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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制度汇编(PPT 5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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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法官法第9条、检察官法第10条、律师法第6条的规 定,应为: 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 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 法部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 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 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 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68条规定,前述所指的 “高等院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二)律业执业条件


律师执业,应当先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实 习期满后申领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后, 还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取律师执业 证书,才能以律师的身份执业。 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暂时不从事律师 职业,对其资格予以保留。我国采取的这 种作法称为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
1、 律师资格

(一)律师的性质、任务和地位


律师的任务是指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 通过律师的执业活动所要实现的目的。 根据《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律 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 确实施,维护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公平和正义。律师任务 的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这是由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之间的一致性所决定的。
1、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 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 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 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 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 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 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 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 责任。

律师制度与实务

律师制度与实务

律师制度与实务
1. 律师制度啊,那可真是像一把保护伞!比如说,当你遇到麻烦,感觉天都要塌了的时候,律师就像超级英雄一样出现,为你排忧解难。

你想想,要是没有律师制度,那得多无助啊!
2. 律师实务可不简单,就像走迷宫一样!你看那些律师们在复杂的案件中寻找线索,不就跟在迷宫里找出口似的吗?难道你不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吗?
3. 律师制度不就是为了保障公平嘛!就好比一场比赛,有了规则才能保证大家都能公平竞争呀。

要是没了这个制度,那不乱套了?
4. 律师实务那可是充满挑战的!就像攀登高峰,每一步都不容易,但登顶后的成就感也是无与伦比的。

你能想象律师们成功后的那种喜悦吗?
5. 律师制度对我们多重要啊!这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路。

没有它,我们在法律的黑暗中该如何找到方向呢?
6. 律师实务可不只是嘴上说说,那是要真刀真枪干的!好比战场上的战士,得勇敢地冲锋陷阵。

你见过那些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的律师吗?
7. 律师制度是维护正义的基石啊!就像大厦的根基,没有它,整个法律体系都会摇摇欲坠。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呀!
8. 律师实务是个技术活,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干的!就像做手术的医生,得精准无误。

你说要是律师不专业,那后果得多严重啊?
9. 律师制度给了我们安全感呀!仿佛是一个坚固的城堡,让我们能安心地躲在里面。

难道你不希望有这样一个城堡保护自己吗?
10. 律师实务是充满智慧的较量!如同下棋一样,每一步都要深思熟虑。

你不想知道律师们是怎么下好这盘棋的吗?
结论:律师制度与实务是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的,它们保障了我们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应该重视和支持律师行业的发展。

律师制度与律师事实务

律师制度与律师事实务

律师资格和执业
3、取得途径 (1)国家司法考试 (2)考核授予 程序: 二、律师执业 1、律师资格和律师职务相互分离制度 2、执业证书的申领
律师资格和执业
(1)领取条件 A、具有律师资格 B、在律事务所实习1年 C、品行良好,但是有下列情形不得颁发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b)受过刑事处罚的,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c)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律师职业证书
(2)统一收费。 (3)不得扰乱律师管理制度。 (4)律师不得诋毁其他律师。 (5)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6)提供法律援助等义务作了规定
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一、职业道德 1、内涵 2、使用对象 (1)律师 (2)律师外的履行代理、辩护职责的人,在
律师的法律责任
五、刑事责任 (一)泄露国家秘密的; 泄漏国家秘密罪(过失或者故意)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 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 (三)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 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妨害作证罪或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罪
律师无法工作。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三)、律师的义务 1 对律师的执业限制 2 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 附(2) 3 律师对法院、仲裁机构的义务 附(3) 4 律师的其他义务 附(4)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 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 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陷瞒事实的, 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
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g.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h.律师不得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利益或向其要求或约定利益。 i.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

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王进喜教学课件陈宜第十五章公证制度概述

律师公证制度与实务王进喜教学课件陈宜第十五章公证制度概述
第十五章 公证制度概述
第一节 公证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 公证制度的概念、特征及其功能 第三节 公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公证的概念及特征
一、公证的概念
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或不 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 以证明的活动”。
而非行政活动 (三)公证是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 (四)公证证明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 公证证明在法律上的效能和约束力,又称为公证
书的效力,具体而言,公证证明的特殊法律效力 表现在: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成 立要件效力以及其他效力。 (五)公证与认证、鉴证及签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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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证制度的概念、 特征及其功能
(一)公证的主体是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和申请公 证的当事人
(二)公证的客体,即公证的对象,是需公证的内容是证明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 性
(四)公证的程序是法定的
二、公证的特征 (一)公证是非诉讼活动 (二)公证是公证机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活动,
公证制度作为一种司法证明制度,具有独特的制 度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防纠纷功能 二、引导服务功能 三、规范公证功能 四、利益保障功能 五、沟通媒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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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外国公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我国公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古代私证制度 (二)民国时期的公证制度 (三)新中国的公证制度 1.新中国公证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时期 2.公证的低谷期。 3.公证的恢复与发展期。 4.公证发展的新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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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课件】律师实务课件

【法学课件】律师实务课件

恢复:
1978年3月5日的宪法,恢复了被告只有权获得 辩护的规定;
1979年7月1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法院组 织法》《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辩护的问题;
1980年8月26日颁布了《律师暂行条例》; 1996年5月15日颁布了《律师法》; 2001年12月29日又对律师法进行了修改。
二、我国律师的性质、业务及活动原 则
未颁行,1910年编成刑事诉讼法草案和 民事诉讼法草案等,未及审议颁行。 南京临时政府:《律师法》(1912年3月) 未及通过 。 北洋军阀政府:1912年9月颁布了《律师 暂行章程》、《律师登录暂行章程》,中 国开始实行律师制度。
武汉政府:1926年重新颁布《律师章程》 《律师登录暂行章程》
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 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 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参加诉讼;
4 .代理各类案件的申诉;
5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 活动;
6 .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 提供法律服务
2 .律师制度的确立
近代律师制度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取得胜利后 确立起来的。资产阶级在同宗教、封建特权、 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在刑事诉讼方面,针对封 建专制审判制度中的“纠问式”、“审问式” 审判方法,提出了辩论式——给当事人辩护权 和在法庭上进行自由辩论的民主审判方法。同 时还针对封建专制的“有罪推定”,刑讯逼供 等野蛮的刑讯制度,提出
1 .律师制度以国家法制的确认为前提 2 .律师的业务活动是服务性质的,不带有强制
性 3 .确立律师制度必须明确律师的性质、资格、
执业、权利义务、管理机构、业务范围、惩戒 规则、法律责任。

律师实务第六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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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comes
一、刑事辩护制度的历史沿革
▪ 英国1679的《人身保护法》首先肯定了被告人的辩护权。该法明确规 定了诉讼中的辩论原则,承认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从而确定了刑事被 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刑事被告人由被追诉客体到诉讼主体的 转变,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一次飞跃,为真正的刑事辩护制度奠定了基础。 1808年拿破仑时期的《刑事诉讼法典》对辩论作了更为详尽、周密的 规定,使刑事辩护系统化、规范化起来。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民 主进程的推进,西方的辩护制度亦得到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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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辩护辩护的优势
▪ 根据辩护主体的不同,辩护分为:(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 ; (2)非律师辩护人辩护 (公民辩护);(3)律师辩护 。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的局限性:(1)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都了解事实真相;(2)其心理状态不利于为自己辩护;(3)有 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无法收集证据;(4)大多 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法律知识知之不多,缺乏辩护能力。
在我们的假期期间,出现了多少奇葩新闻。
“十天之内,就有三位中国村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被活活碾死!不知还要有多少冤魂 ,才能唤醒当政者的责任和人性?!”
——【十日之内,连发三起中国村民在 自己土地上被活活碾死事件。微博名人、社科院农村问题研究人于建嵘对此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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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
这个社会为什么需要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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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历史沿革
▪ 我国在封建社会基本上没有刑事辩护制度,现代意义上的辩护制度是清末从西 方引进、移植的。新中国的辩护制度是在对旧中国辩护制度进行扬弃的过程中, 经过一波三折的艰难历程逐步建立、逐步发展起来的。1978年宪法重新确立了 我国法制中的刑事辩护制度。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辩护制度, 确立了辩护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地位,并对辩护做出了专章规定。其后又通过大 量司法解释、批复、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增强了辩护的可操作性。 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亦从此逐步发展。199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总结刑 事诉讼的实践经验对原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其中对辩护制度做出了重大变 革,进一步扩大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提前了辩护人和辩护律师介入诉讼的 时间,明确了辩护人的诉讼资格,扩大了指定辩护的范围,扩大了律师和其他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此外,立法机关还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有关辩护制度的法 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我国的刑事 辩护制度获得了自新中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发展。

法律实务教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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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证据排除的概念
二、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审查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第三章 刑事一审案件普通程序模拟 审判
第一节 刑事经典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二、争议焦点 三、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
第二节 模拟开庭
一、开庭前的准备 二、开庭 三、法庭调查 四、法庭辩论 五、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六、休庭评议 七、定期宣判 八、尾声
第二篇民事诉讼实训
第一章民事诉讼基本原理和流程
第一节 庭审前准备
一、书记员需做的准备工作 二、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三、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四、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五、宣布开庭 六、宣告案名、案由、审理程序和方式 七、介绍审判人员
八、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
附件一: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二)被告委托代理人的诉讼思路和技巧— —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三)法官的诉讼思路和技巧——实体法和 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四)知识拓展
第二节 债权法案例模拟开庭
一、案情简介
(一)学习任务 (二)模拟开庭
第三节 债权案例实训练习
一、实训目的 二、案情简介
三、实训要求
(一)实训组织 (二)实训形式
第四篇 刑事诉讼实训
第一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和流程
第一节 立案侦查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公安机关立案 (二)公安机关侦查
二、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一)检察机关立案 (二)侦查 (三)侦查终结
三、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
(一)审查批准逮捕 (二)审查决定逮捕
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业务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 (二)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内容 (三)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步骤和内容

律师的执业原则幻灯片PPT

律师的执业原则幻灯片PPT
• 四、接受国家、社会、当事人的监督
• (一)国家监督
• 1、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
• 2、行业协会的监督
• 3、其他机关的监督:公、检、法及税务等机 关的监督
• (二)社会监督 • 各党派、团体、组织及社会舆论、群众
的监督(行风监督员) • (三)当事人的监督 • 五、律师依法独立执业受法律保护 • 1、律师应依法执行职务(只对事实和法
律负责) • 2、律师依法独立执业,受法律保护(法
律、法规有相应规定) • 3、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干涉律师依法
独立执业。
• (三)这一原则在律师业务中的具体运 用
• 1、关于事实:
பைடு நூலகம்• (1)有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有时一致, 有时不一致)
• (2)律师在实践中通常可以“以没有一 定事实”为依据,进行辩驳、辩护
• 2、关于法律:
• (1)对法律的理解。律师只要不是故意曲解 法律,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
• (2)法律有时不完善、有时滞后,就要求律 师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 准确地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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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 (一)法律依据(律师法第3条第1款作 了规定)
• (二)内容和意义
• 只有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才能 通过正当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 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准绳
• (一)法律依据
• 它是一切司法工作的根本原则。律师 法第3条第2款作了规定。
• (二)内容和要求
• 1、以事实为根据:律师进行业务活动, 要忠于事实真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要实事求是,不能主观推测;不能迎 合当事人而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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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业务比较 1、律师的传统业务仍占重要地位 2、律师的非诉讼业务增长迅速 3、律师的业务分工细化 4、律师业务的国际化趋势明显
四、律师管理比较 1、西方国家的自治管理体制 2、我国的双层管理体制
五、律师作用的比较 1、对经济活动的影响 2、对政治活动的作用 3、对司法等活动的作用
六、律师的报酬比较
第二节 律师法
一、律师法的概念
律师法是国家制定的,规定律师、律 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 相互关系以及律师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须遵 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律师法的调整对象
三、律师法的地位
是一个独立的 法律部门,是律师 的组织法和保障法, 是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律师法的作用
1、西方国家的律师薪酬制度
*美国律师的平均收入为8万9千美元。 *其中在一年的经验以内的律师:通常收入在4万到8万美 元之间。 *有1-4年经验的律师:收入通常在6万到9万美元之间。 *有 5-9年经验的律师:收入通常在8万到12万美元之间。 *有10-19年经验的律师:通常收入在8万到14万美元之间。 *有20 年以上的律师,通常在8.5外到15.7万之间。
(2)按照级别,律师分为一、二、三、四级,其中一、 二级为高级律师,三级为中级律师,四级为初级律师。 这个也就是律师的行业职称。
(3)其他分类:例如专家学者型、准专家学者型、商人 型、讼师型、地痞、流氓加无赖型。
二、律师执业条件比较 1、学历条件 2、实习经历 3、参加统一考试 4、品行要求 5、年龄限制
四、课程设计 1、讲什么?
2、怎么讲?
3、如何学?
第一章 律师法学概述
本章主要内容: 1、律师概述 2、律师法 3、律师法学
本章教学设计:讲授 本章计划课时:1课时
第一节 律师
一、律师的概念和特征
(一)律师的概念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
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 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 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动中,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忠实于国家的 法律和制度,正确运用法律办理业务。
三、该原则的价值和意义 我国司法行为的根本原则。
1、有利于律师制度的完善; 2、有利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 依法执业。
3、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4、有利于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第三节 律师法学
一、律师法学的概念和任务 二、律师法学的体系 三、律师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律师制度的沿革和比较
(二)律师的特征 1、专业性 2、服务性 3、受托性 4、公正性
二、律师的性质和职能
(一)律师的性质 1、主要观点:
律师
国家法律 社会法律 社会主义 自由 工作者 工作者 法律工作者 职业者
2、律师的性质分析
律师
自由职业者
(二)律师的职能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我国目前的律师分配制度
七、律师的惩戒制度比较
第三章 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本章主要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接受监督 5、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本章教学设计:讲授 本章计划课时:1课时
第一节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该原则的法律依据 《宪法》第5条第四款;第33本主义律师制度的建立 1、特点:先进而发达 2、原因:资本主义自由经济 开放民主的政治制度 完善的诉讼制度
四、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创立 1、特点:新颖而稚嫩 2、原因:经济模式封闭 政治体制独特 诉讼制度特殊
三、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第二节 我国律师制度的沿革
一、我国古代的律师现象
我国清末以前的古代社会没有产生律师 制度,只有类似律师的法律现象。
二、我国近代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自清末至新中国建立之前,受西方法治思 想传播和法律教育发展的影响,律师制度 在我国得以产生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产 生了一批优秀律师和律师培养机构。
中国最早的律师
中国第一位律师:伍廷芳 中国第一位女律师:郑毓秀
民国法学大家王宠惠
著名法学家、律师——吴经熊
民国时期著名法学教育机构:朝阳大 学和东吴大学法学院
周枏、盛振为、顾维钧
第三节 现代各国律师制度的比较
一、律师分类的比较
1、英国律师的分类——独具特色的大小律师 大律师(barrister)——辩护律师 小律师(solicitor)——事务律师
2、美国律师的分类 私人律师和公职律师
美国律师协会会长Robert Grey
3、我国律师的分类
(1)按执业形式,分为专职律师(professional lawyers)、兼职律师(part-time lawyers)和特许律师 (specially-invited lawyers)三种。
本章主要内容: 1、外国律师制度的沿革 2、我国律师制度的沿革 3、现代各国律师制度的比较
本章教学设计:讲授、讨论 本章计划课时:1课时
第一节 外国律师制度的沿革
一、外国律师制度的起源 1、律师的萌芽——古希腊的辩护士 2、律师的起源——古罗马的律师
二、欧洲封建社会律师制度的存续 1、特点:衰落 2、原因:商品经济衰落 政治独裁专制 实行纠问式诉讼模式
二、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涉黑律师”李庄
第二节 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一、该原则的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3条第一款
二、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三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该原则的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3条第二款
二、该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1、以事实为依据是指律师办理任何法律
事务,都要实事求是,忠实于事实真相。 2、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律师在各项业务活
律师制度与实务
引论
一、什么是律师? 1、一类职业 ——以法律服务为内容 2、一个群体 ——律师执业共同体 3、一种称谓 ——正被逐渐接受
二、为什么要做律师? 1、为了实现正义 ——应置于心底深处 2、为了成就事业 ——应有具体规划 3、为了立足社会 ——应从现在做起
三、怎样成为律师? 1、通过司法考试 ——入门资格 2、认真办理业务 ——逐步适应 3、不断学习提高 ——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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