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现代农业模式及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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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及启示

日本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及启示

日本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及启示唐 芳(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管理科学系,河南信阳464000)摘 要:完善的农业法律体系、农业支持政策,农业科教体系和农协是日本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经验。

我国应在坚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养高素质农业人才,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日本;经验;启示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4916(2010)01 0059 03The experience of Japan agriculture modernization and enlighten m entTANG Fang(D ept .ofM anage ment S ci en ce ,X i nyang Agricultura lCo ll ege ,X i nyang 464000,Ch i n a)A bstract :T he per f ec t agr icu lt ure legal framewo rk and agr i cultural support po li cy ,three i n one comb i nati on s agr i cultura l sc i ence and educati on syste m and the A g ricu lture Co operati ves are the successful exper i ences of Japan ag ricu lt ure m odern i zati on .W e shou l d i nsist on countrysi de fam il y jo i nt producti on responsib ilit y syste m ,develop t he cooperati ves e cono m ic organ i za ti on and tra i ns the hi gh qua lity agr i culture ta l ented person to rea lize Ch i nese agr i culture m odern ization .K ey words :ag ricu lt ure modern i zati on ;Japan ;exper i ence ;en ligh ten m ent1 日本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及特点1.1 进程日本的农业现代化大体上经历了四个时期:(1)从明治维新到1900年。

浅议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及其借鉴意义

浅议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及其借鉴意义

浅议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及其借鉴意义日本是一个拥有着悠久农业历史的国家,其农业组织形式经过长期的发展与调整,形成了独特的特色。

在日本,农业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农户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特点。

这些农业组织形式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启示,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和现代化意义重大。

我们来看一下日本的农户经营。

在日本,农户经营是占据主导地位的一种农业组织形式。

农户经营通过自然人家庭经营的形式进行农业生产,生产方式灵活多样,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农户经营的特点是生产过程简单,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非常灵活,适应性强。

这种经营方式不仅促进了农产品的多样化种植和生产,而且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在我国,我们也可以借鉴这种灵活多样的农户经营模式,鼓励更多的农户积极参与到农业生产中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农民合作社是日本农业组织中的另一种重要形式。

日本的农民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农民可以共同投入资金和劳动力,共同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在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下,农民之间能够互相帮助、资源互补,共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增加产量。

通过合作社,农民们还能够以集体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共同获取更好的市场资源和价格。

农民合作社的这种形式,对于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我国,我们也可以鼓励农民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参与到农业生产中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效益。

日本的农业企业也是其农业组织形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日本,农业企业通常是由一批富有创业精神的农民或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成立的,这些企业通过资本的带动和市场的运作,开展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活动。

农业企业在农业生产中往往能够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可以开展更加规模化和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从而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在我国,我们也可以借鉴日本的这种农业企业模式,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到农业生产中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资金和技术的支持,提高我国农业的生产力和现代化水平。

日韩现代农业模式及案例

日韩现代农业模式及案例

⽇韩现代农业模式及案例⽇本主要围绕地产地销发展六次产业,⽽且由农协组织加⼯、建⽴直销店⽐较普遍;韩国则重点⽀持合作社前延后伸发展六次产业。

模式类型——从产业链看,主要有四种类型。

⼀是农产品加⼯销售型,主要利⽤当地农产品开展加⼯、销售,或者实⾏前店后⼚;⼆是农产品直销型,建⽴直销店销售当地农产品和加⼯品;三是产加销综合型,农产品⽣产、加⼯、销售、餐饮等⼀体化发展;四是休闲观光型,开展农事体验、乡村旅游、餐饮住宿等。

从主体来看,主要有五种类型。

⼀是农业⽣产者向后延伸型。

⼆是农协主导型。

三是合作社引领型。

四是地⽅政府推动型。

五是农⼯商合作型。

⽀持政策与管理体制——(⼀)⽀持政策设⽴专项资⾦。

⽇本韩国都设⽴了专项资⾦,⽤于补贴、投资、贴息以及为六次产业主体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本对六次产业涉及的主要环节都有专项资⾦补助。

建⽴六次产业化基⾦。

六次产业发展配套资⾦。

⽇本过去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以及为促进技术创新,先后实施了农⼯商合作事业计划、综合化事业计划、农业技术创新计划等,对农⼯商合作、新技术研发引进推⼴、新产品开发、新市场拓展等予以⽀持,六次产业主体也可以申请这些计划的资⾦⽀持。

农业⽣产发展资⾦。

⽇本韩国并没有因新设了六次产业发展专项资⾦(基⾦)⽽削弱原有农业⽣产扶持政策。

(⼆)管理体制⽇本和韩国在中央和省两级农业部门都设有负责六次产业化⼯作的专门司局和处室。

政府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发展规划、六次产业认定、投资⽀持、指导推进。

⽇本农林⽔产省在九个⼤区还设有派出机构承担有关六次产业咨询、指导和协调任务。

⽇本中央、省、基层三级农业部门还设有六次产业化⽀援促进中⼼,建⽴了专家服务团队,具体承担政策咨询、⽣产指导、产品展⽰、设计技术服务等⽇本MOKUMOKU农场简介:⽇本三重县伊贺市郊区,由农户养猪的经营联合体发展⽽成,以“⾃然、农业、猪”为主题的⼯作室农庄。

以家庭、学⽣为主要客群,强调亲近⾃然及家庭温馨,现已形成集⽣产、加⼯、销售、休闲观光农业、⽹络购物于⼀体的主题农场区位:⽇本三重县伊贺市郊区⾯积:14公顷分区:该农场主要可分为四⼤区域:观光游览、科普教育、产品展览、餐饮美⾷、休闲体验、商品购买、度假住宿等服务。

日本现代农业发展启示及借鉴

日本现代农业发展启示及借鉴
采 取 比较 优 势 , 不 断开 发 具 有 当地 特 色 的农 产 品是 “ 一村一 品”
争力 以及农业现代 化的实现仍是摆在 我们面前 急需解决 的难
题 。充 分 借 鉴 经 济 发 展 背 景 相似 的 发 达 国 家 的 农 业 发 展 经 验 , 对 加 快 我 国农 业 建 设 具 有 重 大 的 现 实 意义 。

模式 的基本 内涵 。由农、 林、 渔、 商等消费 团体及金 融、 文教 、 新 闻等行政力量共 同组建的“ 一村一品 ” 协会主要负责方针 、 制定 计划 , 同时县政府组织建立研 究小组进行技术 支持 , 并对各 个
地 方 特 色 产 品发 放 补 助 金 。通 过这 个模 式 , 不 断 引进 和 开 发 新 技术, 逐 渐 发 掘 高 附加 值 的 加 工 业 , 不 断 促 进 各 地 区 的 农 林 水 产 业、 工 业 以及 旅 游 业 的 蓬 勃 发 展 , 增 强 了相 对 落 后 地 区 的 自 我修 复 能力 , 使其 尽快 脱 贫 致 富 。 ( 四) 机 械 化 及 政 府 过度 保 护 下 的农 民 兼 业化 。 伴 随 着 农 业 机 械 化 的发 展 以及 科 学 技 术 的 不 断 进 步 ,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从 而 增 强 农产 品 的 国 际竞 争 力 , 鉴于此 , 日本 政 府 采 取 多 项
经济 /产业
《 合 作 经 济 与 科 技 》
N o . 1 s 2 0 1 5
日本 现代 农业 发展 启 示及借鉴
口文 /陈 晓 乐
(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河南・ 郑州 )
[ 提要] 本 文在 回顾 日本 农 业 发 展 历 程 的基 础 上 , 对 其 农

日本集约农业的模式与启示

日本集约农业的模式与启示

日本集约农业的模式与启示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主要有两个发展模式:地多人少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实行规模农业经济,或者说粗放经济,主要着眼降低单位土地面积的生产成本;地少人多国家如日本、荷兰、丹麦、以色列,则实行集约农业。

集约农业的特点就是通过向有限土地的高投入获得高产出的一种经营方式。

日本与中国的农业发展条件有不少相似之处:历史上都是长期的封建小农经济;在气候上两国都以温带季风气候为主,农作物品种类似;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

耕地中粮食作物特别是水稻占较大的比例。

然而不同的是,两国的农业产值有较大差距:1994年日本农户平均收入为709万日元(约49万元人民币),其中农业收入为159万日元(约11万人民币).扣除两国价格因素也至少是中国同期农户收入的10倍。

一、日本集约农业的特点1.因地制宜的品种改良日本在农作物的品种改良上下了很大工夫。

不仅下大气力改造本国固有品种;而且对原产于外国的农产品,也加以驯化改良,提高品质。

许多这样的优良品种又反过来被原产国引进。

如富士苹果、久保桃、20世纪梨、巨峰葡萄等。

从中国温带半干旱地区引进的柿子,经过改进,适应了日本多雨的气候,而且甜度高不脱涩可直接食用,品质和价值远超过中国的传统柿子。

日本国土南北狭长,地形复杂,各地自然条件差别较大。

日本的农业科学研究人员,对各地的气候水文土壤等资源进行了科学的调查研究,培育出发挥本地优势的优良品种。

以水果为例,苹果主要产在凉爽的青森、长野两县,两地的苹果产量占全国的80%。

优质大米产自凉爽多雨的北方,尤其冬季多雪的新泻县有名。

樱桃产自山形,葡萄产白干热少雨的甲府盆地,橘子产自温暖的四国,茶以富士山脚下的静冈县最具盛名,那里的面向太平洋缓慢倾斜的火山灰台地、终年温和湿润的地理优势为茶提供了绝好的生长条件。

东京郊外的干叶茨城等县以蔬菜鲜花闻名。

2.适度规模1946年,日本通过第二次农地改革法,包括“自耕农创设特别法案”和“农地调整法改正法律案”,开始了被称为“农地改革”的土地制度改革。

浅议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及其借鉴意义

浅议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及其借鉴意义

浅议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及其借鉴意义日本是一个农业发达的国家,其农业组织形式和经验对其他国家具有借鉴意义。

本文将从日本农业组织形式、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其借鉴意义等方面进行浅议。

一、日本农业组织形式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农户、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农户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共同经营、共同服务和共同利益的方式,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和收入水平的组织形式。

而农业企业则是现代化农业生产组织,具有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特点。

日本的农业合作社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初是由政府和地方政府主导成立的。

到了20世纪20年代,农村合作社积极发展,成为了农民的自主组织。

而农业企业则是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迅速发展起来的,通过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模式,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

二、日本农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日本的农业经历了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过程。

在20世纪初至中期,日本农业以小农经济为主,生产方式和生产工具都比较落后。

但随着战后经济重建和农业改革的推进,日本农业经历了大规模的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农业技术得到迅速提升,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目前,日本农业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土地资源有限、农村空心化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日本政府不断推进农业改革,鼓励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收入水平,增加农产品增值,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日本的农业组织形式和经验对其他国家具有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农业合作社模式:日本的农业合作社具有较为成熟的经营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了各种服务和支持。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建立健全的农业合作社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生产效率。

2. 农业企业模式:日本的农业企业具有现代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特点,通过引进新技术和新模式,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日本构建发展现代农业政策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构建发展现代农业政策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散 的小规模 经营等。 日本农业最终在这种独特的经济条件基础 上实现 了现代化 , 究其原 因, 主要是 日本政 府在 发展 现
代农业过程 中不断对农业政策进行创新和完善 , 形成 了独具特 色的现代农业政策体 系, 为农 业现代化 的实现奠定 了坚
实的基础 。因此 , 究 日本在构建现代农业政策体 系的主要做法及其对我 国的借 鉴作 用, 研 具有十分重要 的现 实意义。
221 价格 支持 日本农 产 品都 程度 不 同的受 到 了 . .
政 府 的价 格支 持 , 以大米得 到 的价格 支持 为最 。 尤 价 格 支持成 为 日本农 业保 护 的最 重要 手段 ,价 格支 持
度 。 民联合购买拖拉机 、 农 插秧机 、 联合收割机 、 育苗 设施 , 大型米 麦加 工 、 干 、 藏设 备 以及某 些灌 溉 、 烘 贮 施肥设施等 , 都可以得到政府的补贴 , 贴的数量一般 可占到全部费用的 5 % 0 左右 。④ 基础设施补贴制 度 。农 民联合建设温室和塑料大棚 、建设现代化养 猪、 养鸡 、 牛场 等 , 可 以得到 政府 的补 贴 , 贴 的 养 也 补
从 2 世纪 7 年代起, 本农业的现代化进程进 ^ 0 0 日 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日 本农业的现代化, 主要表现为 生产全盘机 械化和栽 培科学化 , 农业机械 日益趋 向大型
化、 高性能。 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 , 夺取了高产高收。
在 17 — 97 8 8 13 年间迅速增加 。 民从技术教育 、 农 作物 2 日本现 代农 业政策体 系的主要 内容 改良等方面的政府投资中享受到很多利益 。 尤其值得 21 日本 农地 法律 和政 策的 基本框 架 . 注意的是 , 在推广采用新农法时 , 明治政府结合近代 国民教育 的普及 , 十分重视 对农 民实行直 接或 间接 的

日本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及其经验与启示

日本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及其经验与启示

日本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及其经验与启示戴媛媛内容提要农业产业是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继我国实行家庭承包制之后出现的又一次农业产业组织创新和经济体制创新.战后日本在农民家庭经营基础上, 成功地在短期内通过农业产业化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在此过程中,日本政府的推动作用,农协的组织保障以及"一村一品"模式的成功,对同样人多地少,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基础的我国探寻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关键词日本;农业产业化模式日本农业是典型的小农经济,耕地面积约 500 万公顷,户均耕地不足 1.2 公顷,经营单位较小,一般来讲这种农业很难融入社会化大市场.而日本却在小土地所有制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 1 在此过程中,政府的推动作用,农协的组织保障以及"一村一品"模式的成功,对同样人多地少,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基础的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一,日本农业产业化的主要经营模式1, 以工商业资本为主体的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又细分为直营型,委托型两种模式.直营型即企业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建立大型的养殖场和农产品加工厂,利用农业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经营.但由于日本地价高,相比出售土地农民更愿自己经营,这种经营模式在日本的发展很受限制. 委托型即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订立合同,契约等形式,委托农户或农产主进行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对生产品种,工艺及交货时间做出规定,农户按时保质保量为企业提供农产品.但日本人多地少,户均耕地规模不大,水田, 倾斜地多,地块狭小,因此不适合发展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2, 农协(市场)+基地的水平一体化经营模式日本的农业产业化更为普遍实行的是以农协为主体的水平一体化经营模式. 即排除工商业资本的干预,仅通过农业内部的组合来实现产业化.1 这种水平一体化主要是通过日本农协实现的.日本农协是依据 1947 年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法成立的.农协为农民服务,主要业务内容包括购销,信用,保险和共同设施利用各方面,并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通过各级农协组织农民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来建立生产基地, 农家所生产的产品通过农协输送到批发市场,由批发市场输送到消费者手中. 与其他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的国家相比,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具有以下三个特点:日本根据自身特点,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首先先实现水利化,生物化,化肥化, 然后再实现机械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规模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是最小的,农户的小规模经营在农业中占主体地位; 三是农户的兼业化与高龄化现象,随着日本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农村的大批青壮年劳动力纷纷流入城市从事工业生产或其他行业的服务,其专业农户不断减少, 兼业农户急剧增加,农业生产者以老人和妇女为主.二,日本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功经验1, 日本政府运用经济,法律手段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日本这样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资源禀赋极差的国家,能够从传统农业发展到高度产业化的农业,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采取有效的宏观政策,扶持和推动产业化的发展. 首先是通过财政金融手段,增加对农业的扶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上世纪 50 年代,日本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已占国民经济投资的 20%左右,以后对农业的投资呈增长的趋势,目前已超过 40%. 2 投资的重点一是农业产品价格补贴(特别是大米)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主要以补助金和长期低息贷款的方式进行.日本政府财政支农的另一途径是对农产品价格的干预,即政府通过对农产品进行买卖影响市场供给,达到稳定农产品供给和价格的目的.其主要手段有两种:对大米,烟草等实行的直接价格管制;对其他农产品实行的间接管制.正是政府强有力的价格干预,保持了农产品的较高价格,保证了农民的合理收益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金融政策方面,政府主要采取优惠信贷投资.早在 20 世纪 50 —60 年代,日本政府就先后设立了"农林渔业公库资金""灾害 , 资金贷款""农业改良资金无息贷款"和"农业现代化资金贷款",为农业提供 , 长期低息或无息贷款,满足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同时,日本政府还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正是通过逐步建立起来的高度法制化的轨道,日本才能长期保持对农业的巨大投入.日本政府根据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先后制定了大量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法律.如 20 世纪 50 —60 年代,就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改良促进法》 , 《耕地改良法》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主要作物种子法》《农业改良资金助成法》《农业协同组合 , , , 法》 , 《农业基本法》 , 《农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 , 《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等法律.同时,日本政府还通过一系列的经济,行政手段来确保这些法律的贯彻和实施.完善的农业法律是日本政府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因素之一. 2, 农协的组织保障农协组织是根据法律,依照农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农民自己的组织.日本农协通过各项业务,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使农户分散,孤立的行为变成有组织的团体行为,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 农协的营农指导员在产业化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都会为农户提供帮助: 产前按专业把农户组织起来,根据农协提供的信息以及农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各农家编制生产与经营计划,并在取得信贷资金,开发引进低成本高收益的技术, 推广优良品种及制定合理的耕作制度等方面提供具体帮助;产中按规划供应农药,化肥及其他生产资料,并进行具体的技术指导;产后接受农户的委托,对农产品分级包装并运往市场. 4 此外,农协还提供农业经营委托服务,接受会员委托代为从事农田作业和农业经营管理,从收益中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其余全部归委托人.这种农业经营委托服务,促进了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要素利用的规模效益.有些农协还自办研究所,信息中心,使研究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农协的主要业务还是购销服务,农民通过农协采购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农副产品,繁琐的事务由农协一手包办,集合了共同采购的成本优势,避免了分散销售的恶性压价,这种批量买卖的方式让农民在价格上得到实惠,增加了农民收入.此外,对于农户个人无力购置的大型设施,农协还提供共同利用设施的服务,比如为农业生产和销售服务的大型农用机械,农机具修理工厂,共用肥料配合设施,蔬菜育苗设施,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等.因此,具有浓厚的政府机构性质的农协,是引领日本农业走向社会化,规模化的有力的组织保障.农协把市场与农户紧密联系起来,简化了市场交易关系,实现了交易的规模经营,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场交易效率. 5 3, "一村一品"模式的成功开始与20世纪70年代的 "一村一品" 运动是日本农业产业化的成功模式. "一村一品"的宗旨就是以当地资源条件为基础,因地制宜,使每个村庄都拥有独具特色的拳头或精品产品,打入市场.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不断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优势产品,是"一村一品运动"的基本内涵. "一村一品" 运动起源于日本大分县, 而后在北海道, 岩手县等地广泛兴起. 日本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对各地发展特色经济给予了大力支持:大分县知事亲自倡导"一村一品"运动,并由农,林,渔,商,共,工,消费者团体,金融,文教,新闻,行政等各方代表组成推动"一村一品"运动协议会,协议会负责确定方针,制定计划,县政府组织建立研究机构, 进行技术指导, 并对地方名特产品开发拨发补助金.在日本地方政府的扶植下,日本乡镇的"一村一品"运动蓬勃兴起.通过"一村一品"运动,引进和开发新技术,研制各地区的名特产品,发展附加价值高的加工业,使各地区的工业,农林水产业,商业与旅游业得到协调发展,增强了落后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较快地脱贫致富.三,结论——对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启示1, 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纵观包括日本在内的农业发达国家, 农业现代化的进程都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推动,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也决定了政府支持的必要性.战后, 日本在农业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分散的小农经济能够纳人到现代化的轨道上来, 主要是靠日本政府的全面干预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 日本政府从立法, 组织, 资金, 价格,贸易等多方面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支持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其扶持农业发展的思路及政策措施, 对我国制定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借鉴日本的经验,,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政府在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 ①建立健全农业立法,用法律法规保证政府依法调控农业②拓宽农业融资渠道, 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③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资力度④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2, 加快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在我国,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单个农户成为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无法有效对接,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便成为解决这一"中介缺失"问题的关键.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尽管自 80 年代中期就开始发展,但关于合作社的法律却一直处于缺位状态,直至去年,才颁布了第一部《农业合作社法》 ,农民合作组织并未得到很好的发展. 日本农业发展的初始状况与我国相似,吸收和借鉴日本重视发展农协的成功经验,对推进我国产业化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建立真正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组织.日本农协之所以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关键就在于日本农协是依照农民意愿建立,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合作经济组织.日本农协有关日常经营和运行的各项法规,从制度上保证了农协能够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反观我国目前的农业组织,由农民自己组建的较少,很多组织在实际运作中较多地依赖于当地行政力量,龙头企业,工商业资本的介入,而这些力量的介入大多是为了利用和享受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6 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应该认真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积极推动属于农民自己的,真正为农民服务的农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其次,要拓宽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功能范围.从日本农协发展历史和组织结构可以看出, 它不仅仅是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简单联合,还是具有行政属性的处于农民和政府之间的第三方机构,既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 又是政府农业政策的执行者. 不仅是连接了农户与市场, 也是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纽带与桥梁. 目前,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活动的范围还很狭窄,缺少管理手段和凝聚力.学习日本经验,我国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应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的管理权限,拓展其作用空间,通过加强农民合作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政府管理的效果. 3, 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对照我国的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现状, 日本的 "一村一品" 运动不无启示. 我国当前的一个问题是各个地区发展缺乏长远计划, 往往是其他地区发展什么, 自己也盲目效仿, 不从本地实际出发, 致使地区经济结构趋同, 各地形不成特色经济. 在确定产业布局, 考察和确定产业项目等企业和农户个体力不能及的方面, 政府的作用不能缺位,同时要改变执政理念,为产业化推进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鼓励产业化经济组织的发展.日本"一村一品"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开发优势项目,选择和确定产业化项目,对其市场需求进行分析研究,以及产业布局协调发展方面积累的经验,值得我们总结和分析.以本地区资源特色为基础,充分考虑地区特点选择发展项目,发挥地区优势, 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发展之路是成功发展的关键.注释梁开竹: 《借鉴日本经验,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2003 年第 1 期. 2 方志权,吴方卫: 《日本多功能性农业对建设我国都市农业的启示与借鉴》《生产力研究》 , 2007 年 24 期. 3 中国农业代表团《日本的农业政策改革及其启示》《中国农村经济》2000 年 12 期. , 4 胡小凤: 《美日农业产业化模式启示》《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 年 6 月号下. , 5 常青: 《构建山西农业产业化合作组织体系的启示——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陕西财经 , 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 年 03 期. 》 6 常青《构建山西农业产业化合作组织体系的启示——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山西财经大 , 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 年 9 月第十卷第 3 期》(作者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 06 级硕士生责任编辑魏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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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现代农业模式及其借鉴意义摘要: 日本现代农业水平在世界上处于前列, 通过介绍日本建设现代农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做法, 总结出其主要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

日本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条件和我国有许多相似之处, 因此对我国建设现代农业有许多启示, 许多经验可以借鉴。

关键词: 日本; 现代农业; 模式借鉴; 启示日本战后农业经历了60 多年的发展, 在农业自然资源极为不利, 农业规模较小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现代化, 走了一条极富开创性的现代农业路子。

目前, 日本现代农业水平在世界上处于前列, 日本现代农业之路颇值得我们重视与借鉴。

1 日本建设现代农业的内容与措施1.1 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1946~1948 年, 战后的日本为了生存和发展, 进行了农地改革运动。

政府采取强硬措施, 购买地主的土地转卖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户, 1950年,政府颁布了《农地法》, 规定了农户拥有土地的最高限额( 都、府、县3 公顷, 北海道12 公顷)和出租土地的最高限额(1 公顷),超出的土地必须低价经政府转卖给其他农户。

为了防止土地再次集中于少数人手中, 《农地法》严格限制土地所有权流转, 规定自有土地在3公顷以下的农户才有买地权, 土地买卖必须经都、道、府、县知事严格审查批准才能进行。

1959~1960 年, 根据当时的矛盾, 日本政府组织专门机构对农业问题进行了全国调查, 结论认为, 农业问题的核心是土地占有过于分散, 未来农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放宽《农地法》对土地占有和流动的限制, 扩大经营规模, 扶持“中心农户”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推进现代农业。

1961 年, 日本政府颁布了《农业基本法》, 明确地把以调整土地经营规模为中心的所谓“结构政策”摆在农业政策的首位。

在农地政策方面强调放宽对农地占有的限制, 鼓励农地向“中心农户”集中。

1962 年, 日本政府又对《农地法》进行修改, 修改的主要内容是: 放宽户有农地上限, 在自家劳力耕作的情况下, 所有土地可以超过3 公顷: 设立农业生产法人制度, 具有一定条件的农业生产法人( 包括从事农业的农事组合法人、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或合股公司)有取得农地的权力。

20 世纪70 年代初, 日本连续出台了几个有关农地改革与调整的法律法规, 鼓励农田的租赁和作业委托等形式的协作生产, 以避开土地集中的困难和分散占有给农业发展带来的障碍。

政府提出了“综合农政”, 通过放宽对农地租佃关系的限制来促进农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倡导以租赁为主要方式的规模经营。

1970 年和1982 年, 又对《农地法》进行了第二、第三次大修改, 核心内容也是放宽对农地租赁的限制, 实行地租自由化。

1980 年, 日本政府颁布了《农地利用增进法》, 其主要内容是: 以土地租佃为中心, 促进土地经营权流动; 以地域为单位, 组成农用地利用改善团体, 促进农地的集中联片经营和共同基础设施的建设; 以农协为主, 帮助“核心农户”和生产合作组织妥善经营农户出租和委托作业的耕地。

扶持和发展各种农田合作组织, 扩大土地作业规模。

针对许多农户不愿意出租或委托土地, 而农事活动季节性强, 农忙时田间作业又有困难的情况, 政府通过农协积极扶持各个农田作业环节上的协作。

经营委托和作业委托, 农产把土地的全部经营管理或生产过程中的某项或若干项作业委托给农协、中心农户或其他合作协作组织。

这种协作方式受到了兼业农户和看重土地消遣价值的农户的欢迎。

1999 年日本颁布了《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的新农业基本法。

新基本法强调要发挥农业及农村在保护国土、涵养水源、保护自然环境、形成良好自然景观、保留传统文化等方面所具有的多方面的功能; 更进一步理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指出农业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是指如何保持和利用农业的自然循环作用, 而且还包括耕地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甚至还包括了如何形成合理的经营体制这类问题, 期望解决在旧基本法体制下耕地被过多占用或弃耕, 农业生产后继乏人等棘手的问题。

1.2 日本的农业保护政策19 世纪80 年代中期到20 世纪初期是日本工业化第一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日本的农业剩余流入工业。

但日本不像许多国家在工业化初期通过农业贸易条件恶化来汲取农业剩余, 而是在农业贸易条件改善的情况下, 主要靠征收高额农业税来汲取农业剩余。

同时还积极扶持农业生产, 并把扶持农业生产和保证农业不断增长, 作为获得农业剩余的积极和可靠的途径。

20 世纪初期日本工业开始具有自我积累的发展能力, 工业化进入第二发展阶段, 到20 世纪60 年代初第二发展阶段结束。

这一阶段, 为了使工农业平等发展, 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农业保护措施, 主要是: 减轻农业税, 增加对农业的投资, 进行农地改革,提供农业信贷资金, 以及促进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

20 世纪60 年代初, 日本进入工业化第三阶段。

1961 年, 日本颁布了《农业基本法》, 这是日本工业剩余开始回流农业的标志, 农业保护进入了新阶段。

这一阶段采取的农业保护措施主要是: ①价格支持,建立农产品成本与收入补偿制度, 主要用于对大米价格的支持。

②采用进口限额和关税等措施, 限制农产品出口。

③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促进农户经营规模的扩大, 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展。

此外, 政府还通过发放财政补助金和长期低利贷款, 促进农业机械化, 推动农业基本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1.3 日本农业社会服务化体系日本农协起源于1910 年。

二战后, 根据1947 年颁布的《农业协同组合法》, 农协得以重建, 至今它走过了60 多年的历程。

1956 年日本政府制定《农业整建措施法》, 进一步从法律上加强了对农协的保护和支持, 使各级农协在经营上趋于稳定, 1961 年又不失时机地推动了全国各地农协的大规模合并, 确立了农协在农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

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时期, 农协适应农业专业化、机械化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在组织机构、农产品流通形式、事业范围等方面不断进行调整, 有力地推动了日本农业的发展。

20 世纪70 年代以后, 伴随着农业内外部条件的深刻变化, 日本农协的发展出现了新的趋向: 一是加速合并与大型化; 二是农协经营的企业化和农协组织的脱农化;三是农协事业的综合化。

经过战后几十年的发展, 农协已经从上到下形成一个统揽全国的大系统。

在组织上形成了涵盖全国的三级组织网络。

即每个市町村都设有基层农协,以此为基础每个都道府县都组成联合会, 再由都道府县的联合会组成全国的联合会。

三级农协系统组织与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行政组织相对应, 对农协发挥政府农业政策的执行作用十分有利。

日本农协通过一系列广泛积极的经营服务活动渗透到日本农村生产、流通、卫生保健、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

1.3.1 指导服务主要是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各种指导服务, 各个农协都配备负责这类指导服务的专职指导员。

具体又可细分为: 农业经营指导,即负责对组合员的农业生产经营进行全面指导。

除技术指导外, 还包括依靠农协的综合统一力量来指导、援助农民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的整个过程。

生活指导, 即对组合员的生活作全面指导, 其范围包括消费、健康、文化和娱乐、老年人看护、保险服务等,以创造一个新的农村、农民生活风貌。

1.3.2 贩卖与购买服务农民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集中送到农协, 由农协帮助其整理, 然后批量出售。

这样大量而有计划地出售品种齐全、规格统一的农产品,既可稳定农产品价格, 又能使产品销售顺畅。

农协负责共同购买农民所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然后再供应给组合成员。

于是大批量采购, 可以降低价格、节省流通费用, 向农民提供了价廉物美的商品。

1.3.3 信用服务通过吸储组合员的存款, 以长期低息贷给需要农业生产资金的组合员。

基层农协所存的资金如用不完可存到信用联, 也可存到中央农林基金会, 反之则可层层申请贷款, 实现资金在更大范围内融通。

1.3.4 利用事业农协为组合员举办或设置农户个人无力购置的大型设施, 供其共同利用, 包括生产、销售、加工和各类生活设施等。

1.3.5 保健福利服务农协开办自己的医院, 为组合员提供疾病预防和治疗服务, 定期开展集体体检及健康咨询活动。

1.3.6 互助服务农协对遭受意外灾难的组合员进科教兴农行救济。

所需资金由农协向农民收取或从金融及其他经营利润中提取。

除上述之外, 农协还从事农业经营委托、宅地和住宅供给、土地改良等特别事业。

总之, 日本农协对日本农业的现代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2 .日本建设现代农业的主要特点2.1 日本的非农化和城市化达到较高水平日本的非农化起步早。

1960 年日本农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就已下降到了10.1% , 而非农就业的比例高达70.0% , 总农户数为605.7 万户。

1998 年农业在整个GDP 中的比重只有1.7% , 农业就业比例只有5.0% , 农户数下降至329.1 万户。

日本的城市人口比例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城市化进入稳定阶段, 城市人口比例维持在75% 以上,日本的农业在国民经济的所占比例已很小, 农户数量大幅减少, 劳动力非农就业的比例和城市人口比例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虽然日本农户也普遍存在兼业化现象, 但日本高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为农业的现代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2 日本农业生产过程实现了机械化1967 年日本的水稻机耕面积达96% , 机械收割面积达80% , 机械脱粒面积达98% 。

到70 年代推广了小苗带土插秧机, 从而解决了机械插秧问题, 实现了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

日本农业的机械化有一个显著特点, 就是以中小型机械为主。

以拖拉机为例,在同等耕地面积上, 日本的大型拖拉机拥有量只相当于西德的30% , 法国的76% , 英国的86% , 而小型拖拉机则相当于西德的45 倍, 法国的35 倍, 英国的80 倍。

除了农业机械化以外, 日本在品种改良、栽培技术、农药和肥料的合理使用以及水利灌溉等各方面都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2.3 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高随着农业机械化和其他农业技术的进步, 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提高。

1960~1979 年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甚至超过了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 从而使每个劳动力净产值同工业之间的差距有所缩小。

1960 年每个农业劳动力的净产值相当于制造业工人的20.2% , 1984 年提高到27.8% 。

按1995 年美元计算, 日本已由1979~1981年平均农业劳动力人均15 655 美元提高到1996~1998 年平均的30 272 美元, 17 年增长了93.4% , 逼近美国的39 523 美元。

2.4 日本农业内部结构发生了极大变化, 农产品商品率高种植业与畜牧业是日本农业的两大部门, 随着农业的发展而使种植业比重逐渐缩小, 畜牧业比重相应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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