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消融治疗管理制度
聚焦超声消融手术管理规范专家共识 (2023)解读

(三)实施聚焦超声消融手术治疗前, 应当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手术目的、手术 方法、替代治疗方案、术后注意事项、 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 署相关手术知情同意书。
(四)建立健全聚焦超声消融治疗 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 录。
(五)建立患者信息数据库,在完成 每例次聚焦超声消融手术后,按要 求保留并及时向数据库录入相关 病例数据信息。
培训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
培训管理要求
1 拟开展聚焦超声消融手术的医师培训相关要求
1. 应当具有 《医师执业证书》,从事相关临床诊疗工作≥5 年。 2. 应当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授权的培训基地系统培训 3~6 个月。完成聚焦超声消融技术相关理论学习 ≥20 学时,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实施≥3 0 例次,参与术前诊断、手术适应证与手术方式的评估、风险评估及 应对措施、手术操作过程、术后并发症处理、围手术期处理和随访等,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 颁发证书。 3. 在境外培训机构接受聚焦超声消融治疗技术培训≥6 个月,有相应培训证明,并经境内有资质的培训 基 地 考 核 合 格 后,可 以 视 为 达 到 等 同 的 培 训要求。 4. 本共识印发之日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 3 年独立开展聚焦超声消融手术≥1 00 例次/年,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可免除培训;从事聚焦超声消融手术≥5 年的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近 3 年独立开展聚焦超声消融手术 ≥ 1 00 例 次/年,未 发 生 严 重 不 良 事 件 的,可免除培训。
培训管理要求
3 培训工作基本要求
(1)具有满足培训要求的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培训课程设置包括基础理论学习、临床操作实践。 (2)在规定时间内对接受培训的医师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3)在培训完成后,对接受培训的医师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4)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医师建立培训、考试及考核档案。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制度

漳州市第三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我院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各科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各科的功能任务相适应,应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四、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人和管理制度,并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五、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向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医院依法鼓励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但医院要对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进行技术审核.技术能力审核由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院长为组长,医教部科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工作。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为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评价机构。
医教部、考核办负责检查监督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由省级卫生厅负责。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应急预案草案样本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为保证接受肿瘤射频消融术治疗的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埋在医疗中受试者的损害和突发事件, 根据《卫生部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云南省、昆明市及我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埋办法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我科作为医院的重点科室, 在肿瘤射频消融治疗工作中, 要严格遵守《卫生部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以人为本", 重视患者的安全, 保障其权益。
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 在医疗中以防范为主, 在临床诊疗的各个环节, 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少受患者的损害, 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在医院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本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有关人员组成肝胆胰外科突发事件小组, 承担应对治疗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有所预见和相应处理措施, 对在医疗中患者损害进行救治对发生突发事件时作出妥当处理。
肝胆胰外科处理突发事件小组人员名单:组长:李晓延副组长: 冉江华、赵永恒、陈刚成员:肖俊萍、鲁跃、白建华、王晓华、张熙冰三、建立紧急报告和呼救制度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 迅速按程序上报医院医务部, 晚间报医院总值班室, 再报医务部。
再按程序分别报云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医院领导、伦埋委员会。
四、培训应急救护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相关程序以及行为规定; 应考虑到一些意外情况, 如节假日等原因使预案规定人员不在岗位时, 应保障有足够人员和应急设备、药品到达现场。
五、质量控制:( 一) 术前检查及准备:详细询问病史, 仔细阅读术前CT、 MRI摄片, 严格遵守肿瘤消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 正确掌握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手段、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综合判断, 决定治疗方案。
实施肿瘤射频消融治疗前, 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治疗目的、治疗风险、治疗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 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肿瘤消融技术管理规范解读

(2)人员基本要求
对于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医师,要求其有5年以 上 肿瘤诊疗临床工作经验,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 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并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培训基 地的相关系统培训。
对于肿瘤消融治疗相关的技术人员需经过相关专业系 统 培训,满足临床应用所需的相关条件。
(3)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③ 在境外接受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培训6个月以上,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 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基地考核合格后,可以视为达到规定 的 培训要求。
2、培训基地要 求
① 必须依托于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床位不少于50张;
② 开展肿瘤消融治疗临床应用5年以上,累计治疗病例1000例以上,申 报 培训基地前一年内不少于300例或单项消融技术不少于100例,且严重并发 症发 生率低于5%,围手术期死亡率低于0.2%;
三、我国肿瘤消融治疗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 题
肿瘤消融属于交叉学科——外科、内科、肿瘤科、介入科、超声科、影像
科、内镜科等多学科参与,消融手术既有在外科手术室进行的,也有在简陋的
超 声/CT/MR室进行的。
介入科
肿瘤科
外科 超声科
肿瘤消融
内科
影像科
内镜科
如果不进行严格统一的技术管理,就会存在着“公说 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混乱局面,并且容易局限于自己的 “小圈子”;如果不加强规范化培训,就会使得“微创”变 “大创”,“简单”变“复杂”,“便宜”变“昂贵”。因 此,严格的管理模式和规范化的培训势在必行!
肺癌消融治疗的专家共 识
(3)肾癌
T1期肾癌消融治疗已列入NCCN指 南。
NCCN 2017 肾癌指南中提到:消融可以作为T1期患者的选择。
(4) 软组织肿瘤
肝脏肿瘤全程管理制度范文

肝脏肿瘤全程管理制度范文肝脏肿瘤全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肝脏肿瘤患者能够得到全面、科学、规范的治疗,提高医疗质量,降低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肝脏肿瘤患者的治疗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肝脏肿瘤的早期筛查、诊断、治疗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术后康复、远期随访以及统计和研究等。
第二节早期筛查第四条为了能够尽早发现肝脏肿瘤患者,提高早期治疗的成功率,我院将开展肝脏肿瘤的早期筛查工作。
第五条患者可以通过就诊医生的推荐,主动到我院进行肝脏肿瘤的早期筛查。
也可以通过参加我院开展的筛查活动进行检查。
第六条早期筛查项目包括肝脏超声、CT、MRI等检查。
对于高风险人群,可以进行血清肝炎相关指标、肝脏肿瘤标志物等检查。
第七条早期筛查结果若有异常情况,患者将由肝脏肿瘤专科医生进行进一步评估和诊断。
第三节诊断第八条确诊肝脏肿瘤需要进行多种检查,并需要由专业的肝脏肿瘤专科医生参与。
第九条诊断肝脏肿瘤的常用检查方法包括肝脏超声、CT、MRI、肝脏穿刺活检等。
第十条通过上述检查方式,能够对肝脏肿瘤的位置、大小、性质等进行准确评估。
第十一条诊断结果应由专业医生通过会诊形式进行讨论,并制定适当的治疗方案。
第四节治疗方案第十二条制定肝脏肿瘤的治疗方案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
第十三条治疗方案应包括手术治疗、介入治疗、放疗、化疗等多种治疗手段的组合应用。
第十四条治疗方案的制定应由专业的肝脏肿瘤专科医生负责,并由多学科团队共同讨论和决策。
第五节手术治疗第十五条对于可切除的肝脏肿瘤,应优先考虑手术治疗。
第十六条手术治疗应由专业的肝脏肿瘤外科医生进行,并在全麻下进行。
第十七条手术治疗前需要进行全面的术前准备工作,包括相关检查、禁食、术前准备药物等。
第十八条手术治疗后需要进行术后护理和康复训练,以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第六节介入治疗第十九条介入治疗适用于无法手术切除的肝脏肿瘤患者。
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为了规范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改进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减少各种并发症,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直接毁损肿瘤的局部治疗技术,不包括微波、激光、超声、高频电灼、冷冻等其他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1.此项技术限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关诊疗科目。
2.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开展胃肠外科手术、肝胆外科手术、胸外科普胸手术、CT或B超等医学影像引导下肝穿刺活检、肺穿刺活检等技术的能力。
(二)设备基本要求1.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射频消融设备系统,目前医疗市场上主要包括有Cool-tip RF System(冷循环超能射频肿瘤治疗系统)、Rita System(锐达射频肝癌治疗系统)、Radio Therapeutics System(多弹头射频肿瘤治疗系统)等;射频消融治疗仪的部件包括射频发生器、治疗电极和中性电极板,主要的电极有:①中空冷却电极;②展开式多钩电极;③灌注电极;④脉冲电极等。
2.具备存放肿瘤射频消融设备专用房间和射频治疗针及配件存放柜,并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3.具备影像引导的技术设备,如超声、CT或MRI等及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并具备用于评估局部疗效的对比增强影像检查技术条件。
4.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消融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5.开展开放手术中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尚需具备手术中影像引导的技术设备。
6.开展腹腔镜下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尚需具备腹腔镜检查及治疗设备,具备医学影像图文管理系统;具备存放腹腔镜及配件的专用存放柜,并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Company number :【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为了规范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改进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减少各种并发症,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直接毁损肿瘤的局部治疗技术,不包括微波、激光、超声、高频电灼、冷冻等其他消融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开展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1.此项技术限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关诊疗科目。
2.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开展胃肠外科手术、肝胆外科手术、胸外科普胸手术、 CT 或者 B 超等医学影像引导下肝穿刺活检、肺穿刺活检等技术的能力。
(二)设备基本要求1.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临床治疗的肿瘤射频消融设备系统,目前医疗市场上主要包括有 Cool-tipRFSystem (冷循环超能射频肿瘤治疗系统)、 RitaSystem (锐达射频肝癌治疗系统)、RadioTherapeuticsSystem (多弹头射频肿瘤治疗系统) 等;射频消融治疗仪的部件包括射频发生器、治疗电极和中性电极板,主要的电极有:①中空冷却电极;②展开式多钩电极;③灌注电极;④脉冲电极等。
2.具备存放肿瘤射频消融设备专用房间和射频治疗针及配件存放柜,并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3.具备影像引导的技术设备,如超声、 CT 或者 MRI 等及具备医学影像图象管理系统。
并具备用于评估局部疗效的对照增强影像检查技术条件。
4.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在消融过程中能进行心电、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5.开展开放手术中肿瘤射频消融治疗技术,尚需具备手术中影像引导的技术设备。
肿瘤疾病治疗管理制度

肿瘤疾病治疗管理制度一、概述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我院肿瘤疾病治疗管理流程,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减少治疗风险。
二、操作流程2.1. 诊断与评估2.1.1. 临床初步诊断1.患者就诊后,由医生进行认真的病史手记和体格检查,初步诊断肿瘤疾病。
2.对临床初步诊断的患者,应立刻布置进一步检查。
2.1.2. 检查与评估1.患者进行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如血液检测、影像学检查等。
2.依据检查结果,医生进行疾病分期和评估,并记录在病历中。
3.评估结果应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解释相关治疗方案和预后情况。
2.2. 治疗方案订立2.2.1. 医生讨论会议1.由主治医生召集治疗团队成员参加会议,包含外科医生、内科医生、放疗医生、化疗医生等。
2.会议内容包含病例讨论、治疗方案订立、风险评估等。
3.会议记录应认真记录每位参会者的看法,并由主治医生进行总结。
2.2.2. 治疗方案选择1.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生讨论会议结果,订立最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
2.治疗方案应涵盖手术、放疗、化疗等综合治疗手段,而且需要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确认。
2.3. 治疗执行2.3.1. 手术治疗1.手术前,医生应向患者认真解释手术过程、风险和术后恢复情况等。
2.手术室必需依照相关卫生、无菌操作规范进行准备和操作。
3.手术后,医生应及时做好术后引导和病愈引导。
2.3.2. 放疗治疗1.放疗前,医生应向患者解释放疗的目的、方法、疗程和可能的不良反应。
2.放疗师必需依照治疗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放疗,并做好记录和监测工作。
3.放疗过程中,医生必需定期进行疗效和不良反应的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2.3.3. 化疗治疗1.化疗前,医生应向患者解释化疗的目的、用药方案、可能的不良反应和防备措施。
2.化疗药物必需依照规定配比、配制和冷链保管,并在医生的监督下进行使用。
3.患者进行化疗过程中,医生必需进行定期评估,记录患者的治疗反应和不良反应,并适时调整疗程和用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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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消融治疗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肿瘤消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正确掌握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手段、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综合判断,决定综合治疗方案。
(二)由具有相应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实施,并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实施肿瘤射频消融治疗前,应当向患者和家属告知治疗目的、治疗风险、治疗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经皮消融过程必须在影像引导和监控下施行,以提高治疗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肿瘤消融治疗后应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六)建立、健全肿瘤消融治疗的技术评估及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记录。
(七)医疗机构及医师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接受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包括病例选择、治疗成功率、严重并发症、死亡病例、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治疗后病人管理、病人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八)医疗机构每年完成的肿瘤消融治疗病例不少于10例,争取完成30例;无与肿瘤消融治疗相关的医疗事故。
(九)其他技术管理要求
1.使用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肿瘤消融治疗器材。
2.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肿瘤消融治疗器材,不得通过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
3.建立定期仪器设备检测、维护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