防系统。
各厂房内设置消防栓,旁边设有报警按钮,信号送至控制室,室外设置消防栓。
1.4.2 消防系统整个厂区消防系统为: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火灾时.可由水泵房中的消火栓泵供给消防水量及保证消防压力。
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低压制消防,由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
电厂消防采用常规水消防系统。
室外消防水量按20L/s与室内消防水量25L/s设计,则总设计水量45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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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法
1.1 消防设计范围
消防设计范围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围墙以内,厂区不设消防站和消防车,灭火时利用附近消防站的消防车辆。
1.2 生产厂房火灾危险类别
垃圾焚烧发电厂房生产类别属于丁类,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本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轻柴油作为启动点火和辅助燃料,日用油箱间、油泵房为丙类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日用油箱间用防火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1.3 主要设计原则
消防系统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规范、规定。
消防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本工程范围内设置了消防系统,并按本工程各车间、场所发生火灾的性质和特点选择不同的消防措施,防止火灾危害,以确保焚烧发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
本工程消防设计的主要依据为: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9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J16-8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4 消防设施
1.4.1 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消防规范,室外消防水量为20 l/s,室内消防水量为25 l/s,火灾同时发生次数为一次,消防延续时间为2h,储存集水池中。
2h的室内外消防水量为324m3。
消防给水采用临高压给水系统。
室内外消防采用低压消防系统。
各厂房内设置消防栓,旁边设有报警按钮,信号送至控制室,室外设置消防栓。
1.4.2 消防系统
整个厂区消防系统为: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火灾时
可由水泵房中的消火栓泵供给消防水量及保证消防压力。
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低压制消防,由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
电厂消防采用常规水消防系统。
室外消防水量按20L/s与室内消防水量25L/s设计,则总设计水量45L/s。
为焚烧所需而设的小型油库按相关规范设置手推式灭火器和手提灭火器。
各工房均按规定设置适量的手提灭火器。
1.4.3 灭火器系统
按照火灾危险性质和规范要求,在室内和室外均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以适应不同物料的灭火要求。
1.4.4 火灾报警系统
本焚烧发电厂设置一套火灾报警系统。
在全场各控制室、电缆夹层、仓库、综合办公楼以及其它辅助生产设置等处,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烟感探头、温触探头、手动报警按钮和警铃等。
火灾报警系统带有联动控制输出,可以做到联动控制相应的消防设施。
1.5 主要防火措施
1.5.1 润滑油系统
设计将油管道远离高温管道和电源,主油箱设置事故排油管,主厂房外设置事故排油箱,一旦发生着火事故,将油系统的油迅速安全地排往事故油箱,以免事故扩大。
1.5.2 油罐
油罐的设置应满足防火间距,主要通过室外消防栓进行消防。
1.5.3 垃圾贮坑
**现阶段的垃圾自燃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热值也随之升高。
自燃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着火后,一般喷淋装置难以发挥作用,所以在垃圾贮仓特定部位需设置消防用的喷水枪。
由操作人员在吊车控制室手动控制喷水枪进行灭火。
1.5.4 电器设施
设计采用无油型干式变压器,具有阻燃和自熄的特性。
电缆选用阻燃电缆,电气设施与电缆夹层设置自动检测和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