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河北2024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2024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河北2024年土建定额是指河北省在2024年发布的用于建筑施工工程的定额,用于规定工作量和材料投入,以及计算工程成本和进度的基准。
以下是关于河北2024年土建定额的说明及计算规则。
一、定额说明1.定额的编制单位是河北省发展和委员会,负责编制和修订河北省的土建定额。
2.定额分为四个部分,即:施工总则、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方法和定额计算表。
3.定额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工程量、材料使用标准、劳动力投入等内容,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编制原则1.定额编制遵循统一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达到相应要求。
2.定额编制遵循经济合理、施工便于和质量可靠的原则,以实现工程的经济效益和合理投资。
3.定额编制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评价方法,以方便施工单位的使用和理解。
三、计算规则1.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使用相应的计算方法,包括单位工程量计算和总工程量计算。
2.定额计算规则:定额计算分为基价计算和投加计算两部分。
-基价计算:根据工程量和定额中规定的材料价格和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出基价。
-投加计算: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根据预算指标中规定的投加内容和计算方法,计算出投加费用。
3.成本计算规则:根据基价和投加费用计算出工程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施工设备成本。
4.进度计算规则:根据工程施工的时间计算工程进度,以划分施工过程和控制工期。
四、定额使用规则1.定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包括工程量调整、工艺调整和材料成本调整等,以满足工程实际需求。
2.定额的使用应遵循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3.定额的使用应遵循合理经济的原则,以实现工程投资的最优化。
4.定额的使用应遵循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以上是关于河北2024年土建定额的说明及计算规则,总结了编制原则、计算规则和使用规则,以帮助施工单位正确使用和理解定额,以实现工程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河北省XXXX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工程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当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工程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确实定:、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综合了根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47元/工日。
十一、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确实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
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2.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4.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见附录二十二、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确实定:1.2.3.本定额中次要机械综合为其他机械费。
十三、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要的劳开工日和机械台班,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相应工程内。
十四、本定额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包括在本定额A.13垂直运输工程相应工程内。
十五、大型机械的安装、撤除及场外运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套用2021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单价?有关工程。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2008)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您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几家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河北省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定额计算规则易错易混

河北定额计算规则易错易混摘要:1.河北定额计算规则的概念与重要性2.河北定额计算规则的易错易混问题3.解决河北定额计算规则易错易混问题的方法4.河北定额计算规则的实际应用案例正文:一、河北定额计算规则的概念与重要性河北定额计算规则是指在河北省境内进行建筑工程项目计价时,依据河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所规定的计算方法、计价原则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它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还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二、河北定额计算规则的易错易混问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河北定额计算规则存在一些易错易混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沟槽、基坑土方计算规则:根据河北定额规定,沟槽、基坑土方的计算要根据底宽、底长和底面积的不同进行分类,容易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混淆。
2.面积计算规则:河北定额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全国统一的,但在实际应用中,部分工程师可能对计算规则理解不透彻,导致计算错误。
3.消耗量定额的选用:在河北定额中,消耗量定额分为多个档次,选择不当容易导致工程成本计算不准确。
三、解决河北定额计算规则易错易混问题的方法为避免在河北定额计算规则中出现错误,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河北定额计算规则的培训,提高计算能力。
2.制定实施细则:针对易错易混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指导实际操作。
3.使用软件工具: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计算,降低人为错误。
四、河北定额计算规则的实际应用案例在某住宅小区建筑工程项目中,利用河北定额计算规则进行工程成本计算。
首先,根据项目特点和河北定额规定,确定适用的消耗量定额档次;其次,按照河北定额规定的计算方法,分别计算沟槽、基坑土方、建筑面积等工程量;最后,根据河北定额规定的计价原则,结合工程量和消耗量定额,计算出各项工程的成本。
河北省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得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得施工组织设计与正常得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得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得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与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得。
二、本定额就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得。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得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得新建、扩建与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得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就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得依据。
本定额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与工程造价管理得基础或依据,就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与投资估算指标得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她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她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得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得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得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省市政定额计算指导规则

河北省市政定额计算规则第一册通用项目第01章土石方工程一、干、湿土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
二、工程总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少于m3,平整场地面积少于5000m2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其她不变。
三、建筑垃圾装运仅合用于掺有砖、瓦、砂、石等垃圾装运,其工程量以自然堆积方乘以系数0.8计算。
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项目。
五、挖土:1.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人工、材料和机械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不含排水,不涉及挖掘机场内支垫费用,发生后按实计算。
3.回填灰土项目中黄土是虚方用量。
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平均土层厚度不大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七、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不属支撑下挖土。
八、挖密实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如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回填土时,超过5m取土,另计土方运送。
十一、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涉及在项目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长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规定,则增长费用另计。
十二、静态爆破:1.静态爆破定额中破碎剂是按SCA-I型考虑。
如果使用其她型号时,单价可以换算,数量不变。
2.岩石划分原则:土壤及岩石分类中V、VI类软质岩石,Ⅶ、Ⅷ、Ⅸ、Ⅹ类为中硬质岩石,Ⅺ、Ⅻ类为硬质岩石。
3.爆破后清渣运距如超过150m时,执行相应运送定额。
十三、本章不涉及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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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DJ)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 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47元/工日。
十一、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
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2.本定额采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材料价格是依据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确定的。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4.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见附录二十二、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机械规格、种类及台班用量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确定的,并考虑了必要的机械停滞时间等因素。
2.本定额中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确定的,凡未指明具体型号、规格的机械,其台班单价是根据本省当前机械配备情况取定的综合价格。
3.本定额中次要机械综合为其他机械费。
十三、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工日和机械台班,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相应项目内。
十四、本定额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包括在本定额A.13垂直运输工程相应项目内。
十五、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套用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单价》有关项目。
、十六、本定额中的组合钢模板及卡具、大钢模板、脚手架钢管及扣件、底座、支撑钢管及扣件、工具式活动脚手架、爬升装置及架体周转材料是按租赁编制的,其数量是按照合理的施工方法、合理的施工工期计算的;其他周转材料的数量为摊销量,已考虑了正常的周转次数和残值回收折价。
租赁的周转材料进出场运费、装卸费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摊销的周转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间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的项目内。
十七、本定额中预拌混凝土价格给到达施工现场价(包括混凝土出厂价格及运输费)。
十八、本定额中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是按自然养护考虑的。
十九、本定额中混凝土、砂浆、垫层(除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用砂是按中砂编制的,如实际施工中采用细砂的,可按附录一“配合比”进行调整。
二十、本定额中混凝土和砂浆等配合比是确定工程造价使用的,如实际施工与规定有出入时,不做调整。
二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本定额中。
二十二、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水电费扣除按以下方法计算:单独设置水、电表,按计数结算;未单独设水、电表,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2.00%结算(其中:水费0.10%,电费1.90%);使用现场预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2.30%结算(其中:水费0.30%,电费2.00%)。
二十三、本定额是按照合格等级的建筑产品编制的,优质工程等级的建筑产品按照下列方法计算:1.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二十四、本定额中以“xxx以内”或“xxx以下”表示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则不包括其本身。
二十五、本定额中材料数量带“()”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已分解材料的配合比除外)。
二十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附注。
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
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六、人工土石方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4.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方体积(扣除桩所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5.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6.回填灰土适用于地下室墙身外侧的回填、夯实。
七、机械土石方1.土石方机械按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划分。
2.编制标底、最高限价时,机械土石方按常用机械规格考虑。
3.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在5%以上,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5.机械挖土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计算,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6.挖掘机挖松散土时,套用挖土方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
7.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8.自卸汽车运土,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
9.装卸机装淤泥、流砂套用装载机装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10.机械运淤泥、流砂套用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
11.建筑垃圾装运仅适用于掺有砖、瓦、砂、石等的垃圾装运,其工程量以自然堆积方乘以系数0.8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