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粒子植入相关证照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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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第四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前款规定之外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简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二、受理内容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审批内容1.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2.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内容1. 销售、使用Ⅱ类、Ⅲ类、Ⅳ、Ⅴ类放射源;2. 生产、销售、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3. 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

三、需提交的材料:(本材料一式二份,单位留存一份,提交一份及电子文件一份)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含现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复印件4.放射源或非密封源回收证明材料(射线装置不需要)5.单位对辐射安全管理负责人的确认文件6.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7.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复印件8.与辐射类型、水平相适应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照片9.单位入口(有单位的名称)、工作场所出入口(有放射性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和辐射设备(有放射性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照片10.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⑴.操作规程⑵.岗位职责⑶.辐射防护制度⑷.安全保卫制度⑸.设备检修维护制度⑹.人员培训制度⑺.台帐管理制度⑻.监测方案⑼.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制度⑽.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⑴.操作规程⑵.岗位职责⑶.安全保卫制度⑷.辐射防护措施⑸.台帐管理制度⑹.人员培训计划⑺.监测方案⑻.辐射事故应急措施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⑴.操作规程⑵.岗位职责⑶.辐射防护措施⑷.台帐管理制度⑸.培训计划⑹.监测方案⑺.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⑴.操作规程⑵.岗位职责⑶.辐射防护⑷.安全保卫制度⑸.设备检修维护制度⑹.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⑺.人员培训计划⑻.监测方案⑼.辐射事故应急措施⑽.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还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11.其他四、辐射防护监测仪器的配备说明(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七条)⑴、销售Ⅱ、Ⅲ类源的:配备2台以上直读式的辐射剂量个人报警仪或者1台普通辐射剂量报警仪,2台以上防护剂量巡测仪;⑵、销售Ⅳ、Ⅴ类源的:配备1台以上直读式的辐射剂量个人报警仪或者1台普通辐射剂量报警仪,1台以上防护剂量巡测仪;⑶、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配备1台表面沾污测量仪;⑷、使用II、III类放射源或II类射线装置的:配备2个以上的个人剂量报警仪,1台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还需配置1台表面沾污测量仪;⑸、使用IV、V类放射源或III类射线装置的:配置1个以上的个人剂量报警仪或1台环境辐射剂量仪;。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和放射源购置流程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和放射源购置流程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和放射源购置流程1、 环评报告制作和审批流程:○1书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签定合同) ○2现场监测○3编制环评报告(送审稿) ○4送有审批权限的环保局审查○5环评单位修改报告、编制环评报告(修正稿)○6审批权限的环保局审批○8符合条件的取得环评批文。

○8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2、 《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流程:○1 ○2准备相应材料、填写许可证申请表(详见《辐射安全许可证申) ○3当地环保局初审 4送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5符合条件的取得许可证。

3、 办理购买放射源批件流程: 5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1先取得许可证(见上) 准备相应材料、填写申请表等材料(详见《购买放射性同位素申请须知》) 当地环保局初审 ○4送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5符合条件的取得审批意见。

5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说明:1、具体办理要求详见 中的“网上办事”栏目。

对于首次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在完成流程1后,可同时办理流程2、3。

2、购买放射源后,必须于20日内向市级环保局备案(上报所购放射源编码,许可证副本登记),向省环保局上交《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放射源销售单位在提出购源申请时,还须提供已销售清单。

所需材料: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1份,经所在地环保局审核同意。

2、经审批的《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批复复印件1份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4、辐射从业人员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证明材料5、现有或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6、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证明材料7、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8、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所提供的材料,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骑缝章。

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条件、程序及提交材料

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条件、程序及提交材料

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条件、程序及提交材料一、许可项目:放射诊疗许可项目二、法律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放射防护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办事程序: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受理→审核→审批→申请人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四、许可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报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的健康条件。

(六)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五、承诺时限: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数量限制:无。

八、提交材料目录:(一)新申请放射诊疗许可项目的医疗机构提交:1、《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同时提交电子版)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臵医疗机构批准书》原件、复印件。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同时提交电子版)。

5、属于配臵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臵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7、工作场所设计平面图。

8、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相关防护制度。

9、卫生行政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校验时提交材料: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2.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

4、本年(或上年)度放射防护监测情况及报告;5、本年(或上年)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6.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一、概述放射诊疗许可证是指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经过审查合格后,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准许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政管理证明。

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必要条件,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安全合法放射诊疗活动的信用背书。

二、申请条件1. 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 医疗机构的一级诊疗科目中必须有医学影像科。

3. 医疗机构应具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4. 医疗机构应具备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5. 医疗机构应具备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三、申请材料1. 《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 近一年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6. 近一年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7.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8. 如委托申报,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包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四、申请流程1. 申请人需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诊疗许可申请,并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 申请人填写的《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应真实、完整、准确。

3.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应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并按照顺序排列。

4.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 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6.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7. 卫生行政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医疗机构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

8. 申请人对放射诊疗许可证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办理时限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宁波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

宁波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

宁波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宁波市境内从事使用、储存、运输、处置放射性物质活动的需持有放射安全许可证。

2.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能够履行放射安全管理的责任。

3. 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善的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材料1. 申请表:需要填写相关的企业基本信息、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和用途、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等内容。

2. 申请人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放射安全管理程序、应急预案、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等。

4. 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和用途:需要提供明确的放射性物质种类、用途及规模等信息。

5. 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测报告:包括放射性物质的贮存场所、防护设施等的安全检测报告。

6.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申请流程1.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通过宁波市辐射安全管理部门的网站或现场,填写《放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和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辐射安全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

3. 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防护设施的检查。

4. 安全评价:对现场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安全评价,确保申请人的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5. 发放许可证:经过审核合格后,辐射安全管理部门将颁发放射安全许可证,并在《放射安全许可证》上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1. 申请人在申请前需仔细阅读《放射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并确保自身符合申请条件。

2. 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放射安全管理条例》和《放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的要求填写申请材料。

3. 申请人需严格履行放射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放射许可证的申办流程

放射许可证的申办流程

放射许可证的申办流程在医疗、工业、科研等领域,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为了确保放射活动的安全和合法,申办放射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放射许可证的申办流程。

首先,您需要明确自己的单位是否需要申办放射许可证。

一般来说,只要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都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在决定申办后,第一步是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放射许可申请表。

您可以在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或者到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填写时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等证明单位合法身份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应包括辐射防护的责任分工、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5、辐射工作人员的名单、培训情况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6、工作场所的布局图和辐射防护设施的设计方案。

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这需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以评估放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准备好申请材料后,接下来就是提交申请。

您可以选择在线提交或者将纸质材料递交到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

在提交申请时,要注意按照要求附上所有的必备材料,并确保材料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要求。

提交申请后,生态环境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会通知您补充或者修改。

在这个阶段,您要积极配合,尽快完善材料,以免影响审批进度。

如果申请材料通过了初步审查,生态环境部门会组织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会到您的工作场所,检查辐射防护设施的建设情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等。

在现场核查前,您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工作场所符合相关的辐射安全标准。

现场核查通过后,生态环境部门会进行审批。

审批的时间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差异。

在等待审批的过程中,您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在线查询等方式了解审批进度。

如果审批通过,您将获得放射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放射许可证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前,您需要按照规定申请延续。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发。

(本材料一式二份,单位留存一份,提交一份及电子文件一份)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含现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复印件4.放射源或非密封源回收证明材料(射线装置不需要)5.单位对辐射安全管理负责人的确认文件6.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7.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复印件8.与辐射类型、水平相适应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照片9.单位入口(有单位的名称)、工作场所出入口(有放射性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和辐射设备(有放射性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照片10.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⑴.操作规程⑵.岗位职责⑶.辐射防护制度⑷.安全保卫制度⑸.设备检修维护制度⑹.人员培训制度⑺.台帐管理制度⑻.监测方案⑼.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制度⑽.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⑴.操作规程⑵.岗位职责⑶.安全保卫制度⑷.辐射防护措施⑸.台帐管理制度⑹.人员培训计划⑺.监测方案⑻.辐射事故应急措施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⑴.操作规程⑵.岗位职责⑶.辐射防护措施⑷.台帐管理制度⑸.培训计划⑹.监测方案⑺.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⑴.操作规程⑵.岗位职责⑶.辐射防护⑷.安全保卫制度⑸.设备检修维护制度⑹.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⑺.人员培训计划⑻.监测方案⑼.辐射事故应急措施⑽.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还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11.其他四、第七条)⑴、销售Ⅱ、Ⅲ类源的:配备2台以上防护剂量巡测仪;⑵、销售Ⅳ、Ⅴ类源的:台1台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类射线装置的:1台环境辐射剂量仪;。

放射科办证流程

放射科办证流程

放射科办证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其他技术资格证书、医学影像科质量检查报告书等。

2、现场考察。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可能需要取得设置批准文件和合格的医疗场所,并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支付相关费用。

3、编写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

可以委托职业病防治院或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此项工作。

4、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表。

需要设备科准备资料并向卫人委申请。

5、资料审核与培训。

提交所有资料后,需要等待资料审核,并参加放射防护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6、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

7、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包括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培训合格证等,并可能需要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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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粒子植入相关证
照办理流程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放射性粒子植入相关证照办理流程第一步:出具环境评估报告
受理部门:省环保局指定的评价机构
办理流程:联系环保局的下属评价机构,到医院进行实地环
境评价,出具环境评估报告。

预计时间:一个月
第二步: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受理部门:省环保局
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所需材料:环境评估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等
备注:一般来讲,医院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X 线检查、DR检查、CT等项目都需通过辐射安全检查,
此次更改主要是在原《辐射安全许可证》附件中增加
三个项目:“密封籽源”、“籽粒插植治疗”、“碘125
粒子植入”。

预计时间:一个月内可获得新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
期5年。

第三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可办理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审批手续。

受理部门:省环保局
取相关转让协议。

2.与粒子销售公司签订协议。

3.协议交省环保局备案。

相关资料: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协议书、废源回收协议、协议双方辐射安全许
可证。

特别规定:每6个月办理一次转让手续
办理流程:1.《碘125粒子植入预评价报告》:医院提交上报材料(场地情况、设备情况、操作人员情况等)
由受理部门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
提问,院方答疑。

2.《碘125粒子植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由受
理部门到医院现场对手术的书签准备、粒子收货
及储存、粒子装枪及消毒、术中对周边人员的辐
射剂量、术后病人对周围环境及人员的辐射影
响、术后核污染的处理等全方位测量及评价,需
要在医院至少进行一次粒子植入手术。

备注:非必须程序,以各地区实际规定为准。

第四步: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受理部门:省卫生监督所
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的通知》
所需资料:《辐射安全许可证》、《碘125粒子植入预评价报
告》、《碘125粒子植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放
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等。

办理流程:医院向省卫生监督所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后,省卫生监督所组织专家评审,然后报省卫生厅批
复。

备注:一般来讲,开设放射科的医院已经办理过《放射诊疗许可证》,此次更改只是在原《放射诊疗许可证》
诊疗范围内增加“核医学”项目。

预计时间:两个月。

第五步:办理《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受理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规定:《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验收标准》
所需资料:《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等。

备注:有些开设核医学科的医院已经办理《放射性药品使用
许可证》,但附件中大多只注明碘131及其他放射性的
使用技术,此次更改需在药品类别中增加“密封籽源”
及“籽粒插植治疗”两项。

预计时间: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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