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先进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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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团员,提高团员积极性和凝聚力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包括推优条件、推优程序、推优奖励、推优监督和推优效果评估等五个部分。

一、推优条件:1.1 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政治表现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1.2 优异学习成绩:团员应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成绩排名在班级、年级中名列前茅,或者在学科竞赛中有突出的表现。

1.3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团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推优程序:2.1 推优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条件,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并填写推优提名表。

2.2 推优审议:团支部组织团员大会或团支部会议,对提名的团员进行推优审议,讨论并决定是否推优。

2.3 推优公示:推优审议通过后,团支部将推优名单在团支部公示一周,接受团员和社会的监督。

2.4 推优决定: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根据推优审议结果,正式决定是否推优,并将推优决定书发放给被推优团员。

三、推优奖励:3.1 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3.2 奖励证书: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由团组织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对其优秀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3.3 奖励资金或实物:根据不同的推优级别,被推优团员将获得一定的奖励资金或实物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发展和进步。

四、推优监督:4.1 监督机制:团支部应建立推优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推优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人为干预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4.2 投诉渠道:团员和社会对推优工作有异议或投诉时,应设立相应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问题。

4.3 监督评估:团支部应定期对推优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推优效果评估:5.1 绩效考核:被推优团员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继续发挥优秀表现,团支部将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推优效果。

五-团内评优条例

五-团内评优条例

五、团内评优条例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团员成为由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优秀团员,以进一步推动我校团的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评选项目为先进的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

第三条先进团支部条件:1、高举理论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2、领导班子强,组织机构健全。

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适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完成各项任务。

3、与班委工作协调好,能主动争取班主任对团地工作地支持,积极投身校风建设、学风建设、学雷锋、学英模、做好事、树新风活动与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教室、文明大学生”竞赛活动,班风建设好。

4、有一套切实可行地工作制度。

团内教育经常化,团组织活动正常化,定期召开XX生活会,建立了团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制,严格履行团员标准和发展程序发展新团员;按时按规定收缴团费。

5、切实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地正当权益。

能与时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其学习、工生活和休息,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6、积极主动地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地发展对象的工作。

7、支部工作有特色,在院系有一定影响。

第四条优秀共青团员条件:1、高举理论旗帜,坚持党地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思想素质好。

2.热爱团的组织,遵守党地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思想素质好.3.积极参加团内XX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不良现象作斗争.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勤于思考,成绩良好,无不与格现象.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5.讲道德、守纪律,未受校纪校规和团纪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团员推优是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和推荐程序,将优秀的团员推荐给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提升他们的发展机会和地位。

团员推优的目的在于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培养和发现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标准1.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定信仰,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预思想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的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热点,具备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思想觉悟。

2.组织纪律表现:团员应遵守团组织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3.工作表现:团员应在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的工作中展现出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积极参预工作,能够主动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社会实践表现:团员应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关心社会问题,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自身素质。

5.创新创业表现:团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法,勇于接受新的挑战,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推优程序1.推荐申请:团员可以根据自身的表现和发展潜力,主动向所在团组织递交推优申请。

推优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表现和发展计划等内容。

2.初步筛选:团组织将对申请进行初步筛选,评估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3.综合评审:团组织将邀请相关专家和团干部进行综合评审,对推优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和排名。

4.公示和听证:团组织将公示推优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听证会,接受有关人员对推优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

5.最终评选:根据公示和听证结果,团组织将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推优名单。

6.推优通知:团组织将向被推优团员发出推优通知,并将推优结果上报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

四、推优奖励被推优团员将享受以下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资鼓励和表彰。

优秀团员及优秀团支部评选制度

优秀团员及优秀团支部评选制度

优秀团员及优秀团支部评选制度以分数的形式体现,总分为100分,每周小结,具体如下:团员:1、未带团徽,每人次-1分2、校服穿戴不整齐或未穿,每人次-1分3、在校扣纪律分,扣除乘以十倍的分数4、做好文明礼貌,见到老师未问好,每人次-1分5、违反八无,每人次-3分6、受学校纪律处分,视其情节严重与否,-1-5分不等7、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2分每次8、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在校极比赛上获奖者,+1-5分不等9、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在校外区级比赛以上获奖者,+1-5分不等10、热爱学习,三好学生,三好标兵,学习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均给予加分团支部1、每周小结前五班级,+1-5分2、被点名批评班级,每次-2分3、被点名表扬班级,每次+2分4、集会纪律好,+1分每次5、好人好事,每人次+1分6、校级班集体比赛获奖班级(如演讲比赛等)+1-5分不等7、违反八无,每人次-3分8、受学校纪律处分,视其情节严重与否,-1-5分不等9、月考及期中期末考各科成绩前六班级+1-6分10、未积极完成团支部任务班级,-1分每次另: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思想品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共青团,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素质过硬,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时刻与党、团保持一致。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遵守团的纪律及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诚实正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4)联系广大同学,做同学做知心朋友,对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2.学习(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2)学年各科成绩总评达到优秀。

3.身体(1)坚持锻炼身体,自觉上好两操一课。

(2)体育成绩优良,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3)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4.组织观念(1)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团员意识。

(2)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生活,坚持佩戴团徽,按时缴纳团费。

二、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1.团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职能发挥和工作表现突出,在班级思想建设中起核心作用。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范本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范本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范本一、总体要求1. 提名对象必须是本单位集体,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特点,且取得显著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 提名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行为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提名条件1. 具备团结协作的精神:提名对象要求集体成员之间互帮互助、相互支持,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2. 具备卓越的工作成果:提名对象必须在本单位的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工作质量高、效率高,并对单位工作的推动和提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 具备突出的创新意识:提名对象在工作中注重创新,能够提出新颖有实际可行性的解决方案,能够带来明显的效益和效果提升。

4. 具备积极的学习态度:提名对象能够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充分运用所学,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具备模范的行为榜样:提名对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言行举止符合社会公德,为他人树立榜样。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本单位各部门可提出提名对象名单,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提名理由、工作成绩、获奖情况等。

2. 审核阶段: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对象进行初步审核,根据提供的材料和细则要求进行评估,将符合条件的进行初步筛选。

3. 推选阶段:初步筛选出的候选对象经过评委会综合评估后,进行评审打分,综合考虑成绩、贡献、榜样作用等因素,最终决定先进集体。

4. 宣布阶段:评选结果由单位领导宣布,并进行表彰,组织颁奖仪式,宣传先进集体的成绩和贡献。

四、奖励措施1. 给予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荣誉称号,并在集体标识上注明荣誉称号。

2. 给予奖金奖励: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适当的奖金奖励,作为对其成绩和贡献的肯定和鼓励。

3. 给予学习成长机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在学习研讨、培训交流、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安排。

4. 宣传表彰:通过媒体宣传和内部公告,向外界宣传先进集体的成绩和贡献,激发广大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

五、监督和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定期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先进集体的表现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长期维持先进的形象和作用。

团内先进评选条件

团内先进评选条件

团内先进评选条件(一)优秀团员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团组织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青年,热情帮助青年成长、进步。

3.学习刻苦认真,学业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并乐于帮助成绩较差的同学。

4.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团费。

5.遵纪守法,尊敬教师、团结同学,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

(二)优秀团干部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团的工作,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主动精神,本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优良,积极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并乐于帮助成绩较差的同学,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4.关心集体,能主动与青年交朋友,热情帮助后进青年,积极引导带动团员、青年完成团的工作。

5.遵纪守法,尊敬教师,团结同学,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能认真履行团干部的职责,能管理、敢管理,善于管理,对良好班风的养成,集体正气的形成,起到很大的作(三)先进团支部条件1.有班子。

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支书称职,支委团结。

2.有制度。

“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组织生活注重质量,发展团员,坚持标准。

3.有活动。

经常开展活动,团员青年参加广泛,形式多样,形成特色。

4.有作用。

对团员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发挥团员模范作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支部建设成青年核心。

5.有正气。

班风、学风良好,支部内团员青年是非、对错观念明确,对于坏人坏事能敢于斗争,班里违纪、受行政处分的人少。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1. 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1.1 认真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1.2 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团支部的带头作用,成为团员青年的核心,协助班主任积极开展班级工作。

1.3 团组织生活制度化,内容新颖活泼、丰富多彩,团员参加率达100%(特殊情况除外)。

1.4 能认真、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5 支部团员勤奋学习,遵守纪律,在校风及班风建设中成绩突出。

出现违纪现象或发生事故能认真做好转化工作。

按时缴纳团费,履行团员义务。

1.6 团支部委员朝气蓬勃,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严格团的组织生活纪律,经常了解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并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2. 优秀团员评选细则2.1 评选条件2.1.1 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在学习、劳动、实践等方面起模范作用;2.1.2 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2.1.3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乐于助人,操行评定优秀;2.1.4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2.2 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的五月份进行评选;每个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一名。

2.3 评选程序2.3.1 各团支部推选。

各班团支部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民主推荐,推荐过程中要与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结合,注重听取学生团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借此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2.3.2 校团委讨论通过。

学校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名单及材料讨论确定优秀团员名单;2.3.4 由学校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

2.4 评选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 优秀团干评选细则3.1 评选条件3.1.1 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1.2 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3.1.3 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影响,操行评定优秀;3.1.4 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成绩良好;3.1.5 担任共青团干部一学期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规范团员推优工作,提高团员推优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二、推优对象1. 优秀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先进团支部:在团组织工作中,团支部在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团员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优标准1. 优秀团员推优标准:(1)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具有较高的活动参与度;(2)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4)在学习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

2. 先进团支部推优标准:(1)团支部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团支部章程,定期召开团支部会议,加强团支部的组织建设;(2)团支部活动开展:积极组织各类团组织活动,如主题讲座、座谈会、志愿服务活动等,丰富团员的团组织生活;(3)团员培养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团员培养计划,关心团员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开展团员培训和辅导工作;(4)团支部的影响力:在学校和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有效代表团员的利益,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决策和活动。

四、推优程序1. 优秀团员推优程序:(1)团支部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综合素质,提名优秀团员候选人;(2)团支部评审:团支部组织评审小组对提名的优秀团员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团员名单;(3)团委评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名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优名单;(4)公示和反馈:将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团员和师生的反馈意见;(5)表彰和奖励:对被推优的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先进团支部推优程序:(1)团委征集:团委向各团支部征集先进团支部推优申请;(2)团委评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的先进团支部进行评审,评选出先进团支部名单;(3)公示和反馈:将先进团支部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团员和师生的反馈意见;(4)表彰和奖励:对被推优的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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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进个人
1、校优秀基层团委书记
2、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
3、校青年五四奖章
4、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5、校优秀共青团员
具体按六类分别申报,包括:①道德模范先进个人②勤奋好学先进个人③创新创业先进个人④文化体育先进个人⑤志愿服务先进个人⑥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其中,满足上述六类先进个人条件之一且为共青团干部的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其他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六类先进个人中事迹特别突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的,经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可以授予“校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各类先进个人可以授予“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荣誉称号。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道德模范、勤奋好学、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学生。

所有评选条件均指2010年以来,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有关要求。

1、必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籍共青团员或者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党员须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并能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学习成绩2009—2010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三、四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2010级学生学习成绩以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4)2009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选择条件:
(1)道德模范先进个人
①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方面模范践行社会美德,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②长期对口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③发扬优良传统美德,拾金不昧,为他人或集体挽回损失,赢得社会高度赞誉。

④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一切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

⑤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舍生取义,英勇救灾、救人。

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公认。

⑥获省市级及以上“助人为乐标兵”、“诚实守信模范”、“敬老爱老先进个人”、“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备注:上述六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申报此类奖项的先进个人需提供先进事迹或社会高度赞
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勤奋好学先进个人
①2009—2010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为班级第一名。

②2009—2010学年平均学分绩为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010级学生平均学分绩按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计算)
③二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三、四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标准,或获得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备注: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3)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①在全国、省部级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其中各类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科研成果评定包括:“挑战杯”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其它由行业协会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科技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交通科技大赛等)、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②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③获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④申报个人在校期间具有实际创业经历,2010年内坚持创业并合法经营。

⑤创业注册资金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具有创业经营实体。

⑥创业期间无偷税漏税、违法经营等违法违纪行为。

备注:创新类①②③满足条件之一即可;创业类④⑤⑥条件须同时满足并提供先进事迹相关证明材料或社会高度赞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文化体育先进个人
①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大型文艺演出或体育比赛等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取得优秀成绩。

②校级金秋艺术节的前三名。

(具体认定项目和排名将另行补充通知说明)
③校运动会竞技项目比赛(趣味项目除外)第一名和“理工杯”篮球赛、太极拳比赛的前三名。

其中,集体项目最多取队中前5名主力队员,具体由各学院确定。

备注:上述三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参加演出或比赛所取得的成绩等具体事项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①为武汉理工大学注册志愿者。

②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2010年3月到2011年3月期间,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超过80小时,且应参加过校、院两级以上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10级学生累计参加志愿服务超过50小时)
③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至少参加过8次校级及以上大型志愿服务活动(10级学生至少参加过6次)。

备注:满足①②组合或者①③组合均可申报。

(6)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①2010年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在任学生干部。

②2010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③2010年获得“校标兵班集体”及省市以上先进班集体的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期09—10学年应满一年)。

④本次评选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及2010年以来获得省市以上先进团支部的的班长、团支部书记。

(任期09—10学年应满一年,10级任期10年以来应满至少一学期)
⑤2010年获校级以上优秀基层团委、优秀基层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的主要学生负责人(每个团队负责人申报不超过3人)。

⑥参与组织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做出重大贡献且表现突出的主要学生负责人。

备注:上述六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校青年五四奖章和理工青年十大精英团队的荣誉授予条件1、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
理工青年十大风云学子是由校团委、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在道德模范、自强自立、见义勇为、勤奋好学、科技创新、艰苦创业、献身国防、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事迹特别突出,在学校或社会具有典型代表和示范作用的先进个人。

2、校青年五四奖章
同时满足3项及以上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均可申报校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由本人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交所有满足类别的申报表或主要事迹,学院团委按要求进行审核并推荐申报。

校青年五四奖章由学校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校申报个人事迹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3. 理工青年十大精英团队
理工青年十大精英团队是由校团委、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在学生班级建设、党团建设、宿舍文明建设、学生社团活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学生会建设、研究生会建设、献身国防等方面的事迹特别突出,在学校或社会具有典型代表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集体或团队的代表。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团员青年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评选条件有关要求,达到评选标准者可自主选择申报一项(满足一类以上申报条件,而又达不到申报青年五四奖章条件的,只可择一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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