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地面工程及验收规范
(2020年编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
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
2020年(建筑工程质量)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及验

(建筑工程质量)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及验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分户验收质量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对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进行验收。
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
二、分户验收内容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分户验收应以竣工验收时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分户验收内容应以检验批检查内容为主。
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应依据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每套住宅涉及到的分户验收项目和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初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内容主要涉及下列7类20个项目:(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1、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二)门窗安装质量2、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4、木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5、特种门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三)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6、一般抹灰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7、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8、水泥混凝土面层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9、水泥砂浆面层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四)防水工程质量10、隔离层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11、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及金属辐射板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12、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13、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14、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15、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16、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17、普通灯具安装分户验收质量记录表18、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分户验收质量记录表19、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20、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按照上述分户验收项目划分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自行确定验收项目和制定验收表格。
2020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是什么

2020建筑⼯程质量验收统⼀标准规定是什么尽管说在⽣活当中,建筑⼯程的设计和修建都是不⼀样的,对相关⼈员的技术要求和使⽤性能的这些是没有办法进⾏攀⽐的。
但是针对质量上的验收要求,基本上所有的建筑⼯程在完成以后,验收要求都要符合我国规定的统⼀的验收标准。
下⾯⼩编就为⼤家介绍⼀下,建筑⼯程质量验收统⼀标准规定是什么?2017建筑⼯程质量验收统⼀标准规定是什么?⼀、楼地⾯:1、空⿎: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常严重参照标准:50209—2002 5.2.5规定地⾯空⿎不能⼤于400cm2,且不多于2处。
2、踢脚线空⿎: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常严重参照标准:gb50209—2002 5.2.8条规定空⿎长度不应⼤于300mm,且不多于2处。
3、地⾯找坡: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卫⽣间地漏有积⽔现象。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5.2.7条规定不得有倒泛⽔和积⽔现象4、渗⽔、⽔渍: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卫⽣间⽔管边严重渗漏。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4.10.10条规定严禁渗漏5、地⾯⾯层观感: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有裂缝、起砂。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5.2.6条规定不应有裂纹、脱⽪、⿇⾯、起砂等6、楼层地⾯⾼差: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差为10-20mm。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3.0.15条规定有排⽔要求的建筑地⾯⾯层与相连各类⾯层的标⾼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般为30mm)⼆、墙体1、空⿎: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积空⿎。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空⿎、脱层、爆灰和裂缝。
2、裂缝: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墙⾯有裂缝。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空⿎、脱层、爆灰和裂缝。
3、表⾯平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偏差较⼤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11条规定允许偏差为4mm(按普通抹灰计)。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引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对建筑工程完工后进行检查和审核,以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以确保工程能够正常使用和运行。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要求。
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范围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结构安全性验收:包括建筑结构的强度、稳定性、抗震性等方面的验收。
- 安全与防火验收:包括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的验收。
- 建筑材料验收:包括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使用寿命等方面的验收。
- 建筑装饰验收:包括建筑装饰材料的外观、质量、施工工艺等方面的验收。
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 验收前准备: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工具和设备等。
- 竣工验收:对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和审核,包括结构、材料、装饰等。
- 验收报告编制:根据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记录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 验收结算:根据验收报告进行结算,确定是否合格并支付相关费用。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结构安全性验收要求•建筑结构的强度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建筑结构的稳定性要能够承受正常使用和运行的荷载。
•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要符合地震设计要求。
4.2 安全与防火验收要求•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要齐全并能够正常运行。
•建筑物的防火隔离和疏散通道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4.3 建筑材料验收要求•建筑材料的质量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建筑材料的性能要能够满足建筑工程的设计要求。
•建筑材料的使用寿命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4.4 建筑装饰验收要求•建筑装饰材料的外观要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装饰材料的质量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建筑装饰的施工工艺要满足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建筑工地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建筑工地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建筑工地的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是确保施工质量、保证施工成果符合规范要求的重要指标。
以下将从工地质量控制和工地验收标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工地质量控制1. 进行施工前的勘察和设计阶段,确定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并在保证施工期限的前提下,制定详细可行的工地质量控制计划。
2. 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的选择、采购和储存要严格把控,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且避免损坏或污染。
3. 对施工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设备操作正确、安全,并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弃物等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不影响周边环境。
5. 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防止出现偷工减料、违背设计要求等行为。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把关点必须严格把控,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标准。
6. 各种施工工序必须按照正确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分工,协调配合,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7. 在施工完成后,对关键环节和节点进行质量检测,如混凝土浇筑强度、钢筋绑扎质量等,确保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二、工地验收标准1. 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工地验收。
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等方面的验收。
2. 建筑结构验收要求主要包括外墙、内墙、地板、楼梯等的承重能力、稳定性、防水防潮性等方面的测试。
3. 电气设备验收要求包括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照明设备等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接地是否符合标准等检测。
4. 给排水设施验收要求包括自来水、污水、雨水排放等设施的压力、流量、排放质量等方面的检测。
5. 消防设施验收要求包括消防报警设备、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方面的测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火灾防控。
6. 工地环境验收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噪声、灰尘、振动等环境污染控制,确保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总结:工地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是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
建筑物地基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建筑物地基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建筑物地基是整个建筑物的基础,地基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因此,建筑物地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建筑物地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做一详细介绍。
首先,在进行地基工程施工之前,必须对地基进行详细的勘察。
勘察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地基的土质特征、地下水情况、地质构造等信息,以便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对地基进行开挖,开挖的深度和宽度需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要做好边坡支护工作,防止坍塌导致事故发生。
其次,在地基工程的填土工程中,应严格控制填土的质量和厚度。
填土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土方,并采取适当的填筑方式和方法,保证填土均匀、密实。
填土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分层填土、浇水、夯实,以确保填土坚实牢固。
再次,在进行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基础形式,如桩基、承台基础、板基等。
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基础的砼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基础的尺寸、位置准确无误。
同时在基础浇筑之前,应对基础的支座及基础表面进行清扫,确保基础表面光洁无杂质。
最后,在地基工程的验收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检测和评估。
验收人员要对地基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验收时应检测地基的承载力、沉降情况等指标,以保证地基工程的安全可靠。
综上所述,建筑物地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才能有效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地基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要求,确保建筑物地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整体楼、地面工程检验规程

整体楼、地面工程检验规程1、各种面层的材质、强度和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和测定记录。
2、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无裂纹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二、1、整体楼、地面工程面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细石混凝土、混凝土合格:表面密实压光,无明显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
优良:表面密实光洁,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
2)、水泥砂浆地面合格:表面无明显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局部虽有少数细小收缩裂纹和轻微麻面,但其面积不大于800cm2,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2处。
优良:表面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
3)、水磨石面层合格:表面基本光滑,无明显裂纹和砂眼,石粒密实,分格条牢固。
优良:表面光滑,无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2、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用的带有坡度的面层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坡度满足排除液体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
优良: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平顺。
检验方法:观察或泼水检查。
3、踢脚线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高度一致,与墙面结合牢固,局部空鼓长度,不大于400mm,且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2处。
优良: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与墙面结合牢固,局部空鼓长度不大于200mm,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2处。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尺量和观察检查。
4、楼梯踏步和台阶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度差不超过20mm,齿角基本整齐,防滑条顺直。
优良: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度差不超过Iomm,齿角整齐,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楼地面镶边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各种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
优良:各种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边角整齐光滑,不同颜色的邻接处不混色。
2020年现行有效常用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完整

GB/T50783-2012
复合地基技术规
2012.12.01
55
GB50693-2011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
2012.05.01
56
GB50345-2012
屋面工程技术规
2012.10.01
57
GB50330-201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
2014.06.01
58
GB50222-2017
建筑部装修防火技术规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髙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
2010.12.01
97
GB50148-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
2012.12.01
98
GB50149-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2011.10.01
99
GB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砌体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
2012.05.01
38
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2015.09.01
39
GB50205-2001
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
2002.03.01
40
GB50206-201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2012.08.01
41
GB50207-20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
GB/T51025-2016
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
2017.02.01
68
GB/T51028-2015
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测控技术规
2016.08.01
69
GB5073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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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地面工程及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及验收规范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8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二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78号)的要求,江苏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9—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3、3.0.6、3.0.15、4.9.3、4.10.8、4.10.10、5.7.4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二OO二年四月一日二、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二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78号)的要求,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建筑地面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09—95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地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八易其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修改,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是以原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为主,与原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有关检验项目内容合并后修订为国家标准,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相符合,同时与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中有关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指标相对应。
本规范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层铺设、整体面层铺设、板块面层铺设、木竹面层铺设和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等八章。
本标准主要规定内容有: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列出过程控制条文,突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施工质量标准的检验内容,强化了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因此本规范不仅是工程质量验收,也包括工序过程的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地址:南京市三元巷7号,邮编21000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参编单位:天津市建工(集团)总公司苏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公司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熊杰民王华佟贵森戚森伟朱学农王玉章张三旗郭辉琴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本条是在建设部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系列验收规范体系中,提出修订《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原则,以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不适用于保温、隔热、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说明: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对本规范未包括的建筑地面工程(含基层铺设和各类面层铺设)施工质量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
1.0.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本条规定了本规范检验、验收的质量标准和原则,考虑了目前的情况,还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中附加条文中有关建筑地面工程的质量指标,但其质量指标均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说明:1.0.4本条提出了本规范编制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以下简称《统一标准》)。
建筑地面工程系建筑工程中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因此在执行本规范时,强调应与《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1.0.5由于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与验收涉及面较广,与相关专业交叉,为了避免重复,本条提出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与本规范相关的其他有关国家和行业的规范、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地面building ground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2.0.2面层surface course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2.0.3结合层combined course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2.0.4基层base course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2.0.5填充层filler course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隔离层isolating course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2.0.7找平层troweling corese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2.0.8垫层under layer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2.0.9基土foundation earth layer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2.0.10缩缝shrinkage crack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而设置的收缩缝。
2.0.11伸缝stretching crack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升高时在缩缝边缘产生挤碎或拱起而设置的伸胀缝。
2.0.12纵向缩缝lengthwise shrinkage crack平行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2.0.13横向缩缝crosswise stretching crack垂直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3 基本规定3.0.1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表3.0.1执行。
表3.0.1 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说明:3.0.1本条主要针对“建筑地面”构成各层的组成,结合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确定其各子分部工程和相应的各分项工程名称的划分,以利施工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3.0.2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应有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施工工艺技术标准。
说明:3.0.2本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和加强质量管理而提出的要求,以保证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质量。
3.0.3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说明:3.0.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主要是控制进场材料质量,提出对进场建筑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防假冒产品,并强调按规定抽验和做好检验记录,严把材料进场的质量关。
3.0.4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
进场应具有检测报告。
说明:3.0.4本条的规定,对含有对人体直接有害物质石材严格按国家标准控制。
3.0.5胶粘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说明:3.0.5本条的规定,因木、竹面层采用的胶粘剂、饰品涂料对人体直接有害,严格进行控制。
3.0.6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说明:3.0.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以满足浴厕间使用功能要求,防止使用时对人体的伤害。
3.0.7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
3.0.8建筑地面工程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下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一层。
建筑地面工程各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说明:3.0.7、3.0.8 这两条强调施工顺序,避免上层与下层因施工质量缺陷而造成的返工,以保证建筑地面(含构造层)工程整体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
建筑地面各构造层施工时,不仅是本工程上、下层的施工顺序,有时还涉及到与其他各分部工程之间交叉进行。
为保证相关土建和安装之间的施工质量,避免完工后发生质量问题的纠纷,强调中间交接质量检验是极其重要的。
3.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和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氏于5℃;2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易低于10℃;3采用砂、石材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
说明:3.0.9 本条对建筑地面工程各层的施工规定了铺设该层的环境温度,这不仅是使各层具有正常凝结和硬化的条件,更主要的是保证了工程质量。
3.0.10度的地面应采用基土高差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铺设有坡度的楼面(或架空地面)应采用在钢筋混凝土板上变更填充层(或找平层)铺设的厚度或以结构起坡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
说明:3.0.10本条提出是保证建筑地面工程起坡的正确性。
3.0.11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其面层和基层(各构造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时应按本规范基层铺设中基土和相应垫层以及面层的规定执行。
说明:3.0.11本条明确室外附属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
3.0.12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米间距不得大于10m;房屋转角处应做45°缝。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设缝处理。
上述缝宽度为15—20mm,缝内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说明:3.0.12本条提出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必须设置伸缩缝的重要性。
3.0.13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2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