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会计实操经验】业务招待费12个实务案例(含非本单位人员的飞机票-火车票)

【会计实操经验】业务招待费12个实务案例(含非本单位人员的飞机票/火车票)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强调的是“招待”二字,还有一般是 “招待外部人员”,对于一些费用主要从发生的原因、性质、目的、用途、对象等方面进行区分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然后再做账务及涉税处理。
1.员工把女儿的飞机票/火车票(实名制哦)拿到单位报销,一般情况下,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您懂得哦!),特殊情况下,比如省亲假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2.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报销往返机票(机票抬头是个人姓名,下同)及住宿费,应计入相关会议费或者其他成本费用,其住宿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3.单位聘请老师做企业内训,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其住宿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4.单位聘请会计事务所做审计,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应计入审计费用或者其他成本费用,其住宿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5.单位招待客户,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其住宿费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6.员工年终聚餐,午餐费、加班餐费应计入应付福利费;7.出差途中符合标准的餐费计入差旅费,出差过程中招待客户的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8.员工培训时合规的餐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9.企业管理人员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列入会议费;10.企业开董事会发生的餐费,列入董事会会费;11.企业委托加工的,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宣传作用的,作为业务宣传费;12.企业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实务实用!业务招待费的涉税风险及合理税务筹划

实务实用!业务招待费的涉税风险及合理税务筹划-1-如何鉴别哪些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日常中,企业都会产生业务招待费,从而这科目还是稽查中常被检查的一项费用,以下10点务必牢记,会计可自查是否错误列入!所有的餐费≠业务招待费1)员工培训时合规餐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2)公司开董事会发生餐费,应计入董事会会费;3)影视公司因拍摄发生剧中餐费,应计入影视成本;4)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期间发生餐费,应计入工会经费;5)公司筹建期发生餐费,应计入开办费;6)以现金发放给员工餐补,应计入工资薪金;7)员工聚餐或部门聚会,应计入职工福利费;8)员工因公外地出差餐费,应计入于差旅费; 9)公司到某地召开会议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10)公司请装修工装修提供的午餐,应计入装修成本。
以上是日常中,会计极其容易记错的科目。
记住,餐费也应当由什么性质产生的而计入相对应的科目。
-2-业务招待费11点涉税风险你入坑了吗?1、将属于业务招待费的项目计入其他费用,将可能影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税。
假设三哥公司将一台本苹果笔记本电脑送给客户,但三哥没有计入业务招待费核算,而将其作公司自用核算,按固定资产入账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增值税正常抵扣。
分析:这种情况,通过盘查实物资产才可能发现存在问题。
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用于招待的要在所得税前限额扣除,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
2、将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计入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即将全额不得扣除的项目按限额扣除。
假设三哥公司为公司总经理家庭购买运动器材用于健身,支出1万元,该公司将此支出列入了业务招待费核算。
分析:实际上三哥此费用,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3、取得不合规的业务招待费票据,不得税前扣除。
假设三哥公司外购三部华为手机,并取得普票,但发票上未注明三哥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或发票上只填写了三哥公司的简称,未填写全称;或只取得收款收据。
分析:以上所述的发票,都是不合规的发票。
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企业开展业务活动中,用于招待客户、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先进行扣除的金额标准。
下面,我将通过具体案例来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假设某企业为了与客户洽谈合作项目,特意举办了一场酒店宴请活动,邀请了10位客户参加。
该企业为此支出了酒店宴请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元。
现在我们来分析该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应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能超出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的合理范围。
在本案例中,企业的宴请活动是为了洽谈合作项目,是开展业务必要的一环,因此这些费用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
其次,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出的业务招待费应当作为费用核算,并扣除在企业的所得税税前。
具体的扣除标准如下:1.单次扣除标准:目前,单笔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500元的部分,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以此案例为例,该企业支出了1万元用于招待客户,超过单次扣除标准的500元,因此可以将超出部分进行税前扣除。
超出部分为1万元-500元=9500元。
2.年度累计扣除标准:企业一年内对同一个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累计扣除标准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目前,年度累计扣除标准为5000元。
以此案例为例,该企业宴请了10位客户,每位客户支出的费用为1万元/10=1000元,由于每位客户的费用都没有超过年度累计扣除标准的5000元,因此无需进行年度累计扣除。
综上所述,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先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按照本案例的具体情况,该企业可以将部分费用进行扣除,超过单次扣除标准的部分为9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个示例案例,实际情况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税法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扣除、扣除的标准等。
企业在遇到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规操作。
记账实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实例

记账实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实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部分支出项目是限额扣除的,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
整理了3个将限额扣除项目计入其他可据实扣除项目的常见误区,一起来看看吧!误区一:将业务招待费计入会议费举例A公司组织经销商在某景区召开为期四天的年终答谢会,其中半天时间为开会,其余时间为旅游。
A公司委托一家会展公司承办,取得了会议费发票,并以会议费的名义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税务处理由于业务招待费有限额扣除标准,不少企业会将业务招待费混入会议费中进行税前扣除。
A公司开展年终答谢会正确的税务处理是,将支出区分为会议费和业务招待费,属于会议费的部分全额税前扣除,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则应按照税法的规定限额扣除。
政策解读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误区二:将广宣费计入技术服务费举例B公司为宣传推广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向某互联网公司购买竞价排名服务。
B公司取得了技术服务费发票,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税务处理竞价排名属于互联网广告。
B公司购买竞价排名服务,即使取得技术服务费发票,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是:应当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处理,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
政策解读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政策依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2023年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公布)第九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中特殊事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业务招待费中特殊事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般情况下企业发生的餐费等接待支出账务处理都比较简单,但是,赠送客人购物卡、自产产品、外购商品由于涉及到其他相关税种而比较复杂,笔者结合案例进行解析。
例1:2019年8月底,某公司从商场购进面额1000元购物卡5张,计划在中秋节前赠送外公司5名软件工程师让其自行购买本地土特产,取得商场开具的项目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款项由银行支付。
2019年9月中秋节前,公司将上述购物卡赠送给上述相关人员。
分析:处理难点有两个方面,一是8月底购买购物卡取得发票后的会计处理,能否直接费用化?二是赠送给相关人员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购物卡性质认定的函》(银办函〔2000〕519号)明确,购物卡性质上应属“代币票券”。
企业从商场购买购物卡,企业的资产仅是由货币资金形态转化为另外一种资产形态,在未赠送前购物卡所有权仍在企业,此时将取得的普通发票直接费用化显然不符合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软件工程师收到购物卡时企业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向工程师收取个人所得税1000元(5000×20%)。
但是,送卡的企业一般是不会再向收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收卡人取得的即为税后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以下简称“89号文”)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例中该企业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250(元)。
该企业8月底购买购物卡时应作分录如下:例2:如果企业以自产成套高档化妆品作为赠送礼品,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假设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600元/套,平均销售价格1000元/套,消费税率15%,增值税税率13%,其他税金略。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例题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例题以下是3道业务招待费用扣除例题,希望对您有帮助:例题1:某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为500万元,销售成本为300万元,销售费用为5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40万元。
该公司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多少?解: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本例中,该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为500万元,最高扣除限额为5‰×500=25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40万元,所以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40×60%=24万元。
答案: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24万元。
例题2:某企业2020年度销售收入为8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万元,销售费用为7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50万元。
该企业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多少?解: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本例中,该企业2020年度销售收入为800万元,最高扣除限额为5‰×800=40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50万元,所以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50×60%=30万元。
答案: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30万元。
例题3:某企业2021年度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600万元,销售费用为8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60万元。
该企业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多少?解: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本例中,该企业2021年度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最高扣除限额为5‰×1000=50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60万元,所以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60×60%=36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务稽查案例

业务招待费税务稽查案例
嘿,大家知道吗?业务招待费这一块儿啊,那可真是有不少故事呢!今天就给你们讲一个超级精彩的税务稽查案例。
有这么一家公司,平时那业务也是风风火火的开展着,业务招待那更是
少不了。
这不,有一次他们宴请了一群重要客户,那场面,真是热闹非凡啊!酒桌上把酒言欢,好不惬意!就像咱平时朋友聚会一样,充满了欢声笑语。
但他们没想到啊,这不起眼的业务招待费居然引起了税务稽查部门的注意。
税务人员那可是火眼金睛啊,一点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他们开始调查
这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现了好多问题。
比如说,有些发票的明细不清不楚,根本看不出到底花在了哪里;还有些报销的金额高得离谱,这合理吗?这可就好比是一个人说自己一顿能吃下一整头牛,你信吗?
“哎呀,这可怎么办啊?”公司的财务人员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咱们怎么就没注意这些问题呢!”老板也是懊悔不已。
税务人员可不会因为他们着急就放过他们,该查的还是得查得清清楚楚。
他们就像是侦探在破解一个谜团,一点一点,抽丝剥茧。
最后查出来,这家公司确实存在违规列支业务招待费的情况。
这下可好,不仅要补交税款,还得面临罚款呢!这教训可真是惨痛啊!
所以啊,各位朋友们,可别小瞧了这业务招待费啊!一定要合理合规地
进行列支,别为了一时的方便或者好处,而给自己惹来大麻烦!这就好比是走路,你得走在正道上,要是走歪了,那可就要摔跤啦!大家可得引以为戒啊!。
会计实务:招待费税务筹划思路分析

招待费税务筹划思路分析企业在实务中最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究竟如何进行税务筹划,这让财务人员比较犯愁。
招待费困扰新税法已执行半年多了,在这个过程中,广大纳税人都在积极学习和认真贯彻新税法的具体规定。
前几天,笔者应邀参加某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讨论会。
会上,大家就现行政策中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规定谈了很多。
一些财务人员对于业务招待费列支范围的把握很犯愁。
一方面,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会议费及差旅费仍然没有比例限制,即只要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及差旅费,都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务人员即使本身从主观上不会故意把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但是有些具体情况确实难以区分,稍不注意就会走错科目。
比如单位在开会时,经常会租用当地的酒店或宾馆,而且会在中午或晚上安排统一的餐饮。
对于这部分餐饮支出该入什么费用就很不好把握。
如果纯粹是自己单位内部人员开会,这部分餐饮费一并计入会议费还好解释,如果含有外单位人员就不好把握了。
另一方面,新旧税法都没有明确业务招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业务招待费应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招待客人的餐饮费、住宿费、接送交通费、香烟、水果、茶叶等;另一部分为重要客户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费用。
对于这部分支出在列支时该如何把握呢?另外,在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
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那么,是不是今后在列支业务招待费时,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标准后,对于某些特定凭证,如发票的要求是否会放松一点儿?业务招待费在实际列支中的困惑,还包括集团公司采用业务招待费对二级核算单位的二次定额分配的操作问题、外购礼品用于赠送客户时费用的性质把握及实际操作对税收事项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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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某公司2008年的有关数据如下:自报情况,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接受捐赠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债权人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
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中体现。
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
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有房屋出租收入5万挂在往来账账上,未作收入处理。
请按新规定确认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计算基数。
(案例分析):
(1)因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
所以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不用考虑。
(2)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申报数,所以虽然房屋出租收入5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按道理应做为基数的组成部分,但因未如实申报,也就不得作为基数了。
其应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