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 制度大全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模版(4篇)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市行政服务中心是指为市民提供行政服务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目标是以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为市民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五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宗旨是服务民生,为市民排忧解难,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六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公正、廉洁、高效。
第七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市民提供行政服务。
第八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是指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的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岗位有窗口工作人员、接待人员、受理人员、咨询人员、办事员等。
第十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坚决执行上级部门的决策和指示。
第十一条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保证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顺利进行,不得干扰和阻挠正常办事秩序。
第十二条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
第二章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制度第十三条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服务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服务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第十四条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市民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采取奖励或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作人员的休息和培训。
第十七条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市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宣传和宣讲制度,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和宣讲工作,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十九条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市民在办事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和企业办事利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提供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设置的机构,是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窗口。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办事透明、高效、便民,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确保行政服务工作公正、公开、便民。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协调执行。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设有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牵头,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重要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内容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一)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二)政府政策咨询服务;(三)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四)政务文书服务;(五)其他与行政事务有关的服务。
第十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证照办理、人才引进、税收服务等。
第十一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信息,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和咨询。
第十二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质量。
第三章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包括服务申请、材料受理、审批审查、领取结果等环节。
第十四条服务申请环节,服务对象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办理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五条材料受理环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第十六条审批审查环节,行政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查,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要求服务对象提供相关资料或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领取结果环节,服务对象凭证明材料领取办理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公众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是政府与社会的纽带。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依法接受委托,为委托单位及公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宗旨是服务为先,诚信为本,高效为要,规范为重。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不得违法乱纪、徇私舞弊。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是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
第十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具体工作,协助主任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协助科室负责人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接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前来办理业务。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四条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提供政务咨询服务,解答公众疑问,指导办理业务;(二)接收、审核、处理各类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三)受理来访举报,协助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四)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素质;(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责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服务保障第十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七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加强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保障公众利益。
行政中心工作职责是什么

行政中心工作职责是什么行政中心职责篇1(一)牵头负责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和公示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审批服务创新工作,指导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负责进驻中心窗口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监督进驻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有序、高效运作,优质、廉洁服务。
(四)负责全市行政服务中心体系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指导、协调中心之外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规划建设与运作管理,提供全市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
(六)负责佛山市12345行政服务与行政投诉热线的规划建设和运作管理,指导各区开展热线工作,协调、监督热线各级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
(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我市行政审批服务考评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
(八)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宣传和督促落实市政府投资优惠政策以及便民利民措施,受理有关咨询与投诉。
(十)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中心工作职责篇2行政管理负责审核修改各部门以公司名义起草的各种文书;配合性的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汇集、印发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组织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行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各种文字材料和图表的打字复印工作;负责上级文件通知、机要文书的取回传阅的管理工作;负责总经理工作会议的召集、记录和会议的报告决议、方案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行政费用控制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行政费用预算,制定公司的行政费用计划;负责公司公务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以及监控费用包干使用的执行情况和报核销制度;负责监管公司的行政费用的支出,如购办公用品、耗材的管理发放工作。
负责管理公司办公环境的设备、卫生、水电的检查维修工作;负责管理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放火、防盗的检查工作;负责办公区内的绿化、观赏鱼、垃圾的维护清洁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车辆调度使用及各类后勤保障的相关工作。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二篇)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一、为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在中心办理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第一个受理办理事项的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1、负责对办事人员的咨询接待工作。
2、负责对办事人员申报材料、文件的初审。
3、按所办申报事项的审批程序,限时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转报、督促需本单位领导和其它部门审核办理的事项,并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5、联络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开据收费单据,发放批件、证照。
四、中心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需多部门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审批材料的转送等工作。
2五、首问责任人所受理的申办事项,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转交他人办理。
若需转交,需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并及时将新的受理责任人告知申办人。
六、在办事人员必备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所受理的申办事项,若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要及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汇报,并告知申办人,说明情况。
七、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八、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等。
第二篇:党员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一、党员服务中心不分管辖地域、身份属性、无论来电、来访、来信,都能热情接待,及时登记信息表,以便查阅,及时答复和处理在服务中心范围内的一切内容。
对超出服务中心范围的,通过信息反馈表或口头传递,请示或报街道党工委组织科或上报党员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做到:服务周到,热情细致,使每一位来中心的同志都能接受我们的良好服务。
建立服务登记表,确保服务质量。
二、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做到信息正确,并一般在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或口头回复,建立反馈制度,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做到事事有反馈、有记录,件件有落实。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范本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范本以下是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范本的一种例子:第一项:办理时间限制制度1. 市行政服务中心在接受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初审、审批、办结或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2. 初审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 对于特殊情况、复杂案件或需要协调多个部门的事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机关申请延长办理时间,并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和告知。
第二项:服务态度要求制度1. 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以礼貌、热情、耐心的态度接待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和办理服务。
2.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并不得滥用职权或泄露申请人的隐私。
第三项:办事指南制度1. 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制定并向申请人公开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间等事项。
2. 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确保申请人了解最新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第四项:服务投诉处理制度1. 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投诉受理窗口,并及时受理申请人的投诉。
2. 对于投诉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处理结果。
3. 对于严重的违反行政纪律或职业道德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五项:监督检查制度1. 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办事流程、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发现的问题、不足或申请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
第六项:信息公开制度1. 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积极主动公开办事指南、服务结果及评价、信访投诉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2. 公开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以上是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范本的一个例子,实际上每个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本地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范本(三篇)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范本十二项制度范本是指一套完整的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制度,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范本:1. 办事时间制度:规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和办事接受时间,确保办事人员和用户都能遵守相应的时间要求。
2. 预约制度:建立预约办公制度,让用户可以提前预约办理相关事务,提高办理效率。
3. 排队机制:制定合理的排队机制,避免用户长时间等待,提高服务效率。
4. 公平公正制度:确保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办事事项时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5. 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办理要求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用户了解。
6. 投诉处理制度:建立投诉处理制度,确保用户提出的投诉能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
7. 安全保密制度:规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事务过程中要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严禁泄露。
8. 廉洁行政制度:建立廉洁行政制度,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或收受任何形式的财物。
9. 培训考核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质量。
10. 政策宣传制度:建立政策宣传制度,及时向用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和解读,提高用户的知情度。
11. 效率评估制度: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12. 制度宣传制度:制定制度宣传制度,将相关制度内容向市民进行宣传,让用户了解并遵守这些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二项制度范本(二)一、会议管理制度1. 会议的召开应事先通知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及时参加。
2. 会议应有议程,确保会议的议题明确,参会人员可以有针对性地做准备。
3. 会议记录要做好,包括会议内容、决议及讨论过程等,并及时保存备案。
4. 会议召开后,应及时发布会议纪要,将重要决议以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
二、文件管理制度1. 各类文件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准备、审核和签发,确保文件的正式和合规性。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了更好地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直接向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2. 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综合科、窗口服务科、事务科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内容。
3. 行政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应遵循统一决策、分工协作的原则,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
三、服务流程1. 服务对象: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及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2. 服务范围: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咨询服务、证照办理等。
3. 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服务流程包括接待预约、资料审核、办理审批、结果告知等环节。
四、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热情、礼貌、耐心,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服务过程合法、规范。
3. 服务效率:服务效率应高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4. 服务满意度: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针对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
五、服务规范1. 服务秩序:服务现场应干净整洁,秩序井然,不得出现乱扔垃圾、吸烟等行为。
2. 服务制度:服务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动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
3. 服务纪律: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整。
六、服务监督1. 监督机制: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监督途径:通过投诉举报、满意度调查、社会评议等途径对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
3. 监督结果: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服务改进1. 改进机制:建立服务改进机制,对服务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改进方案。
2. 改进措施:通过组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更新服务设施设备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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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制度大全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篇一:行政服务中心职责(一)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环节等内容的调研,提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的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县直有关...
篇一: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一)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环节等内容的调研,提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的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县直有关行政机关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审批技术规范。
(二)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办证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负责组织协调涉及2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办证事项并联审批工作;负责管理、组织对涉及行政审批办证的收费实行“一单清”工作;负责对中心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考勤、考核管理及窗口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
(三)负责对县直部门(单位)所属的集中审批办证大厅的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公示承诺等制度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直部门(单位)所属的集中审批办证大厅审批办证、收费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
(四)负责对县直部门、单位(乡、镇)集中行政审批办证(中心)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纳入统一监督管理,共同打造对外窗口,优化发展环境。
(五)负责受理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办证服务工作的投诉,配合县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六)负责县直部门单位(乡、镇)集中审批办证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培训;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办证工作的信息汇总工作。
(七)统一受理,分级(口)办理,并联审批,代办服务。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二: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1.以公开的办事方式、透明的操作程序、规范的工作制度、精简的工作机构,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诚信的一条龙服务。
2.负责把握入园企业的投资强度和产出、宣传及发放相关政策条例。
3.负责入园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全力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证件手续。
4.负责在建项目的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对建办、在建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建办、在建项目的进度。
5.负责与市、区审批中心的沟通和衔接工作,以及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6.负责对项目办理后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服务中心的内部综合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三: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对进入“中心”的窗口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提供优良的服务;
2、研究协调各窗口在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及备案事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对进入“中心”的部门和服务项目的确定、变更,并对服务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催办;
5、协助县纪委、监察局设在“中心”的投诉受理机构处理办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6、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有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管委员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篇四: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省、市、县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各职能部门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受理和办理;
(三)组织协调入驻中心的各部门,为投资者、企业、居民提供“一站式”办事、“一条龙”服务和“一窗口”收费服务;
(四)协调入驻中心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沟通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工作,协调处理中心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负责制订中心的各项制度,确定并掌握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监督并跟踪督办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做好“惠东行政服务网”的建设和维护,保障中心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进行;
(七)负责对各部门入驻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来信来访和投诉事项;
(八)负责对入驻部门的业务和人员的管理,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并负责与入驻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
(九)负责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收集、整理各窗口的工作数据,做好汇总、统计及档案资料保管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五: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一、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窗口开展行政审批或公共行政服务工作。
二、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分析研究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四、协调联合审批事项,跟踪重点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
五、组织开展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业务培训。
六、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和工作纪律。
七、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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