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机场春运安全要求
MH 7003-199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附 录A 消 防 车 主 要 参 数表 ( 补 充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
MH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航 空 行 业 标 准
M H 7 0 0 3 一9 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 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t a n d a r d s o f S e c u r i t y乙
Pr o t e c t i o n I n s t a l l a t i o n o f Ci v i l Av i a t i o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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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 7 0 0 3 -9 5
客隔离区及公安保卫工作 需要控制的其他 区域 。
3 . 2 封闭 管理 C l o s e d m a n a g e m e n t
封闭设施和有效制度相 结合对机场控制 区实施严 密控制 的手段 。
3 . 3 地区 航空运 输 R e g i o n a l a i r t r a n s p o r t a t i o n 我国内地城市到香港地区的航空运输。目 前地区 航空 运输在 操作上视同国际航空运输, 对航线上
1 0 安全检查站业务用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时间:2017-12-25 11:08:00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小|中|大字号分享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运输机场进行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机构(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通过实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民航安检工作”),防止未经允许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第四条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旅客、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航空邮件托运人应当配合民航安检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对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民航安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规范执勤的原则。
第七条承运人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安检费用,费用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民航安检机构第八条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从事民航安检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航空货物、邮件和进入相关航空货运区人员、车辆、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
第九条设立民航安检机构的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对民航安检工作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提供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规定的人员、经费、场地及设施设备等保障,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民航安检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确保民航安检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条件应当包括:(一)符合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设施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和民航安检信息管理系统;(二)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要求的民航安检设备;(三)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员定员定额等标准要求的民航安全检查员;(四)符合本规则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要求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五)符合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发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8-11-16实施日期:2019-01-0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8年11月9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8年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二、将第一条中的“民用机场”修改为“运输机场”。
三、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运输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
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管理的要求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四、将第三章中所有“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统一改为“机场使用手册”,但第二十七条除外。
五、将第二十五条中的“附录三”修改为“附件3”。
六、将第二十八条中的“批准”修改为“审查”。
七、将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中的“批准”修改为“生效”。
八、将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三百零三条中的“民用机场使用手册”修改为“手册”。
九、将条文中所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统一改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所有“民航总局”统一改为“民航局”,但第三百一十七条除外;所有“民航规章”统一改为“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所有“《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统一改为“《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07年12月17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根据2018年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3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3)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八十一条违反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未按要求向旅客通告特殊物品目录及批准程序或者未按要求与民航安检机构建立特殊物品和信息传递程序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未按要求为旅客提供暂存服务的;(二)违反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供条件,保管或者处理旅客暂存、自弃、遗留物品的;(三)违反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未按要求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
第八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安检机构予以纠正,民航安检机构不履行职责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第十六条规定,民航安全检查员执勤时着装或者佩戴标志不符合要求的;(二)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民航安全检查员执勤时从事与民航安检工作无关活动的;(三)违反第五章第二、三、四节规定,民航安全检查员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未按要求审核民航安检机构运行条件或者提供虚假审核意见的;(二)违反第六十八条规定,未按要求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三)违反第七十条规定,未按要求建立民航安检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的;(四)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按要求建立或者运行民航安检工作奖励制度的;(五)违反第七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建立或者运行民航安检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的。
第八十五条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及民航安全检查员违规开展民航安检工作,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作为现代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机场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科学合理的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人员管理1、机场工作人员所有在机场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飞行员、乘务员、地勤人员、安检人员等,都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和资质审核。
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方面,以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和应急能力来应对各种工作场景。
2、乘客乘客在进入机场时,应遵守机场的各项规定和指示。
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同时,要配合安检工作,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和携带物品。
对于特殊旅客,如无人陪伴儿童、残障人士等,机场应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措施。
二、设备设施管理1、跑道和滑行道机场跑道和滑行道的维护是确保飞行安全的关键。
要定期检查跑道的平整度、摩擦力、标志标线的清晰度等,及时发现并修复破损和缺陷。
同时,要做好跑道的清扫工作,防止异物影响飞机起降。
2、航站楼航站楼内的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包括电梯、扶梯、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
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乘客在航站楼内的舒适和安全。
3、通信导航设备通信导航设备是飞机飞行的重要保障。
要确保这些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及时更新软件和硬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飞行需求。
三、飞行运行管理1、航班计划机场应根据自身的容量和保障能力,合理安排航班计划。
避免航班过度集中,导致运行压力过大。
同时,要考虑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预留足够的备份时间和应急处置空间。
2、飞行程序飞行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飞行程序进行操作。
在起飞、降落、巡航等阶段,遵守各项速度、高度、航向等限制。
同时,要密切关注气象条件和机场的运行状况,及时调整飞行计划。
3、空中交通管制空中交通管制员要根据航班情况和空域状况,合理指挥飞机的飞行。
确保飞机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间隔,避免空中冲突的发生。
同时,要及时向飞行员提供气象、航行通告等信息,协助飞行员做出正确的决策。
机场安全检查细则

机场安全检查细则一、旅客身份核实所有旅客在进入机场安全检查区前,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实。
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机场工作人员应对旅客身份证件进行认真查验,确保证件照片与本人相符,证件信息真实有效。
对于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信息不符的旅客,机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安全检查区。
二、行李安全检查旅客在进入候机区前,必须将所有行李物品通过X光安检机进行检查。
机场工作人员应对旅客行李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行李内无违禁品、危险品等。
对于无法通过X光安检机检查或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行李,机场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旅客进行开包检查。
三、禁带物品清单机场应制定明确的禁带物品清单,并向旅客进行公示。
禁带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旅客携带禁带物品进入机场的,机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理。
四、设施设备巡检机场应定期对安全检查设施设备进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X光安检机、金属探测器、安检门等设备的性能、准确性、灵敏度等。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安全检查工作不受影响。
五、维修人员安检从事设施设备维修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维修人员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维修过程不会对旅客和工作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维修人员进入安全检查区前,也必须通过身份验证和行李安全检查。
六、机舱安全标准机场应制定严格的机舱安全标准,确保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机舱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座位安全带、应急出口、灭火器等设备的配置和使用。
机场应定期对机舱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七、货物X光扫描所有进出机场的货物必须通过X光扫描机进行检查。
机场工作人员应对货物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货物内无违禁品、危险品等。
对于无法通过X光扫描机检查或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货物,机场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发货人或收货人进行开包检查。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07年4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及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通用航空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另行制定.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民航总局航空保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负责监管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开展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管理机场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旅客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航空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是本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有关航空安全保卫规章、标准和措施,防止非法干扰行为,保证有关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在安全保卫方面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确保方案的适当和有效(执行)。
(二)依法设有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与机场呑吐量相适应的人员和设施装备,并按照标准提供工作和办公场地,使之能够具体承担并完成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三)将安全保卫需求纳入机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和建设中。
(四)按照《国家民用航空保安培训大纲》对员工进行培训。
(五)按规定及时上报非法干扰民用航空信息和事件。
第八条机场应当按照规定成立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协调监督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租户等驻场单位实施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第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接受局方的在任何时间或地点对其进行的监督或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1) 本规则的规定;(2) 本单位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的要求;(3) 其他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有关安全保卫的相应要求。
乘坐民航旅客安全要求

乘坐民航旅客安全要求乘坐民航旅客的安全要求是保障乘客行程安全的重要措施。
随着航空业的发展,乘坐飞机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为确保乘坐民航旅客的安全,旅客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安全要求,并配合相关的安全检查和操作。
以下是乘坐民航旅客安全要求的一些重点内容。
首先,乘客需要在登机前接受各类安全检查。
例如,乘客需要通过安检,将个人物品和行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携带违禁品、危险品等物品上机。
此外,乘客还需要接受身份确认、票证核验等安全检查,以保障登机人员的合法身份和有效的购票信息。
其次,乘客在机上需要遵守机组人员的安全指示。
机组人员根据航空安全的要求制定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定,乘客需要听从并配合执行。
例如,乘客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带,并遵守起飞、降落等关键时段的安全要求,不得在禁止吸烟、使用手机等机上限制行为。
再次,乘客需要尊重和保护航空器的设备设施。
航空器是复杂的机械系统,任何人为的损坏或滥用设备设施都可能对乘客和航空器本身造成危险。
因此,乘客需要正确使用和保护座椅、扶手、安全门等设备设施,并不得故意损坏或改变其功能。
此外,乘客还应认真听取和配合机组人员的紧急指示。
在紧急情况下,机组人员会发出各类紧急信号和指示,乘客需要快速、冷静地听从指挥,正确配合机组人员的安全疏散行动,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最后,乘客需要关注并遵守航空公司发布的航空旅客安全须知。
航空公司会向每位旅客提供安全须知,其中包含了乘客在机上的安全规定、各类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乘客需要认真阅读并理解这些安全须知,确保自己在飞行过程中能够正确行使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总结来说,乘坐民航旅客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检查、遵守机组人员的指示、保护设备设施、配合紧急指示和关注航空公司的安全须知等方面。
乘客应该从个人角度出发,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起责任,并积极合作与航空公司和机组人员共同维护良好的飞行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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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机场春运安全要求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篇一:[2017]春运期间驾驶员应注意事项[2017]春运期间驾驶员应注意事项每年春运,都是驾驶员最为辛苦和忙碌的时候,乘客的生命安全都系驾驶员一身,一旦不注意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给驾驶员提个醒,不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希望驾驶员做到“手握方向盘,心中想安全”——勤检车、控车速、勿超载、劳逸结合、禁“三品”、开车不饮酒、注意防火。
一、勤检查勤保养车辆。
技术性能完好,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基础和前提。
春运期间运输任务重,车辆使用频繁,车辆磨损加剧,所以驾驶员朋友更要勤检查,勤保养,使车辆时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不能让故障车带“病”运行。
二、注意严格控制车速。
超速行驶是安全行车的大忌。
发生在我省的交通死亡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由于超速所引发。
为适应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环境的特殊性,司机在驾车时必须降低车速,特别是在驶经弯道、坡路、桥梁、窄路和视线不良、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或遇到下雨、下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更要按照限速规定严格控制车速,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三、注意切勿超载。
车辆超载会使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增长,同时车辆各项技术指标的均衡也会遭到破坏,使车辆的重心前后移动,转向不易控制,遇有复杂路况极易发生侧翻等事故。
春运期间,驾驶员不能产生多拉快跑的思想,应该按规定装载、切勿超载营运。
四、注意劳逸结合。
春运期间客源增加,有些驾驶人员不惜体力“连轴转”,这种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
越是客运高峰越要注意睡眠和休息,只有劳逸结合,时刻保持充沛的精力,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请您记住,对超过600公里的长途客运班线,应当配备2名以上驾驶人员,确保连续驾驶不超过4个小时,防止疲劳驾驶。
五、注意“三品”不上车。
春运期间正值春运和元宵节前后,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车的旅客也将有所增加,驾驶员对此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发现有携带“三品”的旅客,一方面要积极教育、劝导、杜绝他们上车;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对“三品”予以查禁、没收,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六、注意酒后不开车。
春运期间昼夜加班,有司机认为酒能解乏。
望驾驶员朋友一定牢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教训,做好开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
七、注意防火。
干燥的气候条件存在火险隐患,如果乘客在车中吸烟,极易引发火灾,所以您的车上一定要备齐消防设备,还要提醒乘客朋友车上禁止吸烟。
篇二:2017年春运实施方案文件2017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
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确保“安全、及时、有序、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的疏运旅客,根据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客为主,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在交通、运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确保2017年春运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按照“安全、优质、有序、稳定”的要求,统一指挥、协调工作。
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春运综合协调工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手机):2、为确保春运期间安全、有序、畅通、高效的顺利进行,公司实行值班制,早晨6:00-22:00点为正常值班时间。
全天24小时确保办公电话畅通(附:春运期间值班表)。
三、工作措施把春运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认真贯彻《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以及县运管所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精神,以“亲情服务,温暖春运旅途”为主题,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精心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规范经营行为,对客货混载、强行“揽”客、“甩”客、“宰”客、“卖”客等各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清除出春运运输队伍,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全力打造春运“平安旅途”,让旅客放心出行。
2、道路客运车辆发车前,驾驶员要结合贯彻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承诺,承诺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 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不疲劳驾驶,晚上休息时间在23小时以前,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 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以上承诺请大家监督。
监督电话:3、客运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坚持正常应班。
4、客运驾驶员上岗“十不准”;不准无证、证照不齐或持无效证照驾车;不准超载、超速和超时疲劳驾车或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不准酒后驾车或在早晨行车前12 小时内从事影响休息的娱乐活动;不准驾驶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防滑、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不齐的车辆上路;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或繁华路段严禁超车;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冒险开车;不准车辆在涉水、水毁、蹋方、泞滑、车渡等危险路段载客通过;不准驾车时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或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驾车、饮食、抽烟和闲谈及其它防碍安全行驶的行为;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不准在车未停稳时打开乘客门以及夜间22 点~早晨6 点期间在三级(含三级)以下道路上行驶。
5、认真检查车辆安全技术专项检测,加强春运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二级维护并经过车辆技术检测合格的车辆,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营运要求的车辆严禁参加春运并收回有关牌证,防止客车带“病”运营。
6、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或无春运准驾证的驾驶营运车辆。
严防疲劳驾驶,单程运距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营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
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7、严厉打击车辆超员超载行为。
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同时,加强路检路查,一经发现超载车辆就地调配车辆进行分流卸载,分流卸载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并依法对违规驾驶员进行处罚,对一次性超员50%的车辆立即取消其春运资格。
8、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坚决杜绝危险品上车,保持车内卫生清洁,保证旅客乘车安全。
9、制定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物质储备,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实增强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如果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应对突发事件,并在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驾驶员谨慎驾驶,防止出现因路况原因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做好各种恶劣天气的安全预防工作。
1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工作。
11、确保常规班车正常运行,不无故脱班、停班或减班。
12、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1)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旅客需求出发,转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2)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推行规范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道路运输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13、加强对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保障GPS系统的正常运行。
实行工作人员16小时(公司客运营运车辆正常营运时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发现违规违章现象及时短信通知、提示或报告管理部门,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车辆终端有异常现象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14、强化春运值班制度。
对值班工作进行严格落实,认真安排好值班人员,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15、所有参营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好无损,车厢内保持清洁卫生,完善车辆服务设施,喷涂服务监督电话。
驾驶员着装整洁、热情服务、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树立交通行业好形象。
四、规范信息报送及统计值班人员做好春运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及时、准确、规范。
春运期间按照运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的报送春运情况。
春运结束后,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作书面总结汇报。
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七年一月六日篇三:2017春运交通安全行车手册2017春运交通安全行车手册河北胜禹客运有限公司2017春运期间出行安全注意事项春运期间,车流、物流、人流高度集中,雨、雪、雾天气增多,机动车驾驶人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平安出行。
一、做好出行前的准备1、增强冬季行车安全意识冬季霜多、雾多、雨雪多、气温低,环境复杂,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
驾驶人员应提高对冬季安全驾驶的认识,加强冬季驾驶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做到防冻、防滑、防事故,掌握处理冬季驾驶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方法。
切忌在冬季仍以其他季节的驾驶习惯行车。
2、车辆换季保养要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工作,对车辆制动、转向、行驶系及气路管道、水路管道、油路管道等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为车辆装备必要的防冻装置,按规定添加机油、齿轮油。
(1)防冻液。
车辆在日常维护过程中,有可能在防冻液中加入过普通水,则必须更换防冻液。
冷却液不足的要补足,否则会使发动机水温过高,导致发动机机件的损坏。
更换防冻液要严格按产品使用方法操作,关键是要注意尽可能地放干净水,尽可能地排完气,不要产生“气阻”,要尽可能地加足,待发动车辆运转一会后观察情况,适量补足。
要做到勤检查,勤补充。
(2)蓄电池保暖及充电。
汽车的蓄电池多为铅酸电池,在严寒的环境里往往会因受冻而降低功效,可采取适当措施为蓄电池保暖和充电。
(3)注意检查轮胎。
冬季气温寒冷,橡胶在低温环境里相对变硬、变脆,因此气压是否合适直接影响轮胎寿命和行车安全。
气压过低,会使轮胎壁折曲度增大,加上低温很容易使胎壁橡胶发生断裂;气压过高会使轮胎抓地力降低。
要注意检查各个轮胎的充气是否均衡。
也可以考虑在冬季将车辆轮胎更换为冬季轮胎。
(4)冰雪天气安装防滑链。
冰雪天气,应在出行之前安好防滑链,不要在遇到冰雪路面之后再安装,因为临时停车安装防滑链比提前安装麻烦,也不利于安全。
安装、拆卸前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
如在繁忙的路上,需要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
安装防滑链后,行驶速度一般不要超过50Km/小时,并注意尽可能避免突然加速或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