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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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风险监测第四章贷后检查第五章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第六章抵(质)押物管理第七章贷款信息维护第八章档案资料管理第九章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十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个人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立适应个人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自发放之日起到合同终止(账户结清)期间各个环节的管理活动,是个人贷款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款监测检查、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抵(质)押物管理、贷款信息维护、档案资料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遵循“职责明确、监控及时、控制有效、依法合规”的原则。

“职责明确”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职责明确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责、相互配合。

“监控及时”是指个贷经营机构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综合运用系统工具,对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风险形成原因、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控制有效”是指对存在风险事项和隐患的贷款,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并跟踪处理,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降低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依法合规”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银行的有关规定。

— 2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所属各级分支机构经营的所有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相关部门的职责(一)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1.负责组织制定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价;2.参与制定全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落实、监控计划执行情况;3.负责监测分析全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研究提出措施议及解决对策,并组织、督导分行落实;4.负责个贷风险预警模型的研发、维护、重检、优化和退出,负责对全辖疑点核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5.负责制定本条线年度信贷自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全行信贷检查牵头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信贷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6.按照《银行信贷业务责任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本条线责任认定相关工作;7.按照《银行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个贷抵押物管理相关工作;— 3 —8.负责督导本条线对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9.参与个贷贷后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和工具的研发,负责个贷系统中有关贷后管理相关功能完善、优化;10.负责研究、处理各级行反映的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1.负责本条线的案件防控工作;12.做好个人信贷业务反洗钱工作;13.其他与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相关的工作。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管理,完善贷后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贷款通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及处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管理、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收回和总结、责任移交和管理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要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的表内、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职责
第六条贷后管理实行责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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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全过程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实行属地直接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农信社应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无不良信贷违规记录的人员从事贷后管理工作.农信社一般应配备1—2名专兼职贷后管理员,县、市联社配备2—3名,大额贷款较多的农信社可适当增加人员。

第六条基层农信社贷后管理员对本社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贷户监管及贷后检查。

监管贷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实际用途;贷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贷户信息并定期联系贷户.(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复测贷户信用等级,并及时进行资产风险预测分类;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关资料;收回利息及本金等。

(四)风险预警.发现风险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五)制定不良贷款处置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定期报告。

定期向农信社主任及分管主任、县联社信贷管理部门汇报辖内贷户贷后管理情况。

(七)其他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基层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对本级及上级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是本社报上级审批贷款的贷后管理员,对此类贷款直接进行贷后管理.(一)组织制定贷后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二)组织贷款贷后风险的监控,督促贷后管理员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三)组织制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贷后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是指银行对已发放贷款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保护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利益。

下面是关于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的的详细介绍。

一、贷后管理概述银行贷后管理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环节之一,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银行贷款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并促使借款人按时还款。

通俗地讲,银行贷后管理是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从而防止出现不良贷款等风险。

贷后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借款人信息变化监测、逾期贷款管理、逾期罚息计算、贷款追偿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能够保障银行的财务安全,更能够保障社会的金融安全。

因此,贷后管理在金融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二、贷后管理流程银行贷后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借款人信息确认和监测银行在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时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资料。

在贷款审批后,银行需要对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监测,包括居住地址、职业状况、收入情况等内容。

如果借款人信息发生变化,银行需要及时更新并进行记录,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2、还款监测银行需要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通常情况下,银行会采用自动扣款方式,将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从其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

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款,银行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和催收。

3、逾期管理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银行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逾期管理。

通常,银行会采取逾期通知、电话催收等方式,向借款人发出催收提醒,并告知其应该采取的相应行动。

对于不良贷款,银行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包括资产处置、法律追偿等。

4、逾期罚息计算银行收取逾期利息是对借款人逾期还款的一种处罚措施。

通常情况下,逾期利息是根据借款人逾期时间和逾期金额来计算的。

银行需要在贷后管理中自动计算逾期利息,并收取相应罚款。

5、贷款追偿银行需要在发现不良贷款后采取追偿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银行的利益和资产安全。

银行采取的追偿措施通常包括:资产管理、积极还款、抵押或担保品变现等。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行为,保障商业银行资金安全和客户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商业银行对发放的各类贷款进行管理。

二、贷后管理程序1.还款提醒商业银行应在贷款到期前15个工作日向客户发出还款提醒,提醒客户按时还款。

2.还款督促若客户未能在到期日前还款,商业银行应及时与客户沟通,督促其还款,并了解客户还款情况。

3.逾期催收若客户超过到期日7个工作日仍未归还贷款,商业银行应启动逾期催收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向客户进行催收,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探访等方式。

4.资产处置当客户逾期90天以上,商业银行应及时启动资产处置程序,尽快变现抵押品、担保物。

三、贷后管理要求1.准确记录商业银行应准确记录客户还款情况和催收记录,建立完整的贷后档案。

2.风险分析商业银行应对客户还款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分析客户还款能力,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3.放款监控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已放款项的监控,定期检查贷款用途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避免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4.担保物管理商业银行应妥善保管抵押品、担保物,定期检查抵押品、担保物情况,确保其价值与贷款金额匹配。

四、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贷款合同样本2.还款计划表样本3.催收记录表样本4.资产处置程序规定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商业银行:指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行各类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

2.担保物:指为保证信贷活动中债务人清偿债务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

3.抵押品:指债务人提供给债权人抵押担保的不动产或动产。

4.逾期催收:指贷款过期仍未归还的情况下,对债权人进行催收。

六、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客户还款能力下降导致无法按时还款:商业银行应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2.抵押品、担保物价值下降:商业银行应及时进行评估,与客户商讨解决方案。

3.资产处置难度大导致无法变现:商业银行应寻求专业机构协助,制定可行的处置方案。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一、简介--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是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后的监督和管理措施的规定。

贷后管理是对贷款使用情况的监控和评估,旨在确保贷款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正常回收。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贷后管理是保障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

二、贷后管理的重要性--贷后管理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意义。

,贷后管理可以帮助银行及时发现和纠正贷款风险,减少不良资产的形成。

,贷后管理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回款率和效率,保障银行的资金流动。

,贷后管理还可以提高银行的声誉和信誉,增加客户的信任和持续合作。

三、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贷后风险评估和监控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贷后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度,开展对贷款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工作。

通过定期审核贷款项目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2. 贷后核查和回访商业银行应在贷款发放后进行贷后核查和回访,了解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情况和经营状况。

通过核查和回访,及时了解借款人的变化情况,减少信用风险。

3. 贷后追踪和监督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贷后追踪和监督机制,监测贷款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资金的使用和回收遵守合同和规定。

,商业银行还应及时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贷后处置和风险防范商业银行应制定贷后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对贷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贷款逾期或出现风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保护银行的利益。

四、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意义和作用--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意义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控制贷后管理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及时了解贷款项目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不良资产的风险,保障银行的安全。

2. 提高回款率和效率通过贷后管理,商业银行可以及时核查贷款项目的使用情况,监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提高回款率和效率,保障资金的流动性和良性循环。

《贷款后管理办法》

《贷款后管理办法》

贷款后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贷款业务批准后到结清前以保证贷款安全回收的贷款管理过程:(一)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1、系统、有效地跟踪并评估在信贷调查与审批过程已识别的风险。

2、评估新的风险或其它可能影响贷款质量的变化,并采取应对措施。

3、识别潜在的察觉到的信贷风险,并研究应对方案。

(二)贷后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贷后检查、风险预警与管理、风险分类、收息收贷、客户移交、档案管理及不良贷款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调查谁经办、管理谁负责”的责任主体一致原则。

2、贷后管理与风险分类相结合原则。

3、贷后管理与客户开发/退出策略相结合的原则。

4、定期检查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原则。

5、风险预警与保全资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分工第三条信贷部职责(一)信贷人员职责:1、负责贷款用途监管。

2、负责贷后检查。

3、负责风险预警。

4、负责贯彻落实预警客户的处理措施。

5、负责五级分类。

6、负责收回贷款。

7、负责配合不良资产的清收。

8、负责每季第二个月对上季信贷客户编写贷后调查情况汇报。

9、负责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二)信贷部负责人职责:1、负责组织、督导信贷人员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对公司所有贷款客户,每年到客户所在地进行贷款检查的覆盖率不低于50%,并独立出具贷后检查报告,报信贷评审委员会审查。

3、负责对公司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初步认定。

4、负责归集信贷客户的预警信号,提交信贷评审委员会,并负责落实信贷评审委员会的处理意见。

5、负责配合银监局对个案和专项贷款业务进行的检查。

第四条信贷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审核和确认信贷部贷后检查报告,监督信贷部对预警客户风险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五级分类的最终认定。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及稽核部职责风险管理部负责督促信贷部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工作,以及逐步完善贷后检查报告内容,贷后检查报告内容主要为分析财务状况及非财务状况。

稽核部负责对信贷管理的相关资料进行稽核检查,稽核内容主要为信贷档案、贷款五级分类资料、贷款本息偿还凭证、贷后检查报告等。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贷后管理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客户信息管理: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重要信息。

及时更新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还款管理:建立还款提醒机制,定期向客户发送还款提醒通知,确保客户按时还款。

对逾期客户采取催收措施,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

3. 现金流管理:根据客户的还款计划,合理安排银行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确保资金的正常周转。

及时处理客户还款信息,与客户商议还款计划,避免出现资金短缺或闲置。

4. 风险评估和控制:定期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例如调整还款计划、提前催收等。

5. 报表分析和数据监控:建立贷后管理的报表和数据监控系统,及时分析客户还款情况、借款人的经济情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因素,提前发现问题,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决策。

6. 协调与沟通:与其他部门(如风控部门、催收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及时沟通客户的还款情况、风险情况等重要信息,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7. 客户关系维护:贷后管理不仅是追求客户还款的过程,更重要的是维护客户的良好关系。

通过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等方式,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总之,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的目标是确保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提高贷款的回收率,降低风险损失,并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实施细则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后管理工作,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贷款风险的有效控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贷款机构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工作。

第三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贷款机构。

第四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贷后管理职责、贷后管理流程、风险评估和处置等方面。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贷款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贷后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贷后管理工作。

第六条贷后管理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包括:(一)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二)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三)及时跟踪贷款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资金回收情况;(四)建立贷后管理档案,并定期审查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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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规范并加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过程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后检查、本息管理、逾期催收、资产分类等操作环节。

第三条贷后管理应配备相应的贷后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贷后管理责任制。

客户经理及相关信贷人员(贷后管理岗、审查岗)是贷后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并根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操作形成记录。

第四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对因贷后管理不力而导致信贷风险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保证贷后管理效果、有效提高资产质量,对于在贷后管理的相关环节实施有效控制的,适用尽职免责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在贷后管理的过程中执行贷后管理的角色主要包括客户经理、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贷审查岗、贷后管理岗、风控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等。

(一)客户经理是贷后管理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对各自在管项目进行贷后检查、贷后调查报告的撰写、逾期催收等;
(二)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在贷项目贷后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三)信贷审查岗负责对贷后管理相关报告进行审查,并不定期参与贷后检查,及时发现风险;
(四)贷后管理岗负责对在贷项目贷后管理实施过程控制,包括但不限于贷后管理制度的起草、贷后管理的监督、逾期催收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等;
(五)风控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贷后管理的结果控制;
第三章贷后检查
第六条贷后检查的主要环节包括:首次检查、间隔期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客户经理应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分析,并输出贷后检查报告。

第七条贷后检查操作流程:贷后管理岗根据《授信审批意见书》及公司贷后管理规定建立信贷项目贷后检查要求台账,递交业务部综合岗通知客户经理进行贷后检查,客户经理须在当月内完成对在管客户的贷后检查工作,并及时输出《贷后管理报告》,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贷审查岗须对《贷后管理报告》进行审查并签署后续检查意见。

第八条贷款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应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并在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首次跟踪检查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的基本情况。

2.借款金额、业务种类、贷款起止日期、担保种类。

3.信贷资金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是否一致,限制性条件是否落实。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对于借款人有改变贷款资金用途的,客户经理应在《首次跟踪检查表》中予以说明并将情况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第九条间隔期检查
(一)间隔期检查的一般性内容
1.法人客户贷后检查的一般性内容:①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负债及其结构变化是否正常;②保证人经营及财务状况是否正常、资产负债有无重大变化,是否具备持续担保能力;③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质)押物的价值是否减损或灭失,抵(质)押权是否受到侵害;④借款人、担保人信用状况,是否存在拖欠其他金融机构本息情况等;⑤其他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因素。

借款人有项目贷款的,需检查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项目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工程进展是否正常,项目的市场和效益预测是否发生较大变化,预售情况及预售款使用情况等;
2.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的一般性内容:①了解客户信用状况、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动;②其他事项参照法人客户进行检查。

(二)间隔期检查频次
按照信贷项目主担保措施的不同,间隔期检查除需落实前述内容外,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并按照检查频次要求严格进行现场贷后检查:
1.信用贷款:每月至少一次实地检查客户的生产经营、财产变化情况,客户家庭成员人数及健康状况、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其他融资渠道融资情况及对外担保,是否涉诉等影响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情况等。

2.抵押贷款:
①房地产抵押贷款: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实地走访,检查抵押物存续状况及使用状况,抵押物价值是否出现波动,抵押人有无擅自出租或者其他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抵押物是否存在毁损灭失的情况,是否存在抵押人其他债务优先于我司受偿的情况,抵押物是否因抵押人等涉诉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存在查封可能性等,并输出书面报告;
②其他类抵押贷款:重点核查抵押物的状态是否正常、价值是否足值。

对于存货类可变动抵押物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到现场查看库存情况,提交存货清单,并形成书面报告;对于机器设备类抵押物,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查看抵押设备的账面价值,并现场查看设备的存续状态、使用状态,清点设备数量,是否存在报废、耗损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客户经理应每月向第三方监管企业询证应收账款余
额,并进行应收账款变化情况统计,分析应收账款余额波动情况及其原因,填列《应收账款变动情况表》,实地走访客户,调查客户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及其结构变化等,并输出书面报告;贷款到期前10日由客户经理向客户及第三方监管方询证应收账款余额。

4.股权质押贷款: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重点关注质押人资产及负债的变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资产处置情况,是否进行重大融资行为,及其他影响股权价值的情形。

(三)同时包括两种以上担保措施的信贷项目间隔期检查要求按以下原则执行:
1.不存在信用敞口的项目贷后检查按主要担保措施的贷后检查要求进行;
2.存在信用敞口的项目贷后检查按担保力最弱措施的贷后检查要求进行。

(四)对于贷款期限为三个月以内的信贷项目,贷后检查应至少进行一次。

(五)如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出现本息逾期情况的,应立即进行重点检查,并核实借款人逾期原因,评价借款人后续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

(六)在贷后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借款人或保证人出现影响我司信贷安全的情况及行为或《风险预警信号监控表》中所列事项的,应及时上报公司采取相应对策及时化解风险。

第四章本息收回
第十条客户经理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随时关注客户还款能力的变化,并做好到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1.每月初,业务部综合岗应将本月到期信贷项目通知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在贷款到期10日前向借款人、担保人送达《贷款到期提示函》,了解客户还款意愿及资金筹措情况。

2.《贷款到期提示函》须当面送达并取得签收回执(如遇外地客户等特殊情况无法当面送达,可采取邮寄方式并取得回执);
3.除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类贷款项目外,分期还本、到期还本类贷款项目均需进行到期提示。

第十一条如贷款期限内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贷款提前到期的或需解除合同的,应上报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经同意后,由风险管理部拟定并由客户经理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书面《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贷款结清后,财务部应在5日内向客户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对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风险管理部应在贷款结清后10日内,协助抵质押人办理抵质押物登记注销手续。

第六章逾期贷款处置
第十三条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应协同合作,共同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贷款催收应择优选择催收方式,最大限度回收债权。

逾期30日内的逾期贷款催收由业务部牵头进行,风险管理部予以必要支持与配合;凡逾期30日以上的贷款项目、风险较大逾期项目,风险管理部应及时介入催收,制定催收方案并指定专人协助业务部进行催收;需
采取司法手段催收的项目,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进行处置,业务部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逾期贷款催收原则
1.逾期3日内客户经理应向客户送达《贷款逾期通知书》,《贷款逾期通知书》须同时向借款人、担保人当面送达并取得回执,并初步调查借款人逾期原因、还款意愿、是否有还款计划及资金安排等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并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后执行;
2.逾期3-15天:(1)客户经理对借款人经营情况、对外负债情况、资金周转情况及其他必要信息等进行详细调查,客观评价借款人还款能力,调查担保人经营情况及抵质押物状态,评价担保人担保能力,并将调查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共同制定催收方案;(2)与借款人商谈还款方案,如客户提出可靠还款方案,应要求客户出具《还款承诺书》;(3)在谈判过程中应尽量摸清借款人、担保人的财产线索及状态,取得相关权证资料、银行账户信息等,并尽量追加抵押担保措施,增加客户违约成本,完善申请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和强制执行公证等司法催收所需法律要件;
3.逾期15-30天,客户经理应向担保人送达《要求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

如有必要再次向借款人送达《贷款逾期通知书》或《律师函》,要求债务人、担保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告知违约后果的严重性,要求借款人提出可行的、经我司认可的还款方案;
4.逾期30天,风险管理部应及时介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各相关人员研究制定处置预案,由风险管理部与业务部共同执行。

第十五条在催收过程中,如发现借款人已丧失还款能力,或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形,以及其他影响该笔贷款最终偿还的重大风险因素,应立即上报,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处置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执行。

第七贷后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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