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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木材材积表

常用木材材积表

常用木材材积表
以下为常用木材的材积表及相关参考内容:
1. 松木:松木的材积表参考值为0.5-0.6立方米/立方米,适用于制作家具、建筑材料、纸张等。

2. 桦木:桦木的材积表参考值为0.4-0.5立方米/立方米,适用于制作家具、地板、船舶等。

3. 榆木:榆木的材积表参考值为0.4-0.5立方米/立方米,适用于制作家具、建筑材料、木箱等。

4. 柚木:柚木的材积表参考值为0.5-0.6立方米/立方米,适用于制作船舶、建筑材料、木匠工具等。

5. 硬木:硬木的材积表参考值为0.5-0.7立方米/立方米,适用于制作家具、门窗、地板、音乐器材等。

材积表的参考值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掌握不同种类木材的用途和优缺点,选择合适的木材材料来制作各种商品。

常用木材材积表

常用木材材积表
b. 检尺径≥14cm:V =L [ D ++L2+L ( 14–L )2( D–10 ) ]2
2. 检尺规则:a.检尺长:a. 按原木两端直线长度量取;
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
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
b.检尺径:a. 由梢端垂直截面量取;量取方法:·按短径计算:短径<26cm、且长短径差≤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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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计算公式:a. 检尺径 = 8 cm:V =L
.b. 检尺径≥10cm:V =(+ D )2+ L )
2. 检尺规则:a.检尺长:a.按杉原条梢径≥6cm处的长度量取
..已脱落:则检尺径按均值计算 检尺长不变
木材材积表
2005-07-20|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一、查定方法(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直接从本手册中分别查得。(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相应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大10倍)得到。(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二、对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说明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V=(D++2÷10000式中:V——材积(m3);L——检尺长(m);D——检尺径(cm)。(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V=[D+++(14-l)2(D-10)]2÷10000(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计算公式)的规定(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V=(D+2÷10000(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检尺径,按2cm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范围及长级公差允许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3)缺陷限度及分级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4)地方煤矿用的坑木材积按下表计算:

木材材积表(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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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材积表(打印版)木材材积表(打印版)第一章介绍木材材积表是一种用于测定木材体积的工具,它通过记录树木的尺寸和取样点的位置,来计算木材的体积。

本文将介绍木材材积表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方法。

第二章木材材积表的基本结构木材材积表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 树木信息: 包括树种、树龄、树高、胸径等。

2. 尺寸信息: 包括长度、宽度、厚度等。

3. 取样点信息: 记录木材材积测量的具体位置。

4. 计算公式: 通过特定的公式计算木材的体积。

第三章木材材积表的使用方法使用木材材积表进行测量时,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确认测量对象: 选择需要测量的木材,并获取相关信息,如树种、树高、胸径等。

2. 取样点设置: 在木材上设置取样点,通常在木材的不同截面处设置。

3. 记录尺寸信息: 在每个取样点上,测量木材的长度、宽度、厚度等尺寸,确保测量准确。

4. 计算木材体积: 根据木材的尺寸和取样点的位置,使用相应的计算公式计算木材的体积。

5. 整理数据: 将测量得到的数据整理并记录在木材材积表中。

第四章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木材材积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测量时的精确性: 尽量减少测量误差,确保记录的尺寸准确无误。

2. 材积计算公式的正确性: 使用准确的计算公式,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3. 记录的完整性: 确保将所有测量数据记录在木材材积表中,以便后续使用和分析。

4. 数据保密性: 保护测量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性,防止数据泄露或被非法使用。

第五章木材材积表的应用领域木材材积表广泛应用于林业、木材加工和商业领域。

它可用于评估木材资源和木材质量,为木材交易和加工提供参考。

在林业中,木材材积表可用于评估森林的生长情况和木材资源的产量。

在木材加工中,木材材积表可用于优化木材的利用,减少浪费,并提高产品的质量。

在商业领域,木材材积表可作为供应链管理的一部分,用于木材的采购和销售。

第六章总结木材材积表是一种有助于测定木材体积的工具,通过记录树木的尺寸和取样点的位置,来计算木材的体积。

常用木材材积表(GB4814-84)

常用木材材积表(GB4814-84)

短原木材积表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检尺径自4~12厘米的小径原木材积由公式:V=0.7854L(D+0.45L+0.2)2÷10000检尺径自14厘米以上的原木材积由公式: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2÷10000两式中:V---材积,立方米;L---检尺长,米;D---检尺径,厘米。

注:1. 计算公式:a. 检尺径4~12cm:V = 0.00007854 L ( D + 0.45 L + 0.2 ) 2b. 检尺径≥14cm:V = 0.00007854 L [ D + 0.5L + 0.005 L2 + 0.000124 L ( 14 – L ) 2 ( D – 10 ) ] 2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按原木两端直线长度量取;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由梢端垂直截面量取;量取方法:·按短径计算:短径<26cm、且长短径差≤2cm≥26cm、且长短径差≤4cm ·按均径计算:短径<26cm、且长短径差>2cm≥26cm、且长短径差>4cm c. 异形材:a. 异径材:按原木正常部位最细处检量b. 异端材;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c. 双杈材:只检量其中一主枝另枝按节子处理d. 劈裂材:·未脱离:≤10% 忽略不计>10% 须减去所通过裂缝长一半处的裂缝垂直宽度·己脱离:小头:≤10% 忽略不计>10% 采取让尺:让径按均径计算让长检尺径在实际检尺长位置量取大头:计算均径值:≥检尺径忽略不计<检尺径以大头为检尺径可采取让尺处理( 2 ) 原条材积表注:1. 计算公式:a. 检尺径 = 8 cm:V = 0.004902 Lb. 检尺径≥10cm:V = 0.000039 ( 3.5 + D ) 2 (0.48 + L )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继续阅读。

木材材积表格(参考)

木材材积表格(参考)

木材材积表 ( 1 ) 原木材积表b. 检尺径≥14cm:V = 0.00007854 L [ D + 0.5L + 0.005 L2 + 0.000125L ( 14 – L ) 2 ( D – 10 ) ] 2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按原木两端直线长度量取;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由梢端垂直截面量取;量取方法:·按短径计算:短径<26cm、且长短径差≤2cm≥26cm、且长短径差≤4cm·按均径计算:短径<26cm、且长短径差>2cm≥26cm、且长短径差>4cmc. 异形材:a. 异径材:按原木正常部位最细处检量..b. 异端材;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c. 双杈材:只检量其中一主枝另枝按节子处理..d. 劈裂材:·未脱离:≤10% 忽略不计.>10% 须减去所通过裂缝长一半处的裂缝垂直宽度·己脱离:小头:≤10% 忽略不计>10% 采取让尺:让径按均径计算.. 让长检尺径在实际检尺长位置量取大头:计算均径值:≥检尺径忽略不计.<检尺径以大头为检尺径可采取让尺处理注:1. 计算公式:a. 检尺径 = 8 cm:V = 0.004902 L.b. 检尺径≥10cm:V = 0.000039 ( 3.5 + D ) 2 (0.48 + L )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按杉原条梢径≥6cm处的长度量取.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按根端2.5m处均径计算.b. 检量处异形则向梢端移至正常部位量取.c. 劈裂材:a. 梢端: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b. 根端:≥检尺径忽略不计..<检尺径劈裂长≤2.5m 则检尺径不变检尺长让去小于检尺径的根端>2.5m 未脱落:则检尺径不变让去劈裂长一半为检尺长(小于5m则按小原条计算)..已脱落:则检尺径按均值计算检尺长不变。

常用木材材积表

常用木材材积表

1木材材积表( 1 ) 原木材积表注:1. 计算公式:a. 检尺径4~ b. 检尺径 ≥14cm :V = 0.00007854 L [ D + 0.5L + 0.005 L 2 + 0.000124 L ( 14 – L ) 2 ( D – 10 ) ] 2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 按原木两端直线长度量取;b .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 由梢端垂直截面量取;量取方法:·按短径计算:短径<26cm 、且长短径差≤2cm≥26cm 、且长短径差≤4cm·按均径计算:短径<26cm 、且长短径差>2cm≥26cm 、且长短径差>4cmc. 异形材:a . 异径材:按原木正常部位最细处检量..b . 异端材;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c . 双杈材:只检量其中一主枝另枝按节子处理..d . 劈裂材:·未脱离:≤10% 忽略不计.>10% 须减去所通过裂缝长一半处的裂缝垂直宽度·己脱离:小头:≤10% 忽略不计>10% 采取让尺:让径 按均径计算.. 让长 检尺径在实际检尺长位置量取大头:计算均径值:≥检尺径 忽略不计.<检尺径 以大头为检尺径 可采取让尺处理.b. 检尺径≥10cm:V = 0.000039 ( 3.5 + D ) 2 (0.48 + L )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按杉原条梢径≥6cm处的长度量取.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按根端2.5m处均径计算.b. 检量处异形则向梢端移至正常部位量取.c. 劈裂材:a. 梢端: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b. 根端:≥检尺径忽略不计..<检尺径劈裂长≤2.5m 则检尺径不变检尺长让去小于检尺径的根端>2.5m 未脱落:则检尺径不变让去劈裂长一半为检尺长(小于5m则按小原条计算)..已脱落:则检尺径按均值计算检尺长不变木材材积表2005-07-20|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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