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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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第三方支付机构财税处理方式(收藏版)

史上最全第三方支付机构财税处理方式(收藏版)

史上最全第三方支付机构财税处理方式(收藏版)1.非金融支付机构的发展现状描述1.1国内非金融支付机构的交易规模央行2010年6月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对“非金融机构支付”进行了定义: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包括①网络支付,即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②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即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③银行卡收单,即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④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1.2非金融支付机构的收入来源非金融支付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个部分,第一是来自交易双方所缴纳的手续费,第二则是来自大量沉淀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

当然,对于沉淀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否应当归属于支付企业仍有着很大分歧。

在央行制定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客户备付金沉淀资金利息分割上,给予了支付机构九成、备付金存管银行一成的分配比例的指导意见,但《办法》在最后发布时删除了这一条,因各方分歧最终回避了这一最大问题。

但在另一方面《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在满足办理日常支付业务需要后,可以以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形式存放客户备付金,收取可观利息,从而为支付机构留存了一定的收益空间。

按照国际惯例,支付服务中产生的利息都是归支付机构所有的,比如美国PayPal的客户备付金产生的利息都是归PayPal所有的。

在进一步明确规定出台之前,单从现实情况来看,现阶段我们并未因通过第三方支付而获得任何利息,这部分沉淀资金利息(或是将部分沉淀资金转存至定期所带来的利息)应并入企业收入,并缴纳相应税款。

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

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

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了电子交易量的不断攀升,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广泛地应用。

但会计准则并未针对该业务领域制定会计处理方法,这成了会计准则的空白区。

本文以支付宝为例,进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业务账务处理的探讨。

之所以选择支付宝,是因为它是目前我国交易规模最大的、最具代表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且其交易流程是人们最熟悉的。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模式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独立于消费者和商家的营运商,也是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中介。

它与各大银行签约,建立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并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对接,为电子交易中的买卖双方提供资金支付的中转站。

在一个理想的支付系统里,资金的支付转移与相应的账务处理是同步的,即从付款方的贷方转入收款方的借方。

但是在第三方支付系统中,由于存在延时交付或延时清算,资金的支付和账务处理是不同步的。

买方先将货款支付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卖方发货并且由买方确认收货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再将货款汇转到卖方的账户。

在这个过程中,资金不能及时地由买方账户流转到卖方账户,因此出现了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沉淀。

下面以支付宝的交易流程为例,简要描述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模式。

首先,买方在淘宝网上购买商品,并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向支付宝公司的账户支付相应的的款项,交易由此产生。

其次,卖方收到订单后,一般在1~3天内向买方发货。

最后,买方收到商品并在淘宝网上点击“确认收货”后,支付宝会将款项支付给卖方,此时交易结束。

二、虚拟账户概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流转的载体是虚拟账户?它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给买卖双方的交易账户。

虚拟账户分为两类。

一类存在于企业集团内部,以集团的银行账户为依托,将企业内部的网络平台与银行提供的系统相对接,企业集团为子公司、内部部门或项目设立子虚拟账户,并可通过网上银行对这些子虚拟账户进行转账、查询等操作。

还有一类是第三方支付虚拟账户,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客户提供的网上交易账户。

第三方平台交易与银行的会计处理

第三方平台交易与银行的会计处理

第三方平台交易与银行的会计处理内容提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全面发展,网络间虚拟的商务交易也在逐渐取代面对面的交易模式,网购、网上账户间的金额转账逐渐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事情。

电子交易量的逐步增加,使得第三方交易平台被广泛地应用。

然而,实体银行的会计处理准则并未针对该现象制定出相应的高效率解决与应对办法,这是值得研究者关注的地方。

关键词:第三方;交易;会计处理第三方交易平台所进行的交易包括网上购物的支付、网上转账的业务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就关于第三方平台交易与银行的会计处理方面的问题,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概念界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运营模式、虚拟账户的概念界定、以及第三方交易平台与银行的会计处理的关系等几方面来进行论述,力图逐层理清楚题目所要讨论的内容。

由于支付宝在第三方交易过程中是广泛受到关注与并且也取得许多好评的一个交易平台,本文将大多数情况下以支付宝为例进行论述说明。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概念界定(一)传统支付平台发展过程中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诉求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传统的即时性直接付转的支付方式不同。

传统的支付方式中的钞票结算和票据结算适配当面现货交易,可实现同步交换;汇转结算中的电汇及网上直转也是一步支付,适配隔面现货交易,但若无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会导致异步交换容易引发非等价交换风险,现实中买方先付款后不能按时按质按量收获标的,卖方先交货后不能按时如数收到价款,被拖延、折扣或拒付等引发经济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

在现实的有形市场,异步交换权且可以附加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来进行,而在虚拟的无形市场,交易双方互不认识,不知根底,故此,支付问题曾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卖家不愿先发货,怕货发出后不能收回货款;买家不愿先支付,担心支付后拿不到商品或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博弈的结果是双方都不愿意先冒险,网上购物无法进行。

为迎合同步交换的市场需求,第三方支付应运而生。

第三方是买卖双方在缺乏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的情况下的资金支付“中间平台”,买方将货款付给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第三方提供安全交易服务,其运作实质是在收付款人之间设立中间过渡账户,使汇转款项实现可控性停顿,只有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才能决定资金去向。

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会计业务的处理

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会计业务的处理

财经纵横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会计业务的处理郑雯雪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摘要: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应用。

截止2018年12月,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约有250家,包括支付宝,腾讯财付通,云闪付等。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快速发展对企业会计业务的处理有着大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介绍,从而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对我国会计业务处理带来的影响,并对公司会计业务处理提出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会计处理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2-0219-02一、第三方支付介绍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区别于传统收付系统的支付平台,如支付宝,腾讯财付通,云闪付等。

与收付双方资金直接交易不同,买卖双方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间平台”,进行交易资金的收付。

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可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向第三方支付平台发送支付指令,将账户中的资金转移到卖方账户中。

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与各银行达成合作伙伴关系,使用者可直接将平台账户中的资金转入自身银行账户中。

据统计,截止201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综合支付交易规模达312.4万亿元,2022年预计达到548.6万亿元。

根据艾媒数据显示,2014至2019年,中国移动支付用户逐年增长,2019年移动支付用户预计达到7.07亿人。

其中,支付宝和腾讯财付通作为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的两大巨头分别拥有54%和40%的市场份额,共占据约94%的市场规模。

(见图1)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会计处理存在问题第三方支付作为新兴支付方式,区别于我国传统的即时性直接收付转换模式,能有效的提高资金流通性,降低交易成本,为各种交易活动提供便捷。

但这一支付方式对我国现有的会计业务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1.与传统会计处理相悖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应在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下,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和记录。

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相关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相关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相关会计处理问题探讨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各种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也在不断地涌现,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其中一种比较重要的交易方式之一。

相较于传统的银行卡和现金支付,第三方支付在安全性、便捷性和效率上都有很大的优势。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会计处理问题。

本文将从两个角度出发,对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

角度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会计处理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电子商务中的重要交易方式,其在会计处理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在此,我们结合一些典型的情况来分析。

情况一:微信支付的退款处理首先,我们来看微信支付中的退款问题。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退款是常见的一种情况。

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因为商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原因,想要对商品进行退款,他们需要通过微信支付平台来进行退款操作。

对于商家而言,他们同样需要在微信支付平台上进行退款的操作。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对于商家来说,如何将退款处理后的收入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呢?对于小型企业而言,有些商家会直接将退款款项当做其他应付款进行记账处理。

但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是存在问题的,因为这样做会导致贸易账户的双向资金流失,从而导致贸易账户结余的不准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商家应当将退款处理的账务作为负数计入收入账户。

具体来说,商家应当将微信支付平台退款的款项,计入收入账户,并在相应的期末调整时,在负数计入调整账户中。

情况二:支付宝对商户的结算另一个问题是支付宝对商户的结算。

在支付宝中,商户每日会获得一次结算,将已经支付的交易款项转入商户的银行卡账户中。

但是,支付宝结算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将导致商户的资金账户出现流动性的问题。

如果在距离月末比较近的时候,该问题就会对商家的资金管理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商家应当根据支付宝的真实情况,预测每日的结算资金,并在每日的交易中予以备案,以便更好地管理资金。

角度二: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会计处理问题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会计处理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B2B、B2C模式下账务处理汇总!

B2B、B2C模式下账务处理汇总!

B2B、B2C模式下账务处理汇总!互联网的发展带动了电商行业的发展,B2B、B2C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中,作为财务人员针对电商企业特别针对该如何开展账务处理呢?和我一起看回去吧!B2B(Business—to—Business)商家对商家。

B2B电子商务大宗交易模式的交易过程,B2C(Business—to—Customer)即商家对客户商家的电子商务模式。

B2B、b2c模式下收入账务处理(一)买家先预付货款情形(依靠第三方平台譬如支付宝,卖家不包邮)此时虽然买家已经预先付款,但货款由支付宝平台托管,与卖家无关,此时卖家不淘宝做任何会计处理。

发货时:借:发出商品——商品贷:库存商品——商品核心要点:退货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时即对方退换拥有对商品(货物或服务)控制,确认收入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运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二)买家先收退款再付款情形(卖家不包邮)卖家发货时借:发出商品——商品贷:库存商品——商品买家收验货时:借:应收账款——买家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运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买家付款时:借:其他货币资金——在线存款贷:应收账款——买家核心要点:买家验货合格后即表明客户拥有了对商品的控制权,此时确认收入。

(三)附有退货条件并能合理估计退货率的收入处理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21)第三十二条:对于附有销售退回规约分销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消费者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负债率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遭遇的成本(和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扣减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三方代收付协议分录

三方代收付协议分录

三方代收付协议分录1. 嘿,你知道三方代收付协议分录吗?这就像是一场财务上的接力赛。

比如说,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收丙公司的款项。

那在甲公司这儿,就会有一笔分录,像是“借:其他应收款 - 乙公司,贷:应收账款 - 丙公司”。

这就好像甲对乙说:“兄弟,我把这事儿交给你了,你可别搞砸啊!”这分录简单明了地把这种委托关系在账上体现出来了。

2. 三方代收付协议分录啊,可不是什么神秘莫测的东西。

想象一下,这是一个三人合作的游戏。

甲负责提供商品,丙要付款,可中间有个乙来代收。

乙收到钱的时候,它的分录可能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 甲公司”。

就像乙在心里说:“这钱不是我的,我只是暂时保管,得给甲大哥留着。

”这样一写分录,大家的钱在账上的来龙去脉就清楚得很。

3. 三方代收付协议分录哟,你要是不了解,可就亏大了。

打个比方,甲、乙、丙三家公司,就像三个小伙伴搭伙做买卖。

甲让乙代收丙的钱。

那丙付钱的时候,丙公司的分录是“借:应付账款 - 甲公司,贷:银行存款”。

这就如同丙对甲说:“钱我给出去了,你让乙收好喽。

”这分录就像是在记录他们之间的默契配合。

4. 哟呵,三方代收付协议分录!这就好比是财务世界里的一种特殊密码。

甲公司把收款权委托给乙,针对丙的款项。

那乙在支付给甲的时候,分录就是“借:其他应付款 - 甲公司,贷:银行存款”。

这时候乙感觉就像是完成了一个使命,自言自语道:“终于把这钱给到该给的人啦。

”这个分录准确地传达了资金的流向。

5. 你有没有想过三方代收付协议分录啊?这就像三个人分蛋糕的事儿。

甲是蛋糕制作者,丙是吃蛋糕的人,乙是负责收钱再分给甲的人。

当乙代收时,它的分录“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 - 甲公司”。

就好像乙在喊:“甲哥,钱在我这儿呢,放心!”这样的分录把复杂的关系简单化了。

6. 哇塞,三方代收付协议分录可有趣了呢!假设甲、乙、丙三家公司在一个大项目里。

甲让乙代收丙的钱。

甲公司这边先做分录“借:应收账款 - 丙公司,贷:主营业务收入”。

第三方支付的商业模式及税务处理

第三方支付的商业模式及税务处理

第三方支付的商业模式及税务处理在当今数字化的商业世界中,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和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网上购物的便捷支付到线下门店的扫码结账,第三方支付无处不在。

那么,第三方支付究竟是怎样一种商业模式,其背后的税务处理又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呢?第三方支付的商业模式多种多样,但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首先是网关模式。

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连接消费者、商家和银行的桥梁,仅仅提供支付通道,不参与资金的留存和结算。

消费者在购物时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平台将支付请求传递给银行,银行完成资金的划转。

其次是账户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消费者和商家需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账户,并将资金存入账户中。

支付时,资金直接在平台内的账户之间转移。

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掌握大量的资金流和交易数据。

再者是综合模式。

它结合了网关模式和账户模式的特点,既提供支付通道,又支持账户内的资金结算和管理。

第三方支付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并受到广泛欢迎,主要得益于其带来的诸多优势。

对于消费者来说,它提供了便捷、安全、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减少了现金携带和找零的麻烦,降低了支付风险。

对于商家而言,第三方支付能够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拓展客户群体,并且通过数据分析更好地了解消费者行为和市场需求。

然而,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蓬勃发展,相关的税务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增值税方面,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供的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信息技术服务”,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 3%的征收率。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收入主要包括交易手续费收入、资金沉淀利息收入等。

这些收入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商家,税务处理也有其特点。

如果商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销售收入,应按照税法规定如实申报纳税。

特别是对于个人卖家,如果其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也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并缴纳相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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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
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了电子交易量的不断攀升,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广泛地应用。

但会计准则并未针对该业务领域制定会计处理方法,这成了会计准则的空白区。

本文以支付宝为例,进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业务账务处理的探讨。

之所以选择支付宝,是因为它是目前我国交易规模最大的、最具代表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且其交易流程是人们最熟悉的。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独立于消费者和商家的营运商,也是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中介。

它与各大银行签约,建立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并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对接,为电子交易中的买卖双方提供资金支付的中转站。

在一个理想的支付系统里,资金的支付转移与相应的账务处理是同步的,即从付款方的贷方转入收款方的借方。

但是在第三方支付系统中,由于存在延时交付或延时清算,资金的支付和账务处理是不同步的。

买方先将货款支付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卖方发货并且由买方确认收货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再将货款汇转到卖方的账户。

在这个过程中,资金不能
及时地由买方账户流转到卖方账户,因此出现了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沉淀。

下面以支付宝的交易流程为例,简要描述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模式。

首先,买方在淘宝网上购买商品,并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向支付宝公司的账户支付相应的的款项,交易由此产生。

其次,卖方收到订单后,一般在1 ~ 3天内向买方发货。

最后,买方收到商品并在淘宝网上点击“确认收货”后,支付宝会将款项支付给卖方,此时交易结束。

二、虚拟账户概述
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流转的载体是虚拟账户‚它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给买卖双方的交易账户。

虚拟账户分为两类。

一类存在于企业集团内部,以集团的银行账户为依托,将企业内部的网络平台与银行提供的系统相对接,企业集团为子公司、内部部门或项目设立子虚拟账户,并可通过网上银行对这些子虚拟账户进行转账、查询等操作。

还有一类是第三方支付虚拟账户,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客户提供的网上交易账户。

用户按照指定程序在网上注册后,即可拥有个人专属的虚拟账户,可以通过此账户进行充值、提现、转账、查询等,但这些操作都要以客户的银行账户为依托。

以支付宝为例,淘宝用户在淘宝网上按正确程序注册后,将会拥有一个与淘宝账号一一对应的支付宝账号。

在买方购买商品后,如果买方用支付宝里的余额付款,款项就会从买方的支付宝转到支付宝公司的账户;如果买方直接通过网上银行付款,账款就从买方的银行账户转到支付宝公司的账户。

买方验收货物并确认收货后,支付宝公司再将款项转到卖方的支付宝账户,此时交易完成。

从整个资金的流转过程来看,支付宝账户兼具银行账户和会计账户的功能,如下图所示: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会计处理思路
本文假设交易双方都是企业,按照交易的业务流程与资金的流转,分别探讨买卖双方的账务处理。

1. 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可以设置专门的科目进行虚拟账户核算,也可以在相关一级科目下设置关于虚拟账户资金核算的二级科目。

在网络交易比较多的情况下,应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一般来说,企业可通过“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等科目,核算企业在虚拟账户进行的资金充值、付款、收款、转账等一系列资金转移业务。

2. 会计处理。

企业在进行付款或转账之前,可以使用虚拟账户的充值功能。

由于充值后资金就从企业的银行账户转移到虚拟账户‚所以这时应借记“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三方支付公司提
供了资金“代管”服务。

买方在网上选购商品并付款后,为了保证买方能如实得到商品,货款暂不支付给卖方,而是由买方账户转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账户。

对于买方来说,如果是直接用虚拟账户里的余额支付,则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如买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则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于卖方来说,买方付款后,第三方支付平台会通知卖方发货,但是由于网购“感受不到实物”的特殊性,卖方一般会向买方提供“七天退货退款”服务。

也就是相当于销售合同规定了退货条款,并且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因此卖方企业暂时不能确认收入,应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后,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卖方”科目。

买方企业验收商品并在网上确认收货后,第三方支付平台会将货款从银行账户转到卖方的虚拟账户。

买方应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对于卖方企业来说‚买方确认收货后,商品的风险和报酬都转到了买方,卖方没有对商品实施控制‚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企业‚并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卖方应借记“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一般情况下,在卖家每完成一笔交易时,网购商家(比如淘宝网)要按照交易额的一定百分比向卖家收取佣金,佣金一般是直接从交易额中扣除的。

对于卖家来说,这笔支出是因为销售而产生的费用,应该借记“销售费用——佣金”科目,贷记“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

为了鼓励消费,卖方还会向买方提供赠与积分等优惠活动。

以淘宝网为例,在买方购买商品并付款后,卖方会按照交易额的一定比例赠与买方积分、淘金币等。

淘金币在集市卖家搞活动时可以作为代金券使用。

天猫积分可以在天猫俱乐部参与积分秒杀、积分兑换等多项活动,并且在购物时可以抵现。

对于卖家来说,赠与积分或淘金币就意味着以后的交易收入会减少,相当于销售折扣。

但是买家是否会使用积分或淘金币并不确定,因此卖家可以暂时不做核算,而是单独做账外记录,当这部分抵现业务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次的“主营业务收入”。

对于买方来说,可在使用积分或淘金币的时候,按积分的抵现金额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借记“应付账款——卖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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