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账户监督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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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

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

账户监管协议书5篇篇1甲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透明、合规使用,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账户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账户监管事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账户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合作双方的诚信合作。

二、账户监管范围1. 监管账户: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 监管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监管账户内的存款、收益、回款等所有资金。

三、监管内容1. 乙方承诺将其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资金汇入监管账户,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 甲方负责对监管账户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3. 甲方有权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明细查询、对账、核算等操作。

4. 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监管资金,不得擅自挪用、转移或用于非法活动。

5.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账户监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

四、监管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到期后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1)对监管账户实施监控和管理;(2)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查询、对账、核算等操作;(3)如发现乙方存在违规行为,有权采取措施暂停支付或冻结账户。

2. 甲方义务:(1)确保监管账户资金的安全;(2)及时向乙方提供账户监管报告;(3)保守乙方商业秘密。

3. 乙方权利:(1)查询监管账户交易明细;(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监管资金;(3)在协议到期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申请返还剩余资金。

4. 乙方义务:(1)确保其汇入监管账户的资金来源合法;(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监管资金,不得擅自挪用、转移;(3)配合甲方进行账户监管,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私募基金募集账户监督协议模版-证券公司

私募基金募集账户监督协议模版-证券公司

合同编号:号XXXX管理有限公司与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XXXX基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督协议基金管理人:XXXX管理有限公司监督机构: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期:年月甲方:XXXX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法定代表人:x联系人:联系电话:x鉴于:1.XXXX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系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并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自主发行私募投资基金并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自身名义开立的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督。

2.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xx证券”或“监督机构”)系一家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在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可作为监督机构。

乙方提供以自身名义开立的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归集、划转甲方自行募集的XXXX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并对该账户进行监督。

3.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4.除非另有约定,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合同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共同盖章认可的文件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合同订立的目的、依据和原则(一)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XXXX基金募集业务中关于募集账户资金监督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募集账户资金划转安全,保护投资者及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简版私募协议书范本(3篇)

简版私募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有意投资于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以获取潜在的投资回报。

2. 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及运营。

3. 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4.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基金基本情况1.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基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基金规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4 基金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 基金存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投资金额及出资方式2.1 甲方承诺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方式为现金支付。

2.2 甲方应在基金成立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完成全部出资。

第三条基金管理3.1 乙方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资产管理、投资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3.2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和投资运作的合规性。

3.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基金投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投资策略、业绩报告、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四条基金托管4.1 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4.2 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资产进行独立、公正的监督。

4.3 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基金资产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资产净值、投资组合等。

第五条收益分配5.1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2 收益分配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3 收益分配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风险控制6.1 乙方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对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私募基金账户监督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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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价格与支付条款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基金账户的管理费,费用标准为:_____%/年,支付方式为:______。
2.甲方支付管理费的时间为:______,支付金额为:______。
3.丙方作为监督人,不收取甲方费用,由乙方支付其报酬。报酬标准为:______/年,支付方式为:______。
4.若甲方逾期支付管理费,应按照逾期天数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金额×逾期天数×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督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标的物或服务:
本协议所涉及的标的物为私募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为“基金账户”。丙方作为监督人,负责对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基金账户进行监督,确保账户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2.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开始执行。
3.终止条件:
a.本协议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同意续签。
b.在发生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情形时,一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解除本协议。
c.若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协商终止本协议。
4.终止程序:
a.本协议终止时,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
3.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约定,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生效与终止条款

私募基金账户监督协议

私募基金账户监督协议

私募基金账户监督协议已出版要点甲方(私募基金管理人)与乙方(账户监督机构、银行等)约定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账户监管事宜。

乙方不收取服务费用。

私募基金账户监督协议甲方(管理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乙方(账户监督机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乙方作为账户监督机构,对甲方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产品所对应的由乙方开立的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乙方作为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机构和账户监督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本协议所称“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开立的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的银行账户;本协议所称“原募集账户”,是指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人的入资账户;本协议所称的“资金存管账户”,是指本基金用于证券投资的银行存管账户。

一、账户监督适用条件/ 账户监督范围及账户监督内容本协议所约定的账户监督服务不溯及既往,即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基金履行账户监督职责。

对于甲方管理的基金,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对其募集专户进行监督:1. 甲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 基金原募集账户的资金已经转入由乙方开立和日常管理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满足上述条件的基金,自款项从投资者资金账户进入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后或自款项从银行资金存管账户进入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后,乙方开始履行监督职责。

乙方监督投资者认、申购款项进入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向资金存管账户的划出,以及赎回、清盘等资金由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向投资者资金账户的划出;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对募集资金收益的划出进行监督;由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向投资者资金账户划付的赎回、清盘等资金,乙方监督资金按原路径返还。

私募基金账户监管协议

私募基金账户监管协议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标的物或服务:
本协议项下的标的物为乙方持有的私募基金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乙方私募基金账户的合规性进行监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变更:
a.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b.变更协议后,双方应重新签署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3.解除:
a.双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解除合同。
b.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原因。
c.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约定处理未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的结算、资料的返还等。
2.定期审查乙方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
3.确保乙方账户的资金安全;
4.对乙方账户的投资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及预警。
三、价格与支付条款
1.监管服务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私募基金账户监管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监管服务费。
监管服务费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乙方应按约定的支付周期,将监管服务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四、履行因素
1.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年,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期间,甲方应持续履行监管职责,乙方应按约定支付监管服务费。
2.履行地点:
甲方提供监管服务的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募集账户资金监管协议模版

私募基金募集账户资金监管协议模版

()xx银监管字()第号xx银行资金监管协议甲方: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指定联系人:姓名电话乙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法定代表人:x地址:x电话:x甲、乙双方为保障业务合作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现委托乙方对本协议项下账户资金按约定方式进行监管与支付。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账户开立(一)甲方选择以下第1 种方式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甲、乙双方同意该账户作为监管资金存放账户,即本协议所称“监管账户”:1.活期存款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户名: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账号:,币种:人民币,开户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定期存款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户名:------------------------------------ ,账号:--------------------------------------- ,币种:------------------------------------------ ,存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自动转存。

开户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监管账户为定期存款账户的,监管资金必须一次性全部动用。

二、资金与账户管理(一)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对监管账户资金进行监管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对监管账户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审核,并依据本协议约定对账户资金使用进行控制。

(二)本协议项下监管资金为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获得的结算资金、投资获得的收益以及收回的本金等归属于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财产的资金。

(三)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为便于乙方履行管理职责,甲方同意乙方对监管账户作余额冻结处理。

甲方同意无论以何原因存入监管账户的资金均接受本协议约束(乙方入账操作错误造成误存除外),动用需按协议履行相关手续。

理财账户监管合同协议书(通用3篇)

理财账户监管合同协议书(通用3篇)

理财账户监管合同协议书(通用3篇)理财账户监管合同篇1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甲方_________与客户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编号:_________),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客户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的第三方--证券的监管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将客户的资金(或股票)在乙方开户,须向乙方提供的文本协议1.甲方与客户签定的委托理财协议书;2.客户向甲方出据同意在乙方处资金账户的监管书;3.客户同意资金划转结算书。

三、将甲方确定的客户帐号资金、证券在电脑上建立专户档案、进行专人监管。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对客户的交易资料及帐号负有保密义务;(2)甲方有直接对客户在乙方帐上的资金、证券的理财操作权利;(3)在确认达到理财目标后,甲方有委托会计结算人员从客户帐上划转资金的权利;(4)甲方将指定专员为甲方唯一授权人。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密的义务;(2)在监管期内,乙方不得受理所监管账户内证券进行再融资、押贷款等操作。

客户资金账户发生异常情况,乙方有告知甲方的义务;(3)在资金监管期内,未经甲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为客户办理资金支取、转帐、消帐及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撤消指定交易业务和_________账户的转托管业务。

若擅自授权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受害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4)乙方有责任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资金及证券变化的状况以确保甲方对客户资料的操作权;(5)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咨询账户号、对帐和交易密码的义务。

五、登记结算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文本协议,确认达到理财标准后,允许甲方书面委托的会计结算人员将客户的资金按已定的比例、金额划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理财账户监管合同协议书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_____________与客户____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客户____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的第三方证券的监管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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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管理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乙方(账户监督机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乙方作为账户监督机构,对甲方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产品所对应的由乙方开立的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乙方作为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机构和账户监督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本协议所称“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开立的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的银行账户;本协议所称“原募集账户”,是指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人的入资账户;本协议所称的“资金存管账户”,是指本基金用于证券投资的银行存管账户。

一、账户监督适用条件/账户监督范围及账户监督内容本协议所约定的账户监督服务不溯及既往,即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基金履行账户监督职责。

对于甲方管理的基金,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对其募集专户进行监督:(1)甲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基金原募集账户的资金已经转入由乙方开立和日常管理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满足上述条件的基金,自款项从投资者资金账户进入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后或自款项从银行资金存管账户进入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后,乙方开始履行监督职责。

乙方监督投资者认、申购款项进入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向资金存管账户的划出,以及赎回、清盘等资金由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向投资者资金账户的划出;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对募集资金收益的划出进行监督;由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向投资者资金账户划付的赎回、清盘等资金,乙方监督资金按原路径返还。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协议过户、非交易过户且相应的资金未经过募集专户进行结算的 , 受让方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分红、清盘时 , 乙方以甲方提供的投资者资金账户信息为准 , 从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向投资者进行支付。

二、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确保其管理的相关基金产品满足账户监督适用条件,除基金合同或者代理销售协议约定且所使用的在乙方监督范围内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原募集账户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同类性质及用途的账户。

2、甲方应当提前及时向乙方提供其管理的相关基金产品(满足账户监督适用条件,需要由乙方对其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全部或部分进行监督)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如有)、基金行政服务协议、所需要监督的具体账户信息、基金代销机构所使用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有)以及投资人用于接收赎回或清盘款等款项的账户信息等乙方履行监督职责的必要数据、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数据、文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若前述数据、文件、信息有任何变更,甲方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3、如认购、申购基金的基金委托人需变更投资者资金账户的,甲方应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若未履行该等义务,由此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乙方未能履行监督责任导致的任何损失)与乙方无关。

4、甲方若拟修改基金合同、基金行政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中与乙方履行监督职责相关条款,需事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订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否则甲方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乙方不具有约束力,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对相关基金监督的职责。

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则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5、甲方不得终止、限制或改变乙方对为履行账户监督职责所需要的必要操作权限,不得从事其他可能改变、影响、限制乙方履行账户监督职责的行为,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影响乙方履行账户监督职责的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背基金合同约定的资金划款路径进行资金划付。

7、乙方对划款金额、路径提出异议的,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向乙方进行书面解释或说明。

8、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管理的满足账户监督适用条件的基金实际使用不在乙方监督范围内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甲方须保证已委托其他监督机构履行对该账户的监督职责,该监督机构与乙方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9、甲方与资金存管账户签订的协议需提供一份原件给乙方,并在乙方备案。

三、乙方权利义务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需要向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规定备案监督机构信息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但所提供的材料不应超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规定的范围。

2、乙方根据甲方、甲方委托的销售机构提供的数据,履行账户监督职责。

如因甲方、甲方委托的销售机构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监督责任的,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与乙方无关。

3、若乙方根据甲方、甲方委托的销售机构提供的数据发现资金的转移与数据记载不符的,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委托的销售机构,并要求甲方、甲方委托的销售机构在限定时间内更改或提供书面说明。

若乙方发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机构违反基金合同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有权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监管机构进行报告。

4、乙方应当配置具有资金管理经验和证券、基金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建立符合行业规范的技术系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账户监督机构的职责。

5、乙方的账户监督职责仅限于本协议明确约定的内容,与私募基金募集和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使用相关的反洗钱责任、销售适用性、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确认职责等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相关职责。

6、通过甲方直销渠道或通过使用乙方开立的账户作为代销募集专户的代销渠道未成功认、申购的募集资金的退回、因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协议过户、非交易过户等涉及所监督账户募集结算资金划转的,甲方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业务凭证及书面说明,乙方对募集结算资金划转路径、金额、时间等进行核对。

乙方发现前款信息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的,应当要求甲方予以书面解释或更正。

7、对甲方管理的满足账户监督适用条件的基金使用的在乙方监督范围内的直销募集专户、代销募集专户因法律法规或有关司法机关、监管机构要求等乙方不可控因素而进行的划款,乙方不承担任何监督责任。

8、甲方修改基金合同、基金行政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使基金不再符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任何一种适用条件的,自上述修改发生之日起,乙方对该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监督职责自动解除,由此产生的损失与乙方无关;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修改基金合同、基金行政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使基金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适用条件的适用情况有调整的,自上述修改发生之日起,乙方对该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监督职责范围和监督内容按照最新适用的监督条件进行调整;产品存续期间,由甲方开立并管理的“原募集账户”变更为由乙方开立并管理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变更日及之前发起认申购申请的确认份额及变更日注册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存量份额的赎回、分红、清盘资金由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向投资者账户支付时 , 乙方以甲方提供的投资者资金账户信息为准进行支付,同时乙方以甲方提供的投资者资金账户信息为准履行资金划付路径的监督职责;甲方管理的符合监督适用条件的基金终止且清算完结的,乙方对该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监督职责自动解除。

9、乙方应按照基金合同、基金行政服务协议及甲方书面指令履行资金划转、数据传输及各类通知义务,若乙方未及时进行资金划转、数据传输及通知,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若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资金划转路径进行资金操作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该项要求。

11、产品存续期间“原募集账户”由甲方开立并管理的账户变更为由乙方开立并管理的账户的,变更日及之前发起认申购申请的确认份额及变更日注册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存量份额的赎回、分红、清盘资金由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向投资者账户支付时 , 投资者资金账户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为准,对于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投资者账户信息与投资者认申购时实际打款账户信息不一致导致的相关损失或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本协议的终止(—)出现下述任一情况,乙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变更基金合同中与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监督职责相关的条款的;2、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在乙方指定的时限内拒绝纠正的;3、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的相关规定发生修订或变更加重乙方义务、限制乙方权利的或其他导致乙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监督人职责的;4、乙方发生无法继续履行监督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二)出现下述任一情况,甲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1、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者指令,私自操作或者划转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基金资产的;2、乙方将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中资产与其他资产管理类产品的资产或乙方自有资产混同的;3、乙方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要求进行正确的划款操作的,导致甲方或者相关基金产品损失的。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1)经各方协商一致;(2)甲方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资格;(3)乙方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私募基金账户监督机构的资格。

五、服务费用乙方为甲方管理的满足账户监督适用条件的基金提供账户监督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用。

六、不可抗力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罢工、战争、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等不可抗力情形,或因出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电力故障、网络黑客攻击等异常事故,导致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其他方且承担关于不可抗力的举证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

八、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

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深圳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仲裁庭另有裁判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3、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甲方(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乙方(账户监督机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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