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201X)路刑初字第542号-优秀word范文 (2页)
【2018-2019】强制执行通知书-word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强制执行通知书篇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留存。
篇二:201X1211161449_(45)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全称)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标题加蒙文)XX执通字[ ]第____号(被强制执行人):被强制执行人(姓名/名称)不服(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名称) 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本机关依法受理后,于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XX复决字[ ]第____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依法送达。
被强制执行人逾期未起诉也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只写明未履行复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_____年___月___日(行政复议机关公章/行政复议专用章)53篇三:执行通知书格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酒肃执字第号被执行人:(1)向×××支付××款元。
(2)向×××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元。
(3)负担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申请执行费元。
开户银行:户名:户号:年月日(院印)特此通知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最新推荐】强制执行通知书-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强制执行通知书篇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留存。
篇二:201X1211161449_(45)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全称)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标题加蒙文)XX执通字[ ]第____号(被强制执行人):被强制执行人(姓名/名称)不服(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名称) 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本机关依法受理后,于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XX复决字[ ]第____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依法送达。
被强制执行人逾期未起诉也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只写明未履行复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_____年___月___日(行政复议机关公章/行政复议专用章)53篇三:执行通知书格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酒肃执字第号被执行人:(1)向×××支付××款元。
(2)向×××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元。
(3)负担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申请执行费元。
开户银行:户名:户号:年月日(院印)特此通知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刑事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A区发生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凌晨时分潜入某便利店,持刀抢劫,抢走现金5000元。
案发后,张某逃离现场,但不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张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两年前刑满释放。
案件事实:1. 案发时间:2023年3月15日凌晨2点。
2. 案发现场:某市A区某便利店。
3.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8岁,A区人。
4. 作案工具:一把尖刀。
5. 作案手段:张某潜入便利店,用尖刀威胁店主,抢走现金5000元。
6. 案发后:张某逃离现场,但不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二)抢劫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三)多次抢劫或者抢劫多次的;(四)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五)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六)持枪抢劫的;(七)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案例分析:1. 犯罪构成:张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张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次,张某采用了暴力手段,即持刀威胁店主;最后,张某成功抢走了现金5000元。
2. 犯罪形态:张某的抢劫行为属于既遂形态。
由于张某成功抢走了现金,其抢劫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状态。
3. 从重处罚情节:张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属于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4. 刑罚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抢劫罪的刑罚,应当根据抢劫财物的数额、情节等因素进行确定。
2019年法院告知函范文-word范文模板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法院告知函范文篇一:法律告知函10.8法律告知函 XXX : 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XX经调查:你于年月日与湖北燕泰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
截止年月日你已拖欠共计元,并超还款期限天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和第2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条和第4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10条规定,你的行为涉嫌“合同贷款诈骗”。
为此,郑重函告:特请您于本函送达之日起三天内偿还所欠全部款项(具体金额以还款当天所提供的数据为准),否则,将依次采取如下措施:1、委派专人至您的住所或户籍地、工作单位等地点拜访催告,并向以上地点发送相关法律函件,并发协查函到你户籍地派出所。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您相应金额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
;同时,请求法院判令您清偿全部欠款及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款项。
3、如您的行为已涉嫌贷款诈骗,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您信贷诈骗行为的刑事责任。
4、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提供隐藏处所、财务、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你的人,将触犯“窝藏、包庇罪”。
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湖北燕泰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年月日——————————————————————————————————送达回执本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法律告知函,已完全了解逾期还款之法律责任。
现承诺于年月日办理完毕还款事宜。
否则,湖北燕泰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有权采取一切法律手段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法律文书刑事判决书案例(3篇)

第1篇(2023)XX刑初字第001号公诉机关: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男,1985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XX市XX区XX公司员工,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辩护人:赵某,XX市XX区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案件来源本案由XX市XX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涉嫌盗窃罪,于2023年2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二、审理过程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三、事实认定经审理查明:2023年1月15日,被告人李某利用工作之便,采取秘密手段,将公司保管在XX仓库的电脑主机一台(价值人民币5000元)盗走。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 被告人李某的供述与辩解;2. XX公司仓库监控录像;3. XX公司仓库保管员证言;4. 被告人李某的户籍证明;5. XX市XX区公安局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6.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
四、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赵某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 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2. 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良好,悔罪表现明显,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五、判决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李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良好,悔罪表现明显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被告人李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推荐】法律辩论赛题目-优秀word范文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法律辩论赛题目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辩论赛是家常便饭的事情,那么关于法律的辩论赛题目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辩论赛题目,欢迎阅读参考!法律辩论赛题目(一)一、当代中国是否应废除死刑?二、依法治国重要不是以德治国重要?三、律师应以当事人利益为重还是以国家法律为重?四、中国宪法有无约束力?五、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高还是低?六、民事纠纷应该寻求私力救济还是公力救济?七、刑讯副供所得的证据是否可作为定案依据?八、抽象行政行为应当不应当作为行政诉讼审查对象?九、恶法是不是法?十、公平与效率那个为重?法律辩论赛题目(二)1、中国应不应该开放色情特区2、应不应该禁止吃狗肉3、律师应以当事人利益为重还是以国家法律为重4、经济发展可以避免自然环境恶化/经济发展不能避免自然环境恶化5、依法治国重要不是以德治国重要6、当代中国是否应废除死刑7、公平与效率那个为重8、社会发展主要靠法制/社会发展主要靠德制9、市场经济有利于道德发展/市场经济不利于道德发展10、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 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法律辩论赛题目(三)辩题1、王某(女23岁)、刘某(女22岁)、赵某(女22岁),系某服装店店员。
一日中午一点左右,王某外出吃饭时将手提包放在商店后的休息室的沙发上,包内有3000元,回来后发现包内的3000元丢失,四下寻找,店主称中午顾客较少,只有一妇女去过后面的休息室。
王某与刘某追出寻找未果。
一个月后某日,张某来到这个商店,店王对王某说,张某像那天去休息室的那个中年妇女,王某同刘某上前询问张某,张某否认,三人发生口角,赵某前来帮忙,四人发生身体冲突,其间张某的头被打破,商店柜台上的一块坡璃破碎。
后来张某承认是其拿走王某的3000元钱,于是三人要求赔偿,张某将工资卡(内有7000余元)和密码告诉王某,张某要刘某去取3000元。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式样(3篇)

第1篇【案号】:(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刑诉〔××××〕××号【公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姓名:(姓名),性别:(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年月日),民族:(民族),出生地:(出生地),文化程度:(文化程度),职业:(职业),住址:(住址),现住址:(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辩护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
【案件来源】: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起诉书正文】:一、犯罪事实(一)基本案情(简述被告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
)(二)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记录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的供述和辩解。
)(三)证人证言(记录证人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记录被害人关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陈述。
)(五)物证(描述与犯罪有关的物证,如作案工具、赃物等。
)(六)书证(描述与犯罪有关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账本等。
)(七)鉴定意见(描述对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等进行鉴定的意见。
)(八)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记录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情况。
)(九)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描述与犯罪有关的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十)其他证据(描述其他与犯罪有关的证据。
)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一)犯罪事实1. 被告人(姓名)于××××年××月××日,在××地点,因(犯罪动机),实施了(犯罪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 被告人(姓名)在(犯罪过程)中,还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列举其他犯罪事实。
【推荐】滥用职权受贿案心得体会word版本 (1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滥用职权受贿案心得体会篇一:黄德林滥用职权、受贿案黄德林滥用职权、受贿案——滥用职权同时又受贿是否实行数罪并罚《刑事审判参考》201X年第5集(总第76集)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黄德林,男,1954年11月28日出生,原系洞头县民政局福利中心主任。
浙江省洞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黄德林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洞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黄德林及其辩护人提出:黄德林作为福利企业年检年审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主任,虽然参与年检年审工作,但在整个年审年检工作中没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与国家的税收损失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即使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由于滥用职权行为与受贿行为有牵连关系,应当择一重罪处罚,而不是数罪并罚。
浙江省洞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X年至201X年,被告人黄德林在担任洞头县民政局福利中心主任期问,每年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年审检查小组到浙江恒博电气制造有限公司(201X年前称洞头电器开关厂)检查,该企业的董事长郑西平明确告诉黄德林自己在正常员工人数上弄虚作假,瞒报企业员工人数,使残疾员工数占全部员工数的比例符合福利企业全额退税的标准,并伪造虚假的福利企业材料应付检查。
黄德林发现该问题后,不履行自身职责,不对企业正常员工人数进行检查,不将该问题在年审表中如实反映,仍以企业虚报的材料为准进行检查,致使浙江恒博电气制造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福利企业的年检年审,在1999年至201X年期间享受了本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7513284.9元。
1999年底至201X年,黄德林利用其担任洞头县民政局福利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郑西平福利企业的设立和骗取退税优惠提供帮助,先后6次收受郑西平的贿赂共计10万元。
黄德林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接受检察机关讯问后,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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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1X)路刑初字第542号-优秀word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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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路刑初字第542号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X)路刑初字第542号
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肖春生,又名肖三观、肖子龙,男,1980年1月1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大专文化,业务员,家住于(略)。
因涉嫌挪用资金于201X年
6月7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
现押台州
市路桥区看守所。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1X)6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
人肖春生犯挪用资金罪,于201X年10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
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被告人肖春生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X年1月至201X年4月间,被告人肖春生利用担
任台州市金天百货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之便,在台州市三区内销售卫生用品
收取货款后不上交公司,多次挪用货款用于购买彩票,共计人民币104253.48元。
期间,陆续交还21740元,至案发时止,尚挪用货款82513.48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肖春生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的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春生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
予以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肖春生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X年6月7日起至201X年12月6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任雷文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代书记员林娟
附:
本案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