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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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标准

宁波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标准
民工学校教学场地
26、民工学校一般设在建设工地的会议室、食堂或活动室,面积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在门口悬挂“某某工地(项目部)民工学校”的牌匾,规格统一为60×45cm,要配备黑板、电视机、DVD、桌椅等。室内四周墙上要有民工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学员守则、教师守则、教学计划和内容,反映民工学习情况的“学习园地”总语,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建筑材料、物件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不用机具及时清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民工学校建校
21、自2007年1月日位位于宁波市城区(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或申报市区建筑安全标化的建设工程均要建立民工学校
民工总校建立
22、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二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简称本地企业),总部在宁波市的,应在注册所在地建立总校;总部不在宁波市的,在分公司办公所在地设立分校(或总校),设立分校(或总校)要求:上年度产值在3亿元以上的,参照一级企业标准,上年度产值在1.5亿元以上的,参照二级企业标准。23、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二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简称外地进甬企业),总部在宁波的,在总部建立总校;总部不在宁波的,按本地企业的相应要求,在办事处或分公司设立分校(或总校)。其中,首次承揽我市工程的,应在我市分公司或办事处所在地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民工学校管理工作。
9、作业现场内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清理建筑垃圾需临时存放现场,应集中堆放,悬挂标牌,采用覆盖等措施。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原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建建〔1999〕190号)同时废止。

附: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目录1 总则...................................................................................................................................... - 1 -2 安全管理............................................................................................................................... - 1 -2.1一般规定 (1)2.2安全生产责任制 (1)2.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2.4安全检查 (2)2.5安全教育 (3)2.6特种作业管理 (3)2.7安全警示标志 (3)2.8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3)2.9应急预案 (4)3 文明施工............................................................................................................................... -4 -3.1一般规定 (4)3.2现场围挡 (4)3.3封闭管理 (4)3.4施工场地 (5)3.5材料堆放 (5)3.6临时建筑 (5)3.7办公与生活用房 (6)3.8施工现场标牌 (7)3.9现场防火 (7)3.10保健急救 (7)3.11综合治理 (7)4 脚手架 .................................................................................................................................. - 8 -4.1一般规定 (8)4.2施工方案 (8)4.3脚手架材质 (9)4.4使用要求 (9)4.5落地式脚手架 (9)4.6悬挑式脚手架 (11)4.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2)4.8卸料平台 (15)5 基坑工程............................................................................................................................. - 15 -5.1一般规定 (15)5.2支护结构 (16)5.3土方开挖 (16)5.4降排水 (17)5.5坑边荷载 (17)5.6基坑监测 (17)5.7作业环境 (18)6 模板工程............................................................................................................................. - 19 -6.1一般规定 (19)6.2支撑体系的构造要求 (19)6.3模板及支撑体系安装 (21)6.4模板及支撑体系拆除 (21)6.5检查验收及使用 (21)7 “三宝”“四口”防护....................................................................................................... - 22 -7.1一般规定 (22)7.2安全帽 (22)7.3安全网 (22)7.4安全带 (23)7.5楼梯口防护 (23)7.6电梯井口防护 (23)7.7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23)7.8通道口防护 (24)7.9临边防护 (24)8 施工用电............................................................................................................................. - 24 -8.1一般规定 (24)8.2外电防护 (25)8.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6)8.4配电箱、开关箱 (26)8.5现场照明 (27)8.6配电线路 (27)8.7电器装置 (28)8.8变配电装置 (28)9 货用施工升降机.................................................................................................................. - 29 -9.1一般规定 (29)9.2安全装置 (29)9.3基础及导轨架 (29)9.4楼层卸料平台及地面防护 (30)9.5吊笼 (30)9.6安装、拆卸及验收 (30)9.7使用管理 (31)9.8可视安全系统与操作室 (32)9.9电气与避雷 (32)10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 - 32 -10.1一般规定 (32)10.2安全装置 (32)10.3楼层卸料平台及地面防护 (33)10.4基础及导轨架 (33)10.5安装、拆卸及验收 (33)10.6使用管理 (34)10.7电气与避雷 (35)11 塔式起重机 ....................................................................................................................... - 35 -11.1一般规定 (35)11.2安全装置 (36)11.3信息标识 (36)11.4基础 (36)11.5附着装置与夹轨器 (36)11.6安装、拆卸及验收 (37)11.7使用管理 (38)11.8电气与避雷 (38)12 起重吊装........................................................................................................................... - 39 -12.1一般规定 (39)12.2施工方案 (39)12.3起重机械 (39)13 施工机具........................................................................................................................... - 40 -13.1一般规定 (40)13.2常用施工机具 (40)13.3其他施工机具 (41)14 高处作业吊篮 ................................................................................................................... - 42 -14.1一般规定 (42)14.2安全装置 (43)14.3安全防护 (43)14.4安装与拆卸 (43)14.5安装验收 (43)14.6使用管理 (44)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本市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成立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建立评审验收专家库。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验收专家库由全市建设系统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20人。

第四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第五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

创优申报计划个数原则上控制在60个,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每年评审数为当年度申报总数的80%。

第六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一次,评审时间为10月份。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七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评选的工地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四)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别墅区、单体住宅等;(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第八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二)企业安全机构及人员配备符合有关规定;(三)申报企业应为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四)申报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企业一般为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⑴在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6000平方米);⑵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⑴,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⑶当参加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宁波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宁波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宁波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结合宁波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应达到市区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宁波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最高奖,是申报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

本办法所称宁波市区是指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

第三条成立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和建立评审验收专家库。

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由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评审委员会由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建管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总站)、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宁波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以下简称监察支队)、科技园区建设局的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市建管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四名,由市安质总站、招标办、监察支队和科技园区建设局负责人担任,委员若干名,由上述五家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职责:1、审核批准年度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计划;2、选聘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审验收专家;3、审核批准年度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称号,审核批准撤消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称号;4、研究分析市区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选的有关事项。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安全问题一直是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关注点之一。

为了确保工人和公众的安全,建筑工地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标准和要求。

一、工地入口工地入口是施工现场的第一道防线,必须设立门卫检查点,确保只有持有有效许可证的人员可以进入工地。

门卫检查点应该设有安全设备,如金属探测器和X光机。

二、工地围栏工地应该有刚性围栏,高度不得低于2米,以确保非施工人员无法轻易进入工地。

围栏的门应该设有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打开。

三、安全设备和保护措施1. 安全帽和防护眼镜:所有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以保护头部和眼睛。

2. 防护鞋:工人应该穿戴防护鞋,以保护脚部免受意外伤害,如重物落下或尖锐物刺伤。

3. 手套:适当的手套应该根据工作类型和材料来选择,以保护工人的双手。

4. 安全网和安全绳:在高空作业和悬挂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网和安全绳作为防护措施,以避免人员因意外摔落。

5. 紧急救援设备:工地应该配备紧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安全绳索和逃生通道,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快速采取救援措施。

四、施工设备检查1. 塔吊:塔吊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结构稳定,操作灵活可靠。

2. 升降机:升降机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并按规定载人载物。

3. 脚手架:脚手架必须经过认证,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脚手架必须稳固可靠,承载能力符合要求。

4. 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泵车应定期检查,确保其管道和连接部件完好,并制定紧急故障处理措施。

五、电力安全1. 电线和电缆:电线和电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布置和绝缘,以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2. 电气设备检查:建筑工地应经常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防止火灾和触电风险。

六、危险品管理危险品必须存放在特定的区域,并用标识标明其性质。

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危险品的储存和处理,并设立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七、消防设施建筑工地应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火灾。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原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建建〔1999〕190号)同时废止.附: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目录1 总则- 0 -2 安全管理- 0 -2.1一般规定-0-2.2安全生产责任制-0-2.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2.4安全检查-2-2.5安全教育-2-2.6特种作业管理-2-2.7安全警示标志-2-2。

8生产安全事故处理-3-2.9应急预案-3-3 文明施工- 3 -3.1一般规定-3-3。

2现场围挡-4-3.3封闭管理-4-3。

4施工场地-4-3.5材料堆放-5-3。

6临时建筑-5-3.7办公与生活用房-5-3.8施工现场标牌-6-3.9现场防火-7-3。

10保健急救-7-3.11综合治理-7-4 脚手架- 7 -4.1一般规定-7-4.2施工方案-8-4.3脚手架材质-8-4。

4使用要求-9-4.5落地式脚手架-9-4。

6悬挑式脚手架-11-4。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2-4.8卸料平台-15-5 基坑工程- 15 -5.1一般规定-15-5。

2支护结构-16-5.3土方开挖-16-5.4降排水-17-5.5坑边荷载-17-5.6基坑监测-17-5.7作业环境-19-6 模板工程- 19 -6.1一般规定-19-6。

2支撑体系的构造要求-20- 6。

3模板及支撑体系安装-21- 6。

4模板及支撑体系拆除-21- 6。

5检查验收及使用-22-7 “三宝”“四口”防护- 23 -7。

1一般规定-23-7。

2安全帽-23-7.3安全网-23-7。

宁波市区建筑工程监督检测规定

宁波市区建筑工程监督检测规定

甬建安质监〔2013〕23号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建筑工程监督检测规定》的通知各科室(分站):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明确监督检测内容,确保工程质量,现将站《宁波市区建筑工程监督检测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宁波市区建筑工程监督检测规定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013年7月10日宁波市区建筑工程监督检测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完善监督工作制度,确保工程质量,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监督检测,是指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施工现场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的随机抽样检测。

监督检测方式包括监督人员现场抽样检测或抽样委托检测。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监督及日常监督巡查工作中,可根据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及实体质量状况,确定监督检测的内容、范围。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的监督检测内容、数量、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监督检测内容:1、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2、用于建筑结构的砖和砌块;3、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砂、石子;4、地下室、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5、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增强网、粘结剂及幕墙、外窗玻璃等;6、钢结构工程中使用的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7、国家规定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监督检测数量和方式:上述建筑材料、构配件,监督科室(分站)对保障性住房工程每个单位工程(标段)至少抽取3种,对其他工程每个单位工程(标段)至少抽取1种,巡查科室原则上对每个单位工程(标段)抽取不少于1种。

检测方式为监督人员现场抽样委托承担监督检测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每组取样方法和抽样数量:见附件1,国家规定的其它建筑材料、构配件的抽取,按有关规定执行。

北仑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北仑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北仑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建委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我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

以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进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

实施时间从2006年到2010年底。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2006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合格”达到80%,2007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合格”达到90%,2008年底要全部达到“基本合格”。

其中“合格”率,2006年底,特、一级企业达到70%,二级企业40%,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30%;2007年底,特、一级企业达到90%,二级企业达到50%以上,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达到40%以上;到2008年底,特、一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100%,二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70%,三级及其他施工企业的“合格”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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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单位应按本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及时或定期开展对项目部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交底工作和检查,有交底记录书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签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情况。
作业现场
4、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两旁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段的工地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如砌体或彩钢板等。采用砌体作围挡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体,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等。老市区(海曙、江东、江北)工地围档外侧宜选用业主广告外,还可适当选用经城管部门认可的创建港城宁波规范性图标,力求围档更加美观。及时清除围当上乱涂乱画、“牛皮癣”等。
5、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要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大门一侧应设置值班室,制定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6、施工现场必须挂设“七牌二图”,主出入口明显处挂设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生活设施的餐厅内挂设农民工权益保障公告牌,宿舍进门口一侧挂设居住人状况牌,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严禁将“七牌二图”挂在外脚手架上,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警示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必须有针对性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按规定的宣传任务,合理地宜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合理部位设置茶水亭(间)。
宁波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检查标准
检查
类型
项目
名称
检查标准
备注











管理制度
1、立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项目部文明施工专管员)和各工区保洁员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整洁,确保作业区、生活区文明施工和卫生状况。
2、项目部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对现场各班组考核制度,检查考核有记录,每月不少于2次,制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工作预案,紧急事态来临按预案实施。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建筑材料、物件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不用机具及时清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3、宿舍内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8人,人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严禁使用通铺,每间宿舍至少有一扇可开启窗户,完好无损。宿舍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应有消暑,防蚊虫、鼠、蟑螂叮咬等措施。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居住人员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在进门口一侧挂牌明示并注明其工种。
16、生活区应设男、女厕所和男、女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17、男厕所按作业高峰人数设置,作业高峰人数在50人以下,坑位不少于5个,小便槽长度不得少于5米;50人以上,每增加50人,坑位以每次累进增加2个,小便槽长度以每次累进增加1米,女厕所坑位视实际情况而定。厕所宜采用水冲式,要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措施,地坪贴防滑地砖,拉设平顶。高层建筑施工每层应设置便弱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男淋浴间按作业高峰人数设置淋浴喷头,作业高峰人数50人以下,不得少于5个;50人以上,每增加50人,以每次累进增加2个。女淋浴间设置淋浴喷头,视实际情况而定。墙体应贴不低于1.8米高度瓷砖,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合理设置排水沟,适当部位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9、作业现场内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清理建筑垃圾需临时存放现场,应集中堆放,悬挂标牌,采用覆盖等措施。
10、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带泥出工地。
生活设施
11、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办公用房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等。宿舍与办公用房、作业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小原因不能划分的,应有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生活区内生活垃圾等禁止到处抛散,设置垃圾桶,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12、施工现场临建的宿舍、办公用房等临建房屋搭设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地方临建标准,其中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必须要有设计构造
图、计算书、安装拆卸使用说明书等符合有关节能、安全技术标准,严禁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地方临建标准或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书的装配式活动房屋。禁止采用钢管、竹片或彩布条等搭设简易宿舍、办公用房,活动房搭设不得超过二层。
14、食堂、餐厅等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熟食间、原材料储藏间,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和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在明显处上墙公示。




施工与ຫໍສະໝຸດ 环境卫生
生活设施
15、餐厅面积根据现场作业人员最高峰时期人数(以下简称作业高峰人数)设置,作业高峰人数在50人以下,餐厅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对符合开办民工学校的餐厅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50人以上,每增加50人,以每次累进增加10平方米。餐厅四周墙体应刷白,地面贴防滑地砖并保持清洁。餐桌、凳合理布局设置,门窗洞口处设纱门窗,明显处挂用餐及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刷白,地面贴防滑地砖并保持清洁。餐桌、凳合理布局设置,门窗洞口处设纱门窗,明显处挂用餐及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作业现场
7、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必须用砼硬化,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作业所需。其他次干道至少做到用塘渣压实,上部铺设石子或打砼垫层,道路通畅,平坦、整洁、无散落物,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等流出场外或堵塞下水道或直排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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