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子设备元件管理办法
电子电器设备报废管理制度范文(5篇)

电子电器设备报废管理制度范文为有效管理和处理电子电器设备的报废问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意识,制定本报废管理制度,规范电子电器设备的报废流程和处理方法。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电子电器设备的报废管理。
二、报废申请1. 部门或员工发现电子电器设备存在无法修复或淘汰的问题时,应向设备管理部门提交报废申请。
2. 报废申请应提供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限、原因等信息,并附上设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三、报废审核1. 设备管理部门收到报废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的合理性、真实性,并进行现场核查。
2.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的状况、残值、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报废申请的审批和决策。
四、报废程序1. 通过审核的报废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设备的报废手续。
2. 相关部门应配合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的下线、拆卸、处理等操作。
3. 设备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设备的重要信息和相关凭证,便于跟踪和备案。
五、设备处置1. 设备管理部门应选择合适的方式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置,如捐赠、回收、销售等。
2. 设备管理部门应与合作单位或回收公司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确保设备的合法、安全、环保处理。
3. 设备管理部门应记录设备的处置情况,包括捐赠、回收或销售的具体信息。
六、保密处理1. 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保护设备的重要信息和相关凭证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或被不明身份获取。
2. 设备管理部门应确保设备的存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设备造成任何潜在风险。
七、培训和宣传1. 公司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设备管理能力,加强对报废管理制度的宣传。
2. 公司应定期发布环保宣传资料,提醒员工关注环保问题,积极参与电子电器设备的报废管理和处理。
八、监督和评估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子电器设备的报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改善。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评估体系,对电子电器设备的报废管理效果进行评估,优化管理制度。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电子废弃物管理制度

电子废弃物管理制度电子废弃物(e-waste)是指任何不能再使用或不再需要的电气或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视机、电脑等。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人们对电子产品消费的增加,电子废弃物的数量也在不断地增加,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管理电子废弃物,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电子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电子废弃物的危害电子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例如重金属、有机溶剂、有害塑料等,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这些物质会通过土壤、空气、水体等途径被释放出来,对土壤、水体和空气造成污染,进而影响农田和水源的安全,危害人们的饮食和健康。
此外,电子废弃物的拆解和处理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和废水,对工人和周围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
二、建立电子废弃物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环境保护:有效管理电子废弃物可以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预防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
2.资源回收:电子废弃物中的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质,可以通过合理的回收和再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新材料的需求,节约资源。
3.公共健康:电子废弃物中的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有很大的危害,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
三、电子废弃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立法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废弃物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范围、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2.政府监管:政府应加强对电子废弃物管理的监管,包括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实施进出口管理、指导和协调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加大行业整治力度。
3.企业责任: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应对自家产品的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包括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产品回收等环节,推动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4.消费者教育:加强电子废弃物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对电子废弃物的知识和意识,引导他们正确处理电子废弃物,鼓励购买环保电子产品。
5.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共同应对电子废弃物管理问题,共享技术和经验,推动全球电子废弃物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电子废物回收管理办法

电子废物回收管理办法1. 引言电子废物的快速增长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一项严峻挑战。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使得电子废物的产生量大增。
在这种情况下,制定电子废物回收管理办法是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关键步骤。
2. 背景电子废物指的是废弃的电器和电子设备,包括方式、电脑、电视、冰箱等。
由于电子废物中含有多种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不恰当的处理方式会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3. 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子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鼓励和促进电子废物的合理回收和再利用;加强对电子废物回收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4. 管理办法4.1. 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电子废物回收体系是有效管理电子废物的前提。
政府应加大对电子废物回收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电子废物回收,建立合作机制和回收网络。
4.2. 政府监管和政策支持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废物回收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大对电子废物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政府还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奖励措施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电子废物回收企业的发展。
4.3. 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度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电子废物回收的认识和意识。
同时,通过设立回收点和推出回收活动等方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电子废物回收工作。
4.4. 加强对电子废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加强对电子废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提高电子废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效率。
同时,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建议和展望继续加大对电子废物回收的支持和投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电子废物回收企业的监管水平;推动电子废物回收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回收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电子废物回收所面临的挑战。
6. 结论电子废物回收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加强监管和创新技术,才能实现电子废物的有效管理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废弃电子元件处置方案模板

废弃电子元件处置方案模板概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机构或个人提供一份废弃电子元件合理处置方案模板,以确保废弃电子元件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
废弃电子元件的分类废弃电子元件可以根据其用途、性能和材料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1. 电子器具包括各类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电及办公设备。
2. 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游戏机等各类电子设备及其配件。
3. 电子元件包括电容、电阻、晶体管、二极管、集成电路等各类元器件。
废弃电子元件处置方案废弃电子元件的处置方案应根据其种类、数量和特殊要求制定。
具体内容如下:1. 废弃电子器具处置方案•厂商回收:电子器具的厂商应建立回收制度,对废弃的电子器具进行回收处理。
•委托回收:企业或机构可将废弃电子器具委托给回收企业或机构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
•共享二手:如果电子器具还有可用价值,可将其进行处理后捐赠、转售或共享给民间组织或个人,减少资源浪费。
2. 废弃电子设备处置方案•厂商回收:电子设备的厂商应建立回收制度,对废弃的电子设备进行回收和处理。
•公共服务机构回收:配合国家政策,可将废弃电子设备交给定期回收的公共服务机构。
•绿色回收:可将废弃电子设备委托给环保型的回收企业,将有用的零件重新利用,不可使用的零件进行环保处理,并严格实行信息保密制度。
3. 废弃电子元件处置方案•清点清查:对待处置的电子元件进行清点和清查,记录元件的种类和数量。
•组织回收:对处置的电子元件进行分类和归纳,委托有资格的、有环境保护标准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和处理。
•绿色处置:回收的电子元件应采用产品再制造技术,将其进行成分分离和提纯,达到废弃电子元件对环境无害的处理效果。
废弃电子元件处理的注意事项•保证信息安全:对于含有机密信息的电子设备,应进行数据清除和彻底销毁,保证信息安全。
•非法倾倒违法行为:禁止将废弃电子元件随意丢弃或非法倾倒,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登记:应进行电子元件的信息登记,防止热点出现或重复处置,保证信息的透明。
公司废旧电子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公司废旧电子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公司废旧电子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完善公司电子设备全周期管理,规范电子设备报废制度和处理流程,提高废旧电子设备再利用价值和残值回收率,释放废旧电子设备占用的机房和库房的空间资源,防止公司资产的浪费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则(一)废旧电子设备的处理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设备全周期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认真严肃遵守废旧电子设备管理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
(二)废旧电子设备包括废电子设备和旧电子设备。
我公司的废旧电子设备一般是指具有如下描述之一或以上情形的电子产品:1. 因主要结构陈旧、元器件老化、性能指标降低、不符合使用基本要求的。
2. 因折旧年限已满或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
3. 因超过产品生命周期,生产商已不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4. 因损坏严重已无法修复或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新购同类电子设备价格而废弃的。
5. 因噪音或辐射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技术改造困难或改造费昂贵而废弃的。
6. 因技术落后,造成能耗高、效率低、维护成本高而废弃的。
(三)电子设备报废鉴定由部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办,总经办联系集团信息中心,有集团信息中心行使对废旧设备的审核、验证、确认、处置、核销等工作。
(四)财务部牵头并具体负责我公司电子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负责报废电子设备的残值回收和帐目核销,信息中心协助负责具体设备的鉴定审核。
(五)电子设备的报废,任何部门及个人无权擅自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取电子设备中的部件,不得将报废电子设备挪作它用,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责任。
(六)对拟报废的电子设备在申报审批之前及过程中都要由使用者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分解拆卸,须待鉴定批准报废后及时配合行政部进行处理。
若确属工作需要须拆取报废设备中的部件,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集团信息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拆取利用。
同时,总经办做好相关登记记录。
(七)对于已走完审批流程的废旧电子设备(即已报废的电子设备),公司应根据其利用价值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处置办法。
电子废弃物管理规定
电子废弃物管理规定该文件旨在规范和管理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相关事宜,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以下是一些主要规定:1. 定义- 电子废弃物:指包括废旧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和电子设备的废弃物。
- 生产者:指制造或出售电子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 处理:指电子废弃物的收集、分拣、拆解、回收利用、处理和处置过程。
- 环境保护部门:指负责电子废弃物管理和监督的政府部门。
2. 生产者责任- 生产者应负责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并确保其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生产者应建立完善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系统,并保证其持续运行和有效性。
- 生产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信息,并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回收利用活动。
3. 电子废弃物收集和处理- 生产者应与专业的废物处理单位合作,确保电子废弃物的安全收集和处理。
- 电子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和相关标准。
- 废弃的电子产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拣和拆解,以便进行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置。
4. 建立回收利用基金- 为支持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理工作,应建立回收利用基金。
- 生产者应向回收利用基金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回收利用系统建设和运行,以及环境保护措施。
5. 监督和执法- 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监督和执法,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 对违反规定的生产者和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 宣传和教育- 应加强对公众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 生产者应定期开展相关活动,提高消费者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的了解和参与意愿。
请注意,以上只是对《电子废弃物管理规定》的简要总结,具体实施细则和条款需要参考正式文件。
(完整版)废旧电子设备元件管理办法
废旧电子设备元件报废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计控中心电子设备元件的管理工作,本着充分利用废旧电子设备元件的剩余价值,控制和减少电子设备元件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的原则,结合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与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科室的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需高度重视废旧电子设备元件的回收与报废工作,各负其责,严把审核关。
第三条:本办法中下列名词含义(一)电子设备元件,是指办公用计算机、PLC卡件、电池、视频等。
(二)电子设备元件污染,是指电子设备元件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或者电子设备元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环境、资源以及人身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第二章废旧电子设备元件报废管理第四条:报废电子设备元件审核的指标范围(一)从使用年限或实际使用机时数上划分:1、计算机及各类电子设备,使用年限8年以上,年平均使用机时数1500小时,或者累计使用机时数达20000小时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2、机、电、光等一体化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平均使用机时数1200小时,或者累计机时数达12000小时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二)从电子设备元件使用效能上划分:1、已超过使用年限,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者;2、经技术鉴定,已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3、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或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健康,且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不经济者;4、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无改造价值者;5、备件无来源,修复改造费用过高,修复后不能保证使用年限和技术性能者;6、上级主管部门明文规定,属于必须淘汰或不能再用者。
第五条:电子设备元件的报废申报程序(一)凡符合第四条中任一条款,均可申请报废。
电子设备废弃与回收管理制度
电子设备废弃与回收管理制度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子设备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电子设备的快速更新和淘汰也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废弃电子设备的处理。
废弃电子设备的不当处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电子设备废弃与回收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电子设备废弃与回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引言废弃电子设备包括废旧手机、电视、电脑、平板电脑、打印机等。
这些设备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如重金属、铅、汞等,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同时,废弃电子设备中也包含许多有价值的资源,如金、银、铜等,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因此,电子设备废弃与回收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在电子设备废弃与回收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推动电子设备的回收再利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回收渠道不畅、回收成本高、公众参与度低等。
这些问题导致大量废弃电子设备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三、制度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以完善电子设备废弃与回收管理制度:1.加强宣传教育: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废弃电子设备处理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废弃电子设备的回收和处理。
2.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政府应与企业合作,建立覆盖全国的废弃电子设备回收网络。
通过设立回收点、提供便捷的回收服务,方便公众投放废弃电子设备。
同时,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折扣回收等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
3.降低成本:政府应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降低废弃电子设备的回收和处理成本。
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动回收行业的良性发展。
4.强化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废弃电子设备回收和处理行业的监管力度。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和公示制度,确保相关企业遵守规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财政、工商、质量监督、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第七条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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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子设备元件报废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计控中心电子设备元件的管理工作,本着充分利用废旧电子设备元件的剩余价值,控制和减少电子设备元件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的原则,结合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与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科室的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需高度重视废旧电子设备元件的回收与报废工作,各负其责,严把审核关。
第三条:本办法中下列名词含义
(一)电子设备元件,是指办公用计算机、PLC卡件、电池、视频等。
(二)电子设备元件污染,是指电子设备元件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或者电子设备元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环境、资源以及人身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第二章废旧电子设备元件报废管理第四条:报废电子设备元件审核的指标范围
(一)从使用年限或实际使用机时数上划分:
1、计算机及各类电子设备,使用年限8年以上,年平均使用机时数1500小时,或者累计使用机时数达20000小时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2、机、电、光等一体化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平均使用机时数1200小时,或者累计机时数达12000小时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二)从电子设备元件使用效能上划分:
1、已超过使用年限,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者;
2、经技术鉴定,已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3、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或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健康,且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不经济者;
4、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无改造价值者;
5、备件无来源,修复改造费用过高,修复后不能保证使用年限和技术性能者;
6、上级主管部门明文规定,属于必须淘汰或不能再用者。
第五条:电子设备元件的报废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第四条中任一条款,均可申请报废。
(二)凡属报废的电子设备元件,由科室设备管理员根据计算机及各类电子设备或机、电、光等一体化设备分别填写电子设备元件报废单后,上报中心进行审核。
(三)中心组织电子设备元件报废技术小组作技术鉴定。
(四)经鉴定确认申请报废的电子设备元件属可回收的范围时,组织人员对该电子设备元件进行回收利用。
(五)经鉴定确认申请报废的电子设备元件属无污染范围时,按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发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废。
(六)经鉴定确认申报报废的电子设备元件属污染品时,经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发文向安环部提出处理申请,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废。
第六条:报废电子设备元件的处置程序
(一)报废仪器设备的审批手续办完后,科室将报废物品上交中心报废物品调剂仓库。
(二)将报废物品按无污染、污染、可回收三类分类保存。
(三)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分类对报废物品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符合报废条件的电子设备元件,各科室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信息计控中心提出。
第九条:本办法由信息计控中心制定。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