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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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的标准

安全阀的标准

安全阀的标准安全阀是一种用于保护设备和管道系统的重要安全装置,其作用是在系统压力超过设定值时,释放过压气体或液体,以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安全阀的使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就安全阀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安全阀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2241-2005《安全阀技术条件》的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安全阀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内容,对安全阀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在选择安全阀时,应根据实际工况和介质性质,按照该标准进行合理选型,确保安全阀能够正常工作。

其次,安全阀的制造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2242-2005《安全阀试验》的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安全阀的制造要求和试验方法,对安全阀的材料、结构、密封性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在安全阀的制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安全阀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此外,安全阀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2243-2005《安全阀安装使用与维护》的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安全阀的安装要求、使用规定和维护方法,对安全阀的安装、调试和维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在安全阀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安全阀能够正常使用并保持良好状态。

最后,安全阀的检定和计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2244-2005《安全阀检定和计量》的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安全阀的检定方法和计量规定,对安全阀的检定周期、方法和计量要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在安全阀的检定和计量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安全阀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安全阀的标准是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

在选择、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定和计量安全阀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安全阀能够正常工作,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安全阀的作用,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安全阀国标检查规定(3篇)

安全阀国标检查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阀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安全阀生产、使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安全阀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阀是防止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超压事故的重要安全装置。

安全阀的检查、检验、维护和保养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阀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安全阀的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五条安全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结构简单,工作可靠;2. 阀瓣开启压力应当符合设计要求;3. 阀瓣开启高度应当符合设计要求;4. 阀体应当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5. 阀门应当便于安装、操作和维护。

第六条安全阀的分类:1. 按照工作原理分为:弹簧式、杠杆式、脉冲式等;2. 按照适用介质分为:蒸汽、气体、液体等;3. 按照公称压力分为:0.1MPa、0.3MPa、0.5MPa、1.0MPa等。

第三章安全阀的检查第七条安全阀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第八条日常检查:1. 操作人员应当对安全阀进行日常检查,包括阀体、阀座、阀瓣、弹簧等部件的完好情况;2. 检查安全阀的启闭是否灵活、顺畅;3. 检查安全阀的排放口是否畅通;4. 检查安全阀的铭牌、标识等信息是否完整。

第九条定期检查:1. 检查周期:每年至少检查一次;2.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阀的结构、性能、启闭压力、排放量、密封性能等;3. 检查方法:采用压力试验、流量试验、密封试验等方法;4. 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安全阀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阀应当及时更换或维修。

第十条特殊检查:1. 特殊检查周期:根据安全阀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环境,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 特殊检查内容:包括安全阀的材质、结构、性能、启闭压力、排放量、密封性能等;3. 特殊检查方法:采用无损检测、射线检测、磁粉检测等方法;4. 特殊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安全阀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阀应当及时更换或维修。

安全阀整定国家规定(3篇)

安全阀整定国家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安全阀是工业生产中重要的安全装置,它能够在系统压力超过规定值时自动开启,排放介质,防止系统过压,保障生产安全和设备完好。

安全阀的整定是确保其正常工作、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本篇将详细阐述我国关于安全阀整定的国家规定,包括整定原则、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二、安全阀整定原则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安全阀的整定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定,如《安全阀通用技术条件》(GB/T 12241-2005)等。

2. 确保系统安全:整定值应确保在系统正常工作压力范围内,当系统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能够及时开启,排放介质,防止系统过压。

3. 经济合理: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安全阀的排放量,降低能耗和运行成本。

4. 易于操作和维护:整定值应便于操作和维护,便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调试。

三、安全阀整定方法1. 理论计算法:根据系统的工作压力、容积、介质的物理性质等因素,计算出安全阀的整定值。

2. 经验公式法:根据相似系统的安全阀整定值,结合本系统的特点,采用经验公式计算出安全阀的整定值。

3. 现场试验法:在系统运行过程中,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值。

四、安全阀整定要求1. 整定压力: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等于或略高于系统工作压力,但不得超过系统最高工作压力。

2. 排放量:安全阀的排放量应满足系统在正常工况下的最大排放需求。

3. 开启时间:安全阀从开启到达到规定排放量的时间应控制在1秒以内。

4. 回座压力:安全阀回座压力应等于或略低于系统工作压力。

5. 密封性能:安全阀的密封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五、安全阀整定注意事项1. 安全阀的选择:根据系统的工作压力、介质、温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安全阀类型。

2. 整定值的确定:根据系统的工作条件和安全要求,合理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值。

3. 试验和校验:安全阀安装后应进行试验和校验,确保其整定值符合要求。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安全阀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安全阀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阀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安全阀及其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阀是一种用于保护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关键安全装置,其主要功能是在系统压力超过设定压力时,自动打开并释放压力,以避免设备损坏或因爆炸导致危险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安全阀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有一些安全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守。

1. 设计压力和材料选择安全阀的设计压力应与系统的额定压力相对应,并能够适应系统在正常运行及其异常情况下的压力波动。

同时,安全阀的材料选择也应考虑系统的介质性质、温度和压力等因素,以确保其耐腐蚀性和耐高温性能。

2. 设定压力和精度安全阀的设定压力是指阀门开始开启并开始释放压力的压力值。

在设定压力时,需要根据系统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合理选择,并确保设定压力的精度满足系统的安全要求。

3. 流量系数和流量计算安全阀的流量系数是指单位时间内通过阀门的最大流量与标准气体流量之比。

根据系统的流量要求,需要进行流量计算,并选择合适的安全阀流量系数,以确保安全阀能够在必要时及时释放系统中的过压。

4. 安全阀的安装和调整安全阀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在系统中能够及时有效地感知到压力的地方,且方便操作和维护。

安装过程中,还需注意防止阀门过早开启和过早关闭。

安全阀的调整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并确保阀门在设定压力下能够可靠开启和关闭。

5. 定期检测和维护为了确保安全阀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检测内容主要包括:阀门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流量系数和密封性能等方面。

对于有故障或老化现象的安全阀,及时更换或修理,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6. 标签和标识安全阀应在阀体上标明其型号、规格、设定压力和流量等信息,并配备醒目的标识牌,方便操作人员进行识别和操作。

总之,安全阀及其安全技术要求是保障设备和管道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只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计、安装、调整和维护,才能确保安全阀在系统异常压力下能够及时、可靠地发挥其保护作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阀门规定最新(3篇)

安全阀门规定最新(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安全阀作为防止设备或系统超压而造成事故的重要安全装置,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阀的管理工作,不断出台新的规定和标准,以规范安全阀的生产、安装、检验和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安全阀的最新规定。

一、安全阀的定义与分类安全阀是一种自动泄压装置,用于在设备或系统内部压力超过规定值时自动开启,将多余的压力释放出去,以防止设备或系统因超压而造成损坏或事故。

根据其工作原理和结构特点,安全阀可分为以下几类:1. 弹簧式安全阀:通过弹簧的弹力来控制阀门的开启和关闭。

2. 杠杆式安全阀:通过杠杆的力来控制阀门的开启和关闭。

3. 脉冲式安全阀:利用介质流动产生的脉冲力来控制阀门的开启和关闭。

4. 液压式安全阀:利用液压系统的工作原理来控制阀门的开启和关闭。

二、安全阀的最新规定1. 国家标准《安全阀通用技术条件》(GB/T 12241-2015)该标准规定了安全阀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

其中,对安全阀的制造、检验和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是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最高法律,其中对安全阀的生产、安装、检验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3.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该规程对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维修和改造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4.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规程》该规程对石油化工企业中使用的安全阀提出了特殊要求,如材质、结构、安装位置等。

三、安全阀的安装与使用1. 安装要求(1)安全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且应远离高温、腐蚀性介质等不利环境。

(2)安全阀的安装应确保其与被保护设备的连接正确、牢固。

(3)安全阀的安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并符合相关标准。

2. 使用要求(1)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2)安全阀的排放介质应符合环保要求。

安全阀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简介

安全阀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简介

安全阀的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简介由于安全阀是用在锅炉、压力容器、受压设备或管路上,作为超压保护装置,它的性能好坏,关系到巨额投资的电站设备的安全,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长期正常运行,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质储罐的绝对安全……所以世界各国都对安全阀的设计制造使用管理制定了许多相关标准和法规。

现在我们采用的安全阀法规、安全规程、技术标准介绍如下:第一小节法规条例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容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生产第十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

食品行业安全阀的法规与标准

食品行业安全阀的法规与标准

食品行业安全阀的法规与标准最近一个山东烟台的我司合伙人牵线介绍的一个化工厂项目中,甲方着重提到了关于安全阀的标准问题,其实安全阀作为保护压力容器和管道系统的重要安全装置,北高科阀门认为它能够防止系统内压力超过安全极限,从而避免潜在的爆炸和泄漏风险。

在食品行业中,安全阀的法规与标准是确保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和操作人员安全的关键因素。

1. 安全阀的基本要求根据国家标准GB/T 12241-2021《安全阀一般要求》,安全阀的设计、出厂试验、型式试验、排量性能的确定、尺寸的确定、标志和铅封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这些要求适用于流道直径不小于4mm、整定压力不小于0.1MPa的安全阀。

这一标准确保了安全阀的基本性能和可靠性,适用于食品行业中的各种压力容器和管道系统。

2. 食品安全法规对安全阀的要求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有着严格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这些要求意味着在食品行业中使用的安全阀必须具备足够的卫生级别,防止污染,并且能够承受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温度和压力要求。

3. 安全阀的材料选择在食品和饮料行业,安全阀的材料选择需要满足高卫生标准,以确保不与食品接触时产生化学反应或污染。

常用的材料包括不锈钢、奥氏体不锈钢等,这些材料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耐化学性,同时易于清洁和维护。

密封材料的选择也同样重要,常用的密封材料包括EPDM、维通、丁腈和不锈钢,以适应不同的介质和温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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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标准及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安全阀标准及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阀标准,安全阀检测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包括时间)一、国家质量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6条“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二、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9.1.13 锅炉安装和大修完毕及安全阀经检修后,都应校验安全阀的起座压力。

带电磁力辅助操作机构的电磁安全阀,除进行机械校验外,还应做电气回路的远方操作试验及自动回路压力继电器的操作试验。

纯机械弹簧式安全阀可采用液压装置进行校验调整,一般在75%~80%额定压力下进行。

经液压装置调整后的安全阀,应至少对最低起座值的安全阀进行实际起座复核。

9.1.14 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放汽试验。

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

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放汽试验。

9.1.15 锅炉运行中禁止将安全阀解列。

9.1.16 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

安全阀校验中,校验人员不得中途撤离现场。

三、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规定:3.2.1 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3.2.4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3.2.4.1 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2.4.2 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

”第四章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为了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 612—199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4.1 防止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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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简介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安全阀的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简介由于安全阀是用在锅炉、压力容器、受压设备或管路上,作为超压保护装置,它的性能好坏,关系到巨额投资的电站设备的安全,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长期正常运行,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质储罐的绝对安全……所以世界各国都对安全阀的设计制造使用管理制定了许多相关标准和法规。

现在我们采用的安全阀法规、安全规程、技术标准介绍如下:第一小节法规条例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容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生产第十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第七章附则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气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 MPa (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 .2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MPa· 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 ℃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MPa (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 mm的管道。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 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 .5t 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 ,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 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 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八十九条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九十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检验检测,收取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一条本条例自2003年6月l日起施行。

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蒸汽锅护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内容摘要)第七章主要附件和仪表(一)安全阀第131条每台锅炉至少应装设两个安全阀(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阀)。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可只装一个安全阀:1.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h的锅炉;2.额定蒸发量小于4t/h且装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锅炉。

可分式省煤器出口处、蒸汽过热器出口处、再热器入口处和出口处以及直流锅炉的启动分离器,都必须装设安全阀。

第132条锅炉的安全阀应采用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杠杆安全阀和控制式安全阀(脉冲式、气动式、液动式和电磁式等)。

选用的安全阀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的锅炉可采用静重式安全阀或水封式安全装置。

水封装置的水封管内径不应小于25mm,且不得装设阀门,同时应有防冻措施。

第133条锅筒(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筒(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筒(锅壳)内蒸汽压力不得超压力的倍。

强制循环锅炉按锅炉按锅炉出口处受压元件的计算压力计算。

第134条蒸汽安全阀的排放量应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计算:1.按GB12241《安全阀一般要求》中的公式进行计算。

2.E=+1)K,式中:E--安全阀的理论排放量,kg/h;P--安全阀入口处的蒸汽压力(表压),MPa;A--安全阀的流道面积,mm2,可用πd2/4计算,d--安全阀的流道直径,mm;K--安全阀入口处蒸汽比容修正系数,按下列计算:K=Kp ·Kg,式中:Kp——压力修正系数;Kg——过热修正系数;K、Kp、K g 按表7-1选用和计算。

注:Vg代替1000TgVb/亦可以用)/(10007.2Vb――过热蒸汽比容,m3/kgVg――饱和蒸汽比容,m3/kgTg――过热度℃3.按照安全阀制造单位提供的计算公式及数据计算第135条过热器和再热器出口处安全阀的排放量应保证过热器和再热器有足够的冷却。

直流锅炉启动分离器的安全阀排放量应大于锅炉启动时的产汽量。

省煤器安全阀的流道面积由锅炉设计单位确定。

第136条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的锅炉,安全阀的流道直径不应小于25mm;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的锅炉,安全阀的流道直径不应小于20mm。

第137条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并应装在锅筒(锅壳)、集箱的最高位置。

在安全阀和锅筒(锅壳)之间或安全阀和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的出汽管和阀门。

第138条几个安全阀如共同装置在一个与锅筒(锅壳)直接相连接的短管上,短管的流通截面积应不小于所有安全阀流道面积之和。

第139条采用螺纹连接的弹簧式安全阀,其规格应符合JB2202《弹簧式安全阀参数》的要求。

此时,安全阀应与带有螺纹的短管相连接,而短管与锅筒(锅壳)或集箱的筒体应采用焊接连接。

第140条安全阀应装设排汽管,排汽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

同时排汽管应予以固定。

如排汽管露天布置而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时,应加装防护罩。

防护罩的安装应不妨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与维修。

安全阀排汽管底部应装有接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

在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许装设阀门。

省煤器的安全阀应装排水管,并通至安全地点。

在排水管上不允许装设阀门。

第141条安全阀排汽管上如装有消音器,应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以防止安全阀排放时所产生的背压过高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及其排放量。

消音板或其他元件的结构应壁免因结垢而减少蒸汽的流通截面。

第142条安全阀上必须有下列装置: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弹簧式安全阀应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

静重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

控制式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动力源和电源:(1)脉冲式安全阀的冲量接入导管上的阀门应保持全开并加铅封。

(2)用压缩气体控制的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气源和电源。

(3)液压控制式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液压传送系统和电源。

(4)电磁控制式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电源。

第143条锅筒(锅壳)和过热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应按表7-2的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省煤器、再热器、直流锅炉启动分离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为装设地点工作压力的倍。

表7-2 安全阀整定压力注:①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

对有过热器的锅炉,按较低压力进行调整的安全闷,必须为过热器上的安全阀.以保证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先开启。

②表中的工作压力,对于脉冲式安全阀系指冲量接出地点的工作压力,对其他类型的安全阀系指安全阀装置地点的工作压力。

第144条安全阀启闭压差一般应为整定压力的4%~7%,最大不超过10%,当整定压力小于时,最大启闭压差为。

第145条对于新安装锅炉的安全阀及检修后的安全阀,都应校验其整定压力和回座压力。

控制式安全阀应分别进行控制回路可靠性检验和开启性能试验。

第146条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检验的项目为整定压力、回座压力和密封性等。

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如现场校验困难或对安全阀进行修理后,可在安全阀校验台上进行,此时只对安全阀进行整定压力调整和密封性试验。

安全阀校验后,其整定压力、回座压力、密封性等检验结果应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安全阀经校验后,应加锁或铅封。

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瓣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整定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严禁解列。

第147条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的排放试验。

第148条安全阀出厂时,应标有金属铭牌。

铭牌上应载明下列项目: 1.安全阀型号; 2.制造厂名; 3.产品编号; 4.出厂年月; 5.公称压力,MPa; 6.阀门流道直径,mm;7.开启高度,mm;8.排量系数;9.压力等级级别。

安全阀的排量系数,应由安全阀制造单位试验确定。

三.《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内容摘要)第八章主要附件和仪表第一节安全阀第98条额定热功率大于的锅炉,至少应装设两个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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