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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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碧桂园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碧桂园集团及其所有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第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

第六条员工应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条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丧假等,具体请假流程及审批权限由公司人事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未满一天按半天计算,超过一天按整天计算。

第十二条员工请事假累计超过三天,或请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员工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拖延。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员工应尊重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赌博等。

第五章休息与休假第十九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丧假等休息时间。

第二十条员工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年休假。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休息时间应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响应公司工作需求。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具体处罚标准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

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

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

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碧桂园集团文件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一、概述(一)目的为维护碧桂园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公司员工职务行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三)举报渠道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质疑、规劝或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其主管领导汇报,或经过以下举报渠道向公司举报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29916100举报邮箱:二、员工应当禁止的行为(一)员工利益冲突未向公司申报并获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存在员工利益冲突的行为:1、员工及其近亲属(配偶及双方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下同)设立的企业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2、员工及其近亲属在与公司存在业务关系的企业中投资入股比例超过1%的;3、除另有规定外,员工不得在其它企业、机构、组织中兼职、任职(公益性质的除外);4、与离开公司未满5年的前员工“所在”单位开展业务且前员工为该单位的创始人、股东、高级管理层的;5、员工的近亲属在公司入职的。

(二)索取、收受贿赂1、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地索取或收受她人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包,各种名义的提成、回扣、手续费,有价证券,购物卡(券)、礼品等;2、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她人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体育、桑拿、沐足、KTV等活动;3、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要求她人免费或低价为自己建造、装修、修缮房屋;4、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费用;5、不得向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借款或借用其它财物;6、不得从事其它索取、收受贿赂的行为;7、员工的近亲属不得利用员工的职务影响,从事上述行为。

(三)侵占、挪用、私自处分公司财物1、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经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侵占公司财物;2、不得盗窃、私分、私卖公司财物;3、不得虚报费用或订立虚假合同,套取公司资金;4、不得以公关、接待的名义,购买购物卡、会员卡、商品等供内部人员及家属消费、使用;5、不得挪用公司财物;6、不得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建筑材料等财物擅自抵押、赠与、转让、出租;7、不得故意毁损公司财物;8、不得从事其它损害公司财物的行为。

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

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

件集团文碧桂园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一、概述(一)目的为维护碧桂园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公司员工职务行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三)举报渠道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质疑、规劝或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其主管领导汇报,或通过以下举报渠道向公司举报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9、举报二、员工应当禁止的行为(一)员工利益冲突.未向公司申报并获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存在员工利益冲突的行为:1、员工及其近亲属(配偶及双方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下同)设立的企业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2、员工及其近亲属在与公司存在业务关系的企业中投资入股比例超过1%的;3、除另有规定外,员工不得在其他企业、机构、组织中兼职、任职(公益性质的除外);4、与离开公司未满5年的前员工“所在”单位开展业务且前员工为该单位的创始人、股东、高级管理层的;5、员工的近亲属在公司入职的。

(二)索取、收受贿赂1、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地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包,各种名义的提成、回扣、手续费,有价证券,购物卡(券)、礼品等;2、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体育、桑拿、沐足、KTV等活动;3、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他人免费或低价为自己建造、装修、修缮房屋;4、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费用;5、不得向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借款或借用其他财物;、不得从事其他索取、收受贿赂的行为;6.7、员工的近亲属不得利用员工的职务影响,从事上述行为。

(三)侵占、挪用、私自处分公司财物1、不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侵占公司财物;2、不得盗窃、私分、私卖公司财物;3、不得虚报费用或订立虚假合同,套取公司资金;4、不得以公关、接待的名义,购买购物卡、会员卡、商品等供内部人员及家属消费、使用;5、不得挪用公司财物;6、不得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建筑材料等财物擅自抵押、赠与、转让、出租;7、不得故意毁损公司财物;8、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公司财物的行为。

碧桂园员工规章制度

碧桂园员工规章制度

碧桂园员工规章制度
《碧桂园员工规章制度》
碧桂园作为一家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一套严格的员工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员工遵守公司的法规和标准,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良好运营。

首先,员工规章制度明确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公司重视诚信、团队合作、客户导向和创新,要求员工在工作中遵循这些价值观,并且积极践行。

其次,员工规章制度涵盖了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它明确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加班制度、休假规定、薪酬福利等方面的内容,让员工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另外,员工规章制度详细规定了员工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和不道德的行为,对员工的工作操守、言行举止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公司的规范和标准。

此外,员工规章制度还包括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安全和健康、离职和解聘等方面的规定,全面保障员工的发展和安全。

总的来说,碧桂园的员工规章制度是一套严格而完善的制度体系,它不仅规范了员工的行为和权益,也保障了公司的稳健发展和员工的全面发展。

公司注重员工的人文关怀,希望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规定,使员工在公司得到尊重和发展的机会。

碧桂园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碧桂园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碧桂园员工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碧桂园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在工作中,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不得违反职业操守,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处罚,是指对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操守等行为的处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第五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违反职业操守;3. 损害公司利益;4. 玩忽职守;5. 其他身为公司员工应禁止的行为。

第六条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后做出相应处罚: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罚款:对违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给予罚款处罚;3. 停职:对情节严重的、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违规行为给予停职处理;4. 辞退: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给予辞退处理。

第七条公司上级部门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查结果等综合因素,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决定通知违规员工。

在通知时,需告知员工其权利和申诉途径。

第三章申诉和鉴定程序第八条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公司提出申诉。

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再次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员工。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提出的申诉,做出重新审理处罚决定,并将决定通知员工。

第十条公司在进行处罚决定时,将根据事实、证据等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作为决定的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于规定时间内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碧桂园所有。

总结本制度以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正常运营为宗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也对员工的申诉和鉴定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本制度的实施能够起到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作用。

碧桂园考勤管理制度

碧桂园考勤管理制度

碧桂园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碧桂园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有效地管理员工的出勤、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

一、考勤规定
1. 员工必须在上班前打卡上班,下班后打卡下班,不允许代打卡、漏打卡、迟到打卡或者早退打卡。

2. 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公司应当提前请假。

二、出勤与迟到、早退处理细则
1. 出勤处理细则
(1)员工因事无法出勤的情况,应当在上班前1小时之内,在钉钉考勤打卡平台进行请假。

(2)无故未出勤的员工,将扣除相应工资。

2. 迟到与早退处理细则
(1)迟到:员工因个人原因迟到,如遇紧急情况需提前请假,超过15分钟算迟到,每次迟到扣除一小时的工资。

(2)早退: 员工因个人原因早退必须提前请假,每次早退扣除
一小时的工资。

三、请假规定
1. 员工可以提前在线或者在考勤机打卡平台请假。

在正常工作
日请假需提前24小时与主管联系。

2. 全年总请假天数不超过10天,超过请假天数的员工将扣除
相应工资。

四、考勤复核
1. 考勤管理员每日对员工考勤进行复核。

2. 员工对考勤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考勤管理员反映,考勤管理员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并妥善处理。

总结
考勤管理系统是每个公司必须要制定的基础管理制度。

碧桂园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全面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不仅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也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运营的质量和安全。

碧桂园物业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碧桂园物业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当得到被访者的确认同意后,对来访客人说“,先生/(女士)马上来见您, 请您在前台接待厅稍等片刻”。或:“让您久等了,请从这里坐电梯上*楼”, 并以手势示意方向。
3.如果被访者不在,应向来访者表示歉意“对不起,*先生/小姐不在公司, 请您稍后与他联系”。
4.如被访者要求等候时,应热情接待客人并安排等候,及提供送茶水服务。
3.对待顾客不卑不亢、态度和蔼;
4.对待合作伙伴态度温和。
1.讲粗话;
2.责骂或刁难下属;
3.3打官腔。
办公室人员
仪容仪表:参照通用类行为规范中仪容仪表内容
行为举止
项目
规范
不允许
要领
参照通用类行为规范中行为举止内容
工作场所
1.自己的工作台收拾干净,特别注意卫生死角的清洁。
2.经常检点自己的桌面、文件柜、抽屉等,不要因疏忽而失落文件,给公司 带来麻烦与损失。资料、备用材料用完以后,要放回原处。离开工作位时, 文件收存好,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椅子要归位。
4.普通话不标准,夹杂地方乡土口音, 说话口齿不清。
5.长时间拨打接听私人电话。
三声接听,声音亲 切,“您好,宁骏物 业”,面带笑容,专 业干练。
访客接待
1.当有客人来访时,应面带微笑起身,热情、主动问候:“您好,有什么可 以帮到您吗?”
2.与客户沟通时,须起身站立、身体略微前倾、眼望对方,面带微笑,耐心 的倾听客人的来意,根据客人的需求予以安排。
2.不及时递送资料,延误信息。
仔细登记,收发准 确。
客户接待人员
项目
规范
不允许
要领
仪容仪表
参照通用类行为规范中仪容仪表内容
接待来访
1.客户来访时,应面带微笑起身,热情、主动问候:“您好,有什么可以帮 到您吗?”

碧桂园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碧桂园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碧桂园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项目工地等。

第三条员工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员工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集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常见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四)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五)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知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集团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安全检查制度;(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安全奖惩制度。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集团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二)作业场所的安全环境;(三)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第十二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二)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三)事故责任人及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确保事故责任追究到位。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集团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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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集团文件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一)目的
为维护碧桂园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公司员工职务行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三)举报渠道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质疑、规劝或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其主管领导汇报,或通过以下举报渠道向公司举报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9、
举报
二、员工应当禁止的行为
(一)员工利益冲突
未向公司申报并获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存在员工利益冲突的行为:
1、员工及其近亲属(配偶及双方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下同)设立的企业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
2、员工及其近亲属在与公司存在业务关系的企业中投资入股比例超过1%的;
3、除另有规定外,员工不得在其他企业、机构、组织中兼职、任职(公益性质的除外);
4、与离开公司未满5年的前员工“所在”单位开展业务且前员工为该单位的创始人、股东、高级管理层的;
5、员工的近亲属在公司入职的。

(二)索取、收受贿赂
1、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地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包,各种名义的提成、回扣、手续费,有价证券,购物卡(券)、礼品等;
2、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体育、桑拿、沐足、KTV等活动;
3、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他人免费或低价为自己建造、装修、修缮房屋;
4、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费用;
5、不得向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借款或借用其他财物;
6、不得从事其他索取、收受贿赂的行为;
7、员工的近亲属不得利用员工的职务影响,从事上述行为。

(三)侵占、挪用、私自处分公司财物
1、不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侵占公司财物;
2、不得盗窃、私分、私卖公司财物;
3、不得虚报费用或订立虚假合同,套取公司资金;
4、不得以公关、接待的名义,购买购物卡、会员卡、商品等供内部人员及家属消费、使用;
5、不得挪用公司财物;
6、不得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建筑材料等财物擅自抵押、赠与、转让、出租;
7、不得故意毁损公司财物;
8、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公司财物的行为。

(四)财务资金
1、不得伪造、变造账目或凭证;
2、不得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3、不得隐匿或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4、不得私设小金库;
5、不得违反规定,坐收坐支;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财务会计规定的行为。

(五)工程项目
1、不得为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
2、不得为施工单位制作、审批虚假签证、维修单和工程验收单据;
3、不得授意或默许施工单位违反工程技术规范和要求施工,或未经审批,擅自更改规划设计;
4、不得授意或默许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5、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进行工程验收;
6、不得同意或默许业主违规搭建、加建、改建;
7、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工程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招投标及采购
1、不得对应该招投标的工程、采购项目不进行招投标,或虚假招投标;
2、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
3、不得邀请“黑名单”中的施工单位、供应商参与招投标;
4、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或服务;
5、不得授意、默许供应商提供少于订单数量的商品或服务;
6、管理人员不得干预、妨碍招投标、采购工作;
7、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招投标、采购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销售策划
1、不得越权对公司销售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违规定价、调价、打折等;
2、不得通过虚假预留、操纵销控等方式倒卖房源、车位优惠券等;
3、不得向客户输出虚假的折扣信息;
4、不得虚构推介信息,套取公司佣金或其他费用;
5、不得以弄虚作假的方式为客户转名;
6、不得违规为客户办理延期签约、挞定,减免诚意金、定金、违约金;
7、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8、不得从事其他违反销售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信息保密
1、未经允许或授权,不得对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各种财务资料、经营战略规划、新项目规划、内部会议文件、尚未实施的项目规划方案和设计、重要客户信息等;
2、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商业秘密;
3、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风险事件和敏感信息;
5、未经允许,不得接受涉及公司事务的媒体采访;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人力资源
1、不得招聘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
2、不得返聘因违法违纪被集团清退的人员;
3、不得虚报考勤或工时;
4、不得拒绝执行公司生效的人事任免、职位调动文件;
5、不得从事其他违反人事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印章保管
1、不得伪造、变造、私刻公司印章;
2、不得使用或给他人使用伪造、变造、私刻的公司印章;
3、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印章;
4、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一)失职、渎职
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二)工作场所
1、不得打架斗殴,酗酒,聚众赌博,游戏,播放、浏览色情视频或网站;
2、不得吸食毒品;
3、不得对员工、客户进行恐吓、暴力威胁、骚扰。

三、调查和处理
(一)调查
1、公司对涉嫌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公司相关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有权调阅、复制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关的一切资料,有权约谈相关涉案人员。

2、公司任何部门或员工都有配合公司调查部门进行案件调查和举证的义务,对拒不配合调查或者故意对案件调查设置障碍的部门和员工,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处罚
1、查实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记过、降级或辞退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员工作降级处理的,按照情节轻重,对其工资、奖金各降相应档次。

3、员工因违反本规定被辞退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禁止其重新入职或与公司产生业务往来。

4、员工因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除了对其处分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扣罚相应数额的奖金。

5、员工违反本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和不当所得,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有权收缴。

四、附则
(一)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集团风控审计监察中心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主题词:职务行为管理规定
抄呈:各董事、副总裁、主席顾问
联系人:风控审计监察中心徐玲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严雪仪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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