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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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XX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应在医院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三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在上级行政机关指导、医院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第四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任务1.学习、贯彻药政法规,监督检查全院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制(修)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处方集》。

3.审核本院拟引入的新药。

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4.组织评价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督促临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5.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它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6.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

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定期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点评,并把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生的一项内容。

第五条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

第六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第七条合理用药领导小组,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监督指导,制定我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我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XXXX县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加强医院的药事管理,强化药品质量责任,制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掌握国家的药物政策,准确、高效执行国家的《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行使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完善职能,按照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加强环节管理,强化药品质量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院长、主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相关科室主任组成,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具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和医疗行政管理人员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药剂科,由药剂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与本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组成:主任委员: XXX(院长)副主任委员: XXX(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 XXX(药剂科主任)委员: XXX XXX XXX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药事管理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工作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负责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四)制定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储存养护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按规定对药物进行储存养护。

(五)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章程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和药品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二)科学管理,合理用药;(三)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全院药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主任委员: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二)副主任委员: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三)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第六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二)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三)制定与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实施;(四)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五)监督检查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物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六)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供应第七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

第八条医院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库保管员提出,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

第九条医院药品采购员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第十条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既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等重要问题做出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第三条组织机构: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行政管理人员组成。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院长担任。

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院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2名,分别由医务部和药学部主任担任。

委员若干名,秘书(兼职)1名。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临床合理用药督导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特殊药品管理工作小组”和“临床药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六个工作组。

每个工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若干名。

各组长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

第四条工作制度:1、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方面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纪委、经管、医保部门的负责人及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原则上每季度须召开会议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

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并经主任委员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须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须经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委员投票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5、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学部可以在其权限内,履行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

药学部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药政法规与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为规范药事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就是医院药事管理与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就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应在主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药剂科,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第二章职责与任务第三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在上级行政机关指导下,在医院主管总监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与科学化的要求。

第四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任务(一)监督、检查全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与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规定的情况。

(二)负责制(修)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与《医院处方集》。

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并把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师的一项内容,促进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三)组织评价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四)指导、支持新药临床研究工作,监督、检查临床试用药品与临床实验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与其它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六)审定医院用药计划,制定新药筛查引进制度,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负责新药的评审工作。

(七)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放射性药品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八)开展医院药学学术活动。

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政管理等培训、讲座,主办内部或公开出版的药学学术刊物。

(九)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事项的建议。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及章程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及章程

ⅩⅩ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及章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制度第一部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3)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3)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6)附表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工作意见/建议征集表附表2: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第×届×次会议议案附表3: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第×届×次会议议案简报附表4: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第×届×次会议决议三、药品筛查引进及淘汰制度 (12)附表1:新药引进申请表附表2:新药信息表附表3:拟引进新药评估表附表4:新药临床使用评价表附表5:临时用药申请表附表6:待批准新药汇总表附表7:新药审批意见汇总表附表8:拟淘汰药品汇总表第二部分医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24)一、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与职责 (24)二、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24)附表1: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检查评分表三、退药管理制度 (26)四、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27)附表1: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第三部分医院安全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29)一、安全用药监督指导小组工作制度与职责 (29)二、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29)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工作制度与职责 (32)附表1: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四、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34)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工作制度与职责 (35)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36)附件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附表2:科室备用麻醉精神药品申请表附表3:科室备用麻醉精神药品退库申请表附表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销毁记录表附表5:意外损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书附表6: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退库记录表七、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46)附件1:高危药品目录八、重点药品观察制度 (47)附件1:重点药品观察程序附件2:重点药品的目录九、输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49)十、用药后观察制度 (51)十一、输注药品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52)十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53)第四部分医院合理用药与处方点评监督管理制度 (54)一、合理用药监督指导与处方点评小组工作制度与职责 (54)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 (55)附表1:感染性疾病经验治疗选用药物参考表附表2:针对不同病原体的抗菌药物选择参考表附表3:非手术感染的预防用药附表4:I 类切口延长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附表5: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附表6:肝功能减退感染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附表7:肾功能减退感染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附表8:抗微生物药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类附表9:新生儿应用抗菌药物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附表10:医院常用抗菌药物分级表三、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97)附件1:ⅩⅩ医院中药注射剂外配知情同意书四、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99)附件1:处方标准五、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106)附表1:处方点评工作表附表2:ⅩⅩ医院住院病历用药情况检查评分表附表3:ⅩⅩ医院住院病历抗菌药物使用检查评分表(手术)附表4:ⅩⅩ医院住院病历抗菌药物使用检查评分表(非手术)六、不合理用药登记及通报公示制度 (115)七、药品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通报制度 (116)八、外配处方管理制度 (118)第一部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各科室:为了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提高药物治疗安全性和有效性, 不断提高我院药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更好的做到为患者服务、为临床服务, 经研究决定, 成立洪湖市中医医院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并制定相关章程和制度, 望遵照执行。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为规范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 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事项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委员会的目标是安全合理的使用药物。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三条、组织机构1.委员会委员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 由主管院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1人,由药剂科长担任。

委员若干人, 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10年以上药品临床使用经验的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专家担任, 秘书1人。

每次参加委员会人员采取部分固定和部分从委员专家库中抽签组成。

3.委员会分别下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小组”、“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四个工作组。

工作组各设组长1名, 组员若干名。

组长一般由委员会委员兼任。

第四条、工作制度1.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研究医院药物与治疗学管理的有关问题。

2.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总结和检查、安排下阶段工作, 审核新药和新制剂的报批材料。

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 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一半以上有投票权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5.药剂科是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药事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二、委员会的设立1. 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设的专门机构,负责药事管理工作。

2. 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层组织成立,设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职务。

3. 委员会主任由医院管理层任命,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三、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完善药事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2. 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配送、储存、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

3. 审核医疗机构的药品目录,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4. 监督和指导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

5. 组织开展药品质量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事件。

6. 定期组织药学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学水平和药品管理能力。

7. 推动药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8. 协调解决药品供应短缺等紧急情况,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四、委员会的组成1. 委员会由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临床药师、药品采购人员、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等组成。

2. 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期限为两年,可连续任职一次。

3.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履行委员会的职责。

五、委员会的工作机制1. 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

2.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提前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和提案。

3. 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会议,安排议程,记录会议记要,并将会议决议上报医院管理层。

4. 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六、委员会的监督与评估1. 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医院管理层的监督和评估,定期向医院管理层报告工作发展和成效。

2. 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医院管理层的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医院的发展和改进提供支持。

七、附则1. 本章程经医院管理层批准后生效,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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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章程
总则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为监督、保证、协调全院计划用药和合理用药的科学管理机构,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令、条例、规章和制度,协助控制医院内感染,确保患者用药科学、规范、合理、安全、有效,提高医院的科学技术的水平和整体用药水平。

细则
第一章职责
1、在医院主管院领导下,贯彻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
院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2、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
况,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医院用药处方集。

3、审定本院的用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药品采购渠道,监督购
入的药品质量。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负责对新
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负责审定临床用药申请单。

5、配合感染科控制医院内感染的发生和发展,定期分析和评价
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6、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疗效,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
出淘汰品种意见。

7、组织开展临床药学及临床药师工作,进行药物疗效监测。

8、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临床用药进展、新药动态、
药物评价、药事法规等讲座,提高医师、护师和药师的业务水平,促进交流。

9、及时解决突发事件的急诊用药及医疗用药过程中的重大药疗
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对因药品产生的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评价、鉴定。

1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尤其是
毒性、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

12、监督药剂科的工作。

包括:库存药品、病区药品的消耗情况,
药剂科的药品质量情况,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等。

第二章组织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由主管院长、药剂科、医务科、
感染科及有关科室主任、专家、科长组成。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五
人、委员多人,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剂科)。

日常工作药剂
科具体负责。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分为外科系组和内科系组,下设
抗菌药物专业委员会、心脑血管及神经系统药物专业委员
会,及其它药物专业委员会。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议,研究
并解决院内用药的重大问题,提出并制定下半年工作思路和
计划。

5、外科系组和内科系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商讨临床
用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临床新药的采购,由药剂科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工作制度
1、药事管理委员应直接协调指导全院合理用药,协助控制院内
感染,积极开展新药的临床评价和临床药学工作,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证患者用药的科学、规范、安全、有效,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和合理用药水平。

2、认真履行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严格行使各自职责,确保各
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3、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以外药品的购入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
论,具体办法:首先由临床科室提出用药申请单(科主任签字),然后,由药剂科结合本院目前现有品种结构、库存数量等情况上报主管院长,经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签字后交药剂科实施采购。

监督药品招标采购执行情况。

4、新药的讨论必须坚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合理、使
用安全、中西药并重的原则,要严格审查,谨慎决定,坚决杜绝违规操作。

5、按期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评价医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
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每季认真召开一次委员会议,并做好记录。

8、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办
公室(药剂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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