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规定程序
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03.05•【文号】•【施行日期】2022.03.05•【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官惩戒制度,规范检察官惩戒工作,促进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检察官惩戒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有机统一;坚持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官司法履职中实施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应当追究司法责任予以惩戒的,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检察官惩戒工作由人民检察院与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分工负责。
人民检察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检察官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
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检察官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
第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应当从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职业操守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等专业人员中选任。
其中,委员总人数应为单数,检察官委员不少于半数。
第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相关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承担。
第七条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惩戒事项实行分级负责制。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一条规则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小学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
第二条惩戒原则教师在进行惩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教师的惩戒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教育原则:教师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提高其自律自重能力;3.公正公平原则:教师的惩戒行为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不歧视学生。
第三条惩戒形式教师的惩戒形式应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选择合适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批评指导:对于一般性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通过批评指导的方式教育学生;2.书面检查: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要求学生书面反思;3.工作补课:对于不完成作业、玩手机等行为,可以要求学生补课;4.公开批评: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可以在班级或者学校范围内公开批评;5.延长学习时间: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要求学生在非正常学习时间进行补课或学习;6.暂停课程: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将学生暂停参加部分或全部课程;7.谈话通报: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向学生家长进行谈话并通报相关情况;8.监督检查:对于经常违纪的学生,可以采取监督检查的方式督促其改正。
第四条惩戒程序教师在进行惩戒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事实调查:教师应通过询问、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违纪行为;2.确认证据:教师应收集、整理相关证据,确保惩戒行为的事实准确;3.听取学生陈述:教师应给予学生表达的机会,听取其对违纪行为的陈述;4.决定惩戒措施:教师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选择合适的惩戒措施;5.温和强调: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过度惩戒或伤害学生的尊严;6.记录备案:教师应及时将惩戒行为记录备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第五条惩戒后处理对于受到惩戒的学生,教师应及时进行后续处理:1.教育引导:教师应通过教育引导、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反思和改正错误行为;2.调整情绪:教师应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帮助其调整,保障其心理健康;3.监督检查:教师应密切监督学生的行为表现,并进行必要的跟进;4.向家长报告:教师应向学生家长报告惩戒后处理的情况。
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惩戒制度实施细则一、引言惩戒制度是组织内部用于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管理手段,旨在通过明确的规定和制度化的程序,对违反组织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以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行为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惩戒制度的实施细则,包括惩戒的对象、惩戒的方式和程序、惩戒的标准,以及相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二、惩戒的对象1. 员工:惩戒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2. 领导:领导在行使职权时,如有违反组织规定的行为,也应受到相应的惩戒。
三、惩戒的方式和程序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给予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规范行为。
2. 记过:对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作为日后评定奖惩的参考。
3. 记大过:对涉及组织利益或员工权益的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影响员工的晋升和奖励机会。
4. 开除:对严重违反组织规定、损害组织利益或员工权益的行为,可以给予开除处分,终止与员工的雇佣关系。
惩戒程序如下:1. 收集证据:在对员工进行惩戒之前,必须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违规行为。
2. 召开听证会:在收集证据后,应召开听证会,给予被惩戒员工陈述和辩解的机会,并记录相关内容。
3. 决定惩戒措施: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和证据,由相关部门或委员会决定具体的惩戒措施。
4. 通知被惩戒员工:将惩戒决定书面通知被惩戒员工,并解释惩戒的原因和依据。
5. 监督执行:组织应监督并确保惩戒措施的执行,做到公平、公正。
四、惩戒的标准1. 违反组织规定:员工违反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行为准则,例如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
2. 违法行为:员工在工作中有违法行为,例如盗窃、贪污、受贿等。
3. 损害组织利益:员工的行为对组织造成经济或声誉上的损失,例如泄露商业机密、故意损坏公司财产等。
4. 侵害员工权益:员工的行为对他人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例如性骚扰、欺凌等。
五、监督和评估机制1. 内部监督:组织应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惩戒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体罚学校惩戒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惩戒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等。
三、惩戒原则1. 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健康;2. 公正公平,合理适度;3. 教育为主,惩戒为辅;4. 家校共育,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惩戒方式1. 口头警告、批评教育;2. 书面检讨、通报批评;3. 罚留堂、做社区服务;4. 休学、转学、停学;5. 其他合理惩戒措施。
五、惩戒程序1. 学校发现学生有不当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惩戒措施;2. 惩戒措施应当由学校领导批准,教师执行;3. 对学生进行惩戒时,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必要时可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与;4. 惩戒措施执行后,学校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确保惩戒效果。
六、禁止体罚1. 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包括打、踢、拧、掐、罚站、罚跪等;2. 严禁使用戒尺、藤条等物品进行体罚;3. 严禁在公共场所或他人面前体罚学生。
七、惩戒责任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惩戒制度,明确惩戒方式、程序、责任等;2. 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惩戒规定,不得滥用惩戒权;3. 家长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惩戒工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八、监督与处理1. 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对学校、教师实施惩戒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2. 学校、教师违反本规定,滥用惩戒权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3. 学生对学校、教师实施惩戒的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九、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本规定的实施,旨在规范学校惩戒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惩戒制度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惩戒制度是组织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和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惩戒制度的实施细则,包括惩戒对象、惩戒方式、程序和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二、惩戒对象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2. 工作表现不达标的员工;3. 违反职业道德的员工;4. 对他人进行不当言行的员工。
三、惩戒方式1. 警告: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员工发出警告,提醒其注意行为规范;2. 记过:将员工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档案中,作为日后评定绩效的参考;3. 留用:暂时停止员工的晋升或调动机会,以期其能够改正错误;4. 降职:将员工降低职位或岗位级别,降低其权力和责任;5. 解聘:终止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
四、惩戒程序1. 事实调查:对员工的不良行为进行事实调查,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2. 通知听证:向员工发出听证通知,告知其被惩戒的原因和具体事实;3. 听证会:组织听证会,听取员工的陈述和辩解,同时听取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4. 决策:根据听证结果和公司规定,决定是否对员工进行惩戒,以及具体的惩戒方式;5. 通知执行:将惩戒决定书面通知员工,并告知其可以提出申诉的权利;6. 申诉处理:如员工对惩戒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公司将组织申诉处理程序。
五、惩戒标准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违纪程度轻重,可采取警告、记过、留用等惩戒方式;2. 工作表现不达标的,根据绩效评定结果,可采取记过、留用、降职等惩戒方式;3. 违反职业道德的,根据违规程度轻重,可采取记过、留用、降职甚至解聘等惩戒方式;4. 对他人进行不当言行的,根据言行严重程度,可采取警告、记过、留用、降职甚至解聘等惩戒方式。
六、惩戒的公正性1. 惩戒决定应当依据事实和证据,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 员工在听证会上有权陈述和辩解,相关证据应当充分考虑;3. 惩戒决定应当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申诉处理程序,确保员工的申诉得到公正处理。
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惩戒制度实施细则一、引言惩戒制度是组织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
本文旨在制定惩戒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惩戒的具体内容、程序和标准,以确保惩戒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惩戒的定义和目的1. 惩戒是指对员工违反组织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行为进行处罚或纠正的措施。
2. 惩戒的目的是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促使员工遵守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惩戒的程序1. 接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启动惩戒程序。
2. 组织应成立惩戒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评估。
3. 惩戒委员会应听取被举报人的陈述和辩解,收集相关证据,并进行综合评估。
4. 惩戒委员会应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惩戒,并确定具体的惩戒措施。
5. 惩戒措施应及时通知被惩戒人,并告知其有权申诉。
四、惩戒的标准和措施1. 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决定惩戒的轻重。
2. 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纠正。
3. 严重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停职、降职、罚款、解雇等措施进行惩戒。
4. 惩戒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员工的表现进行合理判断,不得过度惩罚或滥用职权。
五、申诉和复核1. 被惩戒人有权对惩戒决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2. 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复核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和评估。
3. 复核委员会应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维持原惩戒决定或作出修改。
4. 复核结果应及时通知被惩戒人,并作为最终决定。
六、保密和公正原则1. 惩戒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相关信息不外泄。
2. 惩戒委员会成员应保持中立和公正,不得有私人恩怨或利益冲突。
七、培训和宣传1. 组织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加强对组织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宣传和教育。
2. 组织应定期向员工发布惩戒制度的宣传材料,让员工了解惩戒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则。
八、总结惩戒制度的实施细则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它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
学校惩戒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适用于学校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惩戒。
第三条惩戒应当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促进学生改正错误、增强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为目的。
第四条学校设立专门的惩戒管理部门,负责惩戒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惩戒种类第五条学校对学生的惩戒分为以下几种:(一)警告:对学生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指出其错误,要求其改正。
(二)记过:对学生进行书面记录,记录其错误行为,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
(三)留校察看:对学生进行留校察看,限制其参加部分学校活动,以观察其表现。
(四)休学:对学生进行休学处理,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学校活动。
(五)开除:对学生进行开除学籍处理,取消其在校学习资格。
第六条惩戒的具体种类和期限由学校根据学生的错误性质、情节及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惩戒程序第七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学校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实进行惩戒。
第八条学校对学生进行惩戒,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核实:学校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二)通报批评:对违纪学生进行通报批评,指出其错误。
(三)惩戒决定:学校根据违纪学生的错误性质、情节及影响等因素,做出惩戒决定。
(四)告知学生:学校将惩戒决定告知学生,并告知其申诉权利。
(五)执行惩戒:学校对学生实施惩戒决定。
(六)跟踪管理:学校对受到惩戒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关注其表现。
第四章申诉与复议第九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惩戒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条学生提出申诉,应当向学校设立的申诉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第十二条学生对学校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法〔2021〕3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法〔2021〕3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建立法官惩戒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司法责任制、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关键环节,是加强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推进法官惩戒工作落地落实,规范法官惩戒委员会组成、违法审判线索受理、调查核实、提请审议、作出惩戒决定及当事法官申诉复核等相关工作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法官惩戒工作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议通过,并报中央政法委审核同意,现将《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尽快将文件转发辖区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制定出台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做好宣传和落实工作。
加强对下指导,统筹做好安排部署,完善细化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印发的程序规定,积极开展法官惩戒各项工作,推动法官惩戒工作落地落实。
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2月8日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法官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法官惩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等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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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规定程序
1.0 目的:
本程序说明本公司在执行惩戒性措施时, 不可因员工犯错而对其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力, 和言语上的凌辱等规定
2.0 范围:
所有受聘于本公司各职能范围内的员工
3.0 责任:
3.1 公司代表、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 协助制定惩戒制度
3.2 人事部
- 负责执行惩戒性措施
3.3 工会代表及非管理者代表
- 负责监察本公司所采取的惩戒性措施, 必要时向本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4.0 定义:
没有
5.0 参考文件:
5.1 劳动权益保障规定
5.2 劳动法
5.3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6.0 程序:
6.1 副总经理应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制定员工惩戒实施规定,
并由总经理负责批核认可
6.2 本公司制定的惩戒规定, 绝不能够从事或支持肉体上的惩罚、
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力, 和言语上的凌辱
6.3人事部应根据惩戒制度对犯规员工实施惩戒行动
6.4 所有相关的惩戒措施行动必须以书面记录并由人事部负责保存
6.5 如受罚员工对本公司惩戒措施及处理方法不满, 可参照<惩戒
投诉程序(YESP-07)>提出上诉
7.0 记录:
7.1 相关惩戒记录
8.0 附件: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