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房地产评估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提高房地产评估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房地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房地产评估档案是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重要依据,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评估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房地产评估档案室,负责房地产评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指导、监督各部门房地产评估档案管理工作;3. 负责房地产评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4. 对房地产评估档案进行鉴定、销毁;5. 定期对房地产评估档案进行整理、统计、报告;6.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评估档案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房地产评估档案的收集范围:1. 评估项目基本情况;2. 评估报告及附件;3. 评估依据及数据;4. 评估过程记录;5. 相关证明材料;6. 其他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房地产评估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评估项目的时间顺序、类别进行分类整理;2. 每份档案资料应当有明确、详细的标题;3. 档案资料应当清晰、完整,便于查阅;4. 档案资料应当使用规范的纸质、电子文档等载体。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房地产评估档案的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安全设施;2. 档案资料应当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3. 档案资料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4. 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借阅、复制、损坏或丢失。
第九条房地产评估档案的利用要求:1.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查阅房地产评估档案,应当向档案室提出申请;2. 查阅档案应当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3. 查阅档案应当做好登记,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借阅、使用等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环节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管理。
2.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安全保密,确保完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4. 方便利用,服务发展:提高档案利用率,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指导、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3. 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定期检查、评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3. 协助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的检查、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公司内部文件、会议记录、合同、协议、图纸、照片、声像资料等。
2. 项目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环节形成的各类资料。
3.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档案归档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 档案卷内文件材料要按照顺序排列,编制目录。
3. 档案卷宗要整齐、牢固,封面、脊背等标识清晰。
4. 档案归档后,要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2.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使用等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档案。
2.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公司秘密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3. 稳定性原则: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4. 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方便查询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我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实施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使用等工作;3. 组织档案的鉴定、销毁和保密工作;4. 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和维护;5. 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子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使用等工作;2. 参与档案鉴定、销毁和保密工作;3. 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重要档案;2.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档案,防止档案丢失;3. 真实性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不得伪造、篡改档案。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来源、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2. 立卷归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立卷,按照档案类型、保管期限等进行归档;3. 编号标识:为每份档案编制唯一编号,便于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1. 归档范围: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归档范围进行归档;2. 归档时间: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归档时间进行归档;3. 归档质量:确保归档档案的质量,不得有破损、污损等情况。
估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估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估价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估价活动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土地估价等领域的档案。
第三条估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估价档案由专人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管期限,实行分级管理,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三)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估价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估价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估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估价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估价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估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三)负责估价档案的鉴定、统计和上报;(四)负责估价档案的借阅、复制和利用;(五)负责估价档案的销毁和清点;(六)负责估价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估价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估价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估价项目资料:包括估价委托书、估价报告、估价依据、估价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等;(二)估价过程资料:包括估价现场调查、实地勘查、数据采集、评估计算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三)估价成果资料:包括估价报告、评估结论、相关证明文件等;(四)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估价人员资质证明、培训记录、业务交流材料等。
第七条估价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三)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估价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估价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配备专门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房屋评估估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评估估价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房屋评估估价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及房屋评估估价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房屋评估估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房屋评估估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评估估价委托书;(二)评估估价报告;(三)实地勘察记录;(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五)其他与评估估价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评估估价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档案收集应包括以下环节:(一)收集范围:按照评估估价项目的要求,全面收集各类档案资料;(二)收集时间:在评估估价项目完成后及时收集;(三)收集方式:采用纸质、电子等多种形式进行收集。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进行分类;(二)编目索引: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方便检索;(三)装订归档:对纸质档案进行装订,电子档案进行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评估估价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存放:按照档案分类进行存放,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申请审批:利用档案需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登记:查阅档案时应做好登记,包括查阅时间、内容、用途等;(三)保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迁移第十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审批:销毁档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登记备案:销毁档案前,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三)销毁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销毁。
估价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估价机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涉及估价业务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失、篡改或损毁。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 系统性原则:档案分类科学、排列有序、检索方便。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包括内部管理文件、合同、协议、报告、函件等。
2. 科技档案:包括估价报告、评估数据、技术文件、测试报告等。
3. 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分类编号法,具体格式如下:1. 文书档案:类别代码+年份+流水号。
2. 科技档案:类别代码+年份+流水号+项目代码。
3. 声像档案:类别代码+年份+流水号+介质代码。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估价机构内部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
2. 与估价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报告、函件等。
3. 估价机构对外交流、合作、培训等活动中产生的档案资料。
第七条档案收集要求:1. 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对收集的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和编号规则进行整理。
2. 档案卷内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 每卷档案应编制目录,并附卷内文件清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
2. 档案应按照类别和编号顺序存放,不得随意摆放。
3. 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者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房地产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三、档案管理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分类管理: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3.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 保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四、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本项目、本子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3.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等工作。
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目录等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归档。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做好档案的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工作。
2. 档案利用:根据工作需要,办理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手续。
3. 档案销毁: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公司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
2. 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应按照档案信息化要求,做好档案的数字化、电子化工作。
八、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房产评估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产评估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业务相关的档案资料,包括评估报告、合同、客户信息、内部文件等。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科学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 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4.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化管理。
5. 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档案管理职责:1. 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 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3. 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1. 评估报告及附件;2. 合同、协议书;3. 客户信息、委托书;4. 内部文件、会议纪要;5.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6.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
2. 档案资料应立卷归档,卷内文件应按照顺序排列,并附有目录。
3. 档案资料应标注清晰、规范的卷号、件号。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的档案室。
2.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3. 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涂改、损毁、销毁。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
2. 利用档案应填写借阅单,办理借阅手续。
3. 利用档案时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毁。
第五章档案数字化与电子化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和电子化管理,实现档案的便捷查询和利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估价档案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公司利益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估价操作行为,及时做好估价资料整理归档,方便内部和外部审核,并且防范风险或解决有关估价争议,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如下评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一、估价项目档案管理的主要工作原则
在加强房地产估价资料归档管理中,应遵循下述工作原则:
1、及时性原则
估价人员在出具估价报告后的3天内,及时将一切必要的资料整理归档,避免出错或丢失资料。
2、真实性原则
估价项目档案具有依据凭证作用,必须强调归档资料的原始、合法和真实性。
3、完整性原则
估价项目档案应涵盖全部估价活动,具有较好的完整性,以确保对整个评估活动过程的可追溯性。
4、可操作性原则
估价项目资料应便于整理归档,切忌过于繁琐和盲目求全;应便于查找保管,并满足保密的要求:应便于开发利用。
二、估价资料管理措施
1、评估报告的台帐建立
要建立格式和内容一致的评估报告微机登记台帐和书面登记台帐,摘录各份估价报告的项目名称、委托人、评估项目、项目规模、估价时点、估价结果等事项,其栏目要与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中的“估价项目基本情况”内容保持一致,以减少上报信用档案的工作量。
估价报告的台帐建立,应有接受委托时开始逐项登记。
2、明确归档估价资料的内容
估价报告的归档备案
估价报告交付后,应及时归档备案,并采用微机存档和书面存档两种方式。
1)微机存档的估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b)《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c)现场勘查数码照片。
2)书面存档的估价报告,下列资料必须完善:
a)《房地产估价委托书》:
b) 《房地产估价报告》(必须附有技术报告):
c) 《房地产估价现场勘查表》:
d)《房地产估价收费通知单》存根联:
e)房地产估价《业务流程单》:
f) 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权证资料等附件。
有保存价值的一切必要资料都应整理存档。
将应归档资料分为下述四类,并在档案目录中明示:
⑴估价报告类:
包括估价结果报告和估价技术报告,含必要的附件资料。
⑵工作流程类:
包括估价项目受理审定表、委托协议书、估价项目安排表、估价工作计划书、估价报告三级审核及重大估价问题讨论记录表、估价报告流转签发及修改记录表、委托方签收及评价意见表、评估工作小结。
⑶备查资料类:
现场查勘记录、估价调查资料及其他估价有关参考资料、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清单、未列入估价报告附件的委托方提供资料。
⑷档案管理类:立档审查表和估价报告电子文档查找编目。
3、归档的时间要求
估价人员在出具估价报告后两周内,应按有关要求将该项目一切必要的资料整理归档。
部门经理在每个月的月底,应对估价人员已出具估价报告的项目资料整理归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估价人员整理好有关资料、准备归档时,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和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立档审查要求(含归档资料种类、数量及其内容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对拟归档资料认真进行审查,如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在填妥立档审查表后,准予立档入库。
4、档案室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在硬件建设方面,主要抓下列事项:
⑴设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管理,有严格的档案入库审查和借阅制度)。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保持一定的室温和适当通风。
⑵纸质档案的保管,采用目前档案管理系统较先进的手动密集架,以便更充分地利用档案室的有限空间,存放尽可能多的档案资料。
⑶书面归档资料应选用较好的纸张。
所有签字不准用圆珠笔。
归档纸质资料的装订,首先是用打洞机打洞,然后用我公司特地定做的带蛇形金属软条(可穿过纸孔)的硬面档案夹,很方便地装订成册。
这样装订的档案可在密集架上整齐地摆放。
⑷电子文件采用质量好的耐久光盘脱机保存。
每张光盘均可存放一定数量估价项目的归档资料。
光盘集中存放在一个专用的铁皮柜内。
所有光盘均有备份,并另行存放。
在软件建设方面。
主要抓下列事项:
⑴制订和不断完善一整套涉及归档、立档、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制度文件和程序文件,以指导档案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⑵制订和不断完善有关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编目,以便查找。
⑶制订和不断完善有关档案资料二次信息开发利用的具体技术路线、电子表格和编目,以便开发利用和查找。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
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
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二)、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需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4、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鉴销人妖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日已销毁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