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申报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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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甲方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甲方联系和办理资质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 宜,签收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该项目负责人以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为准,并全力配合办 理基层建委的证明材料。
3.2资料提交
3.2.1甲方应根据申报过程中的资质达标要求积极配合乙方提供资质申报所需的一切相关 资料(详见本协议附件1),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明确代理申报项 目的具体要求。若因甲方资料提交欠缺及或申报要求不明确造成代理事项无法完成或无法如 期完成,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或遭受损失向甲方全额追偿。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地址:
邮编:
年 月曰
本协议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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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图、企业章程。
2.法人代表和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的身份证、简历、照片。
1.3代理甲方收集、整理、完善资质申报所需的各项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1.4代理甲方办理资质申报报所需的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手续。甲方现有职工的养老保险人
员数额不足部分由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现有职工的养老保险转移 手续由乙方代为甲方办理,甲方须指派协办专员予以协助。
1.5按照资质申报相关规定整理相关资料。资质申报全过程所形成的一系列资料按规定装 订成册,报送一份给甲方(包括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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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乙方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 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办理资质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 宜,签收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该项目负责人以乙方的书面授权委托为准。
4.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பைடு நூலகம்成委托事务,实现申报目标 (申报资质须符合建设部相关规 定)。
4.3甲方不能或无法提供的资料或文件,由乙方按申报要求完善。
第九条本协议附件
甲乙双方方共同确认,下列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1附件1:甲方办理资质申报所需材料清单;
9.2附件2:甲方办理资质申报所需费用清单。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代理申报事务,甲方付清款项后,本协 议自行失效,甲方须将合同原件退还乙方。
3.3.3第三次支付:在建设部官方网站查询甲方资质申报经审核通过后15日内,由甲方
付清余款(人民币万元)。
3.3.4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约定的代理 事项;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先期交付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3.4保密责任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事项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内容保密,不得泄露代理事项的办理过程、费 用、经办人员信息等,若因甲方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泄露乙方秘密而使代理事项无法完 成或如期完成,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乙方由此而遭受的直接 及或间接损失,有权向甲方全额追偿。
3.2.2若因政策变更需要甲方提交补充资料的,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
向乙方提交,代理期间顺延。
3.3代理费用支付
3.3.1第一次支付:由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支付代理费用总额的40 %(人民币万
元);
3.3.2第二次支付:在资质申报经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上报建设部审核前, 由甲方支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人民币万元);
1.6代理甲方支付资质申报所需招聘人员的挂靠费用。
1.7代理甲方支付办理资质申报过程的差旅费、协调费等与本项代理事务相关的费用。 以上各项代理事务所需要和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代理费用总额之内,除此以外乙方不得
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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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费用明细详
见本协议附件2,支付方式详见本协议第三条3.3款。
4.4在资质申报事项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将所有工程技术人员的注册资料变更至甲方名 下。
4.5接受甲方委派人员对代理事项工作进程进行监督。
4.6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在整个代理申报事务的工作过程中必须如实告知甲方工作的进展 情况。
第五条 代理期间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代理申报事务的期间为180天。以乙方收到甲方第一笔代理费用之日 作为代理期限起算时间,乙方必须组织强有力的人力和企业资源抓紧完成申报事务的所有工 作,如因不可抗力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政策变化,本协议代理事务顺延。
第六条 完成事务界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事务按规定在相应的行政机关审批终结,并经公示甲方符合申报 要求(建设部官方网站公示)时,即视为该项代理事务工作全面完成。在确认资质申报成功 后,领取相关证照的事务由甲方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领证的差旅费、工本费等)。
第七条 其它
7.1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间以前, 由于甲方自身原因 (如经营不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 受到处罚、涉及司法诉讼、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一切对甲方此次资质申报有实质性影响的 事项)而中途被撤销申报资格,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市级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的全部资料 整理及代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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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申报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在保定市竞秀区申报教育培训资质的相关事务委托乙
方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如下委托代理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事项
1.1代理申报一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1.2代理甲方聘用资质申报所需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所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档案必 须保证在甲方挂靠壹年,所聘人员不在甲方上班(若因甲方经营所需,所聘人员必须到岗的,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须支付代理期间所聘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
7.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办妥资质申报,乙方应无条件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 用,并承担协议总金额3%的违约金。
7.3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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