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煤矿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煤矿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煤矿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煤矿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为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提高矿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规程。
以下是该规程的相关内容:
一、系统开机操作
1. 确保所有设备和传感器已经连接好并接通电源。
2. 检查监控系统软件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3. 系统开机后,进行功能性测试,确保各部分功能正常。
二、监控系统操作
1. 系统界面操作规范:清晰显示各项监控指标,数据应实时更新且准确无误。
2. 监控系统数据应保留备份,以便之后分析和调查事故原因。
三、异常情况处理
1. 当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2. 若警报触发,应迅速核查问题并及时通知现场人员。
四、报警标准
1. 根据现场环境和设备情况,确定各项指标的报警标准,确保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设置警戒值,超过警戒值即触发报警。
五、定期维护
1. 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2. 及时清理和更换故障设备。
六、规范操作
1. 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系统操作。
2. 熟悉系统功能,并进行定期技能培训。
在煤矿生产中,监控系统的运行直接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
因此,煤矿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煤矿监控系统操作规程》,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有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水平。
煤矿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监测工作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瓦斯监测工作的安全操作,包括瓦斯测定、设备使用、维护和检修等活动。
第三条所有从事瓦斯监测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参与规程的学习和培训。
第四条煤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条煤矿瓦斯监测工作人员应当穿戴好安全防护装备,严禁饮酒、吸烟等不利于工作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瓦斯测定第六条瓦斯监测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煤矿瓦斯测定仪器的使用方法,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在进行瓦斯测定时,必须使用合格、经过校准的瓦斯测定仪器。
第八条瓦斯测定应当在通风良好、无明火的条件下进行,并在测定前必须检查测定仪器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第九条瓦斯测定的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包括测定地点、测定时间、测定数值等信息,并加盖责任人的签字。
第十条发现瓦斯超标时,瓦斯监测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矿长或主管进行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设备使用第十一条煤矿瓦斯监测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瓦斯监测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规程要求,必须由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
第十四条对于定期检修和保养的瓦斯监测设备,必须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五条煤矿瓦斯监测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中穿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六条瓦斯监测工作过程中如需攀爬、穿越危险区域等操作,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并由同伴进行护卫。
第十七条瓦斯监测工作人员进行户外工作时,应当注意防寒、防晒和防滑。
第十八条瓦斯监测工作人员在进入危险区域时,必须按照矿井安全生产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安全监察人员。
第2第二条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认真填写设备仪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绘制矿井监控系统图、修正。
4、负责打印监测报告、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工作条件第3条安全监测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第三条安全监察人员应当掌握下列知识::1、熟悉井下人员的相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指标的规定及超标处理方法。
7、了解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气体探测器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第5条各类矿山必须配备矿山安全监控系统。
第6条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绘制控制区监控系统的布局和接线图。
第7连接煤矿安全设备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8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并锁定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电气设备的电源;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9条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各种传感器的准确性应通过光干扰气体探测器进行验证、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范本(2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范本1. 引言煤矿安全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为了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流程,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2. 责任与职责2.1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员负责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运营。
2.2 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负责系统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2.3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根据系统提供的信息,组织实施安全措施。
3. 操作流程3.1 系统启动与登录a) 操作人员按下系统启动按钮,确保系统电源正常启动。
b) 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系统认证进入系统操作界面。
3.2 监测数据查看与分析a) 在系统操作界面,选择监测数据查看功能模块。
b) 根据需要的监测指标,选择对应的监测点位及时间范围。
c) 系统展示监测数据,并提供数据分析功能,操作人员可根据数据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3.3 报警处理a) 在系统操作界面,选择报警管理功能模块。
b) 查看当前的报警信息,包括报警类型、报警时间和报警位置。
c) 根据报警级别和情况的紧急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d) 处理完毕后,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报警处理记录。
3.4 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与执行a) 在系统操作界面,选择安全管理功能模块。
b) 根据系统提供的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c) 确定执行人员和执行时间,并在系统中进行登记。
3.5 数据备份与恢复a) 在系统操作界面,选择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模块。
b) 根据操作提示,选择需要备份或恢复的数据类型和范围。
c) 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数据备份或恢复的操作。
4. 系统维护与保养4.1 定期检查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表现。
4.2 定期清洁设备和检查连接线路是否正常。
4.3 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并在系统中进行记录。
4.4 在系统升级或更换设备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证工作。
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提高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的监测监控系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三、操作规范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操作证书方可操作监测监控系统。
2. 操作人员在操作系统前,需确认系统电源及设备连接是否正常,不得私自更改系统配置。
3. 操作人员需定期检查系统设备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操作人员在操作系统过程中,禁止随意打开未知链接或下载非官方软件。
5. 操作人员在关闭系统之前,需确认关闭所有连接,并进行系统备份。
四、操作流程
1. 打开系统:操作人员需确认系统电源及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2. 监测监控:操作人员需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控,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系统关闭:操作人员在结束监控后,应按规定步骤关闭系统,备份重要数据。
五、操作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系统配置,如有需求应向系统管理员申请。
2. 操作人员不得在系统中进行非正常操作,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3. 操作人员需保管好自己的操作证书,不得擅自转让或出借给他人。
4. 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安全规定,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操作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即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希望所有操作人员能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三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包括操作岗、监控中心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测、报警及控制煤矿安全生产的系统,包括煤矿瓦斯监测系统、煤矿通风监测系统、煤矿水文监测系统等。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操作管理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岗位应有专职操作人员,其人数应根据煤矿的规模和安全生产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根据煤矿的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工具,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职责,服从指挥,做好工作记录,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熟悉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操作方法,并掌握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系统的开启、关闭、调试、校准等操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参数的设定和调整,保证系统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根据系统的报警信息,及时判别报警源和报警类型,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报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为事故原因的查找和防范提供支持。
第四章紧急处置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范本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煤矿应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有专门负责该系统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和监督,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 环境监测:对煤矿环境进行监测,包括气体、粉尘、温度、湿度等;2. 工作面监测:对煤矿工作面进行实时监测,包括瓦斯浓度、矿压、地质构造等;3. 人员定位和报警:对煤矿地面和井下人员进行定位和实时监测,并能实现报警功能;4. 视频监控:对煤矿各个区域进行视频监控,保证对煤矿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测;5. 远程控制:能够实现对某些设备和系统的远程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系统的硬件设备、软件程序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2. 定期清理系统的日志和数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3. 确保系统的备份和恢复功能正常,防止数据丢失;4. 定期进行系统性能测试和故障排查,及时处理故障。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煤矿安全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系统;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能力,能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 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应急情况。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应急管理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对系统的应急处理和预警工作。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建立健全报警机制,确保系统能够及时捕捉和报警异常情况。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备份设备,确保在系统故障或电力中断等突发情况下,能够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三篇)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石油化工企业和其他需要进行瓦斯监测监控的单位。
第三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
第五条煤矿、石油化工企业等需要进行瓦斯监测监控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瓦斯监测监控部门,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力资源。
第六条瓦斯监测监控部门应当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培训和考核作业人员。
第七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作业要求第八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操作,并保证作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使用瓦斯检测仪器,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作业人员应当及时上报瓦斯浓度异常和泄漏情况,确保相关部门有效处置。
第十一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系统的运行原理和使用方法,能够快速排除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作业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作业人员应当参加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不定期进行系统操作的技能测试,确保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三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要求第十四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系统的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当做好记录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相关数据的分析和处理。
第十七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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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测监控操作规程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一个封闭的内部信息专用网络,严禁与其它网络连接;不得用瓦斯监控计算机从事危害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不得安装与监测监控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不得玩游戏、播放光盘。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在操作中不得断开,已达到安全保障目的。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要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定期更新病毒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并备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五、瓦监系统维修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为瓦监系统值班员设置密码,以确定每个操作人员的工作权限,每个系统操作人员应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
六、每月UPS在市电正常不停电的情况下,要人为断开放电1-2次,每次放完为止,防止电池损坏。
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计算机是否死机、工作不正常、音响是否有足够响的声音,防止报警无声。
工作完毕及时锁住鼠标、键盘以及主机工作面板,防止他人误动。
八、瓦斯监控值班人员平时应经常学习计算机识识和系统相关的软件知识,熟练掌握系统的维修技能、故障处理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以便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张冲煤矿张冲井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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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