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杭高速公路(南京段)水泥搅拌桩施工管理办法(修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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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搅拌桩管理规定

水泥搅拌桩管理规定

水泥搅拌桩质量控制管理规定水泥搅拌桩作为一项有效的软基处理方案在我省得到大量应用。

软基处理是高速公路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水泥搅拌桩又是地下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施工机械繁杂,其质量控制应贯穿在施工的全过程,应坚持全方位的施工质量控制。

为了加强对江海高速公路JH-JL-2标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控制,特作规定如下: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项目经理部应派一名副经理全面负责水泥搅拌桩的施工管理,并成立软基施工管理小组对全线的软基施工进行全面负责管理,管理覆盖现场施工工艺、现场记录、现场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等。

同时,加强对旁站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保证旁站人员数量、素质,对每台桩机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旁站,旁站人员应监督施工工艺并按要求进行现场记录。

项目部应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每日对现场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应明确现场工作内容,落实责任。

现场巡查时应在旁站监理的现场记录中签名,留有痕迹。

二、严格水泥搅拌桩施工招投标管理项目经理部在确定水泥搅拌桩施工单位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信誉和业绩,择优选取施工单位。

招投标过程应有总监办参加。

所有施工协议(合同)应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署,严禁与任何个人签署施工协议;所有施工协议应上报总监办备案。

应保证承包单位适当的利润空间,不得恶意压低施工单价。

水泥搅拌桩施工严禁多次分包,所有质量责任由项目经理部和第一个分包单位承担,总监办将对发生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和第一分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提请招标部门在以后的招标中考虑。

严禁以包代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完善的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承包单位的施工指导和管理,确保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

对曾经在其他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单位或桩机,项目部不得让其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

三、加强试桩,严格开工报告审批制度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资料,选取典型地段钻探取样,按软土天然含水量及不同土性进行室内配合比试验。

水泥搅拌桩施工管理办法

水泥搅拌桩施工管理办法

水泥搅拌桩现场管理办法本标段水泥搅拌桩施工点多面广,为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使工作有效展开,特制定本办法。

本标段水泥搅拌桩加固软基的施工管理,质量检测及验收均按本办法进行。

、现场质量管理第一条:本办法参照《水泥搅拌桩作业指导书》、《现场质量管理办法》以及经理部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进行。

第二条: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应依照相应设计图纸、规范及市指挥部、监理组下发的规定和相关文件。

第三条:经理部工程部在开工前组织进行对各分部的技术交底工作。

各分部应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四条:提前三天报放样计划到测量队,根据经理部测量队提供的控制点具体实施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并对现场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报经理部相关部门。

第五条:根据经理部试验室提供的配比进行水泥浆的拌制和其它相关工作,水泥到场后按200吨/ 次报试验室抽检。

第六条:经理部对水泥搅拌桩的施工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旁站,质检工程师是总经理部现场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全权代表,直接代表经理部行使工程施工管理权力。

第七条:凡经经理部批准进场的搅拌桩队伍,不得再将工程转包或分包,违者立即退场,损失自负。

第八条:水泥搅拌桩在正式施工前应进行工艺性试桩,以确定该场地、该设备的成桩工艺及各项技术参数。

二、物资及内业管理办法第九条:各软基队所用水泥必须由项目部统一采购,集中供应。

第十条:软基队提前7天报水泥进场计划,计划单经质检工程师签字核准后再报物资部。

物资部及时通知质检工程师实际水泥进场数量,水泥到场后由物资部人员、质检人员、施工单位三方在收料单上如实签字,并注明卸货桩号以备追溯。

第十一条:水泥进场后应码放整齐,并确保水泥在施工期间不受潮结块。

质检工程师每日对水泥进行盘库清点,并记录每个施工点每晚六点到第二晚六点搅拌桩完成量、水泥用量和所进水泥量,通过对水泥用量进行有效监控,以确保水泥搅拌桩成桩质量(见附表)。

每延米水泥用量误差不得大于4 %单桩水泥用量误差不得大于1 %第十二条:施工分部进场水泥不得少进多报,严禁私卖水泥,否则将于以5000〜10000元罚款,严重者清除出场,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水泥搅拌桩施工管理办法

水泥搅拌桩施工管理办法

水泥搅拌桩施工管理办法水泥搅拌桩是提高路基基底承载力,减少路基沉降量和沉降速率,解决高速公路软土地基沉降的一种行至有效的处理方法。

一、施工前的准备:1、施工场地首先应予以清理、整平,整平后地面坡度不得大于2%,整平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两侧必须开挖排水边沟,保证施工期间现场不被水浸泡;开挖表土后应彻底清除地表、地下的石块、树根等一切障碍物,并用轻型压路机进行碾压稳定后,测量地面高程。

对于暗渠应予以重新开挖用素土回填,河塘地段可在清淤后在河塘底填筑30—50cm 素土(压实度不小于85%)。

2、测量和放样: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绘制每个施工段落的桩位平面图,并报监理组审核,施工前每个段落放完全部桩位后必须报请项目部、监理组复测,并做好醒目标记。

严禁边施工边放样,确保施工放样正确。

3、机械设备要求:a、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钻头最下面的两个叶片间距应不小于5cm,叶片角度不大于20度。

叶片数量不小于4个。

每个叶片的距离应采用不等距,且下面叶片的间距应小于上面叶片的间距,同时为了保证叶片的粉碎效果,叶片上应焊接一定数量的钢筋。

施工前项目部必须项监理组提供每台机组的主要技术性能(包括喷钻机的加固深度、成桩直径、钻机转速、提升速度等,水泥浆压力泵的压力和泵送压力)以确定机型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每台湿喷桩必须配备能够自动记录、打印处理深度、每0.1~0.25米水泥浆用量、复搅深度、水泥浆比重的电脑检测记录装置(其应能打印每根桩施工中钻头各次下钻深度及提升高度的全过程记录和水泥浆段浆量和水泥浆比重)。

否则不允许进厂施工。

b、上述监测装置以及电流表、压力表必须经有资质部门重新计量、标定,以保证仪器、仪表的准确。

标定后的合格证书原件经监理组审查后,其复印件贴在已标定的仪器或仪表上。

c、管道质量应满足管内压力的要求,接头不得多于2个,且管长不大于60米。

d、施工水泥浆存放池必须采用金属制容器,其容积必须大于该段最长桩用浆量。

江苏省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检测工作实施细则苏高技(2003)147 号为加强水泥搅拌桩质量控制,保证软基处理的效果,使水泥搅拌桩施工、检测及质量评定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 总则1.1 基本要求检测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公正、及时,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做到资料真实、评判准确、数据可靠。

1.2 检测工作检测工作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现场测试(包括现场取芯和标准贯入试验) ;二是室内试验;三是资料整理,报告编写。

1.3 检测依据及参考标准1、钻孔取芯和标准贯入试验参照《粉体喷搅法加固软弱土层技术规范》(TB10113-95) 、《软土地基搅拌桩加固法技术规程》(YBJ225-9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有关规定执行。

2、室内土工试验按照《公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 JTJ051-93 )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参照《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94) 、《建筑地基基础处理技术规程》(GB50007-2002) 和《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99) 。

3、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苏高工( 2000) 41 号文《检测人员行为守则》,《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程序》。

. 现场检测工作要求2.1 仪器设备1、百米钻机配以标准贯入试验设备、泥浆泵、芯样管钻头、取样器、样盒、封样材料等。

2、水平尺、钢卷尺、皮尺。

3、现场记录本、芯样标签。

4、照相器材。

2.2 人员配备1、检测组指定现场带队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现场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2、每台钻机必须有一名以上富有现场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的技术工作。

每机组应安排机长、副机长各 1 人;取样员 1 人;其它助手2-3 人。

3、根据检测工作量的大小,安排检测人员和设备的数量。

4、现场记录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水泥搅拌桩质量和检测要求。

2.3 现场检测2.3.1 检测桩的确定1、检测桩的成桩龄期一般应达到28 天。

关于加强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管理的要求

关于加强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管理的要求

江海JL-3监办〔2007〕4号关于加强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各施工单位、监理组:江海高速公路南通段工程施工即将全面展开,为加强对江海高速公路南通段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管理,细化管理措施,现将《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水泥搅拌桩施工指导意见(试行)》苏高技(2005)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省高指施工指导意见和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水泥搅拌桩软基处理的施工质量。

附件:1、《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水泥搅拌桩施工指导意见(试行)》苏高技(2005)49号文件江海高速公路南通段JH-JL-3总监办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主题词: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管理通知打印:6份主送:江海高速公路南通段各施工单位、驻地办抄报:江苏省高速公路指挥部江海项目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水泥搅拌桩施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根据多年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施工经验,参照有关软基处理规范要求,编制了《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水泥搅拌桩施工指导意见(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将在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省高指,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水泥搅拌桩施工指导意见(试行)》二○○五年四月九日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水泥搅拌桩施工指导意见(试行)为确保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根据《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参照《粉体喷搅法加固软弱土层技术规范》(TB10113-96)、《软土地基搅拌桩加固法技术规程》(YBJ225-9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结合江苏已建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施工经验,对江苏省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施工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施工机械水泥搅拌桩施工设备应选用定型产品,并配有全自动电脑记录仪的设备。

严禁使用非定型产品、自行改装设备。

严禁使用没有管道压力表和计量装置的设备。

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水泥混凝土搅拌桩

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水泥混凝土搅拌桩

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水泥混凝土搅拌桩本文档旨在为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提供关于水泥混凝土搅拌桩的标准化指南。

以下是关于水泥混凝土搅拌桩的一些重要信息:1. 水泥混凝土搅拌桩的定义水泥混凝土搅拌桩是一种基于搅拌原理制作的桩基施工方法。

它通过将水泥、砂子、石子和水等材料放入搅拌设备进行搅拌,并注入桩孔中,形成坚固的桩基。

2. 水泥混凝土搅拌桩的施工要求2.1 搅拌设备选择:选择具备较高搅拌效率和稳定性的搅拌设备,并确保设备保养和维护良好,以保证施工效果和安全性。

2.2 材料选择:选择优质的水泥、砂子、石子和水等原材料,并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3 设备操作:搅拌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操作,确保搅拌过程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2.4 施工现场准备:在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和平整施工区域,设置标志和警示牌等,确保施工安全和效率。

2.5 施工过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包括搅拌、注入和加固等步骤,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质量。

2.6 质量检验: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包括材料试验、搅拌均匀性检测和桩基强度测试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7 施工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数据,编制施工报告,以备将来参考和审查。

3. 监督和质量控制3.1 监督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泥混凝土搅拌桩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2 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验和评估等,以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性。

4. 安全注意事项4.1 设备操作:搅拌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熟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4.2 施工现场安全: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和标志,实施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区域的防护。

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全)

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管理办法为确保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抽检质量合格率达100%,指挥部成立了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体系,分别由指挥部相关科室、水泥搅拌桩队,涵洞施工队三级组成,实行24小时旁站制度,各级职责规定如下:一、物资科负责水、水泥等原材料进场关;安质环保科负责检查施工安全质量情况,试验室控制好浆液的配合比、做好原材料、成桩的检验工作。

技术主管对桩基质量负主要技术责任,应做好技术交底、工艺标准交底,协同相关科室、施工队把好质量关。

各相关负责人要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水泥搅拌桩施工生产任务。

如因各方面把关不严,造成质量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每根桩罚款100元。

二、水泥搅拌桩队严格按技术交底书施工。

钻孔宽度符合设计,钻孔位置根据设计要求,用白粉放位,位置必须准确,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mm,钻长不得小于设计,在钻机的立杆上用尺量出钻孔深度,用红油漆画线标记,作为钻进深度的依据,钻机钻进时钻杆要垂直下钻,垂直试验偏差不得超过1.5%,应保证导向架的垂直度。

钻进过程中注意及时记录水泥搅拌桩钻孔记录表,并以此作为完工计价的依据,完工后暂计价工程费用的80%,余下的20%,待朔黄铁路质量监督站对水泥搅拌桩抽检合格后,另行计价。

搅拌桩施工队对搅拌桩的质量负重要责任。

如造成质量不合格,每一根桩罚款100O元。

搅拌桩施工操作要点:1.施工准备有水地段,围堰抽水挖淤,旱田地段挖除地表植物根系,碾压三遍后填细粒土,达到压实系数K≥0.85,地基系数K≥70MPa∕m o2、施工程序:桩机就位一喷浆钻进搅拌下沉一提升搅拌一重复喷射钻进搅拌一重复搅拌提升一成桩完毕,移位。

应保证桩内土体搅拌大于20次。

3、在施工中,在钻进贯入时喷浆,或在提升时喷浆应根据地层的软硬情况和搅拌头的工艺特点而定,喷浆量及搅拌深度应及时记录。

4、浆液配制:采用425号抗硫酸盐水泥,严格控制水灰比,一般为1:0.5~1:1;水泥掺量不小于65kg∕m;并可适当掺入外加剂,必须使桩体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南京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南京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加强本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文所称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系指采用预应力先张法生产旳预应力混凝土桩(如下简称管桩)。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管桩生产、供应、施工等活动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是本市管桩质量监督管理旳主管部门。

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负责本市管桩生产过程及产品质量监督。

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旳管桩及其施工质量监督。

第二章管桩生产管理第五条管桩生产企业应具有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方可进行管桩生产和经营。

第六条管桩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JC888)、《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图集》(苏G03-2023)等有关原则、规范、图集旳规定。

㈠建立符合《江苏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规定旳专题试验室,并按照有关原则、规范进行严格管理。

1. 管桩生产企业试验室应执行国家、部门和地区颁布旳现行技术原则、规范和规程,承担本企业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检查和产品质量检查。

2. 管桩生产企业试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3. 管桩生产企业试验室应按照《检测和校准试验室能力旳通用规定》(GB/T27025-2023)建立质量体系,编制质量手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保证试验工作旳可靠性和精确性。

4. 管桩生产企业试验室应建立完善旳试验资料管理制度。

多种检查汇报、原始记录等应建立台帐,并统一分类、编号、存档。

5. 试验室旳计量仪器、检查设备应能满足试验需要。

各类计量仪器量值应定期溯源至国家基准,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做到一机一档。

㈡建立健全原材料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南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混凝土管桩原材料登记管理措施》(宁建工字[2023]5号)。

水泥搅拌桩盯控管理办法

水泥搅拌桩一、施工工艺及流程1、设计情况由于地基承载力低,为保证路基稳定性,咽喉区范围内采用直径0.6m的桩心间距1m布置的水泥搅拌桩加固,加固范围在基层底面下10m;共计10656根,106560延米,每延米水泥掺入量不小于15%为65kg,单根掺入量不小于325kg,水灰比0.5。

桩顶标高0.886,地面标高1.420,为保证桩头质量,桩顶标高增加至1.386,桩长增加为10.5m。

水泥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因水泥掺量较大,施工工艺采用两次喷浆、四次搅拌。

2、开始施工的条件及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用电采用400KV变压器供电;施工用水采用大口井抽水;水泥存放棚采用彩钢板及脚手管搭设全封闭,底部使用钢模板及方木隔潮(水泥棚搭设要求参照现场水泥临时存料库施工交底执行)。

3、施工工艺1)施工准备施工前进行场地平整。

施工区域遇低洼地时抽水和清淤,回填粘性土(或置换土)并分层夯实,承载力满足喷浆搅拌机平移、行走稳定的要求。

施工前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并测试机械运转情况,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施工之前先丈量钻杆长度,可用红色油漆在钻杆上划出桩长长度,并作明显标志(桩长应不小于设计要求),以便掌握钻杆钻人深度、复搅深度,确保达到设计桩长的长度。

2)工程定位按设计要求测量放线,施工时误差控制在50mm以内,主控点采用带十字丝钢筋棍,桩位点采用焊条或筷子。

定位后,将喷浆搅拌机移到指定桩位,对中后调整机架的垂直度,钻机竖直,偏差不超过1%,确保搅拌桩垂直度达到设计要求,经现场盯控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3)预拌下沉将喷浆搅拌机用钢丝绳吊挂在起重机上,用输浆胶管将出浆泵与搅拌机接通,待搅拌机的冷却水循环正常后,启动搅拌机电机,放松起重机钢丝绳,使搅拌机借设备自重沿导向架搅拌切土下沉,下沉速度为1m/min,如果下沉速度太慢,可从输浆系统补给清水以利钻进。

4)制备水泥浆待搅拌机钻进到一定深度后,即开始按设计配合比拌制水泥浆,在压浆前将水泥浆倒入集料斗中准备喷浆,为防止灰浆离析,放浆前必须搅拌30秒再倒入存浆桶。

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水泥搅拌桩

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软基处理)水泥土搅拌法施工1、一般规定1。

1施工单位资格审查(1)在确定水泥搅拌桩施工单位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各单位的施工资质,信誉和业绩,择优选取施工单位,招投标过程应有业主代表参加。

(2)所有施工协议(合同)应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署,不得与任何个人签署施工协议;所有施工协议应上报业主备案.(3)严禁多次分包,所有质量责任由主要承担单位和第一分包单位承担,业主将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和第一分包单位追究相应责任.5.1。

2施工技术资料准备(1)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工试验报告、室内配方试验报告(7天龄期)、水泥搅拌桩设计桩位图以及原地面高程、加固深度与桩停灰面高程。

(2)测量资料,包括平面控制桩、水准点的测量记录。

(3)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1.3施工前技术培训(1)应做好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每个施工人员应熟悉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

(2)应加强现场旁站人员的岗位培训,包括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认真做好旁站记录。

1.4施工现场准备工作(1)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2)施工现场要修建临时道路,路面用石灰进行硬化处理,便于材料运输车的行走。

(3)测量放线,进行准确桩位放样。

(4)水泥应选择购买信誉好,质量稳定的大型水泥厂家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若有可能矿渣水泥更佳),所用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室抽检.满足规范的要求.(5)水泥的堆放应符合防雨、防潮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受潮、结块、变质的水泥。

(6)选择合理的位置开挖配制水泥浆用的灰浆池,并用水泥砂浆抹面进行防水处理(7)动力、照明线分开架设,采用绝缘线,离地面2.5m以上,高压线离地面3.5m以上;架设用电线路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由专业电力工程师进行管理及日常维护.施工用电应满足水泥搅拌桩机及配套机械设备用电的要求,备一台发电机以防突然断电。

1。

5 施工现场管理(1)用袋装水泥施工时,当天水泥袋需回收、捆扎、备查.(2)应对水泥搅拌桩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随钻机对每根桩记录原始资料,做好监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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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杭高速公路(南京段)水泥搅拌桩施工管理办法一、总则水泥搅拌桩处理软土地基,可有效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路基沉降量。

作为地下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施工机械繁杂,为切实加强宁杭高速公路(溧水段)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省高指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施工单位的选择项目经理部在确定水泥搅拌桩施工单位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各单位的施工资质、信誉、业绩,制定评标细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招投标过程必须有市高指及监理组人员参加。

项目经理部对经初步筛选合格的施工队伍形成书面推荐报告,经驻地监理组进一步严格审查认可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合同)、组织进场施工(报备市高指),并按规定及时填报水泥搅拌桩施工承包协议登记表和施工桩机登记表。

经批准后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单位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如发现有再分包或转包的,将追究中标单位责任。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完善的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上报监理组和市高指,同时应大力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指导和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三、室内配合比设计项目经理部和监理组在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资料,选取典型地段钻探取样,按软土天然含水量及不同土性进行室内配合比试验,并报市高指批准。

四、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项目经理部在与水泥搅拌桩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中应注明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水泥搅拌桩施工设备型号、性能、技术指标,严禁采用非定型产品或自行改装设备。

进场的设备必须标有醒目的深度刻度线、有能显示电流变化的电流表和无存储功能的全自动电脑记录仪及自动打印装置。

计量装置(深度传感器、流量计、压力表、电流表等)必须现场进行标定,标定过程必须有计量部门、市高指、监理组、项目经理部共同参与,标定结束后由四方共同铅封。

(铅封条不准用一般纸张要保证不被损坏)各施工桩机应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水泥搅拌桩质量控制管理规定》,设立明示牌,标明施工技术要求和桩机资料。

另每台桩机应建立设备维修台帐,注明维修原因、起止时间、维修单位及人员等情况备查。

市高指组织驻地监理组、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对计量合格的桩机性能进行逐台验收,并按规定填写水泥搅拌桩机性能与验收表。

五、加强工艺性试桩根据室内配合比试验结果,进行现场工艺性试桩,验证室内配合比,确定主要施工工艺指标。

试桩一般应在十根左右,条件受到限制时,每种配合比不得少于二根。

1、开钻前准备水泥搅拌桩施工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绘制各施工段落桩位布置图,按规定编号(唯一性)并上报监理组及市高指。

(2)平整场地,清除场地上的障碍物,若水泥搅拌桩位于河塘处,必须先排水清淤回填至水泥搅拌桩施工整平高程(参见设计文件)处。

(3)准确进行桩位放样。

(4)材料(包括外掺剂)、设备全部到位且材料试验合格、设备计量装置标定合格并铅封。

(5)及时通知监理组和市高指人员到场旁站、记录,必要时还应通知设计代表到场。

2、施工工艺要点(1)宜采用提升喷浆方式,喷浆时应自桩端反转匀速提升。

初始送浆要注意送浆时间与钻杆钻进位置的问题,严格控制钻进速度。

(2)全桩复搅。

喷浆后,应立即反向转进全过程复搅并对局部喷浆不足的桩身部位进行补浆。

(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地质资料确定钻进深度,保证钻杆的提升和钻进深度达到设计要求,同时通过电流表读数明显上升等情况控制桩长,确保钻入持力层50cm,桩底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桩长变更在试桩过程中,若发现地层与设计文件有明显差异,即软土层厚度与设计桩长不相符时,主要表现为:(1)达到设计桩长软土层仍未穿透(电流无明显变化)。

(2)未达到设计桩长(电流明显变大)。

应立即停机,分析原因,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市高指提请设计单位针对实际情况予以变更。

5、试桩报告试桩结束后,必须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监理组和市高指审批。

试桩报告需提供以下资料:(1)试桩总结。

(2)检测报告及推荐配合比。

(3)试桩检测芯样照片。

(4)确定的施工工艺及参数。

六、加强对水泥的管理1、水泥来源控制(1)水泥实行源头厂家准入制,项目经理部应在市高指批准的水泥准入厂家范围内,择优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的大型水泥生产厂家,以保证水泥的质量、数量满足施工要求。

如市高指批准的准入厂家满足不了施工需要,项目经理部可以选择满足材料准入规定的水泥厂家,但须向市高指提出申请,经市高指审查、考察批准后方可使用。

(2)对现场新进水泥,项目经理部、监理组试验室应分别按规定的试验频率及时进行抽检;因特殊原因,现场存放超过一个月的水泥也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不合格的水泥坚决清除出场。

(3)对水泥进出场的各种单据,如水泥运输三联单等,须及时整理、归档保存,以备检查。

2、运输过程控制(1)加强便道整修工作,安排人员24小时在便道巡查,保证便道的畅通和水泥及空水泥袋不被偷、抢。

(2)水泥到场入库须项目经理部材料员、软基队材料员和旁站监理共同验收签认,要有入库单、水泥台帐。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1)水泥堆放要整齐,不同批次分开堆放,并插牌标明入库日期、检验状态,以便旁站监理清点当日水泥数量和质量监督。

否则,旁站监理可不予开工。

(2)水泥仓库的容量应不小于4天的水泥消耗量,并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严禁使用过期、受朝、结块、变质的水泥。

(3)每日清点当日水泥库存量、施工结束后剩余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消耗数量。

根据当日水泥搅拌桩施工桩长,计算出全日所用水泥量,并统计电脑打印出的总喷灰量。

比较计算数量和打印数量二者是否吻合,如有误差应找出原因,记录于水泥日报表中以备查。

(4)各桩机队(组)要将每根水泥搅拌桩施工用水泥空袋捆成一捆,由监理验收后用红漆在每捆空袋上划红线。

班与班之间对空水泥袋要有交接手续和签字,建立水泥用量的核销制度。

4、资料控制(1)成桩打印资料必须在移机前现场打印,由现场(旁站)监理按规定手写编号、签字确认并临时保管。

旁站监理应每天将电脑打印资料转交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归档管理。

(2)项目经理部和监理组应详细记录每日水泥台帐,台帐应填写准确、及时,并应有专人定时汇总、上报。

(3)项目经理部和监理组应填写相应的日水泥汇总表,汇总时间应统一固定,并应在统计截止时间12小时内完成。

每周、旬、月应有统计汇总表。

(4)每个段落施工结束,要有总的统计表,记录该段的搅拌桩根数、延米数、水泥计算用量、水泥实际消耗量等数据,以便于掌握该段落水泥使用情况。

此表由监理组和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

(5)整个标段水泥搅拌桩施工结束,经理部和监理组应分别编制一份全标段的汇总统计资料。

(6)按规定填写相关原始计量,整理成桩资料,保存完好,及时归档。

七、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管理1、各段水泥搅拌桩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技术、质检、计量、材料等有关人员参与各环节的施工管理并排出值班表,报监理组、市高指。

对每台钻机编号,划清施工区间,现场立牌。

标明施工单位、机长姓名、施工标段、设计间距、桩长。

2、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对水泥、外掺剂进行检验,并及时报监理组。

3、项目经理部制订详细计划,按工期合理按排钻机数量和钻机位置,用图表表示清楚。

4、项目经理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台帐资料的建立、记录、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5、项目经理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各桩机施工人员的考勤,每月按期根据考勤表发放工资。

6、对施工过程中因杆线迁移和地方矛盾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施工的段落或个别桩,项目经理部必须认证做好记录,监理组确认,报指挥部备案,待问题解决后集中补打。

八、强化现场监理监理组必须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完善监理程序,细化监理职责,应从设备检查、方案审批、材料管理、施工工艺等多方面、全方位做好监理工作。

1、加强监理力量,进行全过程旁站。

水泥搅拌桩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经过培训合格的监理旁站人员,每2台钻机应配备3人轮换跟班监理。

驻地监理组排出值班表,加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巡查力度,责任到人并落实到台班。

2、驻地监理组应制定监理要点供监理和旁站人员遵守。

施工时对加固深度、桩长、复搅长度、喷灰量加强过程监理。

3、驻地监理组对旁站监理人员要加强教育,要求旁站监理人员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监理“十六字”方针,不得发生吃、拿、卡、要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监理组责任。

4、监督承包人进行工艺试桩,确定各项参数。

5、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原始报表资料、桩距、桩径、桩长、喷浆量的控制。

6、认真做好监理日记、旁站日记,定期及时将水泥搅拌桩的进度、质量、出现的问题书面汇总报市高指。

九、质量检验1、现场检测(1)施工过程中,检查喷灰量、桩长、复搅长度、竖直度是否进入硬土层以及异常情况。

(2)施工单位(现场监理、市高指质检人员到场)对桩在成桩7天后进行自挖自检,开挖深度为露出50cm桩头,目测桩体成型情况及搅拌均匀程度,对在成桩7天内用轻便触探器进行桩身质量检查,根据钻进速度判定桩身强度;同时测量成桩的桩径、桩距,如实做好记录。

检查频率2%,对质量不合格的桩,应及时报废补桩。

(3)在监理组抽检合格前提下,由承包人通知自检单位,进行全桩身的钻芯及标贯试验,自检频率为2%,且每段落不低于2根,由市高指随机选桩,检测单位进场检验,并通知监理组旁站监督。

主要检查:(a)是否贯穿软土(b)桩身长度;(c)喷灰量;(d)桩身成型情况,搅拌均匀情况;(e)桩身强度。

2、分项工程验收由市高指主持,监理组及有关施工单位参加。

验收内容:(1)室内配合比试验结果;(2)现场原始记录;(3)水泥出厂质检单、送检报告;(4)工艺性试桩试验报告;(5)合同、开工报告、工程报验单;(6)现场挖桩自检报告,外观桩径、桩距等检查和记录;(7)现场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标贯试验报告(包括长度);(8)水泥用量施工记录台帐。

3、质量评定参照苏高技(2003)147号《江苏省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检测工作实施细则》,由监理组根据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表4.4.2-4及相关各项评定。

4、竣工资料湿喷桩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及监理组尽快按照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做好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十、质量考核及奖罚1、项目经理部必须承担水泥搅拌桩的质量责任。

对于水泥搅拌桩出现质量问题的,市高指按规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经济处罚,项目经理部不得将处罚全部转嫁到分包单位。

2、罚则(1)确保检测优良率100%。

若出现质量不合格,除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苏高技(2003)147号文对不合格桩处理办法执行外,并处以5000元/根的罚款,同时对监理组处以500元/根的罚款。

(2)如遇现场旁站缺岗,将处以按要求人数10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清退相关人员,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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