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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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器械管理制度

外来器械管理制度

外来器械及植入物清洗消毒灭菌管理制度一、定义1、外来医疗器械: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包括租借物、租赁器械等,如特殊器械、动力工具、植入物等.2、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天或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二、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管理1、凡在我院手术中使用的植入物及租借手术器械,必须经过消毒供应中心统一进行清洗、包装及灭菌处理,使用后必须再次回收到供应室清洗才能带回。

2、厂方必须明确提供再处理方法.包括如何清洗、灭菌参数、延长灭菌时间、干燥参数、延长干燥时间、超重的处理等.3、对外来医疗器械双方应当面接收和清点签收.除非急诊外要求供货商术前每日的下午4点须将器械送到消毒供应中心去污区,双方清点签名.5所有外来器械都视为污染,需在我院供应室进行重新清洗消毒灭菌.供应室应有专职人员负责消毒.咨询厂商,建立清洗方法.按照手术器械分类清洗消毒,可采用全自动清洗机或超声清洗机清洗.可拆卸的器械必须拆卸,裸露植入物装于专用清洗篮筐,耐水器械采用机械清洗,不耐水电动工具采用手工清洗,器械盒应每次清洗.6、外来医疗器械检查和包装(1)按器械清单整理器械(2)检查清洗效果和器械功能(3)选择合适包装材料进行包装(4)外来器械及植入物消毒灭菌时,每锅均应放置第五类化学指示卡,灭菌结束时查看结果,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并将结果记录存档。

(5)大小和重量应符合《医院消毒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要求.7、外来医疗器械的灭菌(1)根据厂商提供的灭菌方式和灭菌循环参数进行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2)对于超重、超大的外来医疗器械,必须延长灭菌和干燥时间. (3)每天下午集中所有植入物及租借器械在同一灭菌器内进行灭菌. (4)对有植入物的灭菌过程进行快速生物学监测,合格后放行. (5)注意快速灭菌和等离子灭菌不能用于植入物灭菌.8、外来医疗器械的放行(1)确定灭菌合格,包裹无潮湿、无污染、无松散后方可放行. (2)每一循环均应做物理监测,每一包裹外部和内部均应做化学监测,每一锅次均应做生物监测并等生物监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放行,相关的手术器械也应按植入物处理.9、紧急情况下植入物及外来器械的放行(1)紧急情况,如突发性创伤性病人需要骨钉灭菌器械时,在生物PCD 中加入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包内化学指示无结果合格责可以先发给手术室,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但应在记录在案后的情况下,才能在生物监测结果出来前对植入物进行放行,且生物监测结果出来后也应记录在案.特别注意记录应保证完全的可追溯性.在生物监测结果出来前的植入物放行应视为特例,而不是操作常规.必须分析提前放行原因和填写改进措施,以便日后改进.若快速生物学监测出现阳性结果应立即通知手术医师,采取补救措施. 10、植入物放行记录表信息.记录表内容至少应包括放行植入物名称、病人姓名、术者姓名、是否为提前放行、提前放行原因、生物监测结果、放行者姓名、改进方法、灭菌参数、实现病人追溯信息等.。

外来手术器械、植入器械消毒灭菌使用管理制度

外来手术器械、植入器械消毒灭菌使用管理制度

外来手术器械、植入器械消毒灭菌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管理医院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的使用,有效防止医院感染,依据卫计委相关规范、规章,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定义:外来医疗器械:由器械供应商租借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主要用于与植入物相关手术的器械;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天或以上的可植入性医疗器械。

2.管理措施(1)外来器械必须先经过我院设备科、医务科招标确定资质,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并相互约束、登记备案,并将合同复印一份到消毒供应中心,以便核查。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未招标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2)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的供应厂家应相对固定,便于使用和管理(3)凡是购进的植入物应有三联合格证书,储备库房、医院财务科、手术记录单上各保存一联,以便实现追溯管理。

(4)使用外来手术器械和植入物前,手术医生、手术室护士应接受专业培训,以掌握器械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5)厂家器械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手术室,如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指导器械使用时,应事先经过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方可进入,每次限一人。

(6)凡在我院手术中使用的植入物及租借手术器械,必须经过消毒供应中心统一进行清洗、包装及灭菌处理。

(7)手术前,由使用科室主刀医生依据手术所需与器械商联系,应保证足够的处置时间,择期手术最晚应于术前日15时钱将器械送达CSSD,急诊手术应及时送达,同时将植入物和配套工具并附产品清单一式2份送消毒供应中心,并与该科的污物回收护士共同清点后,核对数目及性能,填写外来手术器械交接登记本(包括日期、使用患者所在科室、床号、患者姓名、租借公司的名称、器械名称数量),双方签字,记录完善。

(8)厂家必须明确提供再处理方法。

包括如何清洗、灭菌参数、延长灭菌时间、干燥参数、延长干燥时间、超重的处理等,消毒供应中心按规定流程清洗消毒灭菌处理。

供应室对外来器械清洗灭菌的管理

供应室对外来器械清洗灭菌的管理

供应室对外来器械清洗灭菌的管理概述供应室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医疗器械、器具、耗材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和清洁灭菌等工作。

特别是对外来器械的清洗灭菌工作,关系到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供应室对外来器械的清洗灭菌管理至关重要。

1. 人员管理供应室要合理安排人员,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

应指派专人负责外来器械的清洗灭菌工作,这名员工要接受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还要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水平。

2. 设施设备供应室的清洗灭菌设施和设备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清洗设备要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确保清洁、彻底灭菌,并且能够适应各类外来器械的清洗要求。

3. 清洗灭菌流程供应室要建立严格的清洗灭菌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一步骤都得到严格执行。

包括清洗前的预处理、清洗、消毒、清洗后的干燥等环节,都要有详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 物品管理对外来器械的清洗灭菌物品要进行分类管理,如洗涤剂、消毒液等,要保持干净整洁,避免混乱。

所有洗涤消毒剂要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和使用,禁止混用或者过期使用。

5. 质量管理供应室要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每一批外来器械的清洗灭菌都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确保清洗灭菌的效果。

还要定期进行效果评价和监测,对于不合格的器械要及时追溯和处理。

6. 管理制度供应室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体系,包括对外来器械清洗灭菌的记录、台账、档案等,确保工作的规范和透明。

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供应室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7. 安全防护供应室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因操作不慎导致的伤害。

同时要对清洗灭菌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

8. 知识宣传供应室要加强对员工的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加强外来器械的清洗灭菌知识宣传,使员工了解清洗灭菌的重要性和作用。

还要加强对供应室工作的宣传,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手术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手术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手术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3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和XX省立医院X省医院办发〔2010〕2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医疗器械集中清洗、消毒、灭菌管理的通知》,为有效防范医院感染的发生,保证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利益,制定植入物及其手术器械到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对进入我院的外来手术医疗器械由消毒供应中心进行规范化的清洗消毒、灭菌,保证清洗消毒、灭菌质量。

二、使用外来手术医疗器械的科室安排手术后→通知器械供应商→供应商将器械于手术前一天15:00前送达消毒供应中心→与消毒供应中心护士共同清点器械并登记相关信息:使用科室、使用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等。

三、器械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器械托盘或器械盒,器械包体积≤30cm×30cm×50cm,器械包重量≤7Kg/包,明显超重的必须分包包装。

消毒供应中心不接收无器械托盘、生锈或有缺损的器械。

四、为保证手术按时进行,器械供应商必须按时将器械送到消毒供应中心。

器械供应商应负责提供器械消毒灭菌方式、参数和注意事项。

五、对外来手术医疗器械应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
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规定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监测结果存档备查)。

生物监测不合格应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六、紧急情况需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以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七、使用后的外来手术医疗器械应回到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然后带离医院。

外来器械清洗管理制度

外来器械清洗管理制度

外来器械清洗管理制度
外来手术器械是指非本院采购而带到医院手术室临时使用的器械,是在普通手术器械的基础上增加的局部专项操作器械,这类器械,流动性大,其清洗消毒质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有效防范医院感染的发生,保证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外来手术器械必须在本院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后方可使用。

2、采供科负责查验器械供应商及其所供器械的合格资质证件,审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本院使用。

对使用频率高的医疗器械要求厂商固定配置一定数量长期存放,使用频率低的手术器械、特殊耗材和植入性器械及耗材必须在术前48小时送达医院手术室。

3、手术室在接到外来手术器械后由手术器械护士和手术科室医生对器械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准入,并建立清点签收制度。

4、供应室按《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对手术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灭菌后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发放使用。

5、外来手术器械使用科室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医院工作制度。

手术科室应于术前3日将特殊耗材申购单送采供科,由采供科通知器械商。

6、手术室和手术科室都不得直接使用外来手术器械,所有手术器械必须在我院清洗、消毒、灭菌后方可使用。

任何科室和个人如擅自使用外来手术器械,一经发现医院将严肃处理。

7、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履行职责,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器械、植入物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器械、植入物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器械、植入物管理制度1.在手术中使用的植入物(未经工业灭菌的)及外来手术器械,必须经过消毒供应中心规范处置灭菌后才能使用。

对于使用频率高的医疗器械,要求厂商固定配置一定数量器械和植入物备用。

2.正常手术所需植入物及器械,应在手术前一天下午14:00之前送达消毒供应中心,急诊手术器械应提前3-4小时送达消毒供应中心,夜间急诊手术器械送到手术室,由手术室护士按照消毒供应中心规范要求对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

3.供应室护士与供应商共同清点、核对器械,无误后共同在清单上签名,作好登记,核对信息包括:手术日期、手术名称、主刀医生、器械的品牌、名称和数量。

4.器械公司应提供详细的器械清洗流程和注意事项。

5.清洗、消毒、灭菌流程应依据卫生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分类、冲洗、酶洗、漂洗、终末漂洗、消毒、润滑、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必要时除锈)6.根据器械、物品的材质、精密程度、清洗方式进行分类、用标准篮筐存放,可拆卸的部分应拆开清洗。

7.常规器械和物品上机清洗,超重超大器械分篮筐清洗,器械盒每次用后应清洗消毒。

8.动力工具类物品应采取手工清洗。

9.包装前应由专人进行核对,检查器械性能和清洗质量,正确装配,置于器械盒内,对角放置包内化学指示卡,超重超大器械分包进行包装,粘贴包外标识。

10.按照器械商提供的灭菌方式及灭菌参数进行灭菌,超重超大器械可采取重载灭菌程序灭菌。

观察灭菌效果,避免湿包及不合格包。

11.植入物及植入性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每天应尽可能将植入物及植入性器械集中同批次灭菌。

12.发放应进行核对登记,植入物及植入性器械必须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放行,手术室应签收。

急诊手术可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卡,5类化学指示卡合格器械可提前发放,生物监测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13.所有外来器械及植入物应按质量追溯制度严格执行,记录清洗消毒、灭菌、监测、发放过程相关信息和参数,便于查询追踪。

消毒供应室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一、为确保医疗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应严格规范的管理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

二、审批:外来器械进入医院之前,必须经医院医学装备部审查相关资料,证件齐全,不使用证件不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消毒供应室人员在接收器械时应查看该器械质量。

三、培训:应定期由专业人员对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进行外来医疗器械拆卸、清洗、消毒、灭菌、包装等知识的培训,以保证外来器械清洗灭菌质量。

四、管理:平诊外来器械时应于术前一日15:30前送至消毒供应室进行处理。

急诊器械应及时送达,如因其他原因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器械按急诊器械处理收费。

五、交接:器械交接时应提供器械使用说明书、器械配置清单、外来医疗器械交接单,以便消毒供应室人员清点、正确的拆卸、清洗和灭菌处理,查对无误后登记,双方签字。

对无器械说明书、外来医疗器械交接单、装配清单、未完成验收流程及器械有锈迹、缺损、血迹、功能不全等不予接收。

六、监测:消毒供应室接到器械后按照清洗消毒流程进行处理,对植入物和急诊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急诊手术器械用第五类化学指示卡监测合格提前放行,发放前应再次检查器械包的完整性,包外指示卡的变色符合灭菌要求,方可发放并记录,待生物培养结果出来后应立即告知使用科室。

七、追溯: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记录信息(器械名称、手术名称、病人姓名、床号、手术日期、手术医生、灭菌日期以及各种监测结果)存档。

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溯,消毒供应室人员及外来医疗器械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八、器械供应人员在现场指导器械装配时,应先了解消毒供应室环境和无菌要求后方可申请并征得消毒供应室护士长同意后进入,每次限一人。

九、使用后的外来医疗器械应返回消毒供应室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带离医院,器械应于清洗后4小时内取走,若因自行滞留导致器材丢失,消毒供应中心不予负责。

十、每年应与外来医疗器械商签订《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消毒供应协议》并遵循该协议。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外来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预防医院感染,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外来医疗器械,是指非医疗机构自备,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第三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外来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和使用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负责外来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医学工程部门、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外来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医学工程部门负责对外来医疗器械进行接收、查验、清洗、消毒、灭菌和储存等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记录。

第七条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使用。

第八条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使用部门负责按照规范操作使用外来医疗器械,并对其清洗、消毒、灭菌质量进行监督。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外来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内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外来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查验其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对其进行质量评估。

第四章清洗、消毒、灭菌与监测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外来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监测。

第十三条清洗、消毒、灭菌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要求,确保医疗器械的清洁度和无菌状态。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清洗、消毒、灭菌后的医疗器械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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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一、医院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外来医疗器械实施严格监控管理,实行招标准入。

二、医学装备部门负责查验外来医疗器械供应商及所供器械的相关证件,并将器械供应商名单告知消毒供应中心。

三、所有外来医疗器械和植入物均有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处理,器械商应提供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说明书,包括清洗、消毒、包装、灭菌方法与参数等。

四、器械供应商应在手术前一天将器械及清单送到消毒供应中心,急诊手术应及时送达,以保证有足够的处理时间。

五、消毒供应中心应加强对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处置的培训,实行专岗负责制,制定规范的处理流程,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及追溯机制。

六、灭菌外来器械及植入物时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监测记录留存四年以上。

七、紧急情况急需使用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时,由手术医生签字确认;灭菌时在进行生物监测的同时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提前放行,作好记录;及时将生物监测结果通报使用科室。

八、使用后的外来器械返回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后,由器械公司人员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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