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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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储罐安全管理制度液氨储罐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储存、装卸环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企业的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液氨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畴的,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四条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液氨的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八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禁止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区附近。

液氨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机场、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3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3篇)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防爆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5、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严格禁止穿钉子鞋,化纤服以及带火种和热源操作。

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7、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

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

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0、没有办理动火手续,落实消防措施,或动火分析不合格时,严禁动火。

11、非本岗人员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与车间联系同意,并交出火种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现场参观。

12、液氨罐区前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门关闭封锁及区内严禁堆放其它易燃物品。

13、液氨报警装置警示超标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处理。

14、在液氨罐设备15m距离内,严禁明火和热源。

15、液氨罐在高温时段应急喷淋冲洗水源进行降温处理。

16、针对液氨的特殊性和在充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必须系统预防液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腐蚀及火灾危害,实施安全操作。

(1)加强设备维护,消除跑冒滴漏。

(2)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发生重大泄漏时,立即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液氨安全管理制度(2)液氨是一种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化学品,其在高压下易燃易爆,接触到人体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和中毒。

为了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需要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液氨安全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一、液氨安全管理的目标1. 确保液氨的安全储存、运输和使用。

2. 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责任部门和岗位1. 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2. 液氨安全管理的主要岗位有液氨储存、运输、操作和维护人员。

三、液氨安全管理的要求1. 确保液氨储存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包括液氨罐体、管道、阀门等。

2. 严格执行液氨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程,禁止私自改动和操作液氨设施。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营,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范围包括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液氨输送管道、阀门、流量计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以及液氨罐区内的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液氨罐区的运维人员、监测人员、清洁人员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六条液氨罐区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等。

第八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输送管道等设备的运维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等。

第九条液氨罐区内的监测人员负责设备的实时监控、故障报警和数据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罐区的清洁人员负责设备周围的环境清洁,保持罐区内外的干净整洁,防止杂物和易燃物进入液氨储存区域。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应设有可靠的防火防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按照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

第十二条液氨输送管道应具备耐腐蚀、耐压力的特性,确保输送的液氨不泄漏,每年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

第十三条液氨输送管道上的阀门、流量计等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液氨的性质、危害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装备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应穿戴正规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服、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并且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戴化纤衣物和金属配饰。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液氨罐区包括储氨罐区和输送氨气管线区,涉及的液氨储罐、输气罐、输送气管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条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是液氨罐区的法人单位,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液氨罐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响应和处置,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年定期进行液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定期对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档案、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记录、教育培训档案、事故事件档案等。

第二章液氨罐区安全设施设备第九条液氨罐区的罐体、管线等基础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液氨罐区应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包括液氨浓度监测系统、温度监控系统、压力监控系统等,确保对液氨罐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报警。

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应设置防火、防爆设施,包括,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液氨罐区应设置进出口、缓冲区、警示标识等,保证液氨罐区的安全和易识别性。

第十三条液氨罐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应设置安全通道和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应设置安全标识和安全警示标,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并对液氨罐区的进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章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液氨罐区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七条液氨罐区应设置专人负责液氨罐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违禁行为的明确禁止1. 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进入液氨罐区;2. 严禁在罐区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活动;3. 严禁在罐区内拥堵、堆积杂物或堆放易燃易爆品;4. 严禁在罐区内进行未经授权的设备维修或改造;5. 严禁在罐区内违规操作设备,如开启或关闭关键阀门、操作压力设备等;6. 严禁擅自调整液氨存储罐的压力、温度或液位等参数;7. 严禁液氨泄漏后私自处理,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8. 严禁泄漏液氨处不切实际的清理方式,如使用水冲洗等。

二、液氨罐区安全设施的规定1. 液氨罐区应设置针对罐区的围墙和安全标识,保证罐区边界清晰可见;2. 罐区入口应设置看守室,由专人负责进出人员的登记和管控;3. 液氨储存罐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包括液位显示、压力显示、温度显示等;4. 罐区内应设置火灾报警器和泄漏报警器,用于及时发现火灾和泄漏情况;5. 罐区内应配备灭火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装备和逃生装备,供应急时使用;6. 液氨罐区出入口处应设置紧急停车标志和逃生指示标识;7. 罐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培训1. 液氨罐区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事故等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应急联系人信息;2. 所有罐区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对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4. 每个液氨罐区都应设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指挥人员,负责应急情况的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四、工艺管理1. 液氨存储罐的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关键参数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2. 对液氨存储罐进行巡视,仔细观察罐体和相关设备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3. 液氨泄漏口和排放口应设置检测仪器,监测泄漏情况,并定期校准和维护仪器的精确性;4. 对液氨罐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5. 对液氨罐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清洁,保持清洁和干燥的工作环境;6. 在液氨罐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应急时的灭火能力。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 引言为了保障企业液氨罐区的安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罐区操作流程,特订立本《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2. 罐区布局与设施2.1 罐区布局—罐区应遵从合理布局原则,保证液氨罐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规定值。

—应设置围栏或围墙将罐区与周边区域隔离开来,且应保证围栏或围墙高度符合相应安全标准。

2.2 罐区设施—液氨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

—罐区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进行有效灭火。

—罐区出入口处应设立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警示人员注意安全。

3. 人员管理3.1 值班制度—罐区应设置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罐区有人员在任何时候对罐区进行监控和巡查。

—值班人员需熟识罐区的操作流程和急救措施,能够快速应对突发情况。

3.2 培训与考核—液氨罐区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液氨安全管理培训。

—培训内容包含液氨的性质、危害、个人防护措施、急救知识等。

—定期进行液氨知识考核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3 作业许可制度—罐区应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对进入罐区工作的人员严格管理。

—工作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和经过培训以后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罐区工作。

—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

4. 罐区操作流程4.1 罐区巡查—值班人员需依照规定的巡查频率对液氨罐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巡查内容包含罐区设施的完好情况、罐区周边环境的安全状态等。

4.2 罐区存储管理—罐区工作人员需依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液氨罐的存储管理。

—存储时需确保罐区及周边环境无火源、无易燃物质等安全隐患。

4.3 紧急情况处理—在液氨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需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罐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工作人员熟识使用方法。

5. 安全标准与考核5.1 安全标准—罐区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行业规范。

—罐区安全距离、设备维护周期等应依照标准进行执行。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区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液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涵盖了液氨站、液氨仓库以及液氨管线等液氨区的相关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液氨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液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液氨区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液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防止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液氨区的设计、建设、改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设施设备的稳定可靠。

第六条液氨区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液氨的性质、危害以及紧急处理措施等知识,确保能够正确处理突发情况。

第七条液氨区的设施和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液氨区的进出口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通道和防火防爆措施,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九条液氨区的场地应当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证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液氨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报警系统的故障及时报警。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液氨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危险。

第十二条液氨区应当配备完善的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通风系统、泄漏报警装置、气体分离装置等,确保液氨的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十三条液氨区的设备和设施应当配备完善的紧急处理装置,包括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应急喷淋系统等,以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

第十四条液氨区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第十五条液氨区应当建立健全的排查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液氨区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六条液氨区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级别的事故情况下的处置措施、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液氨区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液氨区包括液氨储罐区、液氨装卸区、液氨使用区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是液氨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职责,共同做好液氨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区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熟悉液氨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液氨区的安全管理负责,确保液氨区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防护第八条液氨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液氨的储存、使用、运输等注意事项。

第九条液氨储罐、装卸设施、管道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条液氨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液氨区应设置通风设施,确保氨气排放达标,防止氨气积聚。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二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液氨区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液氨区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发生液氨泄漏、火灾等事故时,操作人员应迅速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疏散人员。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检查与考核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液氨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定期对液氨区操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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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液氨罐区内,必须严格执行化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液氨罐区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带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罐区。

第四条液氨罐区应按规定配备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公司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岗位人员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体防护用品和器材。

消防设施、器材严禁移作它用。

第五条液氨罐区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
炸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第六条液氨罐区内压力容器和压力设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

第七条液氨罐区内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

第八条凡在液氨罐区的管道、容器等生产设施上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用火作业。

第九条液氨罐区施工作业,必须制定施工作业
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检修、防护措施。

主管领导或有关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监护作业。

第十条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好适用的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检修(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灌装液氨时,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液氨充装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无证充装、超量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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